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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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1标段昆明市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工程1标段
管线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审批:
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昆明市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工程1标段监理部
2011年11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现场管线概况 (3)
三、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4)
四、调查分析 (4)
五、安全监理措施及手段 (4)
六、安全监理的工作分工 (6)
一、工程概况
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工程西起高峣立交,沿线经过草海、河尾村、徐家堆、六甲乡、上五甲、罗衙村、中营、高庙、照西村、杜家营(昆玉高速),跨越昆河铁路、南昆线,止于东连接线民办科技园立交,全长共24.998km。南连接线规划道路等级为高速公路,主线双向六车道,行车速度为100km/h、隧道80k m/h、匝道车速40~50km/h。
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工程一标施工内容包括:与高峣立交相接的A、B匝道(440.228m、541.892m),下穿草海主线隧道1420m、主线路堤桥1440.5m(包括
K1+480~K2+705.5,K3+416~K3+591)、匝道桥梁770m、下穿滇池路地道678m、主线道路101.5m,匝道道路910m,采莲河支流置换箱涵和明渠597.9m。
二、现场管线概况
根据收到的管线资料和现场情况,本工程地下管线主要集中滇池路上,滇池路的管线处理将根据滇池路地道暗埋段翻交施工同步处理。在路堤桥范围内管线主要是架空线,架空线的迁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已经由昆明交通运输局提前完成。在草海隧道暗埋段AM13~AM16节上方有220KV高压线,220KV高压线净高20m,高压线投影面及投影边外侧10m范围内围护结构采用Φ800@900 mm钻孔灌注桩+Φ800@600 mm双排旋喷桩止水帷幕,其余部位围护结构采用SMW,因现场条件或环境因素变化,在SMW施工单位认为存在风险时,及时沟通调整增加钻孔灌注桩施工范围。
滇池路管线情况
管线位置管线类型规格埋深处理方法
滇池路东侧(南北走向)
燃气管φ300mm,铸铁管 1.5m 改迁至pm13顶板上
自来水管φ700mm,铸铁管 1.3m 改迁至pm13顶板上
污水管φ600mm,砼管 3.5m 交运局顶管迁改施工完成雨水管φ600mm,砼管 2.5m 交运局顶管迁改施工完成通信管光缆,12孔硅芯管保护2m 改迁至pm13顶板上
路灯电缆电缆,铜管保护0.6m 改迁至pm13顶板上
路中绿化带(南北走向)交警信号光缆,铜管保护0.25m 改迁至pm13顶板上
雨水管φ600mm,砼管2m 交运局顶管迁改施工完成
滇池路西侧自来水管φ600mm,铸铁管2m 改迁至pm13顶板上
(南北走向)电力10kv电缆,铜管保护 1.5m 改迁,从船房河旁路堤桥下穿污水管φ1000mm,砼管 3.8m 交运局顶管迁改施工完成
雨水管φ600mm,砼管3m 交运局顶管迁改施工完成
路灯电缆电缆,铜管保护0.5m 改迁至pm13顶板上
通信管光缆,12孔硅芯管保护 1.5m 改迁至pm13顶板上斜交滇池路污水管φ1000mm,砼管8.6m 交运局顶管迁改施工完成采莲河西侧污水管φ800mm,铸铁管 1.5m 交运局顶管迁改施工完成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1.5条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G33-2001-5.1.3条
3、设计文件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管线)
四、调查分析
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在施工之前,首先根据设计文件和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摸清各管线的位置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每20m距离探桩样洞,确认埋设深度和走向及管线类型,在管线转角处,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设立明确醒目标志牌,并在标志牌上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设深度等示意图。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
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责任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2、对地下管线情况不详而资料又不完备的,要求施工单位采用技术先进的探测仪器进行探测,并将所探测情况绘制成图表,上报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作为管线保护的重要依据。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五、安全监理措施及手段
1、详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做好
记录。
2、工程实施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监护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
3、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记录”,并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4、落实保护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地下管线的监护和保护。施工队和各班组兼职管理管线保护人,组织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要求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管线安全标志牌,悬挂“地下管线无事故表”和保护地下管线安全的“十不准”。
5、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沉降测点,工程实施中,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
6、成立由建设单位、各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
7、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8、管线埋深≧2米的坑槽时,必须要有对称支护措施,并在车辆通行密集的施工段必须设立交通警示标记,并派专人疏散交通。
9、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10、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应事先制订好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11、一旦出现管线损坏事故,在2小时内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对人为损坏事故,要吸取教训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2、电缆、通讯管线的保护
电缆是城市的生命线,在施工时严禁破坏。在开工前,首先邀请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予以明确施工区域及施工时有可能影响到的区域上的现状管线位置。然后听取其保护建议,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由于电力通讯管线比较脆弱,因此,在施工前,根据有关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