中心镇中学教学区消防安全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镇中学教学区消防安全制度
1、照明电路如老化,电路出故障,班主任要及时向总务处分管领导报告,由总务处分管领导指派水电管理员及时排除故障。
2、教学区内一律禁止擅自牵接电路。
3、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4、教学区室内(包括办公室)严禁明火作业或明火取暖。
5、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教学区。
6、教师离开办公室须做好安全、消防检查,关掉所有电源。
7、教学区和禁火区,严禁焚烧树叶、杂物,确需焚烧的树叶和杂物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在指定的垃圾箱内焚烧。
8、各级安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治安消防隐患,确保教学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