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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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的各类人员,包括工作人员、患者及其他与门诊部有关人员。

所有人员都有责任执行本制度的规定,维护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由院长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

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的组成由院长指定并公示,小组成员包括门诊部的相关负责人、安全人员、保卫人员等。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门诊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组织消防演练,督促正常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和设备,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等。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设备第六条门诊部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报警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七条消防设施和设备应经常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按照规定记录相关信息。

第八条门诊部应设置明确的消防安全标志,标明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章灭火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九条门诊部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材,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救灭初期火灾。

第十条门诊部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各岗位的职责和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应急逃生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明显可见,通道畅通无阻。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二条所有员工应对消防安全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门诊部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十四条禁止在门诊部内吸烟,门诊部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乱扔烟蒂等引起火灾的行为。

第十五条门诊部应设置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提示标识,以提醒使用人员正确使用。

第六章火灾事故处置第十六条门诊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第十八条火灾事故后,门诊部应及时组织整理和清理,防止火灾复燃。

门诊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门诊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门诊正常运营,确保患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门诊部所有区域及工作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门诊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消防安全管理内容1. 消防安全教育(1)门诊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知识。

2. 消防设施管理(1)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等。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剂。

3. 用电用火管理(1)门诊部应严格执行用电用火安全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2)办公室、治疗室等区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易燃物品。

4.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门诊部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于指定地点,并设置醒目标志。

(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5. 火灾隐患排查(1)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门诊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6. 火灾应急预案(1)门诊部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3. 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门诊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和人员。

1.3 门诊部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门诊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3)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4)组织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6)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3 门诊部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2 通过宣传栏、海报、讲座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4.1 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4.2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其操作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使用。

五、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5.1 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5.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5.3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六、消防应急演练6.1 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全体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6.2 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

6.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诊部员工和相关人员。

二、消防组织管理1.门诊部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2.消防安全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3.门诊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内部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5.设立消防设施管理小组,负责门诊部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消防设施配备1.根据门诊部的规模和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指示灯、消防栓等。

2.检查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3.配备消防疏散设备,如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并保持畅通。

四、消防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等。

2.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保留备查。

3.严禁擅自动用、封堵或移动消防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五、火灾应急预案1.按照门诊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流程、逃生指引、职责分工等内容。

3.指定专人负责火灾应急预案的执行和指挥,并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

六、员工消防安全教育1.在员工入职期间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门诊部的消防设施和使用方法进行讲解。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习活动,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七、消防档案管理1.建立门诊部的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设施检查记录、员工消防培训记录等。

2.消防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

八、责任追究1.对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2.对发生火灾事故的门诊部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度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门诊区域消防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设施、设备以及相关活动。

四、责任体系(一)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1.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门诊部主任担任,负责门诊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门诊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保门诊区域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由门诊部指定的专人担任,负责门诊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2.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门诊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3.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1.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

3. 邀请消防部门专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消防安全检查1.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门诊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

门诊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门诊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门诊部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门诊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和整改。

3. 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门诊部工作人员和患者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 防火巡查制度:门诊部应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每日进行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4.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5. 消防安全通道管理:门诊部应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通道。

6. 用电安全管理:门诊部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7. 烟火管理:门诊部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 火灾应急处理:门诊部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消防安全责任1. 门诊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3. 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保本科室消防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门诊部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本制度进行修改,由门诊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法(4篇)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法(4篇)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诊消防安全管理是指门诊机构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采取的各项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

第三条门诊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依法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门诊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门诊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持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证书。

第九条门诊部门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

第十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门诊部门应当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三条门诊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门诊部门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保证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合理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确保火灾报警装置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第十六条门诊部门应当设置良好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疏散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七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医院门诊部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就诊患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五条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由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门诊部主任是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医院门诊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门诊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医院门诊部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转。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遮挡消防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1. 医院门诊部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2.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用气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 医院门诊部应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

2.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场所应设置醒目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门诊部正常医疗秩序,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就诊人员等。

1.3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门诊部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门诊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3 各科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2.4 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1)制定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三、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3.1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月活动,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2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再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技能。

四、防火巡查及检查4.1 每日由消防安全办公室组织防火巡查,对门诊部各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2 每月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门诊部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4.3 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5.1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

5.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5.3 消防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5.4 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六、火灾事故处理6.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救援。

6.2 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6.3 对火灾事故责任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安全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安全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和员工人身安全,提高灾害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门诊特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门诊内的所有人员和单位,包括患者、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门诊消防安全工作的总目标是保证患者、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确保门诊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条:门诊消防安全工作的宗旨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五条:门诊应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立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确保患者和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安全疏散。

第六条:门诊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对已损坏或失效的设施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门诊应建立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严格禁止无关人员私自占用或破坏消防设施。

第八条:门诊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对消防设施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门诊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门诊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门诊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妥善保存有关消防安全的资料和记录。

第十一条:门诊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防范和自救互救意识。

第十二条:门诊应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三条:门诊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和处置流程。

第十四条:门诊应定期邀请消防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火灾防范第十五条:门诊应加强火灾风险的排查和监控,及时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

第十六条:门诊应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患者对火灾防范的重视和意识。

第十七条:门诊应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使用明火、易燃物品等,确保门诊的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门诊应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所有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门诊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3.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4. 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5. 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定期组织门诊部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条门诊部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更换和补充。

第十二条严禁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三条门诊部应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各科室、部门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遇有特殊情况,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应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

第六章消防安全疏散第十六条门诊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

第十七条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应设置规范、醒目,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第十八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章消防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报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门诊部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门诊部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门诊部消防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患者及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门诊部日常工作。

第三条门诊部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依法治火。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门诊部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门诊部主任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门诊部应指定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条门诊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火灾应急预案等,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针对性培训。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四、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第九条门诊部应建立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条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应包括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门诊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二条门诊部应按照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

第十三条门诊部应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医院门诊区域消防安全,保障患者、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医院门诊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门诊部主任担任,负责门诊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所有职工均为门诊区域消防安全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门诊区域消防安全制度(1)门诊区域应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责任人职责。

(2)门诊区域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3)门诊区域应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门诊区域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2)新入职职工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门诊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灭火与应急疏散(1)门诊区域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疏散路线和措施。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5. 消防安全巡查(1)门诊区域应设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内容和要求。

(2)巡查人员应认真负责,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四、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门诊部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门诊消防管理制度

门诊消防管理制度

门诊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门诊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保障医院患者、员工和财产安全,建立门诊消防管理制度,明确门诊消防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门诊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门诊消防能力和水平。

二、门诊消防管理组织机构1.门诊消防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门诊主任、消防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门诊消防工作的决策、安排和监督。

2.门诊消防负责人:由门诊主任担任,全面负责门诊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门诊消防预案和培训计划,确保门诊安全生产。

3.门诊消防人员:由专业消防人员组成,负责门诊日常消防设备检查、维护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门诊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门诊消防管理制度1.门诊消防设备的管理(1)购置合格的消防设备和器材,按规定摆放,确保正常使用。

(2)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喷淋系统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制定门诊消防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门诊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门诊火灾危险源的管理(1)严格控制门诊内吸烟行为,禁止在危险区域使用明火。

(2)加强门诊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器短路、电线老化等导致火灾。

(3)妥善处理门诊内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减少火灾风险。

3.门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1)制定门诊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员工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流程。

(2)定期组织门诊火灾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门诊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门诊疏散通道和标识,保证患者和员工迅速疏散。

(2)加强门诊安全巡查,确保消防设备和通道畅通、疏散通道无遮挡。

(3)建立门诊消防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便于查验和总结经验。

四、门诊消防管理责任1.门诊主任(1)全面负责门诊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门诊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2)定期组织门诊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门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门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部及所有与门诊部相关的区域。

第三条门诊消防安全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门诊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门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门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设立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门诊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门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 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

3. 协助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4.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门诊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

2. 严禁在门诊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门诊区域。

3. 门诊区域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 门诊区域内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5. 门诊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6. 定期对门诊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7. 对门诊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门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对门诊区域内的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门诊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门诊部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 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的所有部门、科室、员工及外来人员。

二、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2.1 消防安全组织:门诊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2 消防安全职责:2.2.1 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组织实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5)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2.2.2 科室负责人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4)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2.2.3 员工职责:(1)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服从消防安全管理;(2)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3)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4)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3.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2)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3.2 消防安全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2)对在职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更新培训;(3)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与管理4.1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1)门诊部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2)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应满足防火、灭火、疏散和救援的要求。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门诊部主任为门诊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门诊消防安全工作。

2. 门诊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所有医护人员均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鼓励医护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竞赛活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消防安全检查1. 门诊部主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

2. 科室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门诊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数量、使用方法应标明明显标志。

3. 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六、用电安全管理1. 门诊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禁止使用劣质电线电缆。

2.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 门诊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等。

2. 如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运输等环节,均应指定专人负责。

八、火灾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时,医护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拨打火警电话119。

2. 火灾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 火灾扑灭后,应及时报告门诊部主任,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就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门诊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门诊部主任担任,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门诊部主任负责建立健全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门诊部主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等途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等。

(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禁止占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门诊部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禁止违规使用明火和违规用电。

(2)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线路和设备。

(3)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门诊部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4. 防火巡查与检查(1)门诊部主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

(2)各科室负责人每日对本科室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门诊部主任,并落实整改措施。

5. 灭火与应急疏散(1)门诊部应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2)发生火灾时,门诊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和科室,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医院门诊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门诊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安全责任1. 医院门诊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门诊部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 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门诊部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第三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门诊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能力。

第四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消防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损坏,禁止擅自拆除、停用。

第五条防火巡查与检查1.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2. 门诊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2)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3)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5)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6)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情况。

第六条火灾隐患整改1.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2. 对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应追究相关责任。

3.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医院领导,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消除。

第七条应急处置1.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救援等流程。

2. 火灾发生时,门诊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灭火和救援。

3. 火灾扑灭后,应及时上报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助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八条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一、诊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并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三、工作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

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平安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平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当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平安第一责任人。

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平安检查,用电用火平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平安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平安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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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卜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病区、氧气处、锅炉房、计算机中心。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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