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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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七所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桂政发[2002]4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七所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桂政发[2002]4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七所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七所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桂政发[2002]44号)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颁布的通知》(教发[2000]41号)、《关于同意授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批复》(教发[2000]144号)的精神,为了深化我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我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广西建筑职工大学和广西建筑工程学校合并改制为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将广西机电职工大学和广西机械工业学校建制合并改制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将广西水电学校、广西交通学校、广西农业学校、广西林业学校和广西外贸学校分别提升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撤销原广西建筑职工大学、广西建筑工程学校、广西机电职工大学、广西机械工业学校、广西水电学校、广西交通学校、广西农业学校、广西林业学校和广西外贸学校的建制。

二、新设置的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等职业学校的级别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经费来源渠道不变。

三、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对改制提升后的7所职业技术学院的指导,合理设置专业,搞好学科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自治区有关厅局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按照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要求,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6.06•【字号】桂人社规〔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要求,结合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与认定事项改革及2014年8月1日以来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试行有关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就业和精准职业培训,现就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业技能鉴定的项目范围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确定的职业(工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可根据国家新确定的职业进行归类。

鉴定考核的标准为各职业(工种)对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及国家、自治区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鉴定考核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实行分类收费(见附件1)。

职业技能鉴定包括: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日常鉴定、统一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以及国家确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

二、职业技能鉴定费分为理论知识科目考试费、实践技能操作科目鉴定费(含考试费和考试成本)和综合评审费。

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

理论知识科目和实践技能操作科目考试费由考务费(上缴或补偿考务支出)和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费用组成。

考务费是指用于补偿考务支出的费用,包括组织命题、题库运行管理、印刷试卷及运送试卷、组织阅卷、组织管理、考试考务软件开发与维护、试卷保管与销毁、质量督导、证书制作及管理、外埠专家交通以及其他考务成本等费用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民办高职院校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民办高职院校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民办高职院校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日期】2015.07.07•【字号】桂价费函〔2015〕328号•【施行日期】201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民办高职院校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函〔2015〕328号各民办高职院校: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现就我区民办高职院校培养费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民办高职院校新增的高职专业,其培养费收费标准由学校在《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区民办高职院校培养费和住宿费等收费管理的通知》(桂价费〔2009〕32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限内自主制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我区民办高职院校培养费收费标准最高限为:文科类专业(不含外语和体育专业)7000元/生.学年,体育类、外语类、理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工科类、医学类专业8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与本科院校联合办学的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浮不超过15%。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其新增高职专业学分收费标准根据学制和总学分数测算,按不超过桂价费〔2009〕321号文件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制定,学生自愿多修课程或攻读第二个专业文凭的,所修课程或专业按其课程或专业学分数和学分收费标准收费。

学生正常考试不及格的,可免费参加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学生自愿参加重新学习的,按所修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的70%收费。

二、经省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的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仍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审批。

三、收费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教育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学校短期培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学校短期培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学校短期培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0.05.29
•【字号】桂价费字[2000]194号
•【施行日期】2000.05.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学校短期培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字[2000]194号二000年五月二十九日)
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调整短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你校举办的干部职工短期培训班培训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上述收费属事业性收费。

请收费单位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

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结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工作安排,我厅对各市教育局申报增设或撤销的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了统筹,对申请设置普通目录内专业进行形式检查及备案汇总,对申请设置国家控制和目录外的专业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意对各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74所中等职业学校新增设普通目录内60个专业、110个专业点进行备案。

二、同意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广西第一工业学校等90所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幼儿保育、消防工程技术等国家控制专业及目录外专业15个、专业点99个。

三、同意对广西第一工业学校等33所中等职业学校撤销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等专业34个、专业点54个进行备案。

四、全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需及时登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完善更新专业开设情况和拟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等信息。

各市教育局须于4月30日前完成本级的审核管理工作。

五、各市教育局要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3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和管理,加强对学校专业建设的指导和支持,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形成与地方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体系。

六、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科学制订新增设专业教学方案,充实专业师资力量,完善实训设施设备,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2.07•【字号】•【施行日期】2023.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为做好2023年度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2〕67号)精神设置、调整和撤销专业。

(二)新增专业申报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教职成〔2021〕2号)和2022年新增补专业清单(见附件1,以下合并简称专业目录)为依据。

(三)专业目录内普通专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专业目录外专业、控制专业类别相关专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同意后再上报,我厅将征求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统筹区域内专业布点等情况,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学校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完成专业备案工作。

(四)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申请设置专业目录外专业,专业目录外专业名称、内涵不得与已有专业相同;增设我区已开设的专业目录外专业,请使用相同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但要按专业目录外专业相关要求和程序设置;在现有专业基础上设置专业方向不得超出该专业涵盖范围,名称不得与目录内已有专业名称(包括专业大类名称)相同或相近。

专业方向不在招生录取或毕业相关证件体现。

(五)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和驻地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做好专业发展规划,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点、按需设置,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5.05.13
•【字号】桂价费函〔2015〕215号
•【施行日期】2015.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新增本
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桂价费函〔2015〕215号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报来《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关于申报普通本科专业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民大相院报〔2015〕10号)收悉。

鉴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教育部批准设置或备案的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12号)已批准你院网络工程本科专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规范我区民办本科院校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管理的通知》(桂价费〔2009〕3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网络工程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实施收费时,使用
税务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税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5年5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3.25•【字号】桂建计[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建计〔2014〕4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本级2014年预算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批复住房城乡建设厅2014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预函〔2014〕96号)要求,现将你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附件)批复通知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部门预算收支经核定,你单位2014年总收入14,336.91万元,总支出14,336.91万元。

在总支出中,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为明确责任并保证收入预算任务的完成,同时下达你单位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计划49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计划46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计划9475万元。

二、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预算任务你单位应当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预〔2012〕284号)规定,积极组织各项非税收入,真实反映收入征缴情况,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本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要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预算科目、级次、缴库的方式和期限,及时足额缴库入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广西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精神,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一起来看看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业设置范围第三章专业设置条件第四章专业设置程序第五章专业设置指导第六章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广西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学习的需要。

第三条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指导和监管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设置的指导;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驻地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和驻地高等学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管理。

行业、企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参与专业办学的指导、监测与评价。

第四条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点、按需设置、错位发展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提高专业设置效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8.09.16
•【字号】桂价费函〔2018〕380号
•【施行日期】2018.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价格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新增高职专业
培养费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桂价费函〔2018〕380号
崇左市物价局:
报来《崇左市物价局关于审定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8年秋季新增高职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崇价费报〔2018〕2号)收悉。

在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背景下,南宁地区教育学院与中航国铁(北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教学,对推动产教融合有积极意义,我局鼓励支持。

鉴于目前我区尚未出台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认定和管理相关政策,请你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公办高校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5〕74号)有关
规定核定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空中乘务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9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14•【字号】桂发改社会〔2017〕139号•【施行日期】2017.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17〕139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立项的函》(桂建函〔2017〕12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改善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环境,改善学院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在校学生生活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同意建设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

二、项目业主: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三、项目名称: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项目。

四、项目地点: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罗文大道东侧,相思湖北路南侧新校区二期用地范围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一栋教学楼,建筑面积18079平方米;新建一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25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558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善规划、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委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2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3.04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
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请各校继续支持基地建设,各基地继续发挥研究作用,形成更多更优质的成果,推动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验收通过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3月4日附件
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验收通过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2.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2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全区高等职业院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审核评估”)。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聚焦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需求适应度、教学条件保障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强化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提升,突出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验收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验收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验收结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12.1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桂教职成〔2019〕4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2〕55号),自治区组织对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进行了验收,经建设单位自评、专家组进校考察、综合评议等环节,确定了验收结果,现予以公布。

请各建设单位深入剖析本次验收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持续完善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树品牌、优服务、立示范,继续以“双高计划”为抓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发展具有广西特色的高水平高职教育,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附件:1.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验收结果
2.广西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验收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16日附件1
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验收结果
附件2
广西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验收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楼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18•【字号】桂发改社会〔2021〕577号•【施行日期】202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楼初步设计的批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请审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桂建函〔2021〕440号)收悉。

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代码:2019-450113-82-01-027316。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一期宿舍建设共分为东西两个组团,新建12栋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119112.63平方米。

其中:西区组团6栋,分别为11#、12#、13#、14#、16#、17#楼;东区组团6栋,分别为24#、25#、26#、27#、28#、29#楼。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方案(一)总平面项目以院落形式进行男、女宿舍分区。

西区组团11#、12#、13#、14#、16#、17#楼为男生分区。

东区组团中,24#、25#为女生分区,26#~29#为男生分区。

分区间通过连廊进行隔离管理。

一期宿舍楼设计结合校园道路规划,在宿舍楼组团周边形成机动车环道,沿线布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组团内部设计消防车流线与校园规划道路衔接,以确保满足消防要求。

东西组团主要出入口处均结合原校园规划就近设树阵式机动车停车场,建筑间通过连廊形成连续的避雨通廊,师生可便捷到达各学习空间、校园食堂。

(二)建筑设计具体建筑物一览表如下所示:(三)结构设计项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防措施按7度设防。

试论高职院校学费收费标准的确定

试论高职院校学费收费标准的确定

035商业故事BUS | NESS STORY试论高职院校学费收费标准的确定黄丹心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3摘要:近年来,高职院校蓬勃发展,特别是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后,我国的职业教育更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高职院校作为非盈利机构,学费收取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但作为提供了教育服务的机构,由于存在成本与支出,按照成本分担的受益原则,接受高职教育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承担一定的成本,这就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高职院校收费政策的依据,但高职院校的收费标准如何确定,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就目前高职院校收费标准的确定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如何确定高职院校专业收费标准,提出具体的看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一、目前高职院校收费标准的确定存在的难点问题 目前,一些地方的价格管理部门就高职院校的专业收费标准出台了最高限额,如广西出台了《关于我区公办高校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5秋季学期起,公办高校新增的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由学校在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限内,按专业类别自主确定。

不同类别的差别是500元,依次为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医学类<艺术类。

在最高限价幅度内,各高校可根据办学条件、不同专业培养成本,并兼顾学生承受能力制定各新增高职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从此文中可以看出,在确定了不同专业类别的最高收费标准后,高职院校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培养成本、学生承受能力三个方面决定,但高职院校在具体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时存在如下的难点问题:(一)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难以准确确定国家发改委2005年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第五条 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礼堂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礼堂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礼堂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1.18•【字号】桂发改社会〔2015〕1385号•【施行日期】201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礼堂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15〕1385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请审核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礼堂及配套设施初步设计的函》(桂建函〔2015〕117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了满足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学需要,完善学院办学功能,加快新校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意批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礼堂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4260平方米,其中礼堂3960平方米,水泵房300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49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131.78万元,其他费用为286.47万元,预备费为72.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中确定的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和环保等工程的设计方案,请在施工图设计时进一步优化。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其他开工前准备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礼堂及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概算审查核定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11月18日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专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专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桂价费[2010]226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0.07.05
【实施日期】2010.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
准的批复
(桂价费〔2010〕226号)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2010年新增高职专业高职培养费收费标准的报告》(生职院〔2010〕65号)悉。

鉴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经教育部审批和备案的2010年度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新增高职高专专业的通知》(桂教高教〔2010〕29号)已批准你院新增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等2个高职专业。

为促进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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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职单招招⽣专业及计划2022⼴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职单招专业有:宝⽟⽯鉴定与加⼯、⼯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程技术、古建筑⼯程技术、园林⼯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

⼴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职单招招⽣专业及计划2022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01宝⽟⽯鉴定与加⼯315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02⼯程测量技术3348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03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31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04建筑设计312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05建筑装饰⼯程技术3858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06古建筑⼯程技术3218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07园林⼯程技术32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308风景园林设计3417500院⼴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09建筑室内设计39573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0建筑动画技术35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1城乡规划3418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2建筑⼯程技术33168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3装配式建筑⼯程技术34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4智能建造技术329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5⼟⽊⼯程检测技术312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6建筑设备⼯程技术36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7建筑电⽓⼯程技术33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8建筑智能化⼯程技术3357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19建筑消防技术36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0⼯程造价31168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1建设⼯程管理36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2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355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3建设⼯程监理35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4市政⼯程技术31408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5给排⽔⼯程技术3608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6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907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7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3247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8现代物业管理3707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29道路与桥梁⼯程技术31507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30道路⼯程造价325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31移动互联应⽤技术38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32计算机⽹络技术3658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33⼈⼯智能技术应⽤37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34通信⼯程设计与监理36075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35艺术设计325800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36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206800⼴西建设职业环境艺技术学院337术设计3407050⼴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38家具艺术设计3207800单招志愿具体怎么填写才不会出错不同省份的单招志愿填报⽅法不同,⼀般都是设两个志愿:⼀志愿设⼀所院校六个专业,考⽣须参加第⼀志愿学校组织的单招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单招成绩进⾏录取。

2021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费

2021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费

2021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学校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按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的收费标准折算。

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学费每学年参考标准约为6500—8500元/年/生;住宿费约为1050—1600元/年/生;教材费按实收取;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计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1.与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以下简称WelTec合作办学专业:1国内二年①学费每学年参考标准约为18000元人民币/年/生;②住宿费约为1050-1600元/年/生。

2国外一年以学生出国当年WelTec的学费标准为准①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19872新西兰元/年/生约10.3万元人民币/年/生;②生活费包括住宿费:约5万元人民币/年/生。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

2.与美国林本顿社区学院以下简称LBCC合作办学专业:1国内二年①学费每学年参考标准约为25000元人民币/年/生;②住宿费约为1050-1600元/年/生。

2国外一年以学生出国当年LBCC的学费标准为准①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7000美元/年/生,约合人民币4.8万元人民币/年/生;②生活费包括住宿费:约6000-9000美元/年/生。

在林本顿社区学院完成专科学习,如本科阶段继续深造,可申请进入俄勒冈理工学院。

俄勒冈理工学院学费约20000美元/年注:美方学校学费每年会根据州政府规定上涨约3%。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3.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6.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7.勤工助学:月均360元/人;1-7项为国家高校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请查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8.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9.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学费补助:2000元/年/人需提供中职学历证明材料;10.学校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在广西二本线以上,且名列我校理工类前十五名、文史类前五名的广西新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11.学校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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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0.07.13
•【字号】桂价费[2010]233号
•【施行日期】2010.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
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桂价费〔2010〕233号)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2010年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按学分收费的请示》(桂建院报〔2010〕37号)悉。

鉴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经教育部审批和备案的2010年度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新增高职高专专业的通知》(桂教高教〔2010〕29号)已批准你院新增铁道工程技术等4个高职专业,为促进我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新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9〕3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2010年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2010年新增铁道工程技术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为153元/学分,毕业总学分为147个;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文秘方向)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为145元/学分,毕业总学分为151个;计算机系统维护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为140元/学分,毕业总学分为155个;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高
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为150元/学分,毕业总学分为156个。

学生自愿多修课程或攻读第二个专业文凭的,所修课程或专业按其课程或专业学分数和学分收费标准收费。

学生正常考试不及格的,可免费参加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学生自愿参加重新学习的,按所修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的70%收费。

二、高职培养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2号窗口),实行亮证收费。

实施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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