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性地位探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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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唐代女性地位探究这一选题,可分为两个大的方面来进行研究,即唐代女性的家庭地位与其社会地位。相关史料主要分布在《旧唐书》《新唐书》《太平广记》,比较集中。

关于唐代女性的家庭地位,细分来看,又分为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三个阶段,史料主要集中在新旧唐书的各传中。如《旧唐书·李光进传》载:“光颜先娶妻,其母委以家事,母卒,光进娶妻,光颜使其妻管钥家籍财物归于其女也。”又如《新唐书·徐岱传》中有:“岱吝啬,自持家管钥,世所讥云。”可见当时社会风气是主妇在家庭中担当财物的管理人。此外,《旧唐书·列女传》《新唐书·公主传》等都可作为史料依据,反映唐朝一代女性特别是贵族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所受到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较少。

唐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体现在女性参政,社会交往,受教育情况这几个方面。女性权利达到顶峰是在女皇武则天时期,主要史料参考新旧唐书的《则天本纪》,其余女性参政资料分散于各传中,如《资治通鉴》卷194,卷209,《旧唐书》卷51,《旧唐书》上官昭。关于女性社交,《太平广记》卷31,卷386分别记载了一些节度使夫人和都督夫人设宴招待下属夫人的事例,这对她们协助丈夫处理公务,协调人际关系有很大的好处。这就说明了当时的贵族妇女还没有完全沦为养尊处优的家庭奴隶,其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而《开元天宝遗事》载“长安士女,游春野出,遇名花则设席祭草,以红裙相插挂,以为宴幄”。反映了唐代女性能够自由出入及旅游。

除了以上史籍,还有很多史料可以借鉴参考。如《礼记》《全唐诗》《唐会要》等。

以上是关于这一选题的史料搜集情况,下面介绍当代相关的学术研究概况。近年来有关女性地位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在古代女性地位的研究方面出现了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著作,所以搜集材料相对便利。

现当代的学者这要侧重从经济、法律、婚姻家庭等各个不同的角度来探究唐代女性的地位。

段塔丽于2001年在《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从夫妻关系看唐代妇女家庭地位的变化》一文,她说到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开放的时期,其“开放性”不仅表现在皇朝内政外交等方面,而且还生动而具体地反映在家庭内部夫妻关系等方面。唐代夫妻关系上的开放,以及丈夫对妻子人格意志的尊重和行为上的宽容,为整个封建时代所少有。此外,贵族女性的地位远远高于下层社会。据台湾王寿南先生的统计:唐代公主总共210人,其中公主二嫁者27人,三嫁者3人,除去早亡和入道的公主,再嫁公主占总数的23%,远远高于下层社会。王曰美在《齐鲁学刊》2005年02期上的《唐代贵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研究》,文中说到在唐代,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盛时期,唐代贵族妇女的地位相对提高。她们敢想敢做,旷达不羁,向儒家礼教进行了大胆地冲击,昂扬地追求个性解放,婚姻家庭观念变得清新、率真而自然,其放达程度在中国封建社会达到了极致。这些都是从婚姻家庭方面的研究来指出唐代女性的地位较之前代有了提高,女性地位提升。但有些学者注意事物的两面性研究。如:汤蓉岚于2003年发表在《台州学院学报》上《论唐代妇女生活的悖反现象》一文,文中谈到唐代的女性向来被认为是封建时代比较幸运的一群,她们的生活多姿多彩。但她们毕竟没有超脱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因而又在法律、伦理上受到种种歧视和压制。这种悖反现象和两面性,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唐代妇女自主抗争的表现。张金桐与左占平在《宁夏社会科学》2006年04期发表的《唐代妇女及其地位》一文也指出唐律“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的地位,与其前代婢女的“资产”属性并没有两样。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应该是全社会妇女地位的提高。唐人的妇女观仍然是“男尊女卑”。唐代妇女生活比较开放,当源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并不意味着其地位的改变。

近年来有关女性地位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在古代女性的研究方面出现的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著作,唐代一朝便是一个热门,但是以法律为出发点来研究女性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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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并不多见。吉林大学的孙向峰注意到这个问题,于2006年在《吉林大学》发表《唐代女性的法律地位孙向峰》,文章尝试以唐律、唐令及唐代的敕文为基础,以古代女性一生所要扮演的三个重要角色(女儿、妻子、母亲)为切入点来分析唐代女性的法律地位。通过分析法律规定和与现实生活作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在唐代这样一个高度发达、开放的社会里,女性的地位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实际生活中,都要比其他时代的女性为高。这一结论的得出,使我们在一直以来所熟悉的古代女性倍受压迫、倍受歧视的观念之外,又有了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认识。这对于公正客观地研究古代女性地位是有一定的意义的。哈玉红观点与其基本相同,她在《甘肃高师学报》2005年01期发表《浅议唐律中的婚姻法律制度》,文中通过对我国唐代婚姻法的原则、结婚和离婚的条件等内容的探讨 ,发现《唐律》中的婚姻法律制度无论从内容上、结构上还是立法技巧上都是空前的。尤其是在妇女地位的提高、家庭稳定的维护方面有独到之处 ,有力地推动了唐朝经济的稳定发展。因而对以后的朝代及东亚邻国影响很大 ,有些法律规定对我们现在仍有借鉴意义和启示。

探究唐女性的地位,经济与女性的联系是必不可少的研究对象。以往的经济史侧重对生产工具、土地、赋税制度、人口户籍的研究,而忽略了经济制度与婚姻家庭制度的关系,更忽略了经济活动的性别分工,特别是妇女劳动对家庭、社会、国家的意义。2007年淮利平在《陕西师范大学》发表的《唐代女性的社会经济活动研究淮利平》一文,就是将女性与经济活动联系起来考察。文章带着对中国古代女性经济活动的关注,选取唐代女性的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对这一时期女性的社会生产活动、消费活动、在政府政策、家庭领域中的劳动以及女性劳动的特点等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以期对现代女性经济活动的研究有所借鉴。现在,国内外已经有不少学者专家对中国古代女性经济进行了研究,出版了不少著作和论文。此文以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从性别视角的角度对唐代女性的经济活动进行了探索。为了尽量完整地展现唐代女性经济活动,作者搜集整理了大量的史料,并借用一些历史图片来直观地展现这一时期女性经济活动的情况。文章力图通过对唐代女性经济活动史料的整理与分析,通过对唐代女性的社会生产,消费状况以及在政府政策和家庭领域中唐代女性劳动的分析研究,总结唐代女性经济活动的特点和影响,使人们对唐代女性的经济活动有更深刻的了解。文章分以下六个部分:一、简要地叙述了选题缘起和学术界对唐代女性经济活动的研究概况。二、唐代女性的社会生产活动。分析论述了唐代女性对农业、手工业与纺织业、商业、与其它生产劳动的参与,认为占人口一半的女性并不是仅仅才是家务劳动或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劳动的;唐代女性的纺织劳动也为唐代的经济繁荣打下了基础;她们对商业活动也是积极参与,总结了她们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的贡献。三、唐代女性的消费活动。首先写了唐代女性的生存资料消费,分析了女性的服饰消费,讨论了不同阶层女性服饰消费存在的不同,不同阶层的女性服饰和消费水平自然存在差距,唐代女性服饰消费也是追逐流行风尚,具有民族融合特点;简要分析了饮食住行及其它消费。其次唐代女性的发展资料消费。唐代女性受到了一定的家庭教育,分析了社会教育和传统道德对她们发展的影响;唐代女性在宗教方面的消费,有些女性为了逃避赋税徭役出家对国家经济发展和人口增殖也是相当不利。最后唐代女性的享受资料消费。分析了不同阶层女性参与娱乐活动的消费,上层女性为了消遣休闲可以自主参与娱乐活动,而许多下层女性为了生计被迫从事娱乐行业,下层女性在经济生活中有被“物化”趋势,没有丝毫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唐代婚姻中财物聘礼比重日益增加,经济利益对婚配取向和婚姻生活的影响扩大。四、政府政策、家庭领域中女性的劳动。首先政府政策规定下女性的劳动。认为唐代女性从事纺织品的劳动承担部分赋税,且在劳动力缺乏或徭役繁重时期女性也是承担徭役的。唐代政府对女性的体恤政策和物质奖励,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第二部分写家庭领域中女性的劳动。女性在家庭经济中的贡献和作用以及女性在家庭中的财产继承权、支配权。五、唐代女性经济活动的特点。分析了唐代女性的经济活动特点,唐代女性就业领域狭隘,经营规模不大,多为就近流动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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