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畜牧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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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畜牧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重新确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领导、管理、督查责任,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各基层站、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单位负责人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和职工执行“一岗双责”,针对工作实际完善安全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逗硬执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监管格局。
(三)强化“网格化”监管模式,推行“实名制”监管。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基层站,层层分解落实到养殖场、企业以及各个岗位。明确畜牧兽医行业各养殖场(区、户)、各类企业的具体监管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完成监管实名制公示牌的制作工作并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张贴。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抓好局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局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讲座或集中培训,切实加强畜牧兽医系统全员安全生产学习。
(五)抓好畜牧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畜禽屠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从业人员和重点
企业的教育培训,开展兽药饲料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1次以上,提高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大监管力度,抓好隐患排查
(六)开展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加强对新建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工作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开展对畜禽屠宰、生物制品生产等涉氨企业的排查。摸清辖区内涉氨企业的情况,特别是涉氨制冷屠宰企业中含有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及快速冻结装置的情况,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
(八)开展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企业是否具备降尘、安全用电、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识;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消除隐患,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九)开展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规范用电、供暖、降温、粉碎机、冷库、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以及沼气池、储液罐、饲草饲料堆放场所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十)开展局机关和站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用电、用水、用气、冻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车辆管理,强化防火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安全事件发生。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改。每月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及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逐一建立电子台帐,抓好整改并通报相关部门,不留死角,做到“排查、上报、核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四、加强救援保障,抓好应急管理
(十二)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液氨泄露、火灾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开展1次疫病防控应急演练。严厉查处迟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加大惩治力度。
(十三)着力确保旱情、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发生突发事件,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信息。
(十四)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以“科学规划、调查摸底、教育培训、专项治理、监督执法、源头预防”为抓手,配齐相关疫苗和物资,进一步强化人畜共患等疾病的防治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逗硬考核惩奖
(十五)认真落实县安委会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职责,切实落实重要会议、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期的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十六)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加强与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互通信息。特别要及时将存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进一步加强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对辖区畜牧兽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十七)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取消该单位及责任人的年终评优资格。并执行“责任倒查”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十八)加强痕迹化管理。要利用好市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将相关事项管理逐步纳入平台管理。要加强档案管理,将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做到工作有痕迹,责任可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