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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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6年7月1日关于发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5〕203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发〔1984〕1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公安部负责主编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六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发〔1984〕10号文的通知,由四川省公安厅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四川省建筑勘测设计院以及公安部四川、天津消防科研所等七个单位派员组成的编制组共同编制的。

本规范共分七章和三个附录,其内容包括总则,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消防给水,喷头布置,系统组件,系统类型和水力计算等。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实践经验,吸取了有关科研成果,参考了英、美、日、联邦德国、苏联等国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安装标准和资料,并征求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一些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以及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反复讨论修改,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各单位在施行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寄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四川省灌县),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

公安部一九八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第三章消防给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第四章喷头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仓库的喷头布置第三节舞台、闷顶等部位的喷头布置第四节边墙型喷头布置第五章系统组件第二节阀门与检验、报警装置第三节监测装置第四节管道第六章系统类型第一节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第二节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第三节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第四节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第五节水幕系统第七章水力计算第一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第二节减压孔板和节流管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民用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边墙型喷头设计与思考

民用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边墙型喷头设计与思考

民用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边墙型喷头设计与思考摘要:通过对不同建筑场所中边墙型喷头的系统分析,同时结合实际工程案例,论述边墙型喷头的设计要求并分析喷头运行特征,最后从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造价角度对边墙型喷头在实际工程中的设计与选用进行思考和简要总结。

关键词:边墙型;扩大覆盖;喷头;热气流引言建筑自动灭火系统安装实际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喷头在火灾初期控火失败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不同用途和型号的喷头,具有不同的使用条件和安装方式。

喷头的选型、安装方式、方位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喷头的响应时间和喷水效果。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不断提升导致房间的样式较常规做法有很多不同。

根据设置场所建筑功能和实际使用的特点尽可能合理设计选用边墙型喷头也就彰显出工程设计实际意义。

1边墙型喷头规范发展历程1975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公安部和燃料化学工业部批准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于1975年3月1日起试行,成为我国的建筑防火规范史上第一个里程碑。

其中第122条也首次正式提到自动喷水设备的设置内容。

1982年,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批准发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J45-82(试行),该规范于1983年6月1日起试行,其中第6.2.3条、第6.3.3条、第8.1.3条分别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等作有规定。

1985年12月6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发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规范》GBJ84-85,该规范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此规范正式对侧墙型喷头作有相关规定。

其中第4.4.1条在吊顶、屋面板、楼板下安装边墙型喷头时,其两侧1米范围内和墙体垂直方向2米范围内,均不应设有障碍物。

第4.4.4条边墙型喷头的布置,宽度介于3.6米至7.2米和房间,应沿房间长向的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喷头,宽度大于7.2米的房间,除两侧各布置一排边墙型喷头外,还应按本规范表4.1.1的规定在房间中间布置标准喷头。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GB 50084—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1 年 7 月 1 日目次1总则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2符号3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4系统选型4.1一般规定4.2系统选型5设计基本参数6系统组件6.1喷头6.2报警润组6.3水流指了器6.4压力开关6.5末端试水装置7喷头布置7.1一般规定7.2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8管道9水力计算9.1系统的设计流量9.2管道水力计算9.3减压措施1O供水10.1一般规定10.2水泵10.3消防水箱10.4水泵接合器11操作与控制附录A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附录B塑料、橡胶的分类举例附录C当量长度表附录D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本规范用词说明版权所有请勿转载!copyright©allrightsreserved2001.04Email:****************1 总则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

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版权所有请勿转载!****************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prinkler systems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边墙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喷头设计规范

3、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
《喷规》表7.1.12中的数据,是标准喷头K=80,在0.1MPa的工作压力下,在喷头前喷水量占流量的70%~80%,喷向背墙的水量占20%~30%流量的原则下,符合喷水强度要求计算出来的。如果选用标准边墙型喷头,且喷头的工作压力是0.1MPa,可以直接套用
最大间距 5.1m 4.8m
射水跨度 8.0m 7.2m
喷头喷水强度(L/min.m2) 4.10 4.43
表中的数据。如果喷头的工作压力不是0.1MPa,或者选用非标准边墙型喷头,则要按下面两个原则就行设计计算:
1)按喷头工作压力查喷水曲线,计算出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都应该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按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布置喷头。
计算结果:该办公室按中危险I级应设两个喷头。
虽然计算的结果和前面计算结果一样,但概念却是错误的。轻危险级场所保护面积28.5m2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只要在喷头最大保护范围内,其喷水强度达到了轻危险级场所喷水强度4L/min.m2的要求; 中危险I级场所,即使房间面积小于上述计算结果“中危险I级最大保护面积19.0m2”,如果只设一个喷头,其喷水强度为4.10L/min.m2,还是达不到中危险I级场所喷水强度6L/min.m2的要求,设置两个喷头才可以满足要求。如果我们把单个喷头最大有效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看作一致的话,喷头的喷水强度是不会随着房间面积的大小而变化的,因为喷到墙上的水量对地面来说是无效的水量。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简单的计算出一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用它去核算房间的保护面积就了事。
中危险级 每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 (米2)12.5 喷头最大水平间距( 米 )3.6 喷头与墙、柱面的最大间距 ( 米 )1.8

边墙型喷头布置

边墙型喷头布置

边墙型喷头布置
根据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6.1.3.3规定: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我查阅了技术措施:上面有两种边墙型喷头
1、标准边墙型喷头,它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
标准边墙型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
设置场所危险等级轻级中I级
配水支管上的喷头的最大间距 3.60 3.00
单排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3.60 3.00
两排相对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7.20 6.00
注:a 两排相对喷头应交错布置
b 室内跨度大于两排相对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时,应在两排相对喷头中间增设一排喷头。

标准边墙型喷头,它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
2、边墙型扩展覆盖面喷头的保护面积和间距
轻危险等级中I危险等级
最大保护面积最大间距最大保护面积最大间距
37.2 8.5 37.2 7.3
在设计中应该根据那种喷头设计?在有些设计中(图1)我看到设计师只在卫生间与卧室之间的墙上设置了一个喷头,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考虑它的保护面积和间距呢?。

边墙型喷头

边墙型喷头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一一流量系数K:115的边墙型快速响应喷头。

边墙型喷头沿墙布置,与顶板下布置的顶喷喷头比较,最不利起火点与喷头的距离大,因此感温条件差,而扩展覆盖喷头则更为明显。

为了补偿此类闭式喷感温条件较差的弱点,确定应采用“快速响应”类喷头。

【1】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一一ESFR为early suppressionfast response sprinkler的英文缩写,响应时间指数RTI≤28±8(m·s)o·5。

用于保护高堆垛与高货架仓库的大流量特种洒水喷头。

仓库中物品的堆积高度大,火灾的竖向蔓延速度快,火灾放热速率的增长速度快,火头的位置不断提高。

此类火灾虽能较为迅速地驱动喷头,但灭火的难度大,堆垛和货架对喷水的遮挡作用大。

此种喷头的特点是,RTI数值小、动作灵敏,工作压力高、喷水的动量大、穿透力强,可增大实际送达燃烧面的灭火水量,使控灭火效果明显增强。

会展中心等物品堆积高度较低的其他类型高大空间场所,由于火焰高度低、烟气上升至顶板的距离大,致使流经喷头的烟气温度低、流速慢,烟气驱动喷头的条件差,而导致喷头动作缓慢。

因此,达到一定高度后,将难以保证喷头的开放时间,以及下喷水量能够有效覆盖火灾区域。

闭式喷头在初期火灾阶段开放,开放喷头的下喷水量有效覆盖起火范围;且送达物品燃烧面的水量大于冷却燃烧面灭火所需求的水量,是闭式系统成功控灭火的三个要素。

闭式喷头能够及时动作并有效覆盖起火范围的场所,其室内净空高度,据国外资料介绍为 8~25ft(2.4~7.5m)。

此外,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感温探测器的最大安装高度为8m、感烟探测器的最大安装高度为12m。

为了保证湿式系统的有效性,应控制其应用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

采用湿式系统的场所,其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

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和设置货架内喷头的闭式系统,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边墙型喷头的优点安装简便,在一些不考虑吊顶的房间,如办公室、客房,边墙型喷头安装比较隐蔽,与风口、灯具互不干扰,较受欢迎;边墙扩展型喷头由于保护面积大,保护跨度大,更是受到设计者的青睐。

但由于边墙型喷头与普通喷头有着不同的特点,设计时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1、不分场合,随意设计边墙型喷头的缺点是:与室内最不利处起火点的距离较远,影响喷头的受热,造成灭火延误,影响灭火效果。

因此国内外规范对此种喷头的使用条件要求较严,对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使用更是有着很大限制。

我国《喷规》 6.1.3 条规定: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美国NFPA-13(2002年版)标准规定:边墙型喷头仅能在轻危险级场所中使用,只有在经过特别认证后,才允许在中危险级场所按经过特别认证的条件使用。

有些设计者不论场合,为了美观,随意应用的做法是错误的。

2、喷头保护跨度超过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边墙型喷头靠边墙安装,水是喷向其正前方的,受重力影响水流最终以抛物线状落地如图所示:从喷头至水流落地点的水平距离叫喷头的射水跨度,因其不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因此不能叫保护跨度。

因为从落地点至溅水盘 1.2 米高度以下的那段抛物线的水量,在保护区地面上的喷水强度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按照标准要求只取喷头至距喷头溅水盘 1.2 米高度处之间布水线,这段布水抛物线的水平投影叫最大保护跨度。

设计时有人误将喷头的射水跨度当做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来校核喷头的保护跨度是错误的。

3、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喷规》表7.1.12中的数据,是标准喷头K=80,在O.IMPa的工作压力下,在喷头前喷水量占流量的70%〜80%,喷向背墙的水量占20%〜30%流量的原则下,符合喷水强度要求计算出来的。

如果选用标准边墙型喷头,且喷头的工作压力是0.1MPa可以直接套用表中的数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第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序等因素,划分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发热量大、燃烧猛烈和蔓延迅速的建筑物、构筑物;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发热量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迅速燃烧的建筑物、构筑物;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量少、发热量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

危险等级举例见附录二。

第条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规定: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三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表?第条水幕系统的用水量,宜符合下列要求:一、当水幕作为保护作用或配合防火幕和防火卷帘进行防火隔断时,其用水量不应小于升/秒。

二、舞台口、面积超过 3 平方米的洞口以及防火水幕用水量不宜小于2 升/秒。

第三章消防给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可由室外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

当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的消防用水量。

对于自喷规范中喷头的布置的两点理解与运用

对于自喷规范中喷头的布置的两点理解与运用

对于自喷规范中喷头的布置的两点理解与运用(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092)摘要:通过对规范中自喷喷头设置、选用的条文解读,阐述了在工程设计中对其的理解与应用。

关键词:喷头溅水盘喷头的安装高度边墙型扩展覆盖面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身包含了很多的概念及规范条文细则,需要我们认真的学习与解读,并且不断通过工程设计实践去加深、完善对规范条文细则的理解与应用;本文对在实际工程中个人认为经常喷到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设置问题粗浅的谈两点个人的理解,希望各位不吝指正;1.对规范7.1.3条中喷头“梁下”与“梁间”布置的理解与应用在施工说明中在表达喷头的安装高度时往往很概念性的表述为“在无吊顶的场所处布置的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小于75mm且不大于150mm”而忽视了另外很重要的一条即“在无吊顶的场所处布置喷头时,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致使施工当中施工单位往往按照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大于150mm的要求控制顶板下喷头的安装,常常满足不了规范的要求;其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7.1.3条中即明确和扩展了在无吊顶的场所处,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可根据结构主梁与次梁的高度关系以及柱间的跨度尺寸等不同情况下的设置要求,而不是笼统的按与顶板的距离不小于75mm且不大于150mm设置;第7.1.3条中1: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5mm且不大于100mm。

2: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

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这两条中需特别注意的是喷头的布置是在“梁间”或是“梁下”需梳理清楚,以便在实际设计布置喷头时很好的运用以上两条的规定;下面图示说明一下喷头在顶板底部的设置位置,见下图;图中,次梁底与顶板的距离为a,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为b,主楼底与顶板的距离为c;如果b》a即为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的情况,此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距离不小于25mm且不大于100mm。

消防喷淋头的布置及消防喷淋头的规范问答

消防喷淋头的布置及消防喷淋头的规范问答

消防喷淋头的布置及消防喷淋头的规范问答一般规定 4.1.1各危险等级建筑、构筑物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只标准喷头的保护面积、喷头间距,以及喷头与墙、柱面的间距,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标准喷头的保护面积和间距表4.1.1 4.1.2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0小时的非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30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4.1.3布置在有坡的屋面板、吊顶下面的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计算。

当屋面板坡度大于1:3并且在距屋脊75厘米范围内无喷头时,应有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

4.1.4喷头溅水盘布置在梁侧附近时喷头与梁边的距离,应按不影响喷洒面积的要求确定。

4.1.5在门窗口处设置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厘米;距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15厘米。

仓库的喷头布置 4.2.1喷头溅水盘与其下方被保护物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距可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90厘米; 2.距难燃物品的堆垛,不应小于45厘米; 4.2.2在可燃物品或难燃物品堆垛之间应设一排喷头,且堆垛边与喷头的垂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0厘米。

4.2.3高架仓库的喷头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和4.2.2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屋面板下的喷头,间距不应大于2米; 2.货架内应分层布置喷头。

分层布置喷头的垂直高度,当储存可燃物品时,不应大于4米;当储存难燃物品时,不应大于6米; 3.分层板上如有孔洞、缝隙,应在该处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4.3.2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米的大空间建筑物,在其顶板或吊顶下可不设喷头。

4.3.3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吊顶至楼板或屋面板的净距大于80厘米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当其内有可燃物或装设电缆、电线时,应在闷顶或技术夹层内设置喷头 4.3.4在自动扶梯、螺旋梯穿过楼板的部位,应设置喷头或采用水幕分隔。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图文并茂梳理值得收藏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图文并茂梳理值得收藏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图文并茂梳理值得收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建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7.1一般规定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

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 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 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 ,不应大于150mm 。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 ,不应大于100mm。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 条的规定。

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 仍不能符合7.2.1 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 ,不应大于100mm。

净空高度不超过8m 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X 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 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 的规定。

7.1.4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 的规定: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mm) 7.1 .5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

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 的规定: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范讲解)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范讲解)

2 、充实了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系统与组件选型、设计基本参数、喷头 布置、管道及供水设施的配置等相关章 节的技术内容。 原规范将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划分为三级四类即轻、中、严重(严重I, 严重II ),2005年新规范将危险级调正 为四级八类,即轻、中(中I,中II), 严重(严I,严II),仓库(仓库I,仓库 II ,仓库 III ),仓库类型从原来的两种 增加到七种,(详第5.0.5-5.0.7条)。
2、水泵吸水管及其附件(详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61-2005第4.2.3条。
(1)吸水管上应设过滤器,并应安装 在控制阀后。 (2)吸水管上的控制阀不应采用没有 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蝶阀应采用 沟槽式或法兰式蝶阀。
(3)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 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 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 接管。 (4)吸水管水平管段上变径时应 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管顶平接。
第10.3.2条 不设高位水箱的建筑,系统应设气 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 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 的10min用水量确定。 第10.3.3条 消防水箱的出水管,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应设止回阀,并与报警阀入口前管道连接。 ( 2 )轻、中危险级场所的系统,管径不应小 于 80mm ,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不应小 于100mm。
6、水泵接合器 第10章第4节
第10.4.1条 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其数 量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确定,每个水 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 L/s计算。 第 10.4.2 条 当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 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的流量 和压力时,应采用增压措施。
喷洒图.doc
1、供水泵 2、闸阀 3、止回阀 4、水泵接合器 5、接力水箱 6、闸阀(常开) 7、闸阀(常闭) 8、接力水泵 (固定或移动)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

喷头的合理选型和布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是指流量系数K=115的边墙型快速响应喷头。

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以下简称《喷规》)对边墙型标准喷头和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都作了相关规定。

本文针对工程实例对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提出笔者的看法。

某高层旅馆(四星级酒店)标准客房的净尺寸为7.0m×4.0m。

由于建筑专业室内不设吊顶,因美观需要,只能采用边墙型喷头。

根据我国《喷规》附录A,该旅馆客房属中危险级Ⅰ级。

方案一:该客房内喷头采用边墙型标准喷头(K=80),根据《喷规》表7.1.12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m)则喷头布置如图一。

图一可看出,一间客房内边墙型标准喷头多达6个,无疑加大了系统的设计流量(具体详本文后面部份),也给客房的室内装修增添了困难.方案二: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K=115),则喷头布置如图二。

图二可看出,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则仅需布置一个喷头。

很明显此种喷头的优点是保护面积大,安装简便,配水管道易于布置,室内装修非常方案二为多数设计单位采用。

但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尚未纳入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5135-95的规定内容之中,《喷规》6.1.3对此仅规定了:“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其条文解释则又称国外对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有严格规定:保护场所应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系统采用时须经特许。

美国NFPA13(1996年版)确实有此规定。

这就给设计人员带来了困惑,高层旅馆客房究竟能否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呢?其实,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标准各国不尽相同。

英美国家与我国差异较大。

高层旅馆客房在我国属中危险级Ⅰ级,但在英美日德等国均属于轻危险级。

可见高层旅馆客房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在国外也是允许的。

另外,火灾调查发现,许多旅馆客房火灾只有少量的可燃物燃烧,即造成室内人员CO中毒死亡。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边墙型喷头的优点安装简便,在一些不考虑吊顶的房间,如办公室、客房,边墙型喷头安装比较隐蔽,与风口、灯具互不干扰,较受欢迎;边墙扩展型喷头由于保护面积大,保护跨度大,更是受到设计者的青睐。

但由于边墙型喷头与普通喷头有着不同的特点,设计时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1、不分场合,随意设计边墙型喷头的缺点是:与室内最不利处起火点的距离较远,影响喷头的受热,造成灭火延误,影响灭火效果。

因此国内外规范对此种喷头的使用条件要求较严,对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使用更是有着很大限制。

我国《喷规》6.1.3条规定: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美国NFPA-13(2002年版)标准规定:边墙型喷头仅能在轻危险级场所中使用,只有在经过特别认证后,才允许在中危险级场所按经过特别认证的条件使用。

有些设计者不论场合,为了美观,随意应用的做法是错误的。

2、喷头保护跨度超过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边墙型喷头靠边墙安装,水是喷向其正前方的,受重力影响水流最终以抛物线状落地如图所示:从喷头至水流落地点的水平距离叫喷头的射水跨度,因其不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因此不能叫保护跨度。

因为从落地点至溅水盘1.2米高度以下的那段抛物线的水量,在保护区地面上的喷水强度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按照标准要求只取喷头至距喷头溅水盘1.2米高度处之间布水线,这段布水抛物线的水平投影叫最大保护跨度。

设计时有人误将喷头的射水跨度当做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来校核喷头的保护跨度是错误的。

3、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喷规》表7.1.12中的数据,是标准喷头K=80,在0.1MPa的工作压力下,在喷头前喷水量占流量的70%~80%,喷向背墙的水量占20%~30%流量的原则下,符合喷水强度要求计算出来的。

如果选用标准边墙型喷头,且喷头的工作压力是0.1MPa,可以直接套用表中的数据。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图文并茂梳理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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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图⽂并茂梳理值得收藏⾃动喷⽔灭⽕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建物的功能,⽕灾危险性以及当地⽓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灭⽕系统类型,做到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7.1⼀般规定7.1.1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灾热⽓流并有利于均匀布⽔的位置。

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强度的喷头。

7.1.2直⽴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根配⽔⽀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作压⼒确定,并不应⼤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于2.4m。

7.1.3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于75mm,不应⼤于150mm。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下⽅的平⾯上布置喷头时,溅⽔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于300mm,同时溅⽔盘与梁等障碍物底⾯的垂直距离不应⼩于25mm,不应⼤于100mm。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

确有困难时,溅⽔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的下⽅增设喷头。

密肋梁板下⽅的喷头,溅⽔盘与密肋梁板底⾯的垂直距离,不应⼩于25mm,不应⼤于100mm。

净空⾼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

7.1.4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盘与顶板的距离(mm)7.1.5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宜设有喷头。

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平距离,不应⼩于0.3m;喷头溅⽔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垂直距离不应⼩于表7.1.5的规定:7.1.6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盘与上⽅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货品顶⾯的垂直距离不应⼩于150mm。

边墙型喷头的设计选型

边墙型喷头的设计选型

边墙型喷头的设计选型【摘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我国兴起时间较短,自喷系统中的边墙型喷头及覆盖面扩展型喷头更是在近几年才被认可,但它们应该如何设计使用还存在较大的争议。

本文希望通过一些数据的比较和讨论,让大家更关注边墙型喷头及覆盖面扩展型喷头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标签边墙型喷头;边墙型扩展覆盖面喷头引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随着19世纪工业化革命,首先在英国以穿孔管的形式诞生,应用在剧院,其后在美国应用在棉纺织工业,并逐渐发展成为系统完整、组件齐全的高效全天候的自动灭火系统。

现已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以及居住建筑。

我国自喷系统发展相对较晚,改革开放以来因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自动喷水系统在工程中已普遍应用。

但由于设计依据的缺失或滞后,使得自喷系统的设计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像边墙覆盖面扩展型喷头的设计应用就存在较大的争议。

1.边墙型喷头的种类及性能参数:边墙型喷头是由于安装条件受限,而由普通喷头衍生出来的一种特殊喷头。

边墙型喷头不像普通喷头那样布置在保护区域内部,而是沿保护区域的一边或两边布置,通过向保护区域内喷水起到灭火的作用。

边墙型喷头大致可分为直立边墙型喷头、水平边墙型喷头和边墙型扩展覆盖面喷头三种。

表1-1、1-2是三类边墙型喷头在不同工作压力下的性能参数。

从表中不难看出,相同工作压力下,三种喷头的主要差异是喷水范围和喷水强度的不同。

而同种喷头又因为工作压力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喷水范围和强度。

2.边墙型喷头的相关规范:现阶段我国施工图设计主要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为自喷系统的设计依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涉及边墙型喷头的条文主要有以下三条:(1)7.1.12条: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2)7.1.13条: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 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0.1的规定。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一、设计原则:1.结构合理:边墙型喷头的设计应符合力学原理,能够承受所需水压,具有良好的水流控制性能。

2.安全可靠:边墙型喷头的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的要求,能够防止水流溅射至人体或周围环境,防止喷头倒塌或损坏。

3.美观大方:边墙型喷头的设计应注重形态美观,与建筑物或景观墙融为一体,不影响整体效果。

二、材料选择:1.不锈钢:边墙型喷头主体结构可以选择不锈钢材料,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和抗氧化性能,能够长期使用。

2.铝合金:边墙型喷头的喷水口和水管可以选择铝合金材料,具有轻量化、耐用性强的特点。

3.强化玻璃:边墙型喷头的面板可以选择强化玻璃材料,具有高透明度和强度,能够使喷水效果更加清晰明亮。

三、安装要求:1.安全固定:边墙型喷头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加固措施,确保其能够牢固地固定在建筑物外墙或景观墙上,不会产生倾斜或松动。

2.水管布置合理:边墙型喷头的水管布置应合理,避免过长或过短,以免影响水流效果,同时要保证管道与墙体之间的连接处不会出现漏水现象。

3.排水设施:边墙型喷头设计时应考虑排水设施,确保喷水后的水能够及时排出,避免积水产生滑倒或腐蚀等问题。

四、性能要求:1.喷水形式:边墙型喷头设计应具有多种喷水形式,如直流、旋转、喷雾等,以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2.水流控制:边墙型喷头应具有良好的水流控制性能,能够调节喷水的高度、强度和角度等参数。

3.节水环保:边墙型喷头应具有节水环保的特点,能够有效利用水源,并在不使用时能够自动关闭或停止供水。

五、维护保养:1.定期检查:边墙型喷头在安装后应定期检查、清洗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其正常运行。

2.防冻措施:对于寒冷地区的边墙型喷头,应采取防冻措施,避免冬季管道冻裂或设备损坏。

3.防止堵塞:边墙型喷头的水管应注意防止杂物进入,避免堵塞水流。

在设计边墙型喷头时,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景观墙的整体效果和功能需求,合理安排喷头的类型、数量和布局。

同时,设计人员应密切关注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和环保性等因素,确保边墙型喷头在使用过程中能够长久运行、安全可靠,并达到预期的喷水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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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墙型喷头设计规范
边墙型喷头的优点安装简便,在一些不考虑吊顶的房间,如办公室、客房,边墙型喷头安装比较隐蔽,与风口、灯具互不干扰,较受欢迎;边墙扩展型喷头由于保护面积大,保护跨度大,更是受到设计者的青睐。

但由于边墙型喷头与普通喷头有着不同的特点,设计时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1、不分场合,随意设计
边墙型喷头的缺点是:与室内最不利处起火点的距离较远,影响喷头的受热,造成灭火延误,影响灭火效果。

因此国内外规范对此种喷头的使用条件要求较严,对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使用更是有着很大限制。

我国《喷规》条规定: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美国NFPA-13(2002年版)标准规定:边墙型喷头仅能在轻危险级场所中使用,只有在经过特别认证后,才允许在中危险级场所按经过特别认证的条件使用。

有些设计者不论场合,为了美观,随意应用的做法是错误的。

2、喷头保护跨度超过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
边墙型喷头靠边墙安装,水是喷向其正前方的,受重力影响水流最终以抛物线状落地如图所示:
从喷头至水流落地点的水平距离叫喷头的射水跨度,因其不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因此不能叫保护跨度。

因为从落地点至溅水盘米高度以下的那段抛物线的水量,在保护区地面上的喷水强度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按照标准
要求只取喷头至距喷头溅水盘米高度处之间布水线,这段布水抛物线的水平投影叫最大保护跨度。

设计时有人误将喷头的射水跨度当做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来校核喷头的保护跨度是错误的。

3、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
《喷规》表中的数据,是标准喷头K=80,在的工作压力下,在喷头前喷水量占流量的70%~80%,喷向背墙的水量占20%~30%流量的原则下,符合喷水强度要求计算出来的。

如果选用标准边墙型喷头,且喷头的工作压力是,可以直接套用表中的数据。

如果喷头的工作压力不是,或者选用非标准边墙型喷头,则要按下面两个原则就行设计计算:1)按喷头工作压力查喷水曲线,计算出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

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都应该满足“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高度以下的墙面”的要求。

按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喷头的最大间距布置喷头。

2)计算喷头的喷水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不少设计者只注意到第一点,却忽视了第二点,往往造成喷头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不足。

例如办公室,净宽4.26米,净长6.06米,按中危险I级设计自喷系统,选用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工作压力。

查喷头在时的喷水曲线,得最大保护跨度为6.2米,最大间距为=5.1米。

保护跨度6.06米<最大保护跨度为6.2米,符合要求。

喷头流量q=115x=(L/min)
喷头有效喷水量q
=80%=(L/min)
u
喷头喷水强度Q=这里的“喷头喷水强度”是指单个喷头在有效保护
面积内的平均喷水强度,是采用喷头最大有效保护面积内喷头喷水量占喷头喷水量的70~80%计算出来的。

笔者也曾经这样计算过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工作压力时的喷水强度:把全部喷向地面的喷水的湿水边线(曲线),用二次抛物线Y=量化,再用微积分计算出地面湿水面积约为28m2,平均喷水强度为115/28=(L/。

这个结果和用前面的计算方法得到的结果基本一致。

这个方法比较麻烦,但可以证明采用“喷头最大有效保护面积内喷头喷水量占喷头喷水量的70~80%”计算喷头喷水强度是可行的。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工作压力时最大保护面积,虽然大于该办公室面积只有,但布置一个喷头不能满足喷水强度要求。

应该在该办公室布置2个喷头。

单排布置可以符合要求,当然,双排布置灭火效果会更好。

这时,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为,高于要求喷水强度6L/的1/3以上,可以考虑减少喷头工作压力。

下表是该办公室布置2个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的计算结果:
综上所述,该办公室可以单侧布置两个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工作压力;也可以双排布置两个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工作压力。

从上表也可以看出,单个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边的喷水强度在~范围内,单个喷头只能满足轻危险级场所喷水强度要求,喷头单排或双排布置,如果喷头布置恰当,可以满足中危险I级场所喷水强度要求。

这样,从另外一个方面,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规定边墙型喷头只能用在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场所了。

有人这样计算::
K=115边墙扩展型喷头,工作压力,
喷头流量q=115x=(L/min),
=70%=(L/min),
喷头有效喷水量q
u
轻危险级最大保护面积=4=(m2),
中危险I级最大保护面积=6=(m2)。

计算结果:该办公室按中危险I级应设两个喷头。

虽然计算的结果和前面计算结果一样,但概念却是错误的。

轻危险级场所保护面积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只要在喷头最大保护范围内,其喷水强度达到了轻危险级场所喷水强度4L/的要求;中危险I级场所,即使房间面积小于上述计算结果“中危险I级最大保护面积”,如果只设一个喷头,其喷水强度为,还是达不到中危险I级场所喷水强度6L/的要求,设置两个喷头才可以满足要求。

如果我们把单个喷头最大有效保护面积内喷水强度看作一致的话,喷头的喷水强度是不会随着房间面积的大小而变化的,
因为喷到墙上的水量对地面来说是无效的水量。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简单的计算出一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用它去核算房间的保护面积就了事。

4、喷头溅水盘距顶板的距离太大
规范对边墙型喷头溅水盘距顶板的距离有严格限制,许多设计往往忽略这一点。

《喷规》规定: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00mm。

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

但是一般装有边墙型喷头的位置往往有梁,要保证规范要求的距离就必须将支管外露,有些设计,为了美观就将喷头就装在梁底,这严重影响喷头的感温效果,喷头得不到及时开放,延误灭火时机。

参考文献:
1李念慈,万月明.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黄晓家,姜文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喷水强度不同,离端墙最大距离也不同。

1.喷水强度=4L/分.喷头与端墙最大距离米
2.喷水强度=6L/分.喷头与端墙最大距离米
3.喷水强度=8L/分.喷头与端墙最大距离米
4.喷水强度>=12L/分.平方米喷头与端墙最大距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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