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转让合同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石场转让合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税务登记证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全部采矿权及采石场所有的资产等(以所附资产移交清单为准)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平
方公里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三、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由双方派人进行资产清点,并制作资产移交清单,由双方签字认可。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向乙方移交矿山实际经营权,撤出采石场。
乙方同意按本合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及矿山资产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万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转让金共计万元人民币,将所有采矿合法手续交于乙方后,支付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的一切过户手续和有关证件变更,发生的费用由负责。
五、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所有与采石场有关的证件及手续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矿区红线图、环保手续、设施设备相关手续、征用或租用地协议、场地及道路权属协议、用水用电协议等与采石场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合同或协议。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转让的采石场无权利瑕疵,无其他人或单位向乙方主张权利。
七、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含当日)以前,采石场发生的债权由甲方收取,债务由甲方承担,所欠缴的税费、管理费、水电费、租金、工资等全部由甲方负担,乙方从实际接管采石场之日起开始承担以后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
八、违约责任:甲方违反约定,未按期向乙方移交经营权或者相关证件、手续的,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不支付余下部分转让金,甲方并应采取补救措施,在不超过10日内向乙方移交经营权或者相关证件、手续。若乙方选择终止履行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转让金并按照所收取的转让金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甲方未结清以前债务,导致债权人向乙方追讨,乙方不承担该债务。若因此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双倍赔偿给乙方。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属于无权转让,本合同终止,甲方按所收取的转让金金额双倍返还乙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相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资产移交清单
甲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乙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二〇一二年五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