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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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柴油采购合同

2017年月日

柴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或买方):(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供方(或卖方):(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邮编:

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为解决XXXXXX项目施工需要,经项目部组织,于2017年11月实施询价采购,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计量方法

1、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和数量:

本合同价税合计价格为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损耗及各种税费,表中数量仅为计划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结算价格以中石化加油站市场价下调0.8元/升结算。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17%,税款为元;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以甲方现场实际签收数量为准,总价为暂定价,物资实际结算价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执行。

2、计量方法:根据现场实际签收确认数量为准,签收人必须为两人以上(一名库管,一名工区负责人或项目部物资管理人员),如一人签收本次收料单无效无结算依据。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实际结算金额按照结算单价和实际交付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2、结算单价确认:结算单价为中石化加油站市场价下调0.8元/升,供应商每月对账需提供中石化加油站市场价格表并加盖公章。

3、本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出库、运输、保险、税金、利润、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结算与支付

1、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15日前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数量无误。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

(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甲方将根据资金情况及业主的工程款计价情况于30个日历日内支付货款的70%~90%,余款滚入下一个月,结构竣工1个月内支付总货款的95%(不得超过业主支付比例),余款在工程质保期满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如果业主的工程款计价延迟则甲方支付乙方货款顺应延迟(货款延迟支付不计任何利息)。

第四条发票开具要求、责任

1、发票开具要求:

甲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增值税发票中备注栏填写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在开票之后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3、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等;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4、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五条质量技术标准

1、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若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或生产企业标准执行。

2、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如约定不明确,但产品能够实现合同目的和产品用途的,视为乙方产品符合本合同标准。

3、每批货到场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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