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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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工作要求,解决我市部分贫困白内障患者致盲问题,提高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根据《山东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淄博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以下简称“市复明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及省市区县补助经费,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符合手术条件的部分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治疗,帮助贫困白内障患者恢复光明,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眼科建设,提高基层眼科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健全完善全市初级眼保健网络,到2011年,各区县至少有一所医疗机构能开展白内障手术和其它较复杂的眼科手术,并建立白内障患者产生一例发现一例复明一例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奠定基础。

二、具体内容

(一)项目内容

“市复明项目”与淄博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光明工程”

整合,自2009年开始实施至2011年结束,为期三年,实施范围为我市部分贫困白内障患者。

2009年完成25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重点完成双眼盲及视力≤0.1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2010年、2011年逐步完成视力≤0.2、<0.3的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2009年11月底前,对全市视力<0.3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筛查摸底,建立筛查档案和数据库,采取边筛查、边手术的方式实施项目任务。2010年和2011年新增白内障患者,由各区县残联及时组织筛查。

(二)任务分配

市卫生局与市残联根据各区县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分布情况、以往防盲治盲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区县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县”等有关情况,确定淄博市2009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手术任务(附件1)。各区县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将手术任务分配至各定点医院。

2010年和2011年,我市将根据省分配我市的任务数量和各区县白内障患者全面筛查的底数及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调整确定各区县的项目任务。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09年至2011年。2009年任务执行时间至今年年底。

三、实施原则

(一)市级指导,各区县实施,部门配合。市卫生局、

市残联共同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指导,市民政局负责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审核认定,市财政局负责经费安排。各区县卫生、残联、财政、民政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确保项目按计划科学规范的实施和任务的完成。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突出重点。各区县要将本项目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其它项目和日常防盲治盲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本区县医疗资源分布、目标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经济状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切实抓好项目的落实,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益,确保目标人群受益。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整体提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区县级医院和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初级眼保健网络,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培训和设备的配臵,完善防盲治盲工作体系,着力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眼科建设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及基层眼保健的服务能力,促进防盲治盲整体水平的提高和防盲治盲规划的落实。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市卫生局、市残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区县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手术和质量控制;残联负责组织白内障患者筛查、制定输送方案、信息录入并督促落实;民政部门负责贫困患者认定;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中央、省、市、区县财政补助经费,制定补助方案,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各部门按

照分工履行工作职责。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和医疗质量的控制。各区县残联按照项目要求详细制定辖区内白内障患者全面筛查和手术患者月输送计划,并负责患者筛查、输送病员及筛查信息录入、统计报告、培训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二)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

市卫生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成立淄博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附件2),负责全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与管理。主要任务是综合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手术定点医院,组织培训、上报各种报表及相关信息、经费管理、项目宣传以及项目督导评估等。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组织和办公室,负责本区县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手术、患者信息汇总上报、人员培训和项目档案及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各区县项目办要制定分工明确的工作制度、程序和考核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方式,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三)制定实施细则

各区县卫生局、残联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县医疗资源分布、贫困白内障患者盲情、防盲治盲工作进展

情况制定本区县的实施细则。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要责任到人,制定完成任务的进度、时限、责任人、具体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采取切实可行、及时有效的措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确定手术和技术指导定点医院

1、按照合理布局、利于管理、保证质量和安全、方便患者、减轻其经济负担和往返费用的原则,根据《山东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定点医院基本标准》,经各区县申报、省卫生厅批准,确定淄博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定点医院11家,其中市级技术指导医院2家,区县级手术定点医院9家(附件3)。定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县项目办要根据手术任务完成、信息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

2、市级定点医院主要实施儿童和复杂白内障手术,对各区县级定点医院进行技术指导。为确保复明手术质量和安全,各区县级定点医院必须将6岁以下儿童白内障和各种复杂性白内障患者转市级或省级定点医院进行手术。对手术技术力量薄弱、尚不能独立开展白内障手术的区县级定点医院由市卫生局指定市级技术指导医院进行技术支持。淄博高新区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由淄博康明眼科医院承担。

(五)成立专家指导组

为确保“市复明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淄博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专家指导组(附件4),负责对手术定点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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