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城市交通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二、目标本规定的目标是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的管理。

2. 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3. 预防为主:注重预防,采取措施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4. 整体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2. 完善交通信号设施,提高交通流畅度和交通安全性。

3. 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4.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5. 加强对交通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6. 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赔偿工作。

五、责任与监督1.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2.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3. 公众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家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于公共道路交通的各项管理和规范,力求保障公路交通安全运行,维护公共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的一系列措施。

交通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道路交通,作为人们出行和物流活动的重要手段,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广大群众的共同合作,才能真正做到公路交通安全、便捷、有序的运行。

一、基本原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以人民安全为本交通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优先考虑人居安全,人民生命权是最高的。

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的实施应该以人居安全为首要原则,人民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应该被放在首位。

2. 科学规划,分类施策道路交通管理应当采取科学规划、分类施策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的交通规划,掌握道路、机动车的运行状况,提前预防或者解决交通问题,从源头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政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制定管理政策,不同地区、不同交通需求、不同条件的路况需要制定不同的管理政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管理机构和职责、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各项措施方案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下面对其中的一些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1. 管理机构和职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应当根据国家地方法律制度确定。

在分配管理职责时,要明确各级政府、行业管理机构和社会群体的组织、权利、义务和监督制约关系。

加强和优化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密切与社区群体的合作,实现各方资源优化、制度互补,从而达到控制交通事故的目的。

2. 规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内容包括:(1)交通信号管理应当建设高效、稳定、安全的全自动化交通信号管理系统。

建立全国统一的信号化标准,加强对信号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并实施交通信号控制主机智能化改造。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

因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我国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实施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包括如下规定:1.车辆的管理:道路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其驾驶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等合法证件。

2.道路的管理:道路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提供安全的通行道路。

在道路上建造物体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如交通标志、警示标志、路面标线等。

3.行人管理: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必须保持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行人应在靠近路边的路缘带或者路边行走。

4.车辆驾驶员管理: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不能酒后驾驶,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5.直行车辆、转弯车辆、借道车辆管理:直行车辆和转弯车辆必须按照路面标线和灯光信号行驶,不得越线行驶。

借道行驶的车辆必须注明前、后车牌号、通行时间,遵守规定的借道时间和路线。

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机构本规定的执行机构为交通运输部和各级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解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监督和检查道路交通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4.履行其他的职责。

四、交通安全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是核心企业的责任系统,它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来制定的。

具体规定如下:1.道路交通的管理者负有监管责任,如果他们发现因为管理上的问题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则要负主要责任。

2.道路交通的参与者负有安全责任,如果他们因个体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则要负主要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企业负有安全责任,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知道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责任,在科学控制和管理道路交通中,知道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是根据国家对道路交通管理的要求,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条件等众多法规。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安全法是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法律。

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公路交通的基本原则,包括保证安全、便利、高效、环保的原则,保护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加强交通管理的原则等。

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和道路交通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交通事故的处理等。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交通安全法进行了更加细化的规范。

条例详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条件,机动车的行驶速度、行驶方向、超车、让行等规定,以及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上的行为规范。

条例还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等。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针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规定。

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考试内容和要求等。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违法行为包括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闯红灯、占用非机动车道等多种行为,处理办法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等不同措施。

五、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安全装备、驾驶人的行为规范等。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条件的实施,有助于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的发生,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障。

总之,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学校道路安全和通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对于学校区域内的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运动场、广场等场所)、进出口、车辆停放场所和学校所属的其他与交通安全有关的场所的管理。

对于所有在学校区域内进行的交通有关行为的管理。

对于在学校区域内进出、行驶、停放或维修的各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校内道路、交通和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指引、管理、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保卫处为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配合。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四条保卫处负责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职责:(一)向全校普及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知识;(一)配合和协助保卫处,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交通相关信息的宣传;(二)配合和协助保卫处,对违反本规定的本单位人员进行通知和处理;(三)区域相对独立的单位(如新闻学院、管理学院等),应当参照本规定,在保卫处的指导下,完成本区域内交通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道路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及个人不得破坏校内道路,不得遮挡、移动或损坏相关道路交通设施。

第七条未经保卫处批准,各单位以及个人不得在校内道路上有堆放物品、设摊经商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秩序的行为。

各单位以及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内道路上设置障碍堵塞交通。

第八条在校内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破路施工时,应当事先经保卫处审核同意,并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修复路面。

第九条在校内道路上不得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法律法规不允许进入公共道路的行为。

第四章出入口管理第十条未经保卫处以及校园规划部门审批,禁止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在校园围墙上设置出入口。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有序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安全、公平、便利、高效、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以及行人。

第四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通行道路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并完善交通管理机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推进城市交通拥堵缓解和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法制化。

第二章驾驶机动车第五条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信号,谨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车辆上应当配备必备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导航仪、安全气囊等。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按照所在道路的规定行驶,并根据车速、交通信号和道路状况保持车距,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逆行、穿插或者违规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以及不得拼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遵守行车优先原则。

第三章使用非机动车第九条使用非机动车应当尽量靠右行驶、人车分离,不得在机动车道、行人道上行驶,不得与其他非机动车或机动车违规竞争,应当按照所在道路的规定行驶。

第十条使用非机动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踩好刹车,车辆应当配备必备的安全设施和装备,保证安全行车。

第四章行人第十一条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规定,不得乱穿道路,不得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行走,不得挂占道路,应当按照行人道的规定行走。

行人不得依靠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行驶,不得乘坐或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碎、剧毒等危险物品通过道路。

第五章道路交通管理第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救护伤者,维护交通秩序,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促进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第二章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四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运营、便捷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照交通流量、交通需求和提供服务的要求,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车辆停车点等设施和标志标线。

第六条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合理规划交通线路,设置标志标线,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第七条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速交通基础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建设和管理,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和效率。

第三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八条机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及地方城市的排放标准,严禁超标排放。

第九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驾驶证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和行驶安全性。

第四章交通信号管理第十一条交通信号灯应当合理设置,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通行。

第十二条驾驶人在交通信号灯指示下应当按规定行驶,严禁闯红灯、黄灯加速通过等违反信号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交通信号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及时维护和修复,确保正常工作。

第五章公共交通管理第十四条公共交通车辆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乘客安全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公共交通车辆的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关驾驶技能和作风,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公共交通车辆应当具备良好的车辆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

第六章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第十七条交通安全教育应当普及到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各个层面,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是指对兰州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进行管理的法规。

以下是兰州市常见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 限速规定:根据不同道路类型和车辆种类,规定不同的限速要求。

2. 交通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警示。

禁止闯红灯、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行为。

3. 驾驶证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且必须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车型。

4. 安全带规定:乘车人员必须在车内正确使用安全带。

5. 违规停车规定:禁止在禁停区、机动车道上停车。

特定时间段和地点有停车限制的要求,如禁止停车、限时停车等。

6. 酒驾醉驾: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醉驾的标准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规定范围。

7. 违法压线行驶:禁止越线行驶、逆向行驶以及占用对向车道等违法行为。

8. 非机动车规定:非机动车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禁止在马路上行驶。

9. 优先通行规定: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如警车、救护车等。

以上是兰州市常见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以参考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第 1 页共 1 页。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3. 组织查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4. 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5. 组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6. 负责城市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门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站点的安全布局和优化;2. 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 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4. 组织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七条城市规划部门职责城市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规划和进行土地出让时,应当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用地。

第八条城市建设部门职责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2. 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3. 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设计。

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道路通行规定1.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2.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不得强行超车、会车、逆行、占道行驶;3.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右侧通行的规定;4.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是迫切需要的。

二、目标本管理规定的目标是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与有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规定内容1.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与维护- 所有城市道路应配备交通信号灯,并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交通流量和道路情况,确保交通有序进行。

2. 驾驶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所有驾驶员在上路前应接受统一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了解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

- 驾驶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并持有效的驾驶证上路。

3. 道路标志和标线的设置与维护- 道路标志和标线应根据道路情况设置,清晰可见,确保驾驶员能够正确判断道路情况。

- 道路标志和标线应定期维护,确保其清晰可辨。

4. 交通警察的巡逻与执法- 交通警察应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交通警察应依法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提高交通违法的成本。

5.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应常态化开展,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 通过多种方式,如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向市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6. 交通事故处理与赔偿-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及时处理,保障事故受害人的权益。

- 加强交通事故赔偿机制,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

7. 道路设施建设与维护- 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应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确保道路畅通和驾驶安全。

- 定期检查和维护道路设施,并及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实施与监督1. 本管理规定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2. 市民应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以上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概要,具体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为保障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规范和管理校园道路交通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严禁酒后驾车或驾驶无证车辆进入校园,违者将被严肃处理,并报警处理。

2. 遵守交通信号,行人应该在人行横道和绿化带上过马路,不得随意横穿马路,不得逆行或跨越隔离设施。

3. 机动车辆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停车时应选择合适的地点停放,不得堵塞交通。

4. 校园内禁止非教学车辆进入,凡是经批准进入的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遵守交通指挥。

5. 制定规范的校园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明确车辆停放位置和时间,严禁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

6. 校园内应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引导交通,提醒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安全。

7.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8. 常年维护和保养校园道路交通设施,确保道路、路灯、交通信号灯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9. 配备专门的交通巡逻人员,加强对校园道路交通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进行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和完善。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道路交通安全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要构成部分,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之一、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损害,为此,国家订立了多项细则和标准进行管理和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般规定1、道路交通安全是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任务。

各级政府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严格依照交通运输保障公共安全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和数量,切实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3、实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畴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和乘客等。

4、全部道路交通参加者均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遵守交通规定、礼让他人、合理有序。

5、各级政府部门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扬工作,加强宣扬教育,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公民文明交通行为。

三、道路交通设施的安全管理1、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依据规范标准进行。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予以监管,防止不合规范的设施设置,确保设施安全有效。

2、道路交通设施必需定期维护和修理和保养,保持清洁和良好的情形。

3、道路交通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交通规范和安全条例。

4、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通过专业机构调查,确定责任;相关责任者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和惩罚。

四、机动车的安全管理1、机动车必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全部机动车应当进行年检,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2、机动车使用人必需持有有效驾驶证,依照交通规定行驶。

3、机动车必需随时保持良好的行驶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定。

不允许醉酒驾驶,不允许违规停放、抢道行驶。

4、机动车必需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和修理,保证车辆功能和安全性和良好状态。

5、对于机动车发生违反交通规定和事故等行为的,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处理,由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惩戒。

五、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1、非机动车一律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必需依照规定行驶在专用非机动车道上。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是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展开,重点介绍相关法律法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以及交通执法等内容。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确立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交通事故责任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同时也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了严厉的禁止和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罪行的规定,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法律惩罚的主要依据,以此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明确了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的类型和使用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期限和使用规定进行了详细规定,严格控制了机动车驾驶人的素质和能力。

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标志、标线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明确的标示和标线,可以引导车辆和行人正确和安全地行驶。

1.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和禁令标志三类,根据道路类型和情况设置不同的标志。

如在城市内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限速标志等。

2.交通标线主要包括实线、虚线、虚实结合线等,用于界定车道、安全区域和导向车辆行驶方向。

如实线表示禁止跨越,虚线表示可以跨越,虚实结合线表示转弯区域等。

三、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设施,通过红绿灯的控制,引导车辆和行人交叉通行,保证交通流畅和安全。

1.红灯表示停止,在交叉口前停车等待,不得违反红灯信号通行。

2.绿灯表示通行,行驶方向的车辆可以通过交叉口,但也需要注意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情况。

3.黄灯表示减速,即将变为红灯时,驾驶员应当减速停车,不得在黄灯期间冲过交叉口。

四、交通执法交通执法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的重要手段,可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法律知识: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法律规定一、引言道路交通管理是国家基本政策之一,也是社会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道路交通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保障了社会的基本安全和秩序。

本文将从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规定入手,系统地介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体系和分类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

1.道路交通管理法律中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律体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核心,衍生出一系列相关的法律。

2.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包括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颁布的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规章和规定。

3.道路交通管理规章道路交通管理的规章主要是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

以上这些法规都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实施要求和执行机构,但都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而制定的。

三、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内容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最为基础的汽车管理法律。

1.道路交通基本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保证道路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减少交通堵塞,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与监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并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3.驾驶员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的条件和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驾驶员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交通信号、道路交通信号标志和道路交通标线的规定。

4.机动车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悬挂机动车号牌,并按规定缴纳车辆使用、管理费。

在行驶中,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能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5.交通行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行为作了详细的规定。

不得酒后驾车、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逆行、占用应急车道等,都属于违反交通行为。

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导言在交通运输行业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是确保交通安全和保障交通秩序的重要法规。

在不涉及政治的前提下,本文将具体介绍交通运输行业中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规定的具体内容及其实施细则方面详细阐述,旨在加强对该行业规范的理解,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一、驾驶员资格要求1. 驾驶员必须通过符合国家标准的考试取得驾照,且驾照在有效期内。

2. 驾驶员需要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体检。

3. 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期间,不得饮酒、服用麻醉药品或处方药物。

二、交通标志与标线1. 交通标志与标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明显的可辨识性。

2. 交通标志与标线在道路上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驾驶员能够正确判断道路情况。

3. 交通标志与标线的维护与更新应及时进行,确保其清晰可见。

三、道路交通信号灯1.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及遵守信号灯指示。

2. 交通信号灯的定时设置应合理,以保障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3. 交通信号灯的维护与维修应及时进行,确保信号灯工作正常。

四、车辆通行规则1.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遵循右侧通行原则。

2. 车辆在加入或退出高速公路、市区主干道等繁忙道路时应按规定使用加减速车道。

3. 车辆超车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使用转向灯提前示意。

4. 车辆禁止违规停车、倒车、掉头等行为,严禁使用紧急车道作为超车道使用。

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保持冷静,并及时报警或联系交通警察部门。

2. 对于人员受伤或交通堵塞严重的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配合救护和清障工作。

3.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驾驶员应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交通违法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交通警察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扣分、罚款或暂扣驾照的处理。

2.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追究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社区道路交通规章制度

社区道路交通规章制度

社区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一、道路交通基本规定1、马路上行走,人行道上不得人行(搀扶、推车除外)。

2、马路上行走不得向车辆较近的方向单排或聚集。

3、通过马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条件限制时,可以由警察指挥过。

4、单车车手骑车要保持右边,不得在副车道赶路。

5、汽车、电动车不得载人超载。

6、上下车时,要靠边站好,展开脚架,不得在道路上横躺梦,防止涉垫危险,防止危险发生。

以上主要是对马路、公共交通工具等交通工具出行的规定,主要是从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

同时,这些规定也是为了保持道路交通的顺畅,防止交通拥堵。

二、交通信号规定1、驾车的司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2、行走的市民应当按红绿灯信号的指示通行。

3、在无信号灯的路口,司机和行人应当互相礼让,确保交通有序。

4、遇有定向的信号灯,要按照指示行驶,不得随意变道。

5、遇到故障的信号灯,应当停车等候,不得随意通行。

交通信号规定的目的是明确交通参与者的行为方式,保障交通顺畅和安全。

遵守交通信号规定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效率。

三、交通标志规定1、驾车的司机应当遵守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包括限速标志、禁停标志等。

2、行走的市民应当遵守道路上的交通标志,遵守交通标志的规定通行。

3、遇到不明确的交通标志,应当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4、路面上的标线、导向线应当按照指示行驶,不得随意变道。

5、遇到标志不清晰或擦除的情况时,应当停车等候,不得随意通行。

交通标志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告知交通参与者道路的属性、情况和限制,引导交通参与者正确行驶。

遵守交通标志规定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效率。

四、其他规定1、禁止酒后驾驶,严禁醉酒驾驶。

2、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驾车或行走。

3、禁止乱扔垃圾,保持道路干净卫生。

4、禁止随意占用车道,保持道路畅通无阻。

5、禁止危险驾驶行为,如超速、违章变道、疲劳驾驶等。

6、禁止违法停车、乱停乱放,保持停车秩序。

以上是社区道路交通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地维护社区道路交通的秩序,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

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范文

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范文

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范文
一、交通信号灯的使用
1. 各交叉口、人行横道和其他需要控制交通的地方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2.交通信号灯的颜色使用规定如下:
a.绿色:表示允许通行;
b.黄色:表示警告,准备停车或继续通行;
c.红色:表示禁止通行。

二、停车和临时停车的规定
1. 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停放车辆,禁止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地方。

2. 临时停车时,应注意避让别车,并尽量减少占用道路的时间和空间。

三、行人的规定
1.行人应当依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过马路;
2.行人横过马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线或者在无人行横道线的地方,选择交通状况相对较好的地方过马路;
3.行人在行人道上行走时,不得妨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

四、非机动车的规定
1. 非机动车行驶应遵循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禁止骑行人行道和机动车道。

2. 非机动车通过交叉口时,应当佩戴头盔,在车辆右侧行驶,并保持行驶的适当速度。

五、机动车的规定
1. 机动车行驶应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禁止闯红灯和违法超车。

2. 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时注意前方和周围交通状况,保持安全的车距。

六、酒后驾驶和危险品运输的禁止
1.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

2.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装载、运输和储存危险品,禁止超载、超速行驶。

七、其他规定
1. 机动车行驶时,禁止乱停车、乱扔垃圾等行为。

2. 导航仪使用时,应当使用固定在车辆上的导航设备,不得手持使用。

以上是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驾驶员和行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二)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四条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条例。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条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第九条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第十条指挥灯信号:(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四)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五)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第十一条车道灯信号:(一)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二)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全和生命,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因此,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展开,介绍其内容和实施情况。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驾驶员资质要求: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辆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在驾驶期间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员的资质要求包括年龄限制、体检要求、驾驶技能考核等,以确保驾驶员具备一定的驾驶能力和健康状况。

2. 道路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道路标志和标线进行了规定,以确保驾驶员能够清晰地理解和遵守交通规则。

例如,禁止停车标志、限速标志、交通信号灯等都是为了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3. 机动车辆的安全设施:机动车辆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制动系统、照明设备、安全带等,以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安全性。

此外,部分地区还对驾驶员行车记录仪和安全气囊等设施进行了规定。

4. 行车和路面安全要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驾驶行为和道路状况进行了规定,包括不酒驾、不超速、让行礼让等。

同时,对路面的平整度、破损程度等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确保车辆行驶的平稳性和安全性。

其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实施方面面临一些挑战。

1. 执法和监管:道路交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交警、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协同合作。

然而,由于人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的限制,执法和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各地区需要加大力度,采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2. 驾驶员自觉性:道路交通安全不仅需要规定和执法,更需要每个驾驶员的自觉遵守。

但是,一些驾驶员对于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存在驾驶疲劳、违章驾驶等行为。

因此,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3. 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维护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至关重要。

2023年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和停车的管理。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动车管理第五条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安装和使用车牌。

第六条机动车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和排放标准。

对国家明令禁止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查扣。

第七条机动车的购置、补办、注销、转移等管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机动车保险,依法履行交通事故社会责任。

第九条机动车的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确保机动车驾驶安全。

第三章驾驶人管理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第十二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定期接受身体条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检查和培训。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范围和限制条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车辆驾驶。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毒驾等。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应当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四章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第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正确行驶,不得闯红灯、逆行、穿插等危险行为。

第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驶入非机动车道,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第十八条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斑马线等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行走,不得随意横穿道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8月10日实施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和范围。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公用(务)车辆(含工程车辆、厂内机动车辆)。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和社区以及公司所有公路、道路。

2引用文件与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2017年10月7日重新修订后,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国务院令发布实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04年4月22日下发《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第13号)3术语和定义3.1车辆单位:是指车辆所有权归属公司的车辆,包括公司调配给下属单位使用的机动车辆。

3.2机动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3厂内机动车辆:指在企业内部转运产品、工件,未经公安交通监理部门考核发证的机动车辆。

4管理职责4.1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务用车、办公室用车的归口管理。

4.2生产运营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包括特种车辆的归口管理;4.3综合办公室(保卫)负责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并配合综合办公室、生产运营部作好厂内车辆的管理。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综合办公室(保卫)应履行下列交通安全管理职责:5.2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5.2.3损毁路段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要挂红灯。

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频繁的路段要设临时交通指挥。

5.2.4厂区交通道路交通路要保持足够的夜间照明。

5.2.5综合办公室(保卫)应经常对公司厂区内外各路段特别是通往广阳和中南口的自备公路进行巡查,保证道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整改。

5.2.6厂区道路要保持整洁,路侧下水道(明沟加盖)要定期疏通。

5.2.7严禁在交通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设备及其他杂物,禁止在交通要道和消防通道上施工作业。

确需在路面进行作业的,施工部门应按要求落实交通安全措施。

5.2.8交通道路两侧不准随意堆放物资,因施工要求确需堆放的堆放的物资距路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

5.2.9履带车辆未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在交通路面行驶。

5.3机动车辆管理5.3.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车辆主管单位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应履行下列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档案,完善机动车辆保养维修制度。

建立安全行车管理台帐,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记录、道路交通违章记录、车辆安全行车里程记录、车辆保养和检修记录、单位安全行车状况分析等。

承运危险品等特殊物品运输的,应当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主管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驾驶职工作强度及遵守规章情况,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疲劳驾驶、超载等违章行为发生。

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制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消除事故隐患。

5.3.2公司公务(用)车辆必须经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领取牌照、行驶证并按规定安装号牌后方可安排执行运输任务,号牌、行驶证应与驾驶车辆一致,不得转移挪用。

5.3.3厂内机动车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定期由地方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予以检验,查出的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整改;管理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管理规定》(5.3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内容。

5.3.5机动车辆应做好日常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嗽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等装置齐全有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安排执行任务。

5.3.6机动车辆如需进入高速公路或盘山公路行驶,应重点检查车辆的轮胎、燃料润滑油、制动器、灯光装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消防灭火器等装置。

5.3.7公司(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用车单位应保证驾驶人员持有上岗操作证,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驾驶。

5.3.8单位领导应合理安排出车,防止疲劳驾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3.9机动车辆拖带挂车时只准拖带一辆,挂车的载重质量不得超过汽车所规定的额定载重量。

起重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5.4驾驶员与车辆行驶管理5.4.2车辆单位对本单位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驾驶员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专题培训。

详细记录驾驶员违章、事故情况,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病车上路等违章行为。

5.4.3公司内车辆限速规定:5.4.3.1机动车辆进出厂大门时,行驶速度为5km/h。

5.4.3.2厂内机动车辆应遵守公司区域内25km/h限速的要求5.4.3.3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为15km/h。

5.4.4所有车辆不得超重、超长、超宽、超高。

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物品的,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运送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要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国家及行业规定和标准。

5.4.5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

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人员外,其他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电瓶车、叉车、铲车不准载人。

5.4.6车辆单位要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进一步规范厂内交通秩序,强化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5.5厂内电动三轮车管理各单位配备的电动三轮车必须实行定员管理,每辆车确定1-2人为兼职驾驶员,每辆车须明确一名日常维护、保养、清洁责任人。

5.5.3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管理,且准驾车型为E。

15公里/小时,禁止载人或人货混载。

5.6职工车辆管理,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原则上不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厂区摩托车通行证》;骑行摩托车须戴头盔,不得使用未检验、脱保及报废摩托车。

5.6.2职工私有车辆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自负。

5.6.3职工家用汽车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

、社区交通“三乱”(乱停、乱放、乱行驶)现象进行检查。

5.7中南社区(生活区)交通安全管理5.7.1为加强中南社区(以下简称社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职工、家属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对社区交通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社区巡查、夜查力度,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等现象发生,加大违章驾驶查处力度,确保社区交通安全有序。

社区内自行车、两轮摩托车、电瓶车限速10km/h,各种机动货车、客车、小轿车限速15km/h,严禁超速行驶。

社区内学开机动车。

5.7.2社区内各种车辆要按指定位置存放,禁止在主干道和绿化带内停车。

在社区施工、运垃圾的货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应办理施工运输证,按指定路线行驶,未办理运输证的车辆禁止驶入。

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在社区过夜。

5.8工程施工单位机动车辆管理5.8.1安全管理职责范围5.8.1.1在公司生产区域施工的非厂在册机动车辆均属外来施工车辆,外来施工车辆入厂时,由主管施工单位出具证明信,并经综合办公室(保卫)同意后方可入厂。

5.8.1.1外来施工车辆按照“谁引进,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界区,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

主管施工单位对外来施工车辆安全负全责,负责外来施工、服务车辆的综合管理。

包括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引进车辆的管理。

6检查与考核6.1综合办公室(保卫)负责对所有进入家属区和厂内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本制度的车辆,有权进行处理。

6.2综合办公室对公司的公务用车、办公室用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3生产运营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检查、处理。

6.4发生交通事故,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肇事人员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公司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对相关人员和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具体处罚尺度按照下列标准执行:6.4.1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余额)一万元以上者处以10%的经济处罚,一万元以下者处以8%的经济处罚;6.4.3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余额)一万元以上者予以5%经济处罚,一万元以下者处以3%的经济处罚;6.4.4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余额)一万元以上者,予以3%经济处罚,一万元以下者处以2%的经济处罚;6.4.5交通事故有关无责的不予经济处罚。

6.4.6酒后驾驶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而发生事故的按以下规定重罚: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除交通部门处罚外,其本人负担全部经济损失;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交通部门处罚外,本人负担全部经济损失。

对责任单位及责任单位安全负责人的经济处罚,不得将罚款转嫁肇事驾驶员。

7附则7.1本规定与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颁布、制定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7.2本规定解释权属综合办公室(保卫)。

8记录8.1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记录8.2外来机动车进厂登记表1334-1以上记录由综合办公室(保卫)分别整理、保存、备查。

附表1334-1外来机动车进厂登记表附加说明:本标准由综合办公室(保卫)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医平、吴殿军本标准会签人:各职能部门和各生产单位本标准批准人:贾建堂Q/YXZNG1335A—201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