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9.28•【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解读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一、修订必要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6年出台,2016年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教练员从业资格证的决定进行了局部修订。
但是,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以及行业的不断发展变化,《规定》已无法完全满足实际管理需求,亟需进行全面修订,以落实《道路运输条例》等上位法的修改要求,同时与近年来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规做好衔接,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修订主要内容(一)建立备案管理制度。
一是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备案管理的要求,删除涉及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
二是明确备案材料要求、程序要求、备案公开监督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备案的罚则,并对变更备案、终止经营等情形作出规定。
三是在保留现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增加“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以及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监管等要求,强化行业自律。
(二)完善教练员管理。
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职业资格评定改革要求,明确教练员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及管理制度,规定不得聘用教练员的具体情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增加教练员岗前培训规定和教学乘车安全规范,保障培训教学安全。
(三)规范驾培机构经营活动。
一是要求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二是规定驾培机构必须在备案的教学场地开展相关培训,减少无序经营、逃避监管等问题。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近期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对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的证书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甚至出现个别人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私自办理证书的违法行为。
有的地方还发生伪造、贩卖假证书的恶劣案件。
这些违法行为和案件虽然已受到应有的查处,但却损害了人事(职改)部门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给证书管理工作造成了混乱。
为维护职称改革工作的严肃性,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对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放证书和管理证书,是一项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十分严肃的工作。
对此,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从维护安定团结和廉政建设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证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发放程序。
二、对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要认真贯彻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程序问题的通知》(人职司函〔1995〕7号)精神,按职责分工,严格验收考试结果,严格核定发放范围,认真细致地做好证书发放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严格按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有关规定执行。
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核发。
四、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发放,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每年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数额,须经省人事(职改)部门核准。
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性1. 介绍在我国,驾驶证是一个人能否合法驾驶机动车的重要凭证。
然而,如果一个人想成为一名专业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那么拥有一张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显得至关重要。
2. 什么是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经国家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一定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取得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资格的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
3. 考取条件要想获得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首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24周岁;- 具有在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学历,并取得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明;- 具有驾驶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4. 深度解析对于一名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来说,二级教练资格证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张证书不仅是教练员从事教学工作的合法凭证,更是对其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的一种认可。
获得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意味着教练员具备了经过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这不仅可以提高教练员的教学水平,还可以为学员提供更加专业、权威的驾驶教学服务。
5.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获得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非常重要的。
这张证书不仅是对教练员自身能力的认可,更是为了保障学员的权益。
毕竟,驾驶是一项涉及生命安全的重要技能,专业的教练员可以有效地提高学员的驾驶技能,降低交通事故率。
我非常赞同并支持对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视和培训。
6. 总结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对于提高教练员的职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至关重要。
这张证书不仅是教练员进行教学工作的合法凭证,更是对其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的一种认可。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加强对教练员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提升他们的教学水平和道德素养,为保障学员的权益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做出努力。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4.07.19•【文号】体人字〔2024〕483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24〕4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根据《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76号)及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教练员职称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体育总局教练员职称评审范围为总局系统从事教练员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国家级教练接受各省(区、市)人社部门委托评审。
省(区、市)高级教练及以下职称评审由各地自行开展。
二、评审标准体育总局教练员职称评审依据《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附件1)开展。
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和资历、代表性成果、执教业绩等。
其中,代表性成果应当为申报人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
工作年限计算、代表性成果公开发表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7月31日。
三、报送材料(一)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
(二)推荐评审综合报告。
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总局直属单位或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出具,说明申报人的姓名、现职务任职资格、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明确职称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省级人社部门委托评审函。
总局直属单位、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推荐评审的,无须提供。
(四)《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4份。
其中:1.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审核、公示后,填报公示信息。
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的《申报表》。
2.“代表性成果、学术交流”栏填写的代表性成果要与实际提供内容一致。
3.申报人在本人执教方向内,据实填报1个或多个业绩情况表。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等级考试报名条件及准备资料
一、机动车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报名条件及准备资料: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初级)、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中级)、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高级)、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师)、一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高级技师)。
二、申报条件——五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1.填写技能鉴定表;2、交警部门开具的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证明;3、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1.填写技能鉴定表;2、交警部门开具的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证明;3、驾校出具的三年以上无教学不良记录证明;4、教练员证(教练员证在有效期以内)、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5、四级持有驾驶证5年内没有不良记录报名条件满足之一即可:(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2)取得技工类、中专类、大专类、本科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1.填写技能鉴定表;2、交警部门开具的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证明;3、驾校出具的五年以上无教学不良记录证明;4、教练员证(持教练员证四年以上并且在有效期以内)、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5、三级持有驾驶证5年内没有不良记录报名条件满足之一即可:(1)取得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二)报名资料1、纸质版(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复印件(按报名条件可有可无);(4)报四级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证明;(5)报三级需提供上一级证书复印件或报名条件中的毕业证;(6)签字按手印填写单位名称的承诺书;2、电子资料(1)一人一文件夹,文件夹用“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含身份证正反面照片(100-300kb),分别用“身份证号_身份证明正面/身份证号_身份证明反面”命名;电子版照片(15-45kb)用“身份证号_照片”命名;;证件号中“X”一律大写;(2)签字按手印填写单位名称的承诺书用身份证,用“本人姓名命名”,将所有人的承诺书放到一个文件夹;。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12.14•【文号】交办运〔2020〕66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部署要求,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方便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培训机构,及时公开信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规和《意见》规定,指导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培训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知识培训能力,有序开展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要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以及有关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具备培训条件的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名称及其负责人、地址、培训规模、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
二、优化培训内容,减轻学员负担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全面修订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督促和指导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新制定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货运教学大纲》,见附件)开展培训,推动实现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核”,避免培训内容交叉重复,切实减轻学员负担。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通知有关单位、个人:2020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20年10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机动车维修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一款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一款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2.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5年;3.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4年;4.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5.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1年;6.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7.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理学、管理学),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但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3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行业各鉴定机构: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20〕169号)要求,结合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开展2020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职业(工种)与级别范围(一)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
(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二)路基路面工: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二、时间安排鉴定理论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技能实操考核在理论考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
三、申报条件(一)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1.五级(初级)在具备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列车司机的指导和监督下累计安全驾驶里程不少于5000km。
2.四级(中级)具备以下全部条件者:(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安全驾驶满3年。
(3)累计安全驾驶里程不少于75000km。
3.三级(高级)具备以下全部条件者:(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安全驾驶满8年。
(3)累计安全驾驶里程不少于175000km。
二级教练员申报条件及资料
附件1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表省(区、市)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报等级申报时间年月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制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了解申报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中关于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安全驾驶经历的有关条件,清楚符合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是本次申报的必要条件;并知道本人如果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将不具备申报资格。
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本人郑重声明:本人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工作期间,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且具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本人保证本声明真实、准确。
本人清楚提供虚假信息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
声明人签名:年月日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一、材料明细及排列顺序(一)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表;(二)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或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三)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四)学历证明复印件;(五)获奖证书及论文复印件;(六)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照片1张。
以上材料一式1份,除照片外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严格按顺序排列,封装在档案袋内,切勿使用订书钉装订,未按照要求准备的材料不予受理。
电子版照片可根据省(区、市)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管理机构的要求通过光盘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电子版照片的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15k-45k之间)。
二、“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一)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二)表格可在电脑中填好后打印,但签名处必须手写或加盖个人人名章;也可A4纸打印后手工填写,但要求字迹清晰,否则后果自负。
(三)“申报等级”为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四)“已获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填写申请人所获得最高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名称及级别,或职称级别。
如:三级公路测量工,或助理工程师。
最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5.31整理修改稿)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修订条款对照表
(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增加的内容)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附件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NO.
精品文档
注:1.培训记录一式三份,在完成培训和考试所有程序后,培训单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各存一份。
培训单位应将本培训记录归入学员档案。
2.在预约科目一、二考试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培训记录后,应将培训记录退还驾校,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培训记录后,应收存归档。
2.纸张规格为A4(210×297mm),表格尺寸为180×267mm。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最新国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业务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业务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一级、二级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除外)以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5603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T 21055 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GB 3890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T 30341—202X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 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GA/T 96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JT/T 378 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JT/T 1302.1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第1部分:计时终端技术要求JT/T 1471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技能和素质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ordinary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organization以培养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机构。
3.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road transport drivers qualification training organization为申请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从业能力培训有偿服务的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20〕169号),现将2020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此次开展统一鉴定的职业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目录》内其他职业(初级、中级、高级),提前一个月通过鉴定考务系统提交计划,经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审核通过后,开展日常鉴定。
二、报考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任职资格:1.取得申报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及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2.取得申报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及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交通类职业院校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1.受聘于申报职业(工种)技师岗位3年及以上的在岗技师;2.取得申报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及以上的在岗技术工人;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交通类专业院校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
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破格申请技师资格;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可破格申请高级技师资格。
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表及填报注意
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表及填报注意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附件1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表省(区、市)四川省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报等级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报时间年月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制附表1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附表2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了解申报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中关于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安全驾驶经历的有关条件,清楚符合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是本次申报的必要条件;并知道本人如果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将不具备申报资格。
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本人郑重声明:本人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工作期间,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且具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本人保证本声明真实、准确。
本人清楚提供虚假信息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
声明人签名:年月日附件2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一、材料明细及排列顺序(一)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表;(二)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或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三)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四)学历证明复印件;(五)获奖证书及论文复印件;(六)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照片1张。
以上材料一式1份,除照片外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严格按顺序排列,封装在档案袋内,切勿使用订书钉装订,未按照要求准备的材料不予受理。
电子版照片可根据省(区、市)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管理机构的要求通过光盘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电子版照片的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15k-45k之间)。
二、“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一)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二)表格可在电脑中填好后打印,但签名处必须手写或加盖个人人名章;也可A4纸打印后手工填写,但要求字迹清晰,否则后果自负。
(三)“申报等级”为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11453-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二级(技师)
单元3 教学管理
14 教学实施设备管理
二、常用教学设备的特点及应用 1.多媒体教学工具 多媒体教学工具,可以把教学内容通过文字、图形、 图像、声音、动画生动和直观的展现出来,是保证理论教 学质量和提高教学效率的有效手段。 2.教学磁板 将需要的文件投影到屏板工作区,利用磁板笔直接进 行标注、修改、擦除、保存等操作,起到了“教学平台” 的作用。
2
4
4
4
学员签字
教练员评价 及签字
考核意见:×××良好 ×××来自×××良好 ×××
×××
良好 ×××
完成所有课程,同意参加考试。
×××
良好 ×××
考核人签字:×××
培训机构审 核意见
(盖章)
13 教学车辆和场地管理 单元3 教学管理
一、教学车辆管理 1. 教练车档案建立与管理 教练车档案管理是驾校常规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的基础。 2. 教练车使用前的管理 (1)选购经济性、可靠性好车辆的做教练车。 (2)安装辅助操作装置。 (3)认真进行磨合期维护。 (4)选择优质润滑油。 (5)正确选用燃油。 (6)新车避免发动机高速运转。
12 从业资格培训《教学日志》 单元3 教学管理
二、《教学日志》的填写
教学项目
教学目标
应用能力 学时:10
1.车辆安全检视 2.旅客急救 3.危险源辨识与防 御性驾驶 4.节能驾驶 5.综合复习与考核
1.掌握车辆外观、发动机舱、客车车厢(客)、发动机起动后及行车 中、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视内容和方法;
经验、决策、驾驶行为风格等心理活动的规律及其影响因素的科学。
1. 影响驾驶安全的生理因素
影响驾驶安全的生理因素包括年龄、疲劳程度和药物影响等。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附件2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鉴定工作计划和第一次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职考函〔2018〕15号、《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次统一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18〕17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现状,现将申报条件整理如下:(一)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F、E、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专业)4.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证件在有效期范围内。
证件超过有效期的,需经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中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网络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明的。
(二)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持有A1、A2、A3、B1、B2、C1、C2、C3、C4、D、M、N、P机动车驾驶证之一的,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专业)4.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
证件超过有效期的,需经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中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网络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明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0.07.20•【文号】人社厅发〔2020〕80号•【施行日期】2020.07.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要深刻理解和领会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重要意义。
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大局出发,稳妥有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今年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沪人社职〔2021〕491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根据国家及本市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要求,现将2022年本市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项目及评价机构2022年本市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评价活动均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由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并由其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具体评价项目及评价机构信息详见附件。
二、申报及考试安排(一)申报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或就读,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相关评价项目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各评价项目的申报条件由相关评价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制定并公布。
对参加部分评价项目的考生年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方式。
包括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
团体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由所在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审核后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统一代办报名手续。
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可到相关评价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对参加部分评价项目的申报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费标准。
考生须根据相关评价机构要求,缴纳考核评价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相关评价机构制定并公布。
(四)考试安排。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第1单元课件
守信、规范施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爱护学员、文
明教学,努力学习、与时俱进等方面。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二级(技师).一级(高级 技师)第1单元
15
1 教练员的职责和职业道德 单元1 理论教学
二、教练员的职业道德
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是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从思想到行为
应具备和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教练员职业道德的主
要内容:
一是忠诚驾驶员培训事业,爱岗敬业、奉献社会;
二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诚实守信、服务学员;
三是严格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保证时间、保证质量;
四是自觉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谋私利、勤教廉
洁;
五是模范遵守法机律动车法驾驶规教练,员二严级(技谨师).训一级练(高级、确保安全。
技师)第1单元
16
2 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教育,培养学员良好的驾驶行为习惯,是提高驾驶员整
体素质的有效途径。
(3)肩负着为社会提供安全合格的驾驶员、保障道
路交通安全的社会重任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二级(技师).一级(高级 技师)第1单元
8
1 教练员的职责和职业道德
单元1 理论教学
一、教练员的职责
6. 教练员的职业化
(1)解决教练员的社会地位和从业资格的国家认可。
3 模块3 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4 模块4 汽车安全装置
5 模块5 客运车辆技术要求
6 模块6 安全文明驾驶知识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二级(技师).一级(高级 技师)第1单元
3
1 教练员的职责和职业道德
单元1 理论教学
教练员作为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其自身素质和职业 道德对驾驶学员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直接关系到社会驾驶员的 整体素质。一名优秀的教练员,不仅要认真履行职责,还要有高尚 的职业道德。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教练员等级认定管理规定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教练员等级认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我国汽车运动教练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提高训练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汽车运动事业发展需要的汽车运动教练员队伍,促进我国汽车运动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进一步规范我国汽车运动教练员管理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汽联”)汽车运动教练员分为初级教练员、中级教练员和高级教练员三个等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汽车运动各项目训练教学的人员。
第四条中国汽联相关部门负责对教练员进行等级认定审查和年检工作,并颁发等级认定证书。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汽车运动教练员的基本职责是完成训练教学任务,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参加规定的进修和学习,同时高等级教练员须承担对低等级教练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辅导基层训练工作。
第六条初级教练员岗位职责(一)按照中级教练员或高级教练员制定的训练计划协助完成理论和实际操作类教学任务。
(二)负责按照中级教练员或高级教练员要求布置教学场地(包括教室布置和赛道场地布置),准备训练车辆。
(三)按中级教练员或高级教练员的要求,建立训练业务档案, 如实反映新学员培训情况。
第七条中级教练员岗位职责(一)按照中国汽联相关培训教学大纲要求和汽车运动人才成长的规律,制定、实施训练计划;承担车手的训练教学;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承担培训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及时了解汽车比赛发展方向,结合训练教学实践,进行有关选材和改进训练方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三)按中国汽联培训班管理规定要求,每次培训班结束后认真及时地向中国汽联递交本培训班的总结报告,如实反映培训班和新学员培训情况,如实反映初级教练员工作情况。
第八条高级教练员岗位职责(一)按照优秀运动人才成长的规律,制定、实施训练规划和训练计划;承担优秀车手和低等级教练员的训练教学,选拔和输送优秀后备人才;承担培训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熟悉汽车比赛国内外发展动向,掌握先进的技、战术训练手段、方法,以及科学选材;总结培养优秀车手和优秀后备车手的经验,进行专题研究,指导和推动汽车比赛技术水平的提高。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苏体人〔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体人〔2022〕13号各设区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全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对象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3号),参评对象为全省从事培养、训练运动员和指导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含Excel电子版,不须装订)。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放入评审材料卷宗(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三)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聘书(或文件)、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四)输送运动员和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作品数量提供)。
(六)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七)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报告,各市体育局须经本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业务骨干证明1份。
(八)凡涉及时间的填写均要求明确到具体年、月,涉及比赛的填写均要求明确比赛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赛事全称和届次。
(九)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时,省专业队教练员和业余训练教练员,“业绩情况表1”均填写本人直训业绩,“业绩情况表2”均填写所输送运动员在输送后成绩有效期内取得的成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申
报工作的通知
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
员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15〕49号)要求,现将2015年开展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以下简称二级教练员)职业资格考
评申报具体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共设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本次考评范围为二级教练员,属于技师等级.
二、考评组织
本市二级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由市交通委考试中心(市交通
委职业资格中心)负责,会同市运输管理处、市驾培行业协会共同开展.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
资格证,从事本职业以来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报:
(一)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及以上;
(二)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及以上;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及以上.
以上年限均按截至2015年6月30日计算.
四、申报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见附件一);
(二)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见附件二)(三)
工作总结;
(四)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案;
(五)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复印件;(六)
学历证明复印件;
(七)获奖证书及论文复印件;
(八)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彩色照片原件及电子版各1份,其
中电子版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申报表上所贴照片不计在此).
以上材料填写请参见《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见附件三),
材料一式2份,严格按顺序排列,a4纸打印后沿左侧用夹子夹好,并将
每份材料单独装入档案袋.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审核汇总后,填写《申报人员信息电子表(excel电子文档)》和《申报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
件四)并在汇总表右上角指定地方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5月25日
至6月5日,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电子照片和汇总表送至市
交通委考试中心(市交通委职业资格中心).受理地点:市交通委考试中心业务受理大厅(零陵路147号,近大木桥路,地铁4号线大木桥路
站3号口对面).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联系电
话:64169898-118联系人:何文珺.
(二)评审费收费标准按《关于开展2008年度交通行业技师和
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厅评价字〔2008〕65号)要求执行,评审费每人400元.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汇总后,统一汇入下列账号,并
将凭证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由市交通委考试中心统一缴付交通运输
部职业资格中心.
账号: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
316845-00200470864
上海银行茶陵支行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的安排,组织申报人员参加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统一举行的职业资格鉴定,鉴定时间和鉴定费用另行通知.鉴定前培训时间和培训费用另定,申报人员自愿参加培训.
(四)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将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对综合考评结果合格者,由部职业资格中心统一颁发二级机动车驾驶教
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已经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师或高级技师证书者,此次无须重复申报.
六、考评方法和内容
结合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考评分为职业技能鉴定和
综合评审两个部分.
(一)职业技能鉴定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法,重点考核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示范讲解方式,重点考核教学动作示范、培训指导等专业知识应用技能.
(二)综合评审
1.工作业绩考核:主要考核从事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工作经历、获
奖情况、技术论文发表情况和工作总结等4个方面内容.
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案考核:主要考核能代表本人教学水平的理论教学或驾驶操作教学教案.
(三)考评成绩认定
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占考评成绩的50%(理论知识考试占2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综合评审成绩占考评成绩的50%(工作业绩考核占30%,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案考核占20%).
七、资料下载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无重大以上道路
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报材料填报
注意事项》、《申报人员信息电子表》和《申报二级机动车驾驶教
练员职业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均可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主页(/)公示公告栏目上或市运管处内网下载.
《申报人员信息电子表》是excel电子文档,下载电子文档模版后输入由单位统一输入申报人员信息;电子文档取名为:xx驾校申报人员信息电子表.
八、工作要求
鉴于2014年本市各培训机构组织教练员申报二级职业资格考评
和评定结果总体情况较好,共有181户培训机构1558名教练员申报考评,最终取得二级教练员职业资格等级的有1013名,通过率达到65%,充分体现了培训机构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但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gb/t30340-2013)标准,培训机构结业考核员应当是持有二级(含)以上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按照教练车总数5%配置,不少于2人的标准.经统计,本市仍有12户培训机构的教练员未取得二级职业资格,24户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取得二级职业资格的人数少于2人,43户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取得二级职业资格的人数未达到教练车总数的5%.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5年工作安排,针对全国驾培行业二级教练员职业资格评定需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允许符合条件
的可直接申报二级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同时,四级、三级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工作也将同步开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培训机构应针对本单位结业考核员任职情况和趋势,提前考虑,预先安排,特别是对任用的结业考核员仍未达到二级(含)以上职业资格等级的培训机构,更应当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充分调动教练员积极性,抓紧做好今年申报准备和组织工作.此外,考虑到结业考核工作的特性,对于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可按教练车总数的7%配置结业考核员.
市交通委考试中心、市运输管理处、市驾培行业协会将共同开展
二级教练员申报考评工作宣贯和相关事项解读培训,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1.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2.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3.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4.申报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5.2015模块电子文档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