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摘要:在垒球经济一体化、金融混业经营及我国加入WTO的大环境下,银行保险对我国保险公司来讲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银行保险业务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虽然保险公司和银行都认识到了银保合作的重要性,且纷纷进行了积极的合作,但是业务发展刚刚起步,其中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广大市场空间的开发,需要我们在借鉴国外银行保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政策和策略。保险公司和银行必须加强联合,开展深层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我国金融实力,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推动我国银行保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银行保险;银保一体化;混业经营

现今“银行保险”这一名词已为人们所广泛运用,银保融通的趋势已经成为世界金融保险市场中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

一、银行保险概述

银行保险指以银行为保险产品销售的载体,通过各种方式向银行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经营领域。从全球看,银行保险发展有以下几种模式:银行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直接销售保险产品:作为保险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为获取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而利用自己销售渠道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与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经营保险产品。对保险公司而言,银保合作为其提供了发展机遇:

第一,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利用银行固定而广泛的机构网点扩展业务。银行拥有大量的客户群体,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可以通过银行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再通过自身的优质服务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客户,促使银行的客户同时成为保险公司的客户,较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不仅可以解决目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足的问题,且降低了销售成本和管理成本。

第二,银行拥有卓越的品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关系,借助银行的品牌与形象优势,保险公司将有效缩短其产品和广大客户之间的距离,相当于对银行已有的基础客户群体进行再开发。目前,银行保险已经成为寿险业务的一条重要销售渠道,并已为寿险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营回报。

第三,可以降低分销成本,使用金融网络的人员和柜台使保险公司产品营销的成本降低,而且不必管理销售人员。还可以充分利用银行资金结算的优势,降

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对客户而言,客户可在单一销售网点同时购买银行和保险产品,由于银行网点普及,所以极大地方便了客户购买。更重要的是,由于银行保险的销售成本比同类保险产品低得多,银行保险产品的价格也比同类保险产品要低。客户是保险创新的动力和源泉,更是保险创新的最大赢家。

二、银行保险发展的历史沿革

(一)银行保险在国外发展过程

银行保险自1973年在法国诞生以来,很快风行整个欧洲。事实上,在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发达国家,银行保险占寿险市场比率均达到了50%以上。在香港,几乎每家银行都销售保险产品。日本也颁布了法律,规定从2002年开始允许银行业代理销售人寿保险。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对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管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金融领域严格分业经营的界线正在被打破,特别是金融业比较发达的国家,金融一体化经营的趋势十分引入瞩目,银行和保险业之间业务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取得了很大成功。据有关方面统计,欧洲46%的大银行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德国63%的保单来自银行的代理销售。英国于1986年10月颁布了《金融服务法》,日本于1994年开始了金融改革,两国率先进行了金融法律制度的改革,确立了银行业、保险业之间参股和业务渗透的合法性。继而美国有关立法当局经过长达6年的讨论,终于在1999年11月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取代了长期作为美国金融管理的立法基础《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正式结束了美国银行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历史,开始进入金融业混业经营时代,

银行保险的发展可以归纳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银行保险仅仅局限在保险公司把银行看作代理中介这一层面上,保险公司通过向银行支付手续费而介入保险领域,而严格意义上的银行保险尚未真正出现。这一阶段,保险公司尽管委托银行直接出售保单,但只是把银行当作简单销售渠道的补充,目的是通过银行面对更大的客户群。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关系纯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竞争。然而。这一阶段却为保险公司以后更好地开发银行保险领域积累了经验。

第二阶段。保险公司开始以更多销售保险产品为核心研发一些更适合银行柜台销售的产品。主要体现在寿险公司大力推行投资型寿险保险保障产品。这一阶段被认为是银行保险的真正起源,但其发展主要目标是保险公司为应付保险业之

间的竞争而扩展业务范围,力求在竞争中处于优势,

第三阶段,各大商业银行以金融多元化经营为目标,纷纷采取投资、新设、合资等方式真正进入保险业。此阶段保险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将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结合起来。其推出的保险产品已较上一阶段大大增加,银行介入保险形式趋于多样化,银行保险的组织形式也更为复杂。保险公司借助银行特有的品牌、渠道、客户优势,使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迅速,同时由于保险元素的嵌入,大大提升了银行主营业务的产品竞争力,具体表现是银行中介业务收入在整个业务收入的占比和银行保险保费收入在总保费收入的占比不断上升,

(二)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1.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初期现状

1996年以来,由于我国保险市场主体明显增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保险公司通过以代理人为中介的展业来扩大市场份额,在1997年又纷纷与各商业银行签订保险代理协议。从1999年至2003年,中国金融业开始出现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浪潮,国内保险公司和十几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十分有限,产品种类不丰富,不完全适合银行柜台销售,很多业务没有发展起来;保险宣传不到位,银行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合作业务的监管政策、监管模式都没有形成。不难看出,我国的银保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各大商业银行都与国内各大保险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银行)都有一个以上的合作伙伴。从银保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看,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费、代支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

最初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财产险方面,而寿险业务相对较少。这主要是财产险主要面向团体客户,中介业务收入相对较高,因而其业务额超过了寿险;寿险则客户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大,不易于推销,且其面向个人的险种一般只侧重于意外险和养老保险,保险公司没有根据银行主业来设计产品,只是将个人营销的险种拿到银行来卖,并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为银行量体裁衣的险种。这种做法比起国外差距还是很大的。2.我国现阶段银行保险发展情况

目前,银保合作已成为银行业和保险业拓展业务、增加利润的重头戏。各家保险公司最重要的一点是,怎样才能把自己的产品打入银行的销售渠道。为了避免恶性竞争,保险监管部门规定,银保合作采用“1+1”模式,有关产品的代理协议由保险公司与支行一级的银行签订,而银行支行只能够代理一家寿险公司和一家财险公司的产品,并在其下属的网点销售,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一旦与某家银行的支行签订了产品代理协议,就等于独占了这条销售渠道。保险公司最看重客户资源好、网点多、信用好、业务员素质高的工、农、中、建、交行和邮政储蓄六大银行的网络优势,自2000年平安保险在工行、邮储推出“千禧红”分红保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