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属动物免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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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属动物免疫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马属动物核心疫苗和选择性疫苗的免疫方法和操作规范,详细规范了狂犬病、破伤风、流行性乙型脑炎、马流行性感冒、马鼻肺炎、马腺疫、马流产沙门氏菌等马属动物疾病的免疫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包括马、驴、骡和斑马在内的马属动物免疫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性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43/T1063-2015 动物疫苗储藏和运输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核心疫苗Risk-Based Vaccine
用于预防在马属动物群体中呈现地方性流行,有可能造成较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或有可能严重危害马属动物的健康福利的疾病的疫苗。
本文件推荐马属动物核心疫苗为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流行性乙型脑炎(俗称“日本脑炎”)疫苗。
3.2
选择性疫苗Core Vaccine
用于预防在局部区域的马属动物群体中流行,其风险对于不同马属动物群体或个体可能有所不同的疾病的疫苗。
本文件推荐马匹选择性疫苗包括马属动物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马流感”)疫苗、马属动物鼻肺炎(以下简称“马鼻肺炎”)疫苗、马属动物腺疫(以下简称“马腺疫”)疫苗、以及马属动物流产沙门氏菌病(以下简称“马流产沙门氏菌病”)疫苗。
4 狂犬病免疫方法
4.1 狂犬病
狂犬病为我国法定二类疫病,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疫病。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导致的损伤神经系统的人畜共患疾病。
狂犬病致死率高,但可以有效
预防。
我国处于狂犬病高风险地区,我国狂犬病主要由犬、猫、流浪动物、蝙蝠及其他野生动物等传播。
马属动物可被感染狂犬病的动物咬伤而感染,导致急性致死性脑炎。
马属动物作为家畜,感染狂犬病毒的概率较低。
但是,目前狂犬病毒对马属动物的致死率为100%,并对人类造成公共卫生威胁。
本规范将狂犬病疫苗列为马属动物核心疫苗,所有马属动物均应接种。
4.2 疫苗类型
灭活苗。
4.3 注射方法
肌肉注射,操作方法见附录A。
4.4 狂犬病免疫程序
成年马属动物(不论是否之前是否有过免疫史)每年免疫一次;有健全免疫史的繁育雌性马属动物:配种前免疫或产前4周至6周补充免疫一次。
幼驹从3月龄至4月龄开始免疫,每年免疫一次。
5 破伤风免疫方法
5.1 破伤风
破伤风由厌氧性、可形成芽孢的破伤风芽孢梭菌导致,为多种动物共患疾病,但并非传染性疾病。
马属动物尤其易感。
破伤风芽孢梭菌在人类、马属动物和其他动物的肠道和粪便中常见,并大量存在于土壤之中,其芽孢可存活多年。
马属动物常由穿刺性或开放性损伤以及手术创口感染,幼驹常经脐部感染,雌性马属动物常经产后生殖道损伤感染,在患病之后可发生明显的神经症状,死亡率很高。
本规范将破伤风疫苗列为马属动物核心疫苗,所有马属动物均应接种。
5.2 疫苗类型
类毒素。
5.3 操作方法
肌肉注射,操作方法见附录A。
5.4 破伤风免疫程序
免疫程序完整的成年马属动物每四年免疫;经历外伤或手术的马属动物,如果距上次免疫时间已经超过6个月,应在受伤或手术时再次免疫。
繁育用雌性马属动物每次免疫时间应在产前4至6周。
无免疫史或免疫史未知的成年马属动物:首次免疫分两次,间隔3周,之后每年免疫一次。
无免疫史或免疫史未知的繁育用雌性马属动物产前4至6周补充免疫一次。
幼驹从3月龄至4月龄开始免疫,首次免疫分两次,间隔3周。
之后每年注射一次。
5.5 注意事项
执业兽医在使用破伤风疫苗时,应注意破伤风类毒素与抗毒素的区别。
破伤风抗毒素应在无免疫史的马属动物(或其幼驹)存在破伤风风险时进行使用。
执业兽医在使用时应注意其注射位置应与破伤风抗毒素的位置远离。
执业兽医应了解在极少见情况下,破伤风抗毒素可能导致致死性的马泰累尔氏病。
6 流行性乙型脑炎免疫方法
6.1 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行性乙型脑炎(又称“日本脑炎”)由日本脑炎病毒导致,为我国法定二类传染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可感染人、马属动物、猪等家畜,被认为是亚洲地区最为重要的病毒性脑炎。
我国马属动物无规定疫病区须达到此病免疫无疫。
在温带地区,流行性乙型脑炎在夏季和秋季多发,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全年皆可发生。
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主要由蚊类从鹭科禽类传播于其他动物,尤其是猪,因此流行性乙型脑炎在水稻产区和养猪业发达的地区多发。
人和马属动物为日本脑炎病毒的终末宿主。
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自然界的天然宿主为鹭科禽类(主要为苍鹭和白鹭),病毒在天然宿主中并不表现临床疾病。
猪为日本脑炎病毒的扩增宿主。
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主要由库蚊类传播。
流行性乙型脑炎在上世纪80年代及以前在我国马属动物多有报道。
虽然近年来报道较少。
流行性乙型脑炎目前被认为在东亚、东南亚以及南亚国家流行。
马属动物感染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之后,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亚临床症状,也可表现为短暂经过型综合征、沉郁型综合征以及高度兴奋性综合征,可表现出神经症状。
马属动物的总体发病率为小于1%至1.4%。
发病动物的死亡率一般为5%至15%,在严重情况下可达30%至40%。
本规范将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列为马属动物核心疫苗,所有马属动物均应接种。
6.2 疫苗类型
灭活苗。
6.3 操作方法
皮下注射,操作方法见附录B。
6.4 流行性乙型脑炎免疫程序
成年马属动物每年在春季蚊虫流行季节之前免疫两次,间隔时间一个月。
无免疫史、免疫史未知或未按免疫程序免疫的成年马属动物应立即免疫两次,间隔时间为一个月;之后每年在蚊虫季节之前免疫两次,间隔时间一个月。
免疫史完完整的繁育用雌性马属动物每年免疫两次,间隔时间一个月,其中第二次免疫在产前4周至6周时完成。
无免疫史或免疫史未知的繁育用雌性马属动物应立即进行两次免疫,间隔时间一个月。
然后在产前4周至6周补充免疫一次。
之后每年免疫两次,间隔时间一个月,其中第二次免疫在产前4周至6周时完成。
幼驹从3月龄至6月龄开始,首次免疫两次,间隔时间一个月,第三次免疫应在10月龄至12月龄时,在下一蚊虫季节之前完成。
之后每年在蚊虫流行季节之前免疫两次,间隔时间一个月。
在热带或亚热带蚊虫全年流行的地区,执业兽医应根据实地情况增加免疫次数。
7 马流感免疫方法
7.1 马流感
马流感是主要由H3N8亚型或H7N7亚型马流感病毒导致的具有高度传染性的呼吸系统疾病,可以通过呼吸道气溶胶颗粒快速在马属动物群体中传播,免疫不足的马属动物会表现为亚临床症状并可排毒。
在天然感染马流感病毒之后,马属动物的免疫能力最长可持续一年左右。
马流感病毒的抗原漂移相对人流感病毒来说速度较慢,但依然可以在一定时间之后降低原有疫苗的功效,尤其是灭活苗。
近年来,H3N8亚型美洲系中的佛罗里达分支2是导致我国及附近亚洲国家马流感爆发的主要原因。
世界上除新西兰、
爱尔兰等少数国家之外,马流感病毒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均为地方性流行。
因此,除与其他外源马匹完全隔绝的马属动物群体之外,均推荐进行马流感疫苗免疫。
经常参与竞赛、展示等活动的马匹风险较高。
中国马业协会、中国马术协会对参加其举办赛事的马匹,均要求接种马流感疫苗。
国际赛马联盟(IFHA)、国际马术联合会(FEI)也要求所有参赛马匹都必须进行马流感的免疫。
我国马属动物无规定疫病区要求达到马流感免疫无疫。
本规范将马流感疫苗列为马属动物选择性疫苗,具有感染风险的马属动物应接种该疫苗。
7.2 疫苗类型
灭活苗。
7.3 操作方法
肌肉注射,操作方法见附录A。
7.4 马流感免疫程序
免疫史完整的成年马属动物:每6个月免疫一次。
繁育用雌性马属动物在产前4周至6周补充免疫一次。
无免疫史或免疫史未知的成年马属动物:首次免疫三次,第一次和第二次时间间隔3至4周,第二次与第三次间隔3-6个月。
之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幼驹:从6月龄开始接种,免疫程序与无免疫史成年马属动物相同。
7.5 注意事项
建议免疫史完整的马属动物、首次免疫的马属动物分别在免疫后和第二次免疫完成后14天,进行血凝抑制(HI)抗体效价测定,效价在1:64以上,即免疫成功。
8 马鼻肺炎免疫方法
8.1 马鼻肺炎
马鼻肺炎是由马疱疹病毒1型和马疱疹病毒4型感染马属动物的呼吸系统所致,可能表现为亚临床症状或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
马疱疹病毒1型也可以导致雌性马属动物的流产和新生驹衰弱或死亡,在少数情况下可以导致马属动物的脑脊髓炎,发生神经症状。
马疱疹病毒1型和马疱疹病毒4型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呼吸系统的分泌物感染。
生殖系统的马疱疹病毒1型可以通过接触流产胎儿、胎盘以及胎液传播。
马疱疹病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隐性感染,马属动物感染后可能不表现临床症状,在应激等特殊情况下,可能造成复发和排毒。
疫苗免疫产生的抗体并不能完全保证保护疾病的发生。
防控疱疹病毒的最重要手段为良好的生物安全防控。
本规范将马鼻肺炎疫苗列为马属动物选择性疫苗,具有感染风险的马属动物应接种该疫苗。
8.2 疫苗类型
灭活苗。
8.3 操作方法
肌肉注射,操作方法见附录A。
8.4 马鼻肺炎免疫程序
免疫史完整的非繁育用成年马属动物:每6个月免疫一次。
无免疫史或免疫史未知的非繁育用成年马属动物:首次免疫三次,每次间隔时间4至6周。
之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妊娠马属动物:配种后第2个月、第4或6个月、第9个月各免疫一次。
幼驹从6月龄开始,首次免疫三次,第一次和第二次免疫之间间隔时间4周至6周。
第三次在10月龄至12月龄之间免疫。
之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9 马腺疫免疫方法
9.1 马腺疫
马腺疫是由马链球菌马亚种所致的高度传染性疾病。
对于马腺疫的预防性免疫仅推荐在持续性感染的马属动物群体中进行。
马腺疫链球菌可经直接或间接接触病原感染,在环境中的存活能力较强。
在自然感染抗原或疫苗免疫之后,少部分马属动物会发生出血性紫癜,这是一种急性、非传染性、自体免疫性的广泛血管炎症。
本规范将马腺疫疫苗列为马属动物选择性疫苗,具有感染风险的马属动物应接种该疫苗。
9.2 疫苗类型
灭活苗。
9.3 操作方法
肌肉注射,操作方法见附录A。
9.4 马腺疫免疫程序
健康成年马属动物:首次免疫两次,间隔时间3至4周,之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执业兽医应根据实际风险评估提高至每3个月一次。
幼驹:从6至9月龄开始,首次免疫两次,之间间隔时间3周至4周。
在高风险情况下,在断奶前2周至4周补充免疫一次。
之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执业兽医应根据实际风险评估提高至每3个月一次。
发病且痊愈的马属动物:75%以上会产生5年或以上的免疫力。
建议执业兽医检测抗体滴度后决定是否应进行免疫。
10 马流产沙门氏菌免疫方法
10.1 马流产沙门氏菌
马流产沙门氏菌是由肠炎沙门氏菌肠炎亚种马流产血清型(又称“马流产沙门氏菌”)所致的疾病,仅限于马属动物感染,主要导致其在妊娠后期流产,也可导致幼驹的败血症和感染性关节炎。
感染马流产沙门菌的马属动物可以成为携带者,从而进一步传播病原。
在我国,马流产沙门氏菌在马、驴中均有报道。
本规范将马流产沙门氏菌疫苗列为马属动物选择性疫苗,具有感染风险的马属动物应接种该疫苗。
10.2 疫苗类型
灭活苗。
10.3 操作方法
肌肉注射,操作方法见附录A。
10.4 马流产沙门氏菌免疫程序
繁殖用健康成年雌性马属动物:每年免疫2次,首免时间在配种后1个月,间隔约4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如果无法做到跟胎免疫,免疫时间尽量安排在大多数母畜配完种以后的当年9月至10月首免,间隔4个月后再免疫一次。
健康成年雄性马属动物:每年配种前一个月接种一次,间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健康马属动物幼驹:出生后1个月首免,6月龄断奶后加强免疫1次,免疫剂量减半。
11 疫苗的运输与储藏
按《动物疫苗储藏和运输技术规范》(DB43/T1063-2015)相关要求进行马属动物疫苗的运输和储藏,确保疫苗在运输和储藏过程中得到良好规范的管理。
疫苗相关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见附录C。
不良反应处置
11.1 因疫苗自身特点和马属动物个体差异的原因,部分马属动物在接种疫苗后会出现发烧、精神沉郁、食欲不振、局部红肿热疼,甚至荨麻疹、过敏、紫癜性腹痛等不良反应。
11.2 在注射疫苗后,执业兽医应对马属动物观察30分钟,确认无不良反应后方可离开。
11.3 马属动物在注射疫苗后的1天至2天内降低运动量。
11.4 如马属动物出现发烧,一般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体温会自动恢复正常。
如持续发生不良反应,应联系执业兽医处置。
11.5 出现全身过敏反应时,每450kg体重肌肉注射1:1000(1mg/ml)肾上腺素3ml至5ml,或地塞米松静脉注射2.5mg至5mg。
12 医疗废物处理
在给马属动物接种疫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后,交由当地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需要暂存的医疗废物,暂存柜、箱、盒应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2.2款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的要求。
附录 A
(资料性)
肌肉注射疫苗的操作规范
A.1 适于疫苗肌肉注射的马属动物身体部位包括:颈部、胸肌、肩部、臀部、后肢大腿部等。
推荐颈部作为疫苗免疫的部位。
在由于其他原因导致颈部无法作为注射部位的情况下,执业兽医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部位进行注射。
如果单次注射剂量超过10毫升,需更换到身体其他部位注射。
A.2 不推荐执业兽医训练畜主自行注射疫苗。
A.3 颈部注射的位置区域界限为以下解剖位置形成的三角区内(最佳注射位置为肩胛冈一掌之前,颈椎和项韧带的中间位置):
——肩胛冈:尾侧界限;
——颈椎:腹侧界限;
——项韧带:背侧界限。
A.4 大多数疫苗应使用国际通用文件20G,25毫米或38毫米的针头,配合无菌注射器完成。
A.5 疫苗注射准备:
A.5.1 确保接受注射的马属动物由有能力操控动物的人员掌控。
该人员应该与兽医站在进行注射的同一侧。
A.5.2 确保周围环境保持安静,以减少动物移动和受惊。
A.5.3 注射者应佩戴一次性检查手套。
A.5.4 确保注射部位没有被严重污染。
A.5.5 每次注射需要更换新开封的无菌注射器和针头。
A.5.6 杜绝重复使用针头和注射器。
A.5.7 应使用单个包装的注射器和针头。
A.5.8 不应将马属动物过度保定。
A.5.9 在注射前,确保使用正确的疫苗、剂量以及正确的注射位置。
A.5.10 在注射前,检查马属动物身份信息,确保疫苗注射于正确的马属动物。
A.6 肌肉注射:
A.6.1 注射部位清洁、消毒。
A.6.2 注射者站在位于不易被马属动物踢到或咬到的位置。
A.6.3 将针头以垂直于皮肤的方向,快速插入合适位置,全部针头长度都应该进入。
A.6.4 回抽注射器推杆,检查是否有血液。
A.6.5 如回抽见血液,则将针头抽出约1/2长度,改变针头的角度方向,重新插入再次回抽检查。
A.6.6 如无血液被回抽,则可注射疫苗,之后以轻柔的动作抽出针头。
A.6.7 使用完毕的注射器和针头应分开放置。
针头放入锐器盒,注射器、疫苗包装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附录 B
(资料性)
皮下注射疫苗的操作规范
B.1 适于疫苗皮下注射的马属动物身体部位主要是颈部,该位置皮肤容易移动,且不易被摩擦或啃咬。
在由于其他原因导致颈部无法作为注射部位的情况下,执业兽医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部位进行注射。
如果单次注射剂量超过10毫升,需更换到身体其他部位注射。
B.2 不推荐执业兽医训练畜主自行注射疫苗。
B.3 注射疫苗所用针头和注射前准备与附录A肌肉注射要求一致。
B.4 皮下准备:
B.4.1 注射部位清洁、消毒。
B.4.2 注射者站在位于不易被马属动物踢到或咬到的位置。
B.4.3 兽医一手捏起皮肤做成皱褶,食指压其顶点,使其成三角形凹窝。
B.4.4 另一手持注射器,垂直于凹窝中心,迅速将针头刺入皮下深约2厘米,抽动注射器推杆不见回血,推动活塞注入药液。
B.4.5 注射完毕,以轻柔的动作抽出针头。
B.4.6 使用完毕的注射器和针头应分开放置。
针头放入锐器盒,注射器、疫苗包装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附录 C
(资料性)
马属动物免疫其他操作规范
C.1 执业兽医在对马属动物进行免疫时应明确掌握有关疫苗性质的相关知识,包括活疫苗、弱毒疫苗、重组疫苗(包括载体疫苗、嵌合疫苗、DNA疫苗)、灭活苗(包括普通灭活苗、蛋白苗、重组亚单位苗)等以及佐剂的概念。
C.2 执业兽医在使用疫苗产品时,应充分阅读疫苗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了解其生产日期、适应症、疫病预防效果、不良反应及处理办法等内容。
C.3 执业兽医应了解传染疾病的防控应该包括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等内容。
疫苗免疫并不能作为传染性疾病防控的单一手段。
C.4 执业兽医应了解疫苗注射之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短暂的肌肉肿胀及酸痛;发热、厌食、沉郁等可自愈性的反应;以及严重的全身性并发症(如过敏等)。
C.5 由于不良反应的不可预测性,推荐所有的疫苗注射均在马匹移动2周至3周之前注射。
C.6 由于同时进行多种疫苗免疫进行注射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几率,并且其效果和安全性没有科学研究结论,因此不推荐多种疫苗在同一时间注射。
C.7 不推荐在同一身体部位注射弱毒苗和灭活苗。
C.8 在免疫完成后,执业兽医应将疫苗的生产批号和序列号进行记录,将标签粘贴于马匹护照指定区域,填写注射时间、地点、兽医姓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