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方法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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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方法论论文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一、论创新思维
一、科学应被看成是从问题到问题而进步的,随着这种进步,问题的深度也随之加深。科学从问题开始,并通过问题的转移而进步的模式给人以启迪,从而发现新的理论。可以说,问题就是科学的血液,就是科学的生命。即使我们已经证明某问题为不可能,对科学的发展照样有益,如永动机的否定导致了能量守恒定律的发现,就是明证。有时我们对旧问题有了更好的理解时,新的问题往往随之而生。问题的逻辑告诉我们,只有提出问题才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有些人茫然无知或者对现象熟视无睹,是不可能提出问题来的,分析与解决问题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正如爱因斯坦说过的那样:“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从新的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创新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这种见解是何等的深刻!提问题的本身就意味着创新性思维的开端。问题提的不好,说明认识还不够完善;问题提得好,则意味着已确定了一个正确思维的方向,剩下的问题就是结合有关知识如何分析与解决问题了。但要真正解决问题,还需要有关背景知识,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整个过程各个序列进行正确的衔接和结合,并且要决定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使用怎样的推理和论证。
二、为使对问题的研究更合乎逻辑,还要谈及问题的分类及其解释。问题的类型不同,其解释程序也就有所不同。问题是科学知识的助产婆。不管是哪类问题的提出与解决,都在不同程度上丰富了科学知识宝库。科学知识总是沿着“提出问题———分析与解决问题———提出新问题———分析与解决新问题———”的循环轨迹丰富与增长的。科学应被看成是从问题到问题而进步的。随着这种进步,问题的深度也在不断增加。纵观人类历史,后一代人比前一代人提出的问题要多,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方式与手段等要长进得多。因为,解决问题的过程必然包括先前知识的运用、实验的设计与调整,以及各种试探性的假设的采用、评价、筛选、修正等环节。在此期间,逻辑推理可以用来发挥思维的功能,确定需要什么信息和如何得到这种信息或者接受信息的反馈,而思维的功能必将把这些推理或信息的逻辑处理联结成有计划的步骤去实现科学发现的目标。
三、科学发现是一个曲折复杂的认识过程,不能指望轻而易举便可达到目标,必须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机制并充分地利用这一反馈,才能不断修正和调节自己的认识去实现科学发现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息反馈是创造性思维的前提。信息反馈就是把输出的信息再反送回来,以便与原来的目标值加以比照,及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通过调节被控制量或操作量,使过程状态达到实现目标的最佳趋势。这就是创造性思维过程的一般机制。科学家通过实验、观察所得到的材料和结论以及自己和他人在此问题上的看法可以看作是反馈回来的信息,充分利用这些信息是科学研究走向成功的必要条件。首先,反馈回来的信息能否定原先的假说或思路,从而重新调整思维,使科学发现的创造性思维少走弯路。再次,反馈回来的信息启迪了解决问题的关键,以使整个思维过程能抓住这一关键,进而达到问题的解决。最后,反馈回来的信息可以为我们提出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从而为我们的思维开辟新的路径。综上所述,创新性思维必须在充分利用反馈信息的前提下,灵活地运用各种逻辑思维方法,才能有所发现,取得丰硕的成果。科学发现一般从问题开始,对提出的问题展开想象的翅榜并借助于有关背景知识,进行逻辑的加工思考,启动创新性的思维方法,分析解决提出的问题,逐渐丰富知识宝库。科学发现是无止境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有待于新的科学理论思维去解释与说明。创新思维的逻辑就是如此。
二、论创新方法
按照“创新”的定义,“创新不是科学或技术,而是价值……。创新不只是发生于组织之间的某种事,而是组织以外的一种变革。创新应以它对环境的影响来衡量。因此,一个工商企业中的创新始终必须以市场为中心,如果创新以产品为中心,很可能产生一些‘技术上的奇迹’,而报酬却另人失望。”(这相当于将技术发明专利束之高阁,实现不了市场价值,这也就说不上是创新。所以,创新不是以科学中的发现或技术上的发明作为其标准,而是以实现市场价值为其判别标准。
这中间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发现或发明的成果与这些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服务
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差别,而恰恰是后者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它要求付出的劳动以及所花的代价比前者(即发现、发明)要大得多,困难得多。《科学时报》2002年8月14日有一篇题为《从企业为主体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文章中说:“据统计预测,浙江省专利技术和产品的实效率以40%,其中宁波、温州、台州、绍兴等市高达50%以上这是该省把专利工作作为事关全省发展全局特别是技术创新大局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来抓的结果。”(如果把专利的发明与使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创新两者混淆起来,在实践中就有很大的危害性,人们误以外有了发明就有了创新,其实相比之下后者要难得多。如果认识不到在一点,那么技术发明的转化率低下是必然的。
三、论创新领域
创新的内涵十分丰富,之中包括观念创新,规制创新,以及技术创新等等。观念创新可以解释为“以新的观念代替旧的观念,改善观念结构,用改善之后的观念结构,用以指导个人行为和正在进行的机构活动”,“其结果可以反映人及群体的进化在意识形态上的积淀,形成思维定势,稳定地指导人的行为。”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很难描述观念创新,只有通过对规制上的改变,技术上的突破的观察,才能窥探观念创新的“良苦用心”。观念创新对生产力的促动并不见得非要建立在规制改变或者技术突破的基础上。然而,规制创新或者技术创新必然是在观念创新的前提下实现的。总而言之,观念创新和规制创新、技术创新之间同样表现为源与流的关系。
斯蒂格利茨教授在《创新的制度设计》一文中,对于专利制度、奖励机制和政府支持这三种创新机制曾作过这样一个比较:“专利制度在研究项目选择上是分散性的,由研究人员自我选择,彼此缺乏协调;其筹资方式将带来高度的扭曲和不公平;诉讼风险较高;对创新的激励很强,但存在扭曲;推广的激励比较有限;交易成本较高。奖励机制在项目选择上也是分散性的,缺乏协调;比起专利来,其筹资较少扭曲性,也更为公平;诉讼风险较低;创新激励强,且扭曲程度较轻;推广激励很强。政府支持方式在选择项目时,是由官僚系统决定的,但可以得到更好的协调;其筹资最为有效,诉讼风险也最低;如果政府以社会福利为目标,其推广激励也很强;但是当研究目标缺乏清晰的定义时,这一方式就难以运作。”
斯氏认为应建立奖励制度以及由政府支持创新活动,许小年教授则如是反驳:“如果是事后奖励,市场其实是最有效的机制。资本市场使盖茨成为世界首富,对于刺激创新而言,这样的奖励强过所有的高科技证书和委员会颁发的奖金。如果是事前奖励,则必须回答‘奖励谁’的问题。在技术的商业应用未经市场检验之前,任何委员会或个人都无法确知创新将会出现在什么地方。汽车的大规模生产是一项重要创新,哪个委员会准确地找到了亨利福特并给予奖励市场经济中,创新的主体从来就是企业和个人,他们所需要的外部支持,不是什么委员会的认可或政府的资助,而是知识产权保护。”
四、谈创新事例
创新过程的诸因素相互依存与相互作用的非线性特征,下面我们来谈谈创新的事例,如袁隆平,农学家、杂交水稻育种专家。袁隆平长期从事杂交水稻育种理论研究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