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收购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规章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卫生消毒制度为提高生鲜乳收购站的卫生管理水平,保障生鲜乳质量,生鲜乳收购站要确定专门消毒人员,定期消毒,确保消毒工作到位,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卫生消毒记录表。
一、卫生消毒1、环境消毒。
生鲜乳收购站周围环境每周用2%氢氧化钠溶液消毒一次。
站内排污池和下水道等每月用漂白粉消毒一次。
在奶厅的工作人员入口处设消毒池,池内使用2%氢氧化钠溶液。
2、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鲜乳收购站应穿工作服和工作鞋并经紫外线消毒,要洗净双手,经常修剪指甲。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奶厅。
3、生鲜乳收购站消毒。
生鲜乳收购站在每班牛只挤奶后应彻底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并进行喷雾消毒。
4、用具消毒。
每班次用专用消毒剂对奶桶、奶杯等用具进行彻底消毒和清洗。
5、牛体消毒。
奶牛进奶厅时,对牛蹄进行消毒、药浴,牛体进行喷雾消毒。
二、设备清洗1、预冲洗1.1 每次挤奶完成后马上用清水冲洗管道。
1.2 预冲洗不循环,用水量以水变清为宜。
1.3 预冲洗水温在35℃~36℃之间。
2、碱洗2.1预冲洗后立即改用专用的碱洗液循环清洗15 分钟。
2.2 碱洗液温度,开始温度75℃以上,循环后不能低于41℃。
2.3 碱洗液pH值为12。
3、酸洗3.1 每天一次用专用的酸洗液对管道进行5分钟的循环清洗。
3.2 酸洗液温度在35℃~46℃之间;3.3 酸洗液pH值为3。
4、挤奶前的清洗每次挤奶前用专用清洗剂,对管道循环清洗3~5分钟。
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质量监测抽查制度一、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质量监测抽查工作由省、市、县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负责。
二、县级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质量监测抽查工作。
至少每月抽检一次。
三、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质量监测抽查工作,监测抽查比率不低于生鲜乳收购站总数的10%,至少每月监测抽查一次。
四、省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负责全省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的质量监测抽查工作,监测抽查比率不低于生鲜乳收购站总数的5%,至少每季监测抽查一次。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制度
1. 招聘与岗位:
a. 确定招聘标准,如年龄、学历、经验等要求;
b. 设定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c. 招聘方式和程序,如发布招聘信息、面试、录用等。
2. 岗位培训:
a. 新员工入职培训,包括岗位介绍、工作流程、安全操作等;
b. 实施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员工技能和知识。
3. 工作流程:
a. 设定生鲜乳收购的流程和标准,包括收购标准、检验方法、验收程序等;
b. 制定货物入库、出库的流程和要求;
c. 确定货物处理、退货等流程。
4. 质量控制:
a. 设定生鲜乳收购的质量检验标准,并建立相应的检验方法
和仪器设备;
b. 确保货物质量符合要求,如验收时检查货物的包装完整性、外观、日期等;
c. 进行抽样检测和质量跟踪,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
售出的乳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 安全生产:
a. 制定生产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
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b.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c.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风险。
6. 员工考核与奖惩:
a. 建立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和激励;
b. 设定奖励机制,如表彰先进个人、团队等;
c. 建立纪律和处罚制度,对违反公司规定和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7. 管理信息化:
a. 使用信息化系统对生鲜乳收购站的运营进行管理和监控;
b. 建立数据统计和分析机制,对收购量、质量等进行监测和分析,提供依据和决策支持。
以上是大致的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管理制度)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生鲜乳收购站的卫生管理,保证收购站内的生产环境、设备以及生产操作符合卫生标准,确保生产的生鲜乳卫生、安全,为客户提供安全卫生的产品。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鲜乳收购站的卫生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1.制定草案:由企业管理人员牵头,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的草案。
2.征求意见:草案制定完成后,应向所有收益站员工征求意见,并修改草案。
3.审批:草案修改完成后经企业管理层审核,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
4.颁布实施:经领导批准通过后,生效于全公司,并在收购站内张贴公告和说明,向员工进行宣传,确保制度得以落实。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员工手册》6.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五、各项制度内容1.卫生环境管理制度(1)名称:卫生环境管理制度(2)目的:确保收购站内的环境卫生符合卫生标准,保证生产过程洁净整洁卫生。
(3)内容:a.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垃圾,并定期进行清理。
b.使用普通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垃圾分类存放。
c.对厕所和办公室进行日常消杀,确保卫生,定期清理。
d.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等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e.定期对大型设备进行清洁,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
(4)责任主体:a.卫生环境监管人员负责卫生检查。
b.员工应负责收集垃圾并做好垃圾分类。
(5)执行程序:a.每个工作日收集垃圾。
b.厕所和办公室每个工作日进行消毒和清理。
c.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每周进行清洁和消毒。
d.设备每周清洁一次,并保持正常运转(6)责任追究:a.对于卫生环境不卫生的场所,监管人员将定期进行检查并开具处罚通知。
b.对于员工未按要求分类垃圾的情况,将给予警告或扣除相关工资。
2.生产操作管理制度(1)名称:生产操作管理制度(2)目的:规范收购站内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3)内容:a.生产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帽子等,按照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鲜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生鲜市场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生鲜市场经营活动。
第六条生鲜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管理,确保市场内食品安全。
第七条生鲜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生鲜市场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
第九条生鲜市场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生鲜市场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三章生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生鲜市场开办者应当保证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状况等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生鲜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并保存相关资料和凭证。
第十三条生鲜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要求食品经营者记录食品的来源、流向、销售数量等信息,以便追溯食品的来源和去向。
第十四条生鲜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五条生鲜市场开办者应当定期对市场内的食品安全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巡查和检查情况。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食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生鲜乳作为一种常见的食品,其质量和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各地纷纷设立生鲜乳收购站,对生鲜乳进行收购和管理。
本文将探讨生鲜乳收购站的管理制度,以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
二、生鲜乳收购站的职责生鲜乳收购站是负责从农户手中购买生鲜乳并进行初步处理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购生鲜乳: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从农户手中购买新鲜的生鲜乳,确保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2.进行初步处理:生鲜乳收购站对收购的生鲜乳进行初步处理,包括过滤、冷藏等,以确保乳品的质量和安全。
3.测定乳品成分:生鲜乳收购站需要对收购的生鲜乳进行成分测定,如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格性。
4.质量检测:生鲜乳收购站需要对收购的生鲜乳进行质量检测,包括菌落总数、乳酸菌数等指标的检测,以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三、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生鲜乳收购站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点:1. 人员管理1.岗位职责明确:生鲜乳收购站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每个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培训和考核:生鲜乳收购站应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生鲜乳质量和安全的认识,同时进行定期考核,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
2. 设备管理1.设备采购:生鲜乳收购站应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生鲜乳收购和处理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2.设备维护:生鲜乳收购站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原料管理1.供应商选择:生鲜乳收购站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2.原料检验:生鲜乳收购站应对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生产过程管理1.生产记录:生鲜乳收购站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制度,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数据,以备查证和追溯。
2.卫生管理:生鲜乳收购站应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生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生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鲜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鲜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餐饮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生鲜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鲜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生鲜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生鲜食品。
第六条生鲜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如实记录生鲜食品的生产日期、批号、数量、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
第七条生鲜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八条生鲜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生鲜食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生鲜食品加工管理第九条生鲜食品加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加工生鲜食品。
第十条生鲜食品加工者应当建立健全加工记录,如实记录生鲜食品的加工日期、批号、数量、加工过程控制等情况。
第十一条生鲜食品加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生鲜食品加工者应当加强加工过程控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生鲜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章生鲜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生鲜食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销售生鲜食品。
第十四条生鲜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如实记录生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十五条生鲜食品销售者应当加强进货管理,确保生鲜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生鲜食品销售者应当加强销售环节管理,保持生鲜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境的卫生、清洁和低温储存。
奶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奶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奶站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奶站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包括奶品的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奶站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奶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奶站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奶品质量检验,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品流入市场。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奶站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奶站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奶品收购与储存第八条奶站应当从取得乳品生产许可证的乳品生产企业或者取得乳品销售许可证的乳品销售企业收购奶品。
第九条奶站应当建立健全奶品收购制度,对收购的奶品进行查验、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品不得收购。
第十条奶站应当根据奶品的性质、特点和储存要求,采取适当的储存措施,保证奶品质量安全。
第四章奶品运输第十一条奶站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防止奶品污染。
第十二条奶站应当建立健全奶品运输制度,对运输过程中的奶品进行查验、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品不得运输。
第五章奶品销售第十三条奶站应当建立奶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奶站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奶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奶品变质、污染。
第十五条奶站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品。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奶站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一、引言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而生鲜乳收购站作为生鲜乳收集和初步处理的重要环节,其卫生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安全,规范生鲜乳收购站的卫生操作,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二、人员卫生管理(一)从业人员健康要求所有从事生鲜乳收购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生鲜乳收购工作。
(二)个人卫生要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不得佩戴饰物和涂抹化妆品。
(三)洗手消毒要求工作人员在进入工作区域前、处理生鲜乳前后、接触可能污染生鲜乳的物品后,必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并进行消毒。
消毒可采用75%的酒精溶液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一)收购站场地卫生生鲜乳收购站的场地应保持清洁、干燥,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
定期对场地进行消毒,消毒可采用生石灰、漂白粉等消毒剂。
(二)挤奶厅卫生挤奶厅应保持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挤奶前应对挤奶厅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挤奶设备等。
挤奶过程中应保持环境整洁,避免交叉污染。
挤奶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残留的生鲜乳和废弃物,并进行消毒。
(三)储奶罐卫生储奶罐应定期清洗和消毒,清洗消毒的频率应根据使用情况而定,但至少每周一次。
清洗消毒时应先排空储奶罐内的生鲜乳,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用碱液或酸液浸泡,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并进行消毒。
消毒可采用高温蒸汽消毒或化学消毒剂消毒。
(四)运输设备卫生运输生鲜乳的车辆和容器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
每次运输前和运输后都应对车辆和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消毒可采用有效的消毒剂喷雾或浸泡。
四、生鲜乳质量检测卫生管理(一)检测设备卫生生鲜乳质量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检测设备使用前后应进行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鲜乳,是指未经加工的奶畜原奶。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出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生鲜乳运输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和销售的生鲜乳质量安全负责,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的生鲜乳,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第七条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奶业发展规划,加强奶源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奶业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和省级奶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奶畜养殖规模,科学安排生鲜乳的生产、收购布局。
第八条奶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规范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依法生产经营。
2第二章生鲜乳生产第九条地方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奶畜发展需要,向奶畜养殖者提供奶畜品种登记、奶牛生产性能测定、青粗饲料生产与利用、标准化养殖、奶畜疫病防治、粪便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服务,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乳制品生产企业及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者为养殖者提供所需的服务。
第十条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向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备案,获得奶畜养殖代码。
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奶源基地,按照良好规范要求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一、必须认真学习执行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县、乡畜牧部门要将所有的奶站、奶牛饲养及生产、收购、销售、运输环节纳入监管范围,对奶站实行“三盯四联保”责任制,对散养户要实行分片行政技术双承包责任制。
三、奶牛养殖园区(场、户)生鲜乳经营者要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及监督人员的监管,要自觉做到诚信、公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合法、守法经营。
四、各奶站及奶牛养殖园区(场、户)要将生鲜乳许可证,生鲜乳技术规程、卫生保障、质量安全保障和化学品管理制度责任牌公示。
五、奶站必须建立并认真填写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和运输交接记录;生鲜乳贮存温度、编号留样记录;机械设备维护检查、清洗消毒记录、人员健康与培训记录等台帐,实现生鲜乳收购的规范管理。
六、奶畜养殖场(区)必须按照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档案并认真填写奶畜的品种、数量、繁殖及来源和进出场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记录;奶畜检疫、免疫及牛场防疫、圈舍消毒记录;奶畜的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的记录,实现奶畜的标准化饲养和管理。
七、一定要加强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管,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它潜在危害物质,遵守兽药用药休药期规定,确保奶畜健康。
八、一定要加强生鲜乳运输车辆及运输环节的监管。
九、禁止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运输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及运输生鲜乳。
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不留隐患,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挤奶操作规程一、挤奶前应对乳房进行清洁与消毒。
先用35~45℃温水清洁乳房、乳头,然后用专用药液药浴乳头15~20秒后擦干。
每头奶牛应有专用的毛巾,鼓励用一次性纸巾擦干。
药浴液应在每班挤奶前现用现配,并保证有效的药液浓度。
二、手工将头2~3把奶挤到专用容器中,检查是否有凝块、絮状物或水样物,乳样正常的牛方可上机挤奶。
乳样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兽医,并对该牛只单独挤奶,单独存放,不得混入正常生鲜乳中。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____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一定的乳制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并主动执行各项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进货1.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2.进货时需向乳制品供应商索要加盖公章的有效证照资质证明与相关乳制品的检验报告。
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3.不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
5.建立乳制品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
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6.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还应当保证严格按照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且购进的婴幼儿奶粉标签必须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详细说明其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运输运输乳制品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需冷藏的乳制品要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
配备必要的保温设备,已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乳制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三)贮存乳制品入库要验收、登记。
验收时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乳制品名称、批号相符;储藏乳制品应隔墙离地____公分,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根据乳制品存储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库房,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乳制品标签明示温度以及食品安全要求。
银川市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2023修改)
银川市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2023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5.08•【字号】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5.0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银川市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2011年8月2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根据2023年5月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1次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经营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县(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举报生鲜乳收购中的违法行为。
市、县(区、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畜养殖总体规划和布局;(二)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站(厅、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挤奶厅应建在场区的上风处,与居民区、饲养场保持适当距离,距离牛舍50-100米、站内环境整洁、无异味,地面和废弃物及时进行清理、消毒;(三)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其贮奶量应当在3吨以上,并且挤奶后2小时内容器温度应降至0-4°c 。
(四)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按要求生鲜乳收购站须具有开展感官、酸度、密度、含碱等常规检测所需的仪器和相关化验试剂。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鲜乳,是指未经加工的奶畜原奶。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出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生鲜乳运输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和销售的生鲜乳质量安全负责,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的生鲜乳,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第七条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奶业发展规划,加强奶源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奶业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和省级奶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奶畜养殖规模,科学安排生鲜乳的生产、收购布局。
第八条奶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规范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依法生产经营。
第二章生鲜乳生产第九条地方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奶畜发展需要,向奶畜养殖者提供奶畜品种登记、奶牛生产性能测定、青粗饲料生产与利用、标准化养殖、奶畜疫病防治、粪便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服务,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乳制品生产企业及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者为养殖者提供所需的服务。
第十条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向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备案,获得奶畜养殖代码。
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奶源基地,按照良好规范要求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第十一条奶畜养殖场应当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做好档案保存工作。
奶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奶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奶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奶站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奶站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奶站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奶站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和相关数据。
二、奶站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奶站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奶制品,确保奶制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奶站应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 奶站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4. 奶站应对采购的奶制品进行验收,确保奶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三、奶站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奶站应根据奶制品的种类和特性,合理设置储存设施和条件,确保奶制品的储存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2. 奶站应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防止奶制品受到污染。
3. 奶站应建立健全奶制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奶制品的储存期限、先进先出等要求,确保奶制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4. 奶站应对储存的奶制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奶制品的安全。
四、奶站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奶站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的销售范围、销售方式等要求。
2. 奶站应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销售人员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要求。
3. 奶站应定期对销售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4. 奶站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食品的安全。
五、奶站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奶站应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体检周期等。
2. 奶站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生鲜乳收购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员要求管理制度(一)生鲜乳收购站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取得健康合格证。
健康合格证同加工厂员工健康证一同建档。
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生鲜乳收购站各项工作。
(二)管理者应当熟识奶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熟识生鲜乳生产、全面收购有关专业知识。
(三)生鲜乳收购站操作人员每年定期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质量安全观念。
生鲜乳收购站人员培训按加工厂《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四)生鲜乳化验检测的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熟识生鲜乳生产质量掌控及有关的检验检测技术。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一)全面收购的生鲜乳应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gb19301生乳》对生鲜乳展开常规检测。
采用前要展开全部的安全项目检验。
(二)用于生鲜乳检测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应保持完整、有效。
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检定范围内使用。
(三)全面收购的生鲜乳应存留样品,并搞好取样编号、记录备案。
样品应当冷冻保存,并至少留存3天,易于质量追溯和责任追责。
(四)检验作业应按《zy105生奶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
三、环境、设备卫生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进入生鲜乳收购站应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上工作(二)必须晒干双手。
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工作帽必须每天消毒。
非工作人员严禁步入生鲜乳收购站。
(三)生鲜乳在收购、冷却、贮存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挥发性物质接触。
(四)应当严苛按照设备冲洗规程对收奶、贮奶设备展开冲洗、消毒,并留存存有完备的冲洗前后冲洗时间、酸碱液浓度记录。
如果冲洗消毒后少于96小时未采用,再次采用前要再次冲洗消毒。
(五)贮奶罐外部应保持清洁、干净,没有灰尘。
贮奶罐的盖子应注意保持关闭状态。
生鲜奶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贮奶罐并将罐内的水排净。
(六)储藏奶间就可以用作全面收购、加热和储藏生鲜乳,严禁堆满任何化学物品和杂物;严禁抽烟,存有防鼠严防害虫措施,例如加装纱窗、采用捕蝇纸和电子攻灭蚊蝇器;(七)贮奶间的门应注意保持经常性关闭状态;(八)东站内许可采用的化学物质和产品应当存放在检验室内不能对生鲜乳导致轻易或间接污染的位臵。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
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1. 引言生鲜乳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营养来源,而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则十分关键。
为了保证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各地纷纷制定了管理规定,以监管生鲜乳收购站的运营。
本文将深入探讨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定的各个方面,通过分析内容和提供观点,帮助读者对这一主题有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2. 政府监管生鲜乳收购站的管理受到政府监管的严格要求。
政府部门通常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收购站的注册登记、收购人员的资质要求、乳品检测标准等内容。
通过对收购站的管理规范,政府能够加强对乳制品行业的监管,提高生鲜乳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 收购站设施和设备生鲜乳收购站需要具备一定的设施和设备来保障生鲜乳的质量。
收购站需要拥有安全卫生的场地,并具备合理的布局,以确保生鲜乳的储存和加工过程中不受外界污染的影响。
收购站需要配备适当的乳品加工设备,如杀菌设备、过滤设备等,以确保乳制品在收购站内得到适当的处理和保鲜。
这些设施和设备的规格和要求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确保收购站的运营符合标准。
4. 收购标准和程序生鲜乳的收购标准和程序是管理规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收购站在进行生鲜乳收购时,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所购乳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收购站需要对乳品进行外观检查、味道检测、细菌检测等,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收购标准。
收购站还需要制定采购程序,确保从生产商到消费者之间的供应链畅通无阻,减少风险。
5. 员工培训和纪律生鲜乳收购站的管理规定还包括对员工的培训和纪律要求。
由于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员工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收购标准和程序,学习正确的乳品检测技术和卫生操作规范。
纪律是确保生鲜乳收购站正常运营的重要因素,员工需要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着装要求和行为准则,以保证整个收购站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6. 结论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生鲜乳收购站的管理规定对于生鲜乳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的目的为了保证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生产和运营,本制度旨在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的各项管理措施,制定相关安全要求和规定,规范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安全及卫生质量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标准。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生鲜乳收购站,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收购站卫生健康运营。
三、制度制定程序1. 起草制度:由公司相关部门起草制度文本。
2. 评审意见:相关部门对起草的制度文本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3. 修订制度:对于评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起草部门对制度进行修订。
4. 会签审批:相关部门的领导对修订后的制度进行会签,最终获得公司领导的批准。
5. 发布实施:公司相关部门将制定好的制度文本下发至生鲜乳收购站,要求所有员工严格遵守。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五、关于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的制定1.制度名称: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
2.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生鲜乳收购站员工。
3.制度目的:为了确保生鲜乳收购站卫生健康的生产和运营,保障食品安全及卫生质量。
4.制度内容:(1)生鲜乳收购站卫生设施管理1.1 生鲜乳收购站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禁止违规操作。
1.2 生鲜乳收购站必须设立卫生检测设施,保证牛奶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及公司规定。
1.3 生鲜乳收购站必须设有喷淋消毒设备和消毒液,每天按要求对生鲜乳设备进行定期消毒。
(2)生鲜乳保管管理2.1 生鲜乳收购站要建立完善的保管管理制度。
2.2 接收生鲜乳前对生鲜乳检测,保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3 对生鲜乳进行真空包装、冷藏保存,为每批次进行质量检测。
(3)卫生员工管理3.1 生鲜乳收购站员工必须具备健康证明,并进行人员资质培训。
3.2 员工进入厂房必须穿戴洁净工作衣服、工作鞋、帽子等,并进行定期卫生检测。
(管理制度)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保障生鲜乳的质量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包括乳品生产企业、乳品经销商等。
第三条生鲜乳收购站应遵守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卫生检查与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二章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职责第五条生鲜乳收购站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和监督卫生操作规程的实施;2. 负责卫生检查与监督,并及时反馈问题;3. 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技能;4. 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意见;5. 定期组织卫生检查、清洁消毒与卫生学习;6. 按规定进行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生鲜乳收购站卫生管理制度第七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的责任与要求。
第八条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1. 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2. 生鲜乳的质量标准与要求;3. 接收、存储、运输和销售的卫生要求;4. 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要求;5. 卫生检查与监督的措施和频率;6. 卫生紧急事故的处理;7. 卫生培训与考核;8. 社会监督与处置;9. 卫生统计与上报。
第四章卫生操作规程第九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制定卫生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操作步骤。
第十条卫生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1. 生鲜乳收购车辆和设备的卫生要求;2. 生鲜乳的质量检测方法和要求;3. 生鲜乳的存储和运输要求;4. 生鲜乳的销售和陈列要求;5. 卫生检查的内容和频率。
第五章卫生检查与监督第十一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与监督。
第十二条卫生检查与监督的内容包括:1. 生鲜乳质量检测;2. 收购站设备的卫生状况;3. 收购车辆的卫生状况;4. 收购站的环境卫生状况;5. 收购站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生鲜乳质量监管制度(范本)
生鲜乳质量监管制度
1、依照《动物防疫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奶畜饲养、生鲜乳运输车辆和生鲜乳收购站实行官方兽医监管制度。
2、由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对辖区内的收奶站实施监管。
3、监管形式以现场监督检查为主,并查看相关记录。
4、监管内容如下:
(1)对奶站所收鲜奶的来源以及所涉及的奶户情况和奶畜数量档案进行核查。
(2)对所收鲜奶的数量和奶的感官及理化指标等进行详细检查。
(3)监督收奶站每天对鲜奶的营养成分(蛋白质、乳脂率等)以及质量卫生状况进行逐项检查,监督检查各种设备、器具的清洗消毒记录。
(4)对奶站所有交奶户的奶畜健康卡持有情况及健康卡编号进行监督检查。
(5)对奶站污水的处理、排放以及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奶站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及业务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奶站开展奶户采样和留样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乳制品厂对鲜奶样品检测结果情况进行核查。
(8)对收奶站奶的销售去向、等级、售价以及鲜奶运输工具、生鲜乳交接单、人员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采样监测工作。
6、监管记录交收奶站负责人核对,并签字。
7、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收奶站,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发现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立案查处。
8、详细记录监管内容,建立档案,并实行微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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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收购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要求管理制度
(一)生鲜乳收购站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取得健康合格证。
健康合格证同加工厂员工健康证一同建档。
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生鲜乳收购站各项工作。
(二)管理者应熟悉奶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生鲜乳生产、收购相关专业知识。
(三)生鲜乳收购站操作人员每年定期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质量安全观念。
生鲜乳收购站人员培训按加工厂《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四)生鲜乳化验检测的人员应经培训合格,熟悉生鲜乳生产质量控制及相关的检验检测技术。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一)收购的生鲜乳应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GB 19301生乳》对生鲜乳进行常规检测。
使用前应进行全部的安全项目检验。
(二)用于生鲜乳检测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应保持完整、有效。
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检定范围内使用。
(三)收购的生鲜乳应留存样品,并做好采样编号、记录登记。
样品应冷冻保存,并至少保留3天,便于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
(四)检验作业应按《ZY105生奶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
三、环境、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进入生鲜乳收购站应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上工作
帽。
(二)要洗净双手。
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工作帽必须每天消毒。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生鲜乳收购站。
(三)生鲜乳在收购、冷却、贮存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挥发性物质接触。
(四)应严格按照设备清洗规程对收奶、贮奶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保存有完整的清洗前后冲洗时间、酸碱液浓度记录。
如果清洗消毒后超过96小时未使用,再次使用前应重新清洗消毒。
(五)贮奶罐外部应保持清洁、干净,没有灰尘。
贮奶罐的盖子应注意保持关闭状态。
生鲜奶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贮奶罐并将罐内的水排净。
(六)贮奶间只能用于收购、冷却和贮存生鲜乳,不得堆放任何化学物品和杂物;禁止吸烟,有防鼠防害虫措施,如安装纱窗、使用捕蝇纸和电子灭蚊蝇器;
(七)贮奶间的门应注意保持经常性关闭状态;
(八)站内许可使用的化学物质和产品应存放在检验室内不会对生鲜乳造成直接或间接污染的位置。
(九)收购站周围环境每周应用2%氢氧化钠溶液或其它高效低毒消毒剂消毒一次。
站内排污池和下水道等每月用漂白粉消毒一次。
四、生鲜乳收购管理记录制度
(一)所有送奶至收购站的奶场(奶农)须签订生鲜乳收购合同。
(二)每天收购的生鲜乳须如实记录各奶农送来的生鲜乳数量,即送
来数量,退奶数量,收购数量等。
记录不得随意更改。
(三)记录单应有检验员、仓管员、奶农签字。
(四)记录单应保存2年。
五、生鲜乳收购留样制度
(一)每天检验后检验员对各奶场的生鲜乳取样留存,取样量每个奶场取样300-500ml。
(二)留存一般情况下留存3天。
销售产品无异常后正常销毁。
若所生产的产品出现异常或者出现产品质量事故,应留存至事故处理完成止。
(三)样品应置于0-6℃保存。
六、生鲜乳运输制度
(一)用于运输生鲜乳的车辆应办理生鲜乳准运证。
(二)运输生鲜乳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无毒、无害。
(三)生鲜乳应密闭运输,避免污染。
(四)生鲜乳运输车辆不能挪用运输其他影响生鲜乳安全的东西。
(五)参与运输的人员(司机、押运员)应符合《人员要求管理制度》的要求。
七、化学品使用制度
(一)生鲜乳收购站使用的检验用化学药品,应放在检验室统一管理。
(二)现场使用的化学药品应放置于检测专用的台面,不得乱放,避免污染生鲜乳。
(三)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过保质期的化学药品应依法无害化销毁。
(五)所有使用的化学品应有相应的记录。
八、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理制度
(一)检验发现的不合格生鲜乳不得收购。
(二)发现的不合格生鲜乳一般采取退货、当场销毁、无害化销毁等处理方式。
①指标达不到要求的生鲜乳作退货处理;
②发现掺杂、掺假的不合格生鲜乳作当场销毁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
责任;
③发现有害或致病性等不合格生鲜乳应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并分析危
害因素,排除危害因素后方可继续生产、收购。
九、生鲜乳收购质量保障制度
(一)对所收购的奶场(奶农)须签订生鲜乳收购合同,收购合同应载明各项要求,并注明质量保证金金额。
(二)每批生鲜乳送到收购站后应批逐项进行检验。
不合格的不得收购。
(三)严格执行生鲜乳留样制度。
(四)生鲜乳收购站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