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医联体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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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67号)、《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6号)和《关于做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浙医改办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高质量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推动我县医疗健康事业跨越发展,更好满足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等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水平建设健康XX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好病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综合医改,创新县域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疗和有序就医新秩序,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方式逐步实现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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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将促进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夯实健康浙江建设基层基础。
——坚持县乡融合、乡村一体。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坚持管办分开、放管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规范标准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坚持“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和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县域综合医改不断深化,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到2020年,医共体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基层就诊率达到60%,县域就诊率达到80%,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到2022年,县域医疗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2—
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县人民医院完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复评和达到县级强院建设标准,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平桥镇、坦头镇中心卫生院和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普遍增强;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架构
(一)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医管委作为决策机构,统筹调配资源,落实各部门职责,决定医共体的重大事项。
(二)设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医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医管办”),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县卫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制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医管办负责贯彻县委、县政府、医管委对医共体建设的指示、决定、部署和要求;负责拟定县域医共体建设总体规划及政策,承担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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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建1家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1.以XX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全县1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组建XX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对政府设立的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共体管理;对依照规划应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而未设置的,逐步由医共体负责延伸服务;对其他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按照自愿原则,可纳入医共体管理。
2.医共体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班子成员由牵头医院任命,报县卫计局备案。医共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3.以牵头医院职能科室为基础,设立医疗、人力资源、财务、医保、公共卫生、信息化和后勤等医共体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医共体相应业务工作。
三、建设任务
(一)强化党建工作
医共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共体成员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统战工作等归口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将党建工作写入医共体章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建引领医共体建设向高水平高质量方向迈进。医共体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事项都要按照—4—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院长在医共体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共体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医共体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医共体党建工作,推进“红细胞工程”,深入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和清廉医院建设。
(二)健全内部治理结构
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保留法人资格,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组织架构,均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增挂“XX 县医共体**院区”或“XX县医共体**分院”牌子。医共体人员编制根据发展定位及需求按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单位人员分类核定,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
(三)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
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拥有自主权,以充分激发医共体运行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四)统筹人员管理
人员由医共体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新进入编人员户籍和人事档案纳入医共体统一管理。实行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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