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倾销会计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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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与反倾销》课件 (2)

《倾销与反倾销》课件 (2)

3 倾销的实现方式
倾销可以通过价格补贴、 政府赠与、倾销关贸组织 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等手段 来实现。
倾销的危害
1 对国家的危害
倾销会导致国内产业受到压制,国家间的贸易失衡加剧,经济竞争力受到损害。
2 对产业的危害
倾销造成产业的衰退,影响市场秩序,破坏正常的经济竞争环境。
3 对消费者的危害
倾销可能导致市场扭曲,消费者可能面临低质量产品或受到价格操纵的威胁。
2 反倾销的意义
反倾销的意义在于解决不 公平竞争问题,促进贸易 健康发展。
3 实际效果
反倾销的实际效果因市场 环境、政策执行等因素而 异,需要在政府有效监管 下进行。
反倾销的应用
1 反倾销政策的基本程序
反倾销政策包括调查、取证、裁决等多个程序,确保反倾销措施的公正合理。
2 WTO反倾销规则
WTO设立了反倾销规则,协调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与行为。
3 改善中国反倾销制度
中国正在不断完善反倾销制度,提高反倾销调查的透明度与效率。
结语
1 倾销与反倾销的关系
倾销与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键问题。
2 倾销和反倾销的平衡
在处理倾销问题时,需要考虑公平竞争与保护国内产业的平衡。
3 展望未来
未来,国际贸易中的倾销与反倾销问题将继续受到关注,我们应积极参与并主动解决这 些挑战。
《倾销与反倾销》PPT课 件 (2)
倾销与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议题,我们将深入探讨其定义、危害、反 倾销的作用以及应用,以维护公平竞争与健康的国际贸易环境。口企业向国外 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出售 产品,以获取国内市场份 额。
2 倾销的目的
倾销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市 场份额、挤压与竞争对手 的市场空间。

反倾销专题讲座新ppt反倾销专题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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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世贸组织允许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以反倾销措施的采用最为普遍。自1979年欧共体首开对华反倾销调查以来,迄今为止中国已遭到各国600多起反倾销调查并被征收反倾销税,损失几百亿美元,且逐年增加,我国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世界各国的商品倾销与反倾销之争,对世界经济与贸易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们必须学习和掌握反倾销的有关规则,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利益。
2、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
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外国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案件不但将存在,而且可能居高不下,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从治标的角度看,企业应该积极应诉,并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但最根本的是必须充分意识到反倾销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政府和企业都应该有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长期策略。企业要提高成本意识,在财务方面加快与国际接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点关键内容,支持中方就此5项内容上诉的关键论点。内容如下: 1、印度不应作为替代国; 2、美国商务部采用的印度苹果价格不能作为替代价格,因此榨汁苹果替代国价格应采用中方提供的土耳其价格; 3、美国商务部采用印度储备银行的数据计算销售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比率,与实际比率不符,法官认定应采纳中方提供的数据; 4、美国商务部不应采用进口的锅炉用煤价格作为替代价格;
案件
国别
案件
中国
48
泰国
10
欧盟
27
美国
10
韩国
18
日本
9
俄罗斯
15
新加坡
9
中国台湾
13
南非
9
印度
13
罗马尼亚
8
印尼
12
乌克兰
8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政策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政策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政策Introduction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政策(Anti-dumping policy)是自由贸易体制下为了消除倾销(dumping)产生的一项政策措施。

倾销是指一国企业出口某种商品到另一国家时,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售出,从而导致本国同行业企业利润下降、生产就业岗位流失等负面效应。

为了对抗这种不正当贸易行为,各国积极推行反倾销政策,包括制定反倾销法律、设置调查机构等。

本文将分为四个章节,对于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Chapters1. 倾销的产生原因及危害倾销行为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的利益冲突。

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采取降低成本的方式进行生产,为此需要相对较大的规模,随之产生的固定成本也较高。

如果销售不佳,企业需要通过出口来实现库存清理、保持企业生产规模等原因,并通过降低出口价格来获取市场份额。

这一行为的后果是使得本土同业压力加剧,企业难以承受价格壁垒,影响到本土同业的生产和就业。

更远一步,如果本国市场被低价货物占领,进口在一段时间内增加,会直接导致经济危机,甚至国内市场乃至国家经济的崩溃。

倾销本身是一种不公平贸易手段,也是对于市场的破坏,对于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来说,都会导致市场份额的流失,影响到企业的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的秩序,伤害人民群众的福利。

2.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政策及要素反倾销政策是各数字的正当贸易手段之一,反倾销政策的主要措施是采取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或者反倾销的补偿措施(compensatory measures)。

反倾销税是指对进口产品征收的一种关税,也可称之为义务性关税,用于抵消进口产品的倾销行为。

反倾销税的税率是基于倾销幅度和反倾销调查的结果而定,税率通常是在倾销货率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多个百分点。

反倾销的补偿措施是指外国公司进行某些行为,如倾销等对一国市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以修复市场秩序或者恢复企业的损失。

反倾销 知识

反倾销 知识

1.2申请的内容
申请的内容包括:(1)具有代表性的国内生产商声称存 在倾销的事实,(2)该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相同产品造成的 损害,(3)倾销产品与声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申 请人的身份以及申请人对国内相同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的 综述,(5)该产品在原产地国或出口国内市场上出售时的价 格资料、出口价格资料,(6)所声称倾销进口产品数量发展 变化的资料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相同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 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程度的资料.表明有关影响国 内产业状况的有关因素和指数
3.1调查期限
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至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12个月,特 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8个月。如果在此期间,申请人撤回申请;初裁 不存在倾销、损害;终裁不存在倾销、损害;以及倾销幅度或者倾销 产品的进口量可以忽略不计的,可终止反倾销调查,由外经贸部予以 公布。
3.2价格承诺
价格承诺可以发生在反倾销立案后至终裁前的任何时间里。在调 查期间,出口商或出口国政府可以提出价格承诺,与申请人及政府进 行协商,以高于倾销幅度的价格销售其被控产品,以消除倾销对国内 产业造成的损害。如达成价格承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经商国家经 济贸易委员会后,可以决定终止反倾销调查,并予公告。如果倾销产 品的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政府不履行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部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可以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
3.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三. 反倾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1.1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产量之和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全部或50%的, 申请人可以作为“国内产业”直接提请反倾销调查。 (2)申请人产量之和占全国总产量25%以上,但不足50%的, 如果表示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国内生产者中,支持者的 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申请人可以 代表“国内产业”提起反倾销申请,符合反倾销法律意义 上的申请人主体资格。 (3)申请人产量之和占全国总产量25%以下的,不具备申请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反倾销调查继续进行。如果初裁为否 定性结论的,即不存在倾销和损害的,反倾销调查即告终止。

倾销与反倾销课件

倾销与反倾销课件
Why happens such? N-N not N-S?
麻烦—— 国际市场份额的损失? 外销渠道的阻断? 企业生产的瓶颈?
成因——? 制度因素? 劳动力成本优势? 资源优势? 红眼病? 国际势力的干预?
发达国家动因— 产业结构互补(好还是坏)? 国际收支问题? 深层面考究?(抑制/反抑制?)
1.传统倾销理论
美国国际贸易学家雅各布·瓦伊纳(Jacob Viner)1923年撰写了里程碑似著作《倾 销——一个国际贸易问题》,在这本书中 将倾销定义为:在不同国家市场上实施价 格歧视。指出倾销的基本条件是垄断和保 护。
2. 现代倾销理论 Ethier(1982):在不确定的和缓慢调解的
现行概念和视角?
三、倾销要件及分析
一、倾销要件 (一)构成要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
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二)1994年GATT规定反倾销措施实施三 要件:
(二)需求动因? 存在抑或不存在?
五、分类
(一)商品倾销 指一国在国际市场中以低于它在本国市场
中的要价来大量地推销商品。
外国商品在华倾销
例如:美国柯达胶卷,韩国、加拿大的新 闻纸,俄罗斯、韩国的硅钢片等
柯达胶卷 在美国售价 5$/卷
在中国售价 2.5$/卷
(二)外汇倾销
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向外倾销商 品和争夺市场的行为。
国际贸易前沿问题
——倾销与反倾销
授课人:李秉强 邮箱:AndyLBQ@
倾销与反倾销
一、倾销的全球势态和我国困境 二、倾销的相关理论演变与渊源 三、倾销要件及分析 四、反倾销的动因 五、种类 六、反倾销措施的贸易救济 七、世界组织反倾销谈判及中国的立场

《反倾销、反补贴法》PPT课件

《反倾销、反补贴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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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补贴协议》第3条的规定,下列补 贴为禁止性补贴:(1)在法律上或事实上 对出口行为的应急补贴;(2)对使用国产 产品进行补贴,而对使用进口产品不予以 补贴。
禁止性补贴分为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 出口补贴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以出口实绩为 条件而给予的补贴。进口替代补贴指以使 用国产货物为条件而给予的补贴。
利缴款;(6)给予出口企业比内销企业更高的征
税基数折扣,以减少出口生产的征税额;(7)对
出口企业在生产与销售之间的间接税的征收上予
以较内销企业更优惠的减免、退还、缓缴待遇;
(8)在按生产流程分级征收的间接税上,给予出
口企业较内销企业更优惠的减免、退还、缓缴待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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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出口企业因生产出口产品所使用的进口 原材料实行进口退税超过进口关税实际征收额, 或者在已有部分进口替代之后仍继续实施进口关 税的退还;(10)以更优惠的条件向出口生产企 业提供信贷担保或保险,这些信贷担保或保险实 际上起到了降低出口产品成本的作用;(11)政 府给予出口企业的信贷利率低于市场实际利率; (12)对初级产品以外的任何出口产品给予直接 或间接补贴,导致其出口售价低于可比的内销价 格。对初级产品的补贴导致补贴国在世界出口贸 易中占有不合理的较高份额;(13)以任何形式 向出口经营活动和进口替代经营活动所提供的其 他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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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反倾销调查程序
(一)申请 1、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
人或有关组织,可以依规定向商务部提出 书面申请; 2、商务部自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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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调查
商务部在60天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反倾销调查应当在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 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但不得超过6个月。

WTO概论中,反倾销课件

WTO概论中,反倾销课件
分难。
由于中国有关应诉企业的协调一致,在替代国价格的选取、 有关答卷的准备方面都比较充分,使中国占据了较为主动的 地位。尽管我方在应诉过程中面临种种不利因素,但在中国 政府有力支持下,在商会的有效组织下,在2019年9月的初裁 中,应诉企业仍得到了明显低于诉方要求的税率:我一家应 诉企业得到了零税率,其他应诉企业的税率为9.85%一 54.55%由于商会和应诉公司对实地核查的准备工作十分重 视,在我方律师的精心辅导下,顺利地通过了美国商务部官 员进行的实地核查。与此同时,认为并未达到预期目的的美 国诉方,又施出“重手”一一在美国商务部终裁听证会前,
▪ 确定实质性损害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
➢是否造成进口方境内相同产品大幅降价销 售或产生价格严重抑制;
➢对进口方境内相同产业的影响:对销售、 利润、产量、市场份额、设备利用率、库 存、就业、工资等诸多因素的实际或潜在 影响及其程度。
▪ 实质损害威胁指进口方的有关产业虽尚未 受到实质损害,但可以明显预见倾销将对 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这种情形非 常迫近。
诉方又向商务部提交了更高的印度榨汁苹果价格。如果商 务部接受此价格,中国应诉企业的税率将会大幅度提高。对 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中国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通过其 在印度的合作方,到印度德里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拍摄了 大量照片。
在随后的美国商务部听证会上,中国律师出示了照片 等证据,强有力证明了诉方提出的印度替代价格毫无 根据。2000年6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浓缩苹果汁 反倾销调查做出了终裁,结果对我而言好于初裁:中国 应诉企业税率为0至27.57%,其中一家为零税率;应诉 企业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全国未应诉企业税率为 51.74%。
3.因果关系的认定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国际贸易的舞台上,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犹如一道道关卡,影响着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

反倾销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当一国的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并对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时,进口国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这其中的核心在于判断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值。

而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通常较为复杂,可能会参考国内市场价格、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或者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等。

反补贴措施则针对的是政府对出口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或价格支持。

这些补贴可能会使受补贴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例如,政府直接给予的资金补贴、税收优惠、优惠贷款,甚至包括政府提供的低价原材料、能源等。

那么,为什么会有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出现呢?从经济角度来看,当一国的产业受到低价进口产品的冲击时,可能会导致企业倒闭、工人失业,进而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稳定。

为了保护本国产业,进口国往往会采取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来限制进口。

从政治角度而言,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潮也会促使一些国家利用这些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以迎合国内某些利益集团的诉求,从而在政治上获得支持。

然而,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在判定倾销和补贴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对于正常价值的确定、损害程度的评估等,不同的国家和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方法,这就容易导致贸易争端的产生。

其次,这些措施有时会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一些国家可能会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过度使用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对正常的贸易往来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再者,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能会引发贸易报复。

当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产品采取限制措施时,被限制的国家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从而导致贸易战的升级,最终损害的是双方的利益。

为了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各国企业和政府都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
和就业。
维护公平竞争
反倾销措施可以维护国际贸易中 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不正当竞 争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促进国际贸易
反倾销措施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平 衡发展,使得各国在公平竞争的环 境下开展贸易往来,有利于全球经 济的稳定增长。
03
反倾销的程序与措施
反倾销的申请与立案
01
02
03
申请
由国内产业受损的企业或 行业协会提出反倾销申请 。
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提高产品质量与降低成本
提升研发水平
01
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降低生产成本,增
强产品竞争力。
优化生产流程
02
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
升产品质量。
强化供应链管理
03
采用精益管理方法,优化供应链流程,降低采购、库存、物流
等环节的成本。
建立与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建立专业队伍
企业应建立专业的反倾销团队,提高反倾销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 性,以应对可能的反倾销调查。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反倾 销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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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临时措施
在初步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后,商务部可以 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措施种类
反倾销措施包括加征关税、征收反倾销税 等。
最终措施
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后,商务部可以 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措施期限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但可以视情况延长。
04
反倾销案例分析
中国彩电反倾销案
1. 破坏竞争环境:倾销行为会 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得 其他合规出口商难以立足市场。

反倾销的会计问题

反倾销的会计问题

(((1)))(二)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往往是被调查后仓促应诉如果企业应诉,很多工作都需要财务人员的主持和协助,并且要在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的会计资料。

但其实很多出口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重经营、轻管理,没有完备的财务制度,又或者虽然制定了比较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却只是印在纸上、挂在墙上,根本不严格执行,使得制度形同虚设。

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科目、凭证、账簿的设置不健全,填写不规范,不重视对会计档案的定期整理和归档存查工作,这些细节都会影响企业在应诉时是否能够及时地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

而按照规定,一般应诉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和以及调查问卷的提交时间,都不能超过一个月。

如果企业没有做好日常的会计记录工作,那么调查问卷的填写就无法按时完成,这将会影响到反倾销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也会影响到会计的举证工作。

根据过去的反倾销案件来看,无法及时的填写调查问卷、提供案件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是造成败诉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企业内部充斥着虚假的财务信息反倾销调查当局要求出口企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首先要真实可靠,并且相关的数据要具备内在的逻辑统一性。

同时《WTO 反倾销协议》中也规定了企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通过独立审计并具有通用性”,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财务报告,才是能够取信于国外反倾销当局的。

然而在我国,一些企业为了某些目的,连同或授意会计师事务所粉饰审计报告,使得审计报告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符。

有些企业实际是盈利的,但在审计报告里却出现了巨额亏损,这成为了企业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有利证据;有些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和会计资料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这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调查当局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全盘否定,转而采用替代国的价格信息来判断裁定,这样的企业往往被课以高额的反倾销税。

(四)非市场经济地位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被认可虽然近年来我国在争取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有了很大的进步,绝大多数国家都已经认可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反倾销ppt

反倾销ppt
(五)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
(六)加深对进口国的法律了解,拓展信息渠道。
(七)用反倾销手段,保护自己正当权益。
的预警作用。
(7)加强宏观调控政策指引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制止恶性出口竞
争行为。
(8)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中国应对外国反倾销的长期战略。
从企业角度看
(一)转变营销观念,加快现代企业改造,健全
企业会计制度。
(二)转变营销观念,实施多元化国际一致对外。
1. 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措施在国际上日益被强化。 2.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没有得到认可。
3.企业应诉不力。
4. 企业出口结构不合理、秩序不规范、营销策略
不当。
中国对反倾销的 应对措施
从政府角度
(1)正确认识反倾销的本质。 (2)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 (3)要注意运用世贸组织三项具体规则来解决国际反倾销争端问题。 (4)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 (5)推进经济改革,摘掉“非市场经济国家”帽子。 (6)健全和充实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经商处,充分发挥其在反倾销中
2. 2012 年 3 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 2.9% 至
4.73%的反补贴税。
3.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
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对于大多数从中国进口 的太阳能板和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大约34%到47%的关税。
中国成为反倾销最多的受害国原因:
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
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 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贸易摩擦回顾:

反倾销的会计问题及其对策

反倾销的会计问题及其对策

反倾销的会计问题及其对策前言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

各国政府相继出台反倾销措施,令企业在跨境贸易中面临着更加复杂的风险和挑战。

作为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我们需要了解反倾销规则及其会计处理,以减少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反倾销规则简介反倾销,即反倾销税,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外来同类产品价格过低的冲击,采取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

反倾销措施通常包括对进口同类产品征收关税、禁止配额、加强产品质量检验等。

从会计角度来看,反倾销威胁了企业的销售收入、收益和现金流量。

针对反倾销,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了《反倾销协定》(ADA)。

该协定要求贸易成员国在反倾销行动中,遵守公平、透明、非歧视的原则,同时对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进行限制。

反倾销税的会计处理以下是常见的反倾销措施及其对会计的影响:征收反倾销税如果进口同类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这将导致相关企业的成本增加,净利润下降。

为了反应这一情况,企业会将反倾销税列为销售成本。

具体来说,在销售材料成本或库存成本中增加反倾销税成本。

这种处理方式不会影响其他财务指标,如销售收入,但会降低毛利率和净利润。

受限制的配额如果进口同类产品受到限制的配额措施,这将限制相关企业的进口数量和销售规模,影响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为了反应这一情况,企业可以将该配额的成本和销售收入的减少列为销售成本。

对于已经进入库存中的产品,企业可以将该配额的成本分配到底部净收入中。

这种处理方式将影响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和净利润。

产品质量检验如果相关的进口产品需要经过质量检验并满足某些标准,这将导致企业的检验和测试成本增加。

为了反应这一情况,企业可以将检验成本列为生产成本,并将其划分到已售出产品的销售成本中。

这种处理方式将影响毛利率和净利润。

额外的运输、保险费用如果受反倾销措施的进口产品需要支付额外的运输和保险费用,这将导致相关企业的成本增加。

为了反应这一情况,企业可以将这些额外费用列为进口成本。

从会计角度谈反倾销问题

从会计角度谈反倾销问题

会 因缺乏积 极的应对措施 而选择放弃 ,即使 某些企
业应诉 ,也 会由于不能及 时提 供充足的证据 来证明 其菲倾销行 为 ,最终导致 败诉 ,被征收高额 反倾销
在这 方面还有所保 留 ,而这些 国家和 地区恰恰是我 国的重要 贸易伙 伴 ,同时也是对我 国提出反倾销调 查最多的 国家和 地区。这也给参与 反倾销调查 的出 口企业带来了更多 的阻碍 。 通常 ,能够积极应 诉的均是具有一定规模 的的
中 图分 类号 : F 7 5 2
近年来 ,随着 国际市场的 日趋饱 和 ,我国 出口
产品受到 的反倾销调 查也 目趋 增加 ,我 国 目前 已成 为全球 滥用反倾销 手段的最大 受害者 。反 倾销调查
企 业缺乏 社会 责任 感 、 日常财 务管理 制度 不健 全 , 往往 是被 调查后 仓促应诉 、企业内部充斥着 虚假 的 财务 信息 、非 市场经济地位 导致企业提 供的会计 资 料不 被认可 、威 本核算 方法 与反倾销调 查要求不 同
中 国市场 第7 期 总第7 2 2 期
贸易投 资 4 7
从会计 角度谈反倾销 问题
向灵彦 刘 娜
摘要 : 反倾销 虽然是一 个 国际 贸易 问题 ,但 在实 际调查 、应诉 过程 中 ,都 离不 开会 计 的 工作 。本文从会计 角度 出发 ,分析 我国 出 口企业在应对 反倾销 调查诉讼 时所面临 的企业 缺 乏社 会责任 感 、日常财 务管理制度 不健 全 ,往往 出现 被调 查后仓促 应诉 、企 业内部充 斥 着虚 假 的财 务信 息 、非市场经济地 位 导致企业提供 的会计 资料不被认 可 、成本核 算方 法 与反倾销调查要 求不 同等 问题 。文章针对 企业 、会计 、政府 、行业协会 等不 同的主体 提 出了相 应 的对策 。 关键词 : 会计; 反倾销 ; 出 口企 业

倾销与反倾销专题

倾销与反倾销专题

自1979年中国出口糖精及盐类首次遭受欧共体反倾 销以来,中国出口产品一直频繁遭受国外的反倾销 调查。1995-2011年,世界共有30个国家对中国出口 产品共发起了多达853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居世界 各国之首,如图1所示。
全球对华反倾销占全球反倾销的比重呈明显上升趋 势。该比重从1995年的12.74%上升到2011年的 31.61%,如图2所示。
贱金属、化工、机电产品 遭受反倾销案件数所占比 重高达57%。
(二)中国木制卧具遭遇美国反倾销案
木制卧室家具(Wooden Bedroom Furniture, 简称 WBF)反倾销案简介
时 间 事 件
2003.01.01 2003.12.17 2004.01.09 2004.06.24 200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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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反倾销对中国(出口国)的影响
贸易限制效应(Trade Restraint Effect)
反倾销调查和征收反倾销税,会提高倾销商品的出口 成本和价格,削弱倾销商品的出口竞争力,导致出口 国出口数量或金额减少,甚至退出进口国市场。 美国对中国WBF进行反倾销调查后,中国WBF对美国 出口增长率从2002年的96.8%下降到2004年的18.6%。 2004年底征收反倾销税后,中国WBF对美出口增长率 下降到2007年的17.8%。
表3 2002-2006年美国从中国WBF进口情况(单位:亿美元)
2002 美国从中国WBF进口额 美国从中国WBF进口增长率 9.60 68.8% 2003 14.06 46.5% 2004 15.09 7.3% 2005 17.10 13.3% 2006 18.17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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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转移效应(Trade Diversion Effect) 如果进口国从多个国家进口同种产品,但只对部分进 口来源征收反倾销税,那么在减少来自指定国家进口 的同时,却增加了未诉国家的出口,这就是反倾销的 贸易转移效应。 在对中国木制卧具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决期、以及课 征反倾销税之后,美国从中国进口逐渐减少,从越南、 马来西亚和印尼的进口显著增加。 反倾销导致贸易转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反倾销的 贸易保护效应。

司考国际经济法:反倾销详解6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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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国际经济法:反倾销详解(一)倾销和损害的确定1.倾销。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的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

倾销的构成要件: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

正常价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以出口国市场上的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2)出口国市场上没有可比价格的,以该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出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为正常价格,即所谓的“替代国价格”。

(3)以产品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注意以上三种方法不是依次使用,而是在第一种方法不能使用时,选择使用第二或第三种方法。

出口价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价款或者应当支付价款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

(2)进口产品没有实际支付价款或者应当支付价款的价格,或者其价格不能确定的,以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或者以外经贸部商海关总署根据合理基础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

[特别提示]这里涉及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是正常价值的确定。

二是出口价格的确定。

2.损害。

损害是指倾销对国内已经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1)国内产业的认定——国内产业是指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全部总产量的大部分的生产者。

但两类产业排除在外:第一,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的国内生产者。

第二,倾销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2)损害的认定——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性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反倾销调查1.反倾销调查机构——商务部。

涉及农产品反倾销的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

2.反倾销调查的发起。

反倾销调查有两种发起方式,即申请发起和主动发起。

(1)申请发起(主要方式)——指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
反倾销税的征收应当根据倾销幅度来 确定,通常为倾销幅度与倾销持续时 间的乘积。
最终反倾销措施
在确认存在倾销行为后,可以采取最 终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进口禁令等。
反倾销的程序
申请和立案
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可以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 是否立案进行调查。
调查和裁决
案例四
欧盟对进口中国无缝钢管的反 倾销措施
05
反倾销的未来发展
国际反倾销的趋势
反倾销措施更加频繁
随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各国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将更加 频繁地采取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涉及领域更广
反倾销涉及的商品领域将不断扩大,不仅限于传统产业,还将延伸 至高科技、新能源等领域。
反倾销措施更加严格
海关
海关负责反倾销税的征收和退还 等具体工作。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和审理与反倾 销有关的诉讼案件。
04
反倾销案例分析
中国反倾销案例
01
02
03
04
案例一
中国对进口钢铁的反倾销调查
案例二
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反倾 销措施
案例三
中国对进口太阳能电池的反倾 销调查
案例四
中国对进口无缝钢管的反倾销 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
汇报人: 2023-12-30
目录
• 反倾销的基本概念 • 反倾销的成因及影响 • 反倾销的措施和程序 • 反倾销案例分析 • 反倾销的未来发展
01
反倾销的基本概念
倾销的定义
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 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对正常贸易造成不
利影响的行为。
正常价值是指出口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 的正常交易价格,也可以是同类产品在 第三国市场的正常交易价格,或者以成 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基础确定的价格

倾销原理与反倾销规则(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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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量对价格反映缺乏弹性来维持国内市场垄 断高
价.补贴对外的损失.
(3) 各国时常相互独立和分割.
2019/6/20
9
5.2 反倾销规则
5.2.1倾销的构成要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 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 害,包括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存在因果 关系。
式进行比较。
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买人、地区、时期之间 存在
很大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难以比较的, 可
20以19/将6/20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一出口1交8 易的价
最低倾销幅度
《反倾销协议》规定,某一特定国家的被控 倾销
产品的倾销幅度小于2%时,其对进口国的产 业的
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这里,小于2%倾销幅度 就是
同样的产品,即在所有方面都跟该产品相似 的产
品;或在缺乏这一产品时,那些虽然不能在所 有方
面相同,但具有和所调查产品非常近似的特征 的其
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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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损害的界定
反倾销中的损害指因倾销的存在对某一“国 内产
业”造成了重大损害、形成重大损害的威胁 或对某
一产业的建立造成严重的阻碍。
确定进口国“国内产业”遭到了损害是进口 国对倾
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另一个主要条件。
“国内产业”的认定-“国内产业”是指出口 国国内生
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者全体。或虽不构 成全
体,但构成其国内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产业
2019/的6/20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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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似产品的界定
“相同或类似产品”,指那些与被调查的进口 产品
第5章 倾销原理与反倾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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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国际反倾销会计实务讲义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国际反倾销会计实务欧盟对华反倾销概况目前,欧盟已发展为拥有27个成员国,5亿人口,除美国之外的最重要的经济势力。

中国是欧盟的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进口国,欧盟对中国进口的商品贸易额占欧盟进口总额的13.4%,而且增长快速,自中国2001年加入WTO至2005年,双方的贸易额已增加了94%。

但是中国对欧盟的贸易额存在巨大的顺差—中国对欧盟的出口贸易额比进口额高出3倍(2005年数据),且主要产品是初级产品、普通产品、农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全球化程度低,主要以产品价格竞争优势取胜,极易遭受反倾销。

根据中国驻欧盟使团商务处介绍,截至2007年10月,欧盟共向中国提起反倾销案件101起,其中:正在调查尚未采取措施的案件中国6个,所有第三国12个;正在采取最终措施的案件中国32个,所有第三国90个;正在采取临时措施的案件中国3个,所有第三国9个;采取最终措施进行反规避调查的案件中国1个,所有第三国2个;临时复审的案件中国6个,所有第三国17个;日落复审的案件中国4个,所有第三国26个。

在所有欧盟反倾销的案件中,中国案件所占的比例最高,涉及产品种类最广,金额最大。

可见,反倾销已成为欧盟在中国加入WTO后的对华贸易政策中的一个最频繁使用的贸易保护手段。

虽然,历经对华皮鞋反倾销案(2005年7月7日立案,涉案金额约7.3亿美元,2006年7月终裁,系欧盟近年来对我发起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

)之后,欧盟已有9个月未对中国发起新反倾销案子,但是由于中欧贸易不平衡的加剧,欧盟对中国的在市场准入、技术产权保护等问题上的不满,目前中欧经贸关系已处于历史上最紧张的时期,欧盟对华新的反倾销案件已一触即发(如钢铁)。

因我省外向型经济、块状经济和民营企业发达,所以在上述所有案件中,我省的反倾销涉案金额和案件数量都居全国之最,涉及皮鞋、纺织品、打火机、手推车、小五金、节能灯等众多产品,给我省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欧盟反倾销政策法规及调查程序(一)欧盟反倾销政策法规欧盟的反倾销的规定的遵循WTO规则而制定的,但又有所发展,目前执行的是欧盟理事会1995年12月22日通过的《关于抵制非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倾销进口的第384/96号规则》根据上述规则,当以下四方面条件同时满足时,可以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1、倾销事实的存在;2、欧盟国内的工业受到了严重的损害;3、倾销事实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反倾销措施的实施符合共同体的利益。

其中第4版权法的规定是欧盟超越世贸组织规则的规定。

符合共同体的利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欧盟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成本不得高于获得的收益,另一方面,欧盟必须平衡生产商、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以避免对正常贸易和竞争造成的损害。

欧盟规定,反倾销措施可以采用征收反倾销税的形式,也可以采用限制价格(如最低限价)的形式。

其中征收反倾销税是最普遍的措施,一般适用期为两年。

反倾销一般是由受损害的欧盟内生产商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对象是进口商,即提高了进口商从反倾销国家或地区获得商品的价格。

反倾销税是从价税(一般是作为加在CIF上的进口关税),税率一般固定,但从对华皮鞋反倾销案起,欧盟发明了递进式征税这一新的方式,即在一定的时间内逐步提高反倾销税的税率直至达到最终税率,这在短期内对出口商是有利的,但是增大了今后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机率。

(二)欧盟对倾销的认定倾销定义:出口国产品出口至欧盟的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可能被视为倾销。

出口国可能是原产国,亦可能是中间国。

1、出口价格的确定在正常情况下,出口价格指产品直接销售给欧盟进口商的价格(一般是到岸价格—CIF)。

但如果进出口商之间有关联或彼此间有补偿性合约等原因导致出口价格不可信,欧委会将以产品第一次转卖给独立买主的价格为基础推算出口价格。

欧委会在推算出口价格时会考虑如下项目:运费、保险费、处理及装卸费用、关税、反倾销税、其它进口税以及推算出来的合理的营销费用及利润。

欧委会在推算利润率时不会以与出口商有关联的进口商的真实利润率为基础,而以同业中独立进口商已实现的利润率为基础。

2、正常价格的决定一般来讲,正常价格是指产品在出口国国内正常交易过程的价格。

同样,如果进出口商之间有关联或彼此间有补偿性合约时,除非有证据表明这种关联性不影响到销售价格,否则交易价格不能作为正常价格的基础。

如果无法取得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的正常交易价格,或者该价格不具代表性,或者不可信,欧委会将会采取以下办法计算:(1)出口商国内生产成本+营销费用+利润(即成本加成价格);或(2)出口商销售到第三国正常交易的价格。

如果同类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量未超过输往欧盟数量的5%时,其国内销售价格不得做为正常价格的基础,除非有证据表明虽然没有超过5%,但其价格具代表性时,才可作为正常价格的基础。

此外,如果80%内销是获利的,可允许少数亏损,欧委会选择全部内销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正常价格的基础;如果10%-80%内销的获利的,只用获利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正常价格的基础;如果内销获利少于10%,则用成本加成价格销售到第三国正常交易的价格。

通常,欧委会倾向于选择成本加成价格做为正常价格,主要是因为出口至第三国的价格也有可能是倾销价格,而且在出口商与第三国进口商有关联时,仍然需要计算成本加成价格。

在计算成本加成价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欧委会以成本加成价格做为正常价格时,应以出口商本身的财务会计纪录为基础,这些会计纪录需按照出口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须对非经常性成本项目进行分摊。

(2)为了推算正常价格中的利润和营销费用,原则上应以受调查厂商在正常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基础,如无法由此推算,则应按照其它受调查厂商在国内市场销售同类产品的正常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且经欧委会认定的加权平均利润及费用为基础计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欧委会计算正常价格的基础不一样。

对从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产品,其正常价格是其在国内正常渠道内的销售价格。

而自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产品,其正常价格应以市场经济的第三国或该第三国出售给其它国家(包含欧盟在内)的售价或推算价格、或欧盟同类产品的价格并经适当调整后(包含合理利润)的价格。

欧盟委会在选择市场经济第三国时,需考虑信息取得的难易程度及时效等因素。

3、反倾销税率的确定欧盟确定反倾销税率的基本原则是,反倾销税率和倾销边际(正常价格-出口价格)相等。

欧盟对自由进口至欧盟将引起损害的任何倾销产品都可以适用反倾销税(进口关税)。

•倾销幅度用百分比表示,依下列公式计算:正常价值–出口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 100在欧盟边境的CIF出口价格,税前针对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税率的征收对象和计算依据并不相同。

对市场经济国家,通常反倾销税率是分别出口商计算,也就是针对不同的出口商,确定不同的反倾销税率。

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通常反倾销税率是针对行业内的全部出口商计算确定,也就是针对不同的出口商,确定相同的反倾销税率。

当然,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单个出口商可以申请“个别认定”,即针对那些出口业务不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可以申请按照它们自己的出口价格和第三国的正常价格计算确定反倾销税率。

(三)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和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1、欧盟关于市场经济国家的认定标准欧盟认定市场经济国家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标准:(1)政府对资源分配和企业决策的影响程度,是直接还是间接的(通过公共机构),例如政府定价的运用,或在税收、贸易和货币政策上的歧视。

(2)政府政策引发的与私有化相关的企业行为扭曲(即从旧体制下的“转换”), 非市场的贸易和补偿体制(例如易货贸易)。

(3)透明和非歧视的公司法,保证公司的较好的内部治理(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保护持股人,公司业绩的真实信息对公众的可获得性)。

(4)完整、有效和透明的尊重产权并有助于破产操作的法律体系。

(5)存在真正的独立于国家金融部门,从法律和执行的层面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

2、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2001中国加入WTO之时,协议中规定中国可用15年的时间过渡成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在此期间,中国可以向WTO各成员国提前申请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2003年6月,中国申请欧盟给予市场经济国家地位(Market Economy Status),被欧盟于2004年拒绝。

2007年6月,中国向欧盟递交了新的报告,阐述了中国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程度下降、民营经济所占比重上升以及在破产法和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进展。

欧盟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虽然中国在各个领域都取得重大的进展,但中方仅满足了欧盟关于市场经济国家五条标准中的第(2)条,并再次拒绝了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因此,作为欧盟对中国进行贸易谈判的重要筹码,预计在最近一段时间内,中国很难取得欧盟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认可。

目前,中国被欧盟认定为是经济转型国家。

总的来说,在反倾销调查中,经济转型国家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基本相同。

(三)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与非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经济转型国家的市场导向型企业可以申请市场经济待遇(Market Economy Treatment)。

如果取得市场经济待遇,欧盟会根据该出口商的实际出口价格和实际正常价格计算其个别的反倾销税率。

因此,对中国企业而言,为减少反倾销调查所可能带来的损失,更为有效和直接的办法是申请市场经济待遇。

申请市场经济待遇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公司关于价格、成本、投入(如原材料)、技术成本、劳动力、产出、销售、投资等方面的决策是根据反映供求关系的市场信号做出的,并且没有严重的政府干预,主要投入的成本能充分反映市场价值;(2)公司具备一套清晰的、适用于任何目的、经过独立审计的并且符合国际会计标准的基本会计记录;(3)公司产品成本和财政状况尤其是在资产折旧、其他冲销、易货贸易、和强制性债务支付方面没有受到前非市场经济体制的严重扭曲;(4)公司受到能保证公司运营法律确定性和稳定性的破产法和财产法约束;(5)采用市场汇率进行汇率转换。

注:如果符合个别待遇条件的话,参与协作的出口商将获得单独的倾销幅度,否则将适用剩余倾销幅度,有时还会遭到罚款。

(四)欧盟反倾销法律机构1、欧盟执行委员会(简称欧委会)。

欧盟执行委员会由欧盟各成员国任命的公务员组成。

欧盟执行委员会贸易总司反倾销处决定是否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并负责反倾销调查程序的实施和征收反倾销税率的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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