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范知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钞特种防伪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计量器具管理,统一国家计量单位,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在使用计量器具及测量仪器时的使用、检定或校验、保养、报废的方法和要求。
第二章计量器具定义与分类管理
第三条计量器具:能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如生产现场及各部门使用的仪器、仪表及各种设备的控制指示仪表等。
第四条为了计量器具的科学有效管理,做到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类别、分层次、有重点地管好、用好计量器具,确保量值的准确一致,按照计量器具配备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其本身的质量性能及使用环境条件等不同情况,将计量器具按A、B、C分类管理。
第五条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及管理。
(一) 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
2.用于贵重物料检测的计量器具;
3.用于终端产品质量主要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4.用于工艺过程中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二) A类计量器具的管理
1.强检计量器具严格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规定管理;
2.严格执行周检规定,检定周期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周期;
3.A类计量器具配备数量应能保证在检定和修理期间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4.A类计量器具实行月抽检,抽检数量每月不少于在周期内可抽检计量器具总数的4%。
第六条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及管理
(一) 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用于公司内主要原材料消耗、公司内流转半成品计量的计量器具;
2.用于工艺过程重要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用于精密测试的计量器具;
4.用于生活物资计量的计量器具。
(二) B类计量器具的管理
1.B类计量器具要进行检定,其检定周期根据检定规程并结合检测设备的质量性能和使用情况酌情确定;
2.用于工艺控制重要参数和内部核算数据的计量器具,应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原则上不准延长其检定周期;
3.对于只有一般使用准确要求,计量性能稳定耐用,使用又不频繁的计量器具,可酌情减少检定项目,有的检定周期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出检
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的2至4倍;
4.对B类管理计量器具实行月抽检,抽检数量每月不应少于可抽检计量器具总数的3%。
第七条C类计量器具范围及管理
(一) 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计量器具;
2.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指示用和简易的计量器具;
3.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
4.计量性能不易改变的计量器具;
5.生活用的电能表、水表。
(二) C类计量器具的管理
1.C类计量器具允许根据计量器具的质量、性能和使用情况选用下列检定方式:长周期检定、一次性检定、检修期检定、有效期管理;
2.只检定主要项目或有异议的项目;
3.在用期间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督检查,做到随坏随修,随修随检;
4.对C类管理计量器具实行季抽检,抽检数量每季不应少于可抽检计量器具总数的1%。
第八条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运行期间不允许拆卸、固定在设备内无法拆卸,不能按期受检的A、B、C各类计量器具,按照设备检修的周期同步安排检修检定,平时加强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计量器具购置、流转、报废管理
第九条计量器具的购置
(一) 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提出满足测量参数、测量能力指数要求的仪器名称及型号,做购置计划,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填写“设备(备件)申请单”报设备工程一/二部购买。
(二) 未经设备工程一/二审核,任何部门擅自购置的计量器具(包括计量器具的备品、备件),规划财务部应拒绝付款。
(三) 不得购置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计量器具。
第十条出入库管理:
(一) 计量器具购进后,采购人员报设备工程一/二部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员办理入库手续,设备工程一/二部建立台帐;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或换货事宜;
(二) 凡未报设备工程一/二部备案或先买后报的计量器具,设备工程一/二部一律不予验收或办理建账检定等手续,领导特批者除外;
(三) 领用部门在使用计量器具前要按规定进行检定、校验,由设备工程一/二部联系送检事宜,检定后使用。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的搬运、贮存管理。
(一) 计量器具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应采用防震、防湿材料加以保护,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因震动、碰撞、受潮而使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产生偏差;
(二) 计量器具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员乱调、乱拆、乱动计量器具,并保持标识的完好;
(三) 对贮存计量器具的房间,其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室温应控制在计量器具允许极限温度的90%以下。
第十二条计量器具报废管理
(一) 凡申请报废的计量器具须经设备工程一/二部判定或政府计量部门鉴定,情况属实由设备工程一/二部报请主管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二)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计量器具损坏、失准,导致修理或报废时,视情况追究使用人及使用部门的责任。
(三) 降级使用和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有明确、统一的标识签。
(四) 报废的计量器具由设备工程一/二部负责销账,退库后集中放置并悬挂标识签。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的遗失管理:当计量器具发生遗失时,使用部门应在3天内由书面报告设备工程一/二部,设备工程一/二部对遗失的计量器具修改台账,并对使用部门索赔,但属于被盗的由安全保卫部出具证明免赔。
第十四条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一) 各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人员,要熟练掌握计量器具操作技能,并做好计量器具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 使用计量器具前应认真阅读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和说明,在掌握了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正式使用;
(三) 发现计量器具失准时,应及时报告设备工程一/二部进行修理、检定或校准,使用人员不得随意拆卸、修理和调整;
(四) 计量器具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杂放置,凡盒装的计量器具使用完后应擦干净,并及时装入盒内,不得随意摆放,并注意防尘和防腐;
(五) 大型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应确定专人,合理地与使用人员作好分工负责。
第四章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第十五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由设备工程一/二部向政府计量部门申请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在用计量器具由设备工程一/二部建立量值传递系统,按照国家检定规程和自编校验规范的要求进行周期检定。
第十六条周期检定
(一)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器,由设备工程一/二部按规定向政府计量部门申请检定;
(二)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设备工程一/二部根据计量器具分类原则、检定规程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编排执行;
(三) 计量器具周检计划的执行由各受检部门的使用人员按计量器具标识上的有效日期提前1周送检,受检部门因故不能按期送检,应向设备工程一/二部递交书面报告申请调整检定时间。
第十七条临时检定
(一) 计量器具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根据使用人的反映及时给予检定;
(二) 借出的计量器具归还后,必须进行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