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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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职责

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职责

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职责一、引言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辛勤努力和巨大牺牲。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服务退役军人,各级政府和军事部门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并派遣了退役军人服务专干,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本文将深入探讨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职责,从多个层面全面剖析其工作内容。

二、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基本职责1. 协助制定退役军人服务政策和规划•整理调研资料,分析退役军人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为政府和军事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参与政策制定的讨论和研究,提出专业建议并协助完成政策文件的编写。

2. 开展退役军人福利保障工作•掌握和了解退役军人的权益,协助组织制定相关的福利保障政策,确保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负责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医疗、住房、就业、教育等方面的专项服务,帮助退役军人顺利过渡到平民生活。

3. 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协助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全方位的服务。

•推动退役军人就业优先政策的实施,协助解决退役军人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4. 深化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筹备和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源,帮助退役军人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与相关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促进退役军人的学习和发展。

5. 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心理问题和困扰。

•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互助帮扶活动,建立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及时回应退役军人的困难和需求。

6. 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安置和安居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参与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退役军人聚集地的安全问题,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和谐。

三、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工作方法与技巧1. 善于倾听和沟通•与退役军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倾听他们的心声和需求,关心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

退伍军人安置事业局的具体工作内容

退伍军人安置事业局的具体工作内容

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工作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工作。

(四)负责拥军优属、烈士褒扬、组织开展地方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职责

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职责

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职责
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是负责接待、安置和服务退役士兵的机构。

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接待服务
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作为退役士兵的重要服务窗口,其首要任务
是为退役士兵提供优质的服务。

在接待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耐心细
致地解答退役士兵提出的问题,并协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

同时,
还需及时反馈和处理退役士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二、安置管理
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还承担着对退役士兵进行管理与安置的职责。

具体来说,工作人员需要对每位退役士兵进行详细的档案记录和评估,并根据其情况制定相应的安置方案。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对其进行跟
踪和监督,确保安置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三、政策宣传
为了让更多的退役士兵了解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接待安置退伍军人
办公室还需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在接待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向退役
士兵详细介绍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并告知他们享受相关优惠的具
体流程和条件。

四、社会服务
除了为退役士兵提供相关服务外,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还需积极
参与社会服务。

例如,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文艺演出等,为退役士
兵提供更多的精神慰藉和帮助。

同时,还需加强与其他机构的合作,
共同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

总之,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是一个为退役士兵提供服务和管理安
置的重要机构。

其职责不仅仅是对退役士兵进行管理和安置,更是要
关注他们的生活、成长和发展,在全面、优质地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公安部等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公安部等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公安部等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安部,民政部,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公布日期】1993.02.17•【文号】国安[1993]2号、[1993]政联字第1号•【施行日期】1993.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政治部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安(1993)2号、(1993)政联字第1号1993年2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公安、财政、劳动、人事厅(局)、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国防科工委、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政治部: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多渠道地安置军队退出现役的干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暂行办法》(国发〔1975〕129号)精神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军队干部复员的对象是,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本人自愿作复员安置,以及犯有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不宜作转业安排,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按照干部退出现役的批准权限办理干部复员的审批手续。

凡自愿复员的干部,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自愿复员的干部,可回原籍县(市、区)或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也可到配偶所在地;对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到其它地区安置的,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规定执行。

自愿复员的干部,除自愿回农村者外,均落非农业户口,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凭县(市、区)以上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办理审批落户手续。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工作职责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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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工作职责
1.拟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接收安置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2.拟定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3.负责接收安置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士官、伤残退役士兵的有关工作。
4.负责市级退伍安置保障金的管理或作用的监督。
5.指导全市退伍安置工作;指导退役士兵就业和全市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开发与使用工作;指导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和军事供应工作。
6.拟定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7.指导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规划、建设工作。
8.协助落实随军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
9.分配国家下拨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和物资。
10.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督促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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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服务站岗位职责

退役军人服务站岗位职责

退役军人服务站岗位职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和服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和服务,各地相继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

那么,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基本职责退役军人服务站是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的机构,其基本职责是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安置、医疗、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具体来说,其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就业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就业或创业。

2. 安置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为退役军人提供住房、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安置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3. 医疗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为退役军人提供医疗服务,包括体检、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4. 教育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为退役军人提供教育服务,包括职业培训、继续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5. 法律援助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服务。

6. 心理咨询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为退役军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减轻心理压力。

二、退役军人服务站各岗位职责为了更好地完成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基本职责,不同岗位的职责也有所不同。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站长。

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站长是该机构的最高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管理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规定,协调和管理各个部门的工作,确保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正常运转。

2. 综合处。

综合处是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就业、安置、医疗、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 就业处。

就业处是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服务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就业或创业。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能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能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能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国防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军队的现代化进程,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有效解决他们在安置、就业、医疗、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需求,建设一批退役军人服务站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服务站职能1. 安置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化的安置服务,包括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实现就业创业目标。

2. 医疗服务提供健康咨询、医疗救助等服务,与医疗机构合作,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的医疗资源和服务。

3. 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心理医生,为退役军人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服务,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

4. 法律援助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解决他们在法律事务上的困难和问题。

5. 信息咨询建立信息咨询中心,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权益保障等服务,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

三、服务模式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采取“以人为本、精准服务”的工作理念,以“一站式”服务为特色,将各项服务聚合于服务站,方便退役军人就近享受服务。

四、服务流程1.退伍军人到达服务站,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初步了解服务需求。

2.根据退役军人的需求,由专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服务咨询,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3.进行服务实施,包括安置、医疗、法律援助等,由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4.对服务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为退役军人提供后续服务和帮助。

五、服务站建设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服务站应包括接待大厅、咨询室、医务室、法律援助室、心理健康室等功能区域,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

六、人员配置服务站应配备专业的退役军人服务人员,包括咨询师、心理医生、法律顾问、医护人员等,保障服务质量。

退役军人服务站是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而设立的,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生活,更好地享受幸福生活。

希望以上方案能够得到充分落实,为退役军人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1.03•【文号】中办发[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1.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2004年1月3日中办发〔2004〕2号)自1958年建立军队干部退休制度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的领导下,经过军地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家、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化,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为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安置去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范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

对符合移交政府安置条件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根据个人不同情况,一般可以在部队驻地、本人原籍或入伍地、配偶原籍或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安置。

安置去向已审定的不再改变。

独生子女是现役军官或现役文职干部的,或者子女都是现役军官或现役文职干部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当地的,可以到子女所在地安置。

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且在该地区离休退休的,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或者因战因公被评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的,师级的可以到安置地所在省的省会城市安置,团级以下的可以到安置地地级市安置。

在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作,离休退休时自愿留在该省、自治区安置的,师、团级的可以在省会(首府)城市安置,营级以下的可以在本地地级市安置。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1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绍骋2021年12月1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14年9月23日民政部令第53号公布,2021年12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军休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军休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包括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所、军休服务站等,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安徽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安徽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安徽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安徽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目录目录退伍安置办机构简介退伍安置办机构工作内容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条令安徽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地址退伍安置办机构简介安徽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中心,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军人、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和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服务站和军用饮食供应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退伍军人安置培训中心即政通教育,为退伍军人退伍之后培训服务中心,也是为退伍军人实现公职梦想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与服务保障。

退伍军人安置原则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安徽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从哪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指:入伍时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后都应当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参加农业生产;入伍时原是城镇非农业户口的,退伍后仍然回原户口所在城镇,由当地政府按政策作就业安置;入伍时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入伍时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应准予复学。

国家制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这个原则,主要是以我国国情、兵役制度和农村政策及任务为依据的。

目前,政府提倡自谋职业。

未来自谋职业将是安置工作的发展趋势,并逐步取代政府安置。

自谋职业是指自愿放弃政府的统一安置,自己寻找职业,政府对自谋职业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自谋职业的补助标准是按安置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乘2计算得出。

工退伍军人安置流程1、军队审批确定转业人数和对象2、国家召开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制订安置政策3、根据安置去向将档案分发到各省、市(自治区)军区转业移交办公室4、由移交办会同所在省、市(自治区)军转办,根据安置去向再将安置对象档案分发到各省辖市(地区)和直属单位5、各省、市(自治区)召开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并制订相关细则6、市(地区)审查档案并根据安置政策确定安置去向7、将军转干部档案分发到县(区)8、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并下达安置任务9、对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安置并按时发出报到通知10、对报到的军转干部、家属进行关系接转11、对当年度的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

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

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退役军人是祖国的脊梁,为了感谢他们为国家的付出和贡献,国家有关部门一直致力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而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一、制定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的背景退役军人是一支人民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退役后,他们不仅需要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机会,还需要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

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安置率以及生活质量。

二、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1.就业安置计划:国家将在各大企事业单位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专门机构,并推行专门就业安置服务机制,重点向军转民、技术熟练或具备创业能力的退役军人群体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规划指导。

2.教育培训计划:为了保障退役军人在社会上有足够的竞争力,国家需要为他们提供各种教育培训服务,包括职业技能培训、经商培训、职业规划培训等。

同时,国家还将落实无偿教育政策,让退役军人群体有机会继续深造。

3.福利保障计划:退役军人福利保障是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将实施“军队优先、敬军爱军、贫困退役军人优先”的方针,加强退役军人医疗、住房、物资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的意义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社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和生活,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健全现代的军事人才安置制度,优化退役军人的安置结构和方式。

这对于促进国家长期稳定发展,营造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总之,在退役军人安置办工作计划的指导下,我们相信退役军人群体必将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变得更加强大和有力。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研究与制定: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退役军人事务相关
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负责安排并指导相关部门落实退役军
人事务政策,并监督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实施。

3.宣传与推广:负责宣传和推广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提高社会
对退役军人事务的认识和关注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4.协调与联络:负责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促进不同
层级、不同领域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

5.信息收集和汇总: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退役军人事
务信息和数据,提供决策依据和统计分析报告。

6.救助与保障:负责推进退役军人的救助和保障工作,包括就
业安置、社会保障、医疗救治、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退役军人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7.服务和指导:负责提供服务和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的相
关部门和机构,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心理援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8.评估与监督:负责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开展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仅为典型的职责分工,具体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优抚安置股工作职责

优抚安置股工作职责

优抚安置股工作职责
1、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

2、承办残疾等级和烈士称号的审核、申报工作。

3、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和转业士官、退休志愿兵(士官)、退休义务兵、特等一等残疾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4、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的建房工作。

5、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6、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

7、承担县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贯彻执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推荐表彰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指导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拟定年度双拥工作要点,指导协调全县及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项双拥工作;协调军地、军民关系,解决军地、军民之间纠纷;负责开展国防教育、双拥宣传;负责组织开展党政军民大型双拥共建活动及慰问活动;负责办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什么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什么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什么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1. 引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群体而设立的机构。

工作人员在中心内担负着各种重要职责和责任,旨在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他们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的作用。

2. 工作人员职责及工作内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2.1 安置与就业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机会信息和资源,协助其顺利转业和重新就业。

•跟踪并记录退役军人的就业情况,提供必要的跟进和支持。

2.2 福利申请与咨询•协助退役军人申请福利待遇,例如医疗保健、住房补贴、教育补贴等。

•提供有关福利政策的详细咨询和解答退役军人的问题。

2.3 心理健康辅导•为退役军人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和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定期组织心理健康培训和座谈会,提供心理疏导的平台。

2.4 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监督和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协助他们解决相关法律纠纷和问题。

•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知识培训,使退役军人能够更好地应对法律挑战。

2.5 社区关系维护•建立并保持良好的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军队和其他相关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

•促进社区的理解和支持,加强退役军人与社区的联系和互动。

2.6 教育培训与技能提升•提供各类教育培训机会,帮助退役军人提升自身能力和技能,增加就业竞争力。

•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3. 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在履行以上职责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流程:3.1 登记与初步评估•退役军人到达服务中心后,工作人员应进行登记,并进行初步评估,了解其需求和问题。

3.2 资源整合与反馈•工作人员应根据退役军人的需求,整合中心内外的资源和服务,进行个性化的安排。

•定期向退役军人反馈服务进展和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3.3 监督与跟踪•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和跟踪退役军人的转业和就业进程,确保他们得到及时和充分的支持。

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条例

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条例

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退役军人服务质量,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包括直属中心和各级分中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机构,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类服务。

第四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设中心主任,由上级部门指派或者选聘,并经批准任命。

第五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统筹协调内部各项工作。

第六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七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应当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2. 退役军人待遇发放;3. 材料明开具;4. 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5. 健康体检和医疗保健;6. 就业创业帮扶;7. 文化教育活动开展;8. 维权和法律援助。

第八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应当根据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服务内容,满足退役军人的多样化需求。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1. 退役军人登记和资料收集;2. 个性化服务需求评估;3. 服务方案制定和执行;4. 服务效果评估和反馈;5. 心理健康监测和帮助。

第十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探索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工作考核第十一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考核制度,定期评估工作成效,并进行奖惩和警示。

第十二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考核结果应当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退役军人的监督和评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修改的,按照程序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其他相关事项由上级部门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进行规定和补充。

退役 安置工作 职责分工 流程

退役 安置工作 职责分工 流程

退役安置工作职责分工流程1.军队:军队负责根据退役士兵的单位、军种和特长,为其提供退役安置政策和工作指导,协助士兵顺利退役并安装手续。

2.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和措施,提供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等支持,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助士兵解决在退役后的生活和就业问题。

3.劳动就业部门:负责与地方政府合作,提供就业援助和推荐服务,帮助退役士兵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4.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对退役士兵进行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关怀等方面提供帮助。

1.鉴定审定:军队根据士兵的服役年限、教育背景和表现等因素,进行退役鉴定,审定士兵的退役资格,并制定相应的退役安置计划。

2.转业安置:针对即将退役士兵的特长和意愿,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协助其实现顺利的转业安置。

根据士兵的意愿和能力,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支持。

3.社会保障:提供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障、残疾补助、养老保障等。

确保退役士兵在退役后得到基本的居民权益保障。

4.心理关怀:组织志愿者和社会组织,进行心理疏导和关怀活动,协助退役士兵顺利过渡到退役生活,并解决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

5.家庭支持:针对有家庭困难和需要支持的退役士兵家庭,提供专项救助和帮助,确保退役士兵及其家庭获得必要的生活和经济支持。

总结起来,退役安置工作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体系,需要军队、地方政府、劳动就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共同协作。

各部门需根据士兵的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安置政策和措施,确保退役士兵得到良好的安置和保障。

同时,流程中的各个环节需要有明确的安排和具体的操作,“鉴定审定”、“转业安置”、“社会保障”、“心理关怀”、“家庭支持”是退役安置工作的基本流程。

通过这样一套完善的流程,可以使退役士兵顺利过渡到退役生活,并能在社会上获得稳定的就业和生活保障。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岗位职责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岗位职责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岗位职责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是我国军队福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优先保障军队老干部及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通过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推动其继续发挥余热,为国家和军队作出贡献。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的岗位职责。

一、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宣传与宣导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应当根据国家和军队的政策规定,承担对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安置政策宣传和宣导的工作,增强其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他们参与安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信息登记与核查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应当负责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信息的登记和核查,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在保障退役士兵和离退休干部的政策权益基础上,制定适当的安置方案,并指导他们报考或就业。

三、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就业安置与服务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应当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离退休干部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服务和就业指导,积极推荐他们到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提供就业创业机会,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除此之外,安置科还应当开展相关的文化活动和职业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和离退休干部的素质与竞争力。

四、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
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应当协调相关部门为离退休干部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捷的生活服务。

例如提供养老服务、医疗服务和公共设施等,方便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就业创业。

以上就是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的岗位职责。

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是我国的宝贵资源,通过适当的安置和服务,使他们继续发挥作用,为国家和军队事业进一步作出贡献。

军人军属工作安置情况说明

军人军属工作安置情况说明

军人军属工作安置情况说明
军人军属工作安置情况是指军人退役或离休、复员转业以及军属就业安置等相关情况。

军人退役安置是指军人服役期满或因伤病等原因不再适合继续服役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作安排。

通常会优先考虑军人是否适合继续从事军人技术工作,如不适合则会转岗到其他行业或领域,也可以选择继续学习深造。

军人离休安置是指军人达到离休年龄,退休后的安置安排。

一般会给予一定的养老补贴,并可以继续从事一些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工作,例如担任咨询顾问或教育培训等。

复员转业安置是指退伍军人和非正规军人员结束现役从军职业,重新回役地安置的一种工作安排。

复员退伍军人可以选择继续从事与自身兵种专业相关的工作,也可以转行到其他行业从事相应工作,此外还可以选择自主创业或接受职业培训。

军属工作安置是指军人家属在军人执勤期间或军人患病、复员等情况下,由军队或相关地方政府提供相应工作机会或安排。

军属可以优先考虑就业,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就业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军人和军属的工作安置是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稳定和社会就业,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能力,同时也是国家对军人军属的一种关心和保障。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关于退伍军人和军队退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关于退伍军人和军队退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关于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机构设置的通知
【法规类别】军队离退休干部
【发文字号】国安[1981]2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1.11.18
【实施日期】1981.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关于
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安[1981]2号1981年11月18日)
为加强对军队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0]72号文件、国务院国发[1981]4号文件和民政部、国家编委、财政部198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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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科工作职责

优抚安置科工作职责

优抚安置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二、按照政策贯彻落实住院伤残军人的优待抚恤待遇。

三、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和补助。

四、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退伍义务兵、专业士官、复员士官、
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集中供养(代管)工作。

五、负责住院优抚对象的经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保证优抚对象
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六、与荣军科等部门密切合作,做好住院优抚对象的疾病治疗、康
复、生活照顾服务,保证优抚对象安全。

七、积极妥善处理病故优抚对象的善后工作。

八、负责双拥共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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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工作职责
1.拟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接收安置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2.拟定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3.负责接收安置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士官、伤残退役士兵的有关工作.
4.负责市级退伍安置保障金的管理或作用的监督.
5.指导全市退伍安置工作;指导退役士兵就业和全市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开发与使用工作;指导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和军事供应工作.
6.拟定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7.指导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规划、建设工作.
8.协助落实随军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
9.分配国家下拨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经费和物资.
10.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督促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的落实.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器具与设备、劳卫用品、车用材料和节日礼品及实物福利品的采购工作. •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按量购进货品,要求货比三家、降低成本、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负责公司信纸、信封、名片、业务礼品和企业形象所需印刷的定制工作,确保质量和时间要求.
•对购进物品保存质保书、保修单,对使用中的问题负责,并及进与厂商联系解决.
•对购进物品做好移交验收工作,提供合法齐全的原始发票及附有的技术说明书.
•主办或协办向有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申报、年检、申领各类证照,完成批文手续及出境手续等事宜.
•具体办理来宾食宿安排、购票和迎送事宜,以及公司重大活动和联谊活动的后勤总务保障.
•必要时充任临时驾驶员完成紧急用车任务.
•完成行政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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