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程项⽬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 ⽬的为了加强天津地铁⼯程的投资、⼯期和质量控制,严格变更设计的管理,明确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及费⽤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范围本办法适⽤于初步设计批准后的施⼯图设计阶段所进⾏的调整、优化、完善和由于任何原因引起的修改和变动(除初步设计批准的规模、范围以外的增减项⽬)。
3 设计变更的原则3.1 ⼀般原则3.1.1初步设计和施⼯图设计⽂件经审查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不得随意变更。
⾃设计单位交出设计图纸⾄⼯程竣⼯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设计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3.1.2建设单位项⽬公司(部)、⼯程监理单位要加强变更设计的管理,变更设计要以保质量、保⼯期、保安全和不增加⼯程投资为原则,严禁利⽤变更设计来提⾼标准、增加投资、延长⼯期和扩⼤规模。
3.1.3各设计单位设计代表应派驻现场办公,与建设单位、⼯程监理单位通⼒协作,及时处理变更设计的有关问题。
3.1.4各单位应建⽴变更设计台帐,按季度对各类变更设计项⽬(原因、变更内容、⼯程数量变化、费⽤增减额)进⾏统计、分析,做到变更设计⼿续完善、齐全。
3.1.5凡需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报备的变更,由企业管理总部统⼀上报。
3.2设计变更项⽬(项次)的划分原则3.2.1 合同内同⼀部位或同⼀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次性变更为⼀次设计变更。
3.2.2 同⼀原因引起合同内不同项⽬的变更,应视为⼀次变更。
3.2.3 同⼀原因引起不同合同的变更,应以每⼀合同为⼀次变更。
3.2.4 设计变更引起其他合同、其他专业的修改时,在同⼀申请内应列出此部分更改费⽤,供决策评估。
4 设计变更的内容与分类4.1 设计变更的内容4.1.1在合同⼯程范围内,⼯程项⽬的增减;14.1.2 在合同⼯程范围内,⼯程数量的增减或价格的调整;4.1.3 更改合同⼯程中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4.1.4 更改合同⼯程中有关⼯程功能、标准;4.1.5 更改合同⼯程中部分结构的标⾼、基线、位置和尺⼨;4.1.6 改变合同⼯程中经批准的关键⼯程的施⼯顺序;4.1.7 改变合同中部分⼯程项⽬的施⼯⽅法;4.1.8 合同⼯程其他⼯程内容更改。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管理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过程。
第二章变更管理的程序第三条变更管理的程序包括设计变更申请、评审、批准、须知、备案和监督等。
1.设计变更申请(1)设计变更申请应由项目设计人员填写,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等方面的信息,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应审查设计变更申请,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并将申请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评审(1)评审部门应根据设计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评估和论证。
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
(2)评审部门应及时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意见和建议报送给项目负责人。
3.批准(1)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和决策,并及时向申请人和评审部门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2)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设计变更须知。
4.须知(1)设计变更须知应包括变更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人等方面的信息,明确工程变更后的设计要求和工程实施要求,并发送给相关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
(2)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应按照变更须知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5.备案(1)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应规范备案,备案包括变更申请、评审意见、批准文件、变更须知和相关设计文件等。
(2)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备案工作,并将备案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6.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监督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情况。
第三章变更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符合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并经过评估和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真实性原则设计变更申请应真实有效,变更须知应真实准确,变更的实施应符合变更须知要求。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背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是在项目实施和建设过程中常见的情况。
设计变更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包括技术层面、商业层面或者规划变更等。
有效的管理设计变更对于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都至关重要。
二、设计变更管理的目的设计变更管理旨在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审批、跟踪和控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设计变更对项目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项目按照原定方案和目标进行顺利实施。
三、设计变更管理的原则1.及时性:对设计变更的识别、评估和处理应尽早进行,以减少对项目的影响。
2.有效性:设计变更管理应当从项目整体利益出发,综合考虑技术、经济、管理等各方面因素,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规范性:设计变更的处理应当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法规,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沟通协作:设计变更管理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各相关方应及时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设计变更的流程顺畅。
四、设计变更管理流程步骤一:设计变更识别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相关方应及时发现并记录设计变更需求,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影响等信息。
步骤二:设计变更评估项目团队应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评估,分析变更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步骤三:设计变更审批设计变更经过评估后,需要提交给相关审批机构或负责人审批,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符合规定。
步骤四:设计变更实施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应当由项目团队按照变更要求进行及时实施,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步骤五:设计变更跟踪对已实施的设计变更需要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变更达到预期效果,及时调整和反馈。
五、设计变更管理的考核与改进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需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设计变更管理的效果和流程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改进。
设计变更管理应当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六、结语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是项目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对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质量变更、合同变更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合理性原则:变更内容应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
(三)效益原则:变更应尽量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程序性原则: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章变更范围及类型第四条变更范围:(一)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变更。
(二)进度变更:包括工期调整、施工计划调整等。
(三)质量变更: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变更。
(四)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变更。
第五条变更类型:(一)重大变更: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二)一般变更:不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管理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一)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费用及变更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管理部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七条变更审批:(一)重大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二)一般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八条变更实施:(一)项目管理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变更。
(二)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符合审批要求。
第九条变更验收:(一)变更完成后,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将变更情况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变更责任:(一)变更申请单位负责变更申请的编制和提交。
(二)项目管理部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审批和实施。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变更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的修改、补充等;(二)施工变更: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顺序、施工进度等的调整;(三)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价款、工程量、工程期限等的修改;(四)其他变更: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其他事项的调整。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确有必要进行变更,且变更后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二)变更方案应当经过充分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三)变更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变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工程变更的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重大工程变更应当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变更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工程变更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调整的情况。
为了保证工程变更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制定适当的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展开讨论,从变更流程、资料管理、责任分工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变更流程工程变更设计的流程是指从变更提出到变更实施的全过程。
为了确保变更设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需要明确变更流程的各个环节。
通常,工程变更设计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是指项目团队或者业主方提出工程变更的需求,并填写相关的变更申请单。
变更申请单中应包括变更的原因、范围和影响等内容。
2. 变更评估:变更评估是对变更需求进行详细的评估和分析,包括对设计方案、施工进度和成本影响的评估。
评估结果应该经过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审批,确定是否进行变更设计。
3. 变更设计:变更设计是根据变更需求进行设计方案的调整和修改,包括对变更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的修改。
4. 变更审核:变更设计方案需要经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核,确保变更设计方案满足技术要求和标准。
5. 变更批准:变更设计方案经过审核后,由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进行批准,确定变更方案的实施。
6. 变更实施:变更实施是指按照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工程实施和施工过程的调整。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变更过程的监管和控制,确保变更的质量和安全。
7. 变更验收:变更验收是对变更设计方案的验证和检查,确定变更设计的效果和质量是否满足要求。
二、资料管理工程变更设计需要对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和归档,以便日后的查阅和使用。
在资料管理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变更申请单的存档:对每一次变更申请都应进行记录和存档,包括变更原因、申请人和审批人等信息。
2. 变更设计方案的归档:变更设计方案需要进行归档和备份,方便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变更实施记录:对变更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问题进行记录,包括变更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验收记录等。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XX线装修3标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内部建设管理体制的需要,加强投资控制,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明确设计变更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在建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一经鉴定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自设计单位交出正式设计文件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条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及施工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不予验工计价。
第五条设计变更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优化设计、节约投资和保证施工进度的原则进行,并充分考虑各相关专业的衔接及后续工程施工进展情况,避免废弃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浪费以及工期的延误。
第二章设计变更范围及定义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是指项目在建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对已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的修改。
第七条设计变更范围包括设计优化变更、周边条件变化(含规划条件改变)的变更、设计审查意见的变更、征地拆迁影响的变更、工程实施要求的变更、新增加工程引起的变更、设计方责任变更等。
第八条设计变更文件内容包括:设计变更说明书、图纸、电子文件以及合计变更审批表和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三章设计变更分类及标准第九条设计变更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1、2、3类。
第1类: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及单位工程等;一次设计变更增减投资在300万元(含)以上的。
第2类:变更设计批准的一般设计原则及单位工程,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一次设计变更在5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
第3类: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条件和效能的;一次设计变更增减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程序及职责第十条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设计变更提议,并组织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根据设计变更内容确定设计变更种类。
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2. 安全可靠:变更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3. 经济合理:变更应充分考虑投资效益,尽量减少损失;4. 科学有序:变更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确保变更实施有序进行。
第二章变更范围与分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范围包括:1. 设计变更:对施工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文件的修改;2. 施工变更:因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进行的调整;3. 监理变更: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提出的调整建议。
第五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分类:1. 必要变更: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确需进行的变更;2. 非必要变更:因管理不善、施工错误等原因,非必须进行的变更;3. 重大变更:涉及工程安全、使用功能、投资规模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第三章变更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与审批: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影响及解决方案;2. 审批程序: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审批意见。
第七条变更实施:1. 变更方案:变更方案应明确变更内容、实施时间、责任单位等;2. 实施过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变更方案执行,确保变更质量;3.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变更符合要求。
第四章变更费用与工期第八条变更费用:1. 变更费用应根据变更原因、内容、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2. 变更费用应在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变更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变更工期:1. 变更工期应在不影响工程总工期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2. 变更工期调整需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具体工程项目名称]的设计变更管理。
二、设计变更的定义及分类1. 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2. 设计变更的分类重大设计变更:指涉及项目的规模、功能、标准、结构形式、关键技术方案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对项目的影响相对较小。
三、设计变更的提出1. 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缺陷、错误或优化需要时,应提出设计变更建议。
2.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基于使用功能、投资控制、进度要求等方面的考虑,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3. 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认为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四、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1. 一般设计变更审批流程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审批设计变更文件,签署《设计变更审批表》。
2.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提出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变更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签署《设计变更审批表》。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工程项目的进行,难免会出现一些变更情况,例如设计要求的修改、施工方案的调整等。
为了保证工程变更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1. 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 变更应有合法合理的事由和依据。
3. 变更需经过审批程序,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 变更应与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工程变更管理的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项目相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事由、变更范围、变更影响评估等。
2. 变更申请评审工程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以及变更可能带来的影响等。
3. 变更审批根据评审结果,工程管理部门拟定变更方案并提交相关决策机构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变更合理性评估、费用调整计算等。
4. 变更实施经过审批的变更方案应及时通知项目各相关方,并组织变更实施工作。
实施过程中,需做好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控制。
四、变更管理注意事项1. 建立健全变更管理制度,规范变更管理流程。
2. 加强项目沟通与协调,确保变更决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组织好变更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和档案。
4. 强化变更后评估,对变更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为类似项目提供经验总结和参考。
五、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工程变更管理的实施过程,我们以某大型建筑项目为例进行分析。
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不合理和外部因素的干扰,出现了多次变更需求。
项目方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提出变更申请、评审、审批和实施等步骤,成功应对了各种变更情况,并保证了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六、总结工程变更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只有通过规范的变更管理流程和有效的实施细则,才能实现项目目标的顺利实施。
各项目相关方应共同遵守和执行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随着工程项目的发展,很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需要对原有工程进行修改。
例如,为了满足某些需求或者在实施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更改。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在下文中,我们将会详细介绍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变更定义及分类工程变更是指针对原有工程方案进行修改的行为。
工程变更可分为三类,分别是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后期变更。
其中设计变更是指针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施工变更是指针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后期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的变更。
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1. 工程变更申请:只有在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之后,才能进行工程变更。
申请人需要向项目管理团队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
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标准和程序,并指定变更实施人员。
2. 工程变更分析:进行工程变更后,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对新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变更的可行性和影响。
这需要考虑诸如安全、成本、时间、设计和规范的方面。
3. 工程变更报告:在确定变更的可行性和影响之后,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向相关方面发布工程变更报告。
这包括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后的目标、可行性分析技术报告等内容。
这些报告需要和项目管理计划、执行计划以及成本计划相配合。
4. 工程变更批准:工程变更报告需要经过审批人员的批准。
审批人员需要根据工程变更报告中提供的信息和相关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最终决定。
5. 工程变更实施:审批人员批准工程变更后,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实施变更方案,并将变更协商的结果纳入计划和执行过程中。
6. 工程变更关闭:审批人员批准工程变更后,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对变更进行跟踪,记录并维护变更计划、成本等方面数据。
在完成工程变更后,项目管理团队需要编写工程变更关闭报告,以在未来的项目管理中学习和参考。
三、工程变更管理的优势1. 减少风险:通过全面的工程变更管理,我们可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广泛开展,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规划项目的设计变更过程,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设计变更是工程项目中常见的一种情况,它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产生,如技术改进、政策调整、资源变化、需求变化等,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制定能够对这些因素进行合理的规范和控制。
二、设计变更管理的原则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1.科学性和合理性:设计变更应基于科学和合理的依据,确保变更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风险控制:设计变更应评估风险和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变更不对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产生不可控制的影响。
3.项目一体化管理:设计变更应与项目的整体管理精神相一致,保持项目目标的一致性,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4.及时性和效率:设计变更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评估和决策,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和执行。
三、设计变更管理的内容设计变更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流程管理:明确设计变更的申请、评估、决策、实施和验收等流程,确保每一步的管理和控制。
2.责任制定:明确设计变更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决策。
3.变更管理制度: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变更申请的要求、评估标准、决策程序等,确保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规划。
4.信息管理:建立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变更信息,便于管理人员跟踪和控制。
5.风险评估:对变更进行风险评估,包括时间、成本、技术和质量等方面的影响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6.变更审批:根据变更的影响程度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审批和决策,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7.执行和监督:在变更实施过程中,确保变更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进行适时的监督和检查。
四、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步骤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步骤包括:1.设计变更申请:项目设计人员或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向设计变更管理机构申请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过程的管理,提高变更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变更工程按照合同和规范要求进行,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第三条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需求、设计、技术、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对已经确定的构造、组织、条件等进行调整或改动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变更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秉持“勤俭、高效、科学、法规合宜”的工作态度。
第五条工程变更管理应以规范和合同要求为准绳,确保在合同范围内进行调整或改动。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及组织实施第六条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包括变更申请、变更评审、变更设计、变更执行、变更验收等环节。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请应由相关责任人向项目负责人提出,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和必要的支持文件等。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评估变更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九条变更设计涉及到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材料选型等方面的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变更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条变更执行应由施工方组织实施,确保各个施工单位按照调整后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变更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
第十一条变更验收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评估变更效果是否符合预期,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第三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管理责任制度应明确,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管理的权限应根据项目的复杂性、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合理划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应明确记录在相关的管理文件中,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四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要求和措施第十六条工程变更管理应符合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给相关责任人,确保变更信息的及时流转。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
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投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施工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自工程施工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的修改活动。
第四条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
第二章变更管理第五条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应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六条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向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七条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计变更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八条经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应当及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并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三章变更控制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正确处理好优化设计与重大设计变更的关系,积极开展优化设计,提高勘测设计水平和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二)未及时通知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的;(三)未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
第十五条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设计的程序和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提高项目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工程项目的变更设计管理。
二、工程变更设计的定义和分类(一)工程变更设计的定义工程变更设计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或调整。
(二)工程变更设计的分类1、重大变更:指涉及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工程结构、工程功能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2、一般变更:指对工程局部或细节的调整,不改变工程的主要功能和结构,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影响较小的变更。
三、工程变更设计的原则1、必要性原则:工程变更设计必须是基于实际需要,确有必要进行的。
2、合理性原则:变更设计方案应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经济性原则: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
4、时效性原则:工程变更设计应及时提出和处理,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工程变更设计的提出1、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2、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优化设计方案时,可以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实际困难或发现设计不合理之处,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可以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五、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程序(一)重大变更1、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方案,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2、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论证,审核变更设计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签署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变更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4、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变更设计方案,出具正式的变更设计文件。
5、建设单位将变更设计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一般变更1、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方案,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1、工程变更处理程序: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或承包单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做出评估:a、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的费用评估计算及工程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说明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⑥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指令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2、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协调:①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②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取得业务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促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③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部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3、工程变更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
4、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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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天津地铁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控制,严格变更设计的管理,明确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初步设计批准后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所进行的调整、优化、完善和由于任何原因引起的修改和变动(除初步设计批准的规模、范围以外的增减项目)。
3 设计变更的原则3.1 一般原则3.1.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自设计单位交出设计图纸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设计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3.1.2建设单位项目公司(部)、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变更设计的管理,变更设计要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不增加工程投资为原则,严禁利用变更设计来提高标准、增加投资、延长工期和扩大规模。
3.1.3各设计单位设计代表应派驻现场办公,与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变更设计的有关问题。
3.1.4各单位应建立变更设计台帐,按季度对各类变更设计项目(原因、变更内容、工程数量变化、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做到变更设计手续完善、齐全。
3.1.5凡需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报备的变更,由企业管理总部统一上报。
3.2设计变更项目(项次)的划分原则3.2.1 合同内同一部位或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次设计变更。
3.2.2 同一原因引起合同内不同项目的变更,应视为一次变更。
3.2.3 同一原因引起不同合同的变更,应以每一合同为一次变更。
3.2.4 设计变更引起其他合同、其他专业的修改时,在同一申请内应列出此部分更改费用,供决策评估。
4 设计变更的内容与分类4.1 设计变更的内容4.1.1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增减;4.1.2 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数量的增减或价格的调整;4.1.3 更改合同工程中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4.1.4 更改合同工程中有关工程功能、标准;4.1.5 更改合同工程中部分结构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4.1.6 改变合同工程中经批准的关键工程的施工顺序;4.1.7 改变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4.1.8 合同工程其他工程内容更改。
4.2 设计变更的分类设计变更按变更性质、增减投资额和审批权限划分为Ⅰ、Ⅱ、Ⅲ类和工程洽商。
4.2.1Ⅰ类设计变更:指对工程中政府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站位、线位、设备系统方案等重大技术方案等方面做出的设计变更;以及需要通过调整工程总概算来处理其费用变化的设计变更;一次变更影响工程投资额增减300万元及以上的。
4.2.2 Ⅱ类设计变更:虽未改变已经审批的方案,但变更内容涉及工程局部设计方案,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方案、整体布局、使用性能及其他相关专业方案的;一次变更影响工程投资额增减300万元以下50万元及以上的。
4.2.3 Ⅲ类设计变更:不改变技术设计原则、方案,技术比较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方案、整体布局及其他相关专业方案,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功能的,一次变更影响工程投资额增减50万元以下的。
4.2.4工程洽商由于施工条件的限制或现场情况的变化,遇有需要部分改变原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等情况,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增加工程造价且不需要设计院提供设计变更图的情况下,采用工程洽商形式解决。
工程洽商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四方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4.2.5工程设计联系单一般情况下,为设计与现场的联系手段,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成为施工图设计变更过程中临时性设计资料。
(详见6.5.1)任何单位无权通过联系单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如施工图存在设计错误,应在技术交底中澄清或设计单位自行提出变更设计。
5 设计变更管理各方职责公司技术质量总部会同企业管理总部组织Ⅰ、Ⅱ类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项目公司组织Ⅲ类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
Ⅰ类设计变更由总公司审查后报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审批,或再由上级主管单位报政府批准部门最终审批;Ⅱ类设计变更由地铁总公司负责审批;Ⅲ类设计变更由项目公司负责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技术质量总部向设计单位下达《变更设计通知单》(06),编制设计变更设计文件。
5.2 设计单位的职责5.2.1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负责特殊情况下设计变更处理,参加项目公司或技术质量总部组织的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提出设计方意见;按变更设计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变更设计图纸;向技术质量总部发送设计变更设计文件。
5.2.2工点设计单位及总体设计单位除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外,还应对由此项变更而引起的全线总体性和系统性的连带变更或影响提出意见。
5.2.3总体设计单位参加Ⅰ~Ⅲ类变更的评审,对设计变更的总体原则和方案实施的技术可行性负责,并负责变更设计的总体审定。
5.2.4对由此项变更引起的系统(专业)变更由总体单位依据《变更设计通知单》(06)通知相关系统(专业)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5.2.5变更设计图中应附“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数量表”,并明确作废图纸编号。
5.3 总监办的职责5.3.1审查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核查上报的设计变更申请,并上报项目公司;组织各类设计变更初审,并提出初审报告,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依据技术质量总部分发的变更设计文件发布《工程变更令》(07)。
督促驻地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实施《工程变更令》(07)内容;建立总监办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台帐。
5.3.2组织审查6.5条特殊情况下设计变更(发包人相关部门、设计代表、专业设计人员、承包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并以会议纪要和工程洽商记录的形式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然后按照程序规定补办手续。
5.4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5.4.1接纳承包人提报的设计变更申请并核查,上报总监办。
5.4.2依据发布的《工程变更令》(07),督促承包人实施《工程变更令》(07)内容;负责驻地范围内设计变更的施工监理;建立本驻地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台帐(《设计变更一览表》)(11)。
5.5 承包人职责参加总监办组织的设计变更初审和发包人组织的技术经济评审,以及特殊情况下设计变更处理,提出承包方意见并提供施工预算;按《工程变更令》(07)及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的要求,负责设计变更的施工;建立设计变更台帐。
6 变更程序6.1工作程序框图6.1.1施工图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变更Ⅰ类设计变更工作程序框图括号内为Ⅱ类变更的内容,Ⅱ、Ⅲ类变更的流程及其他内容与Ⅰ类变更相同。
6.1.2施工图阶段的变更Ⅲ类设计变更工作程序框图6.2 报审步骤与要求6.2.1设计变更应遵守“变更申请——初审——审批——变更设计——变更实施——计量计价——支付变更费用”的程序。
除特殊情况外,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
”的原则,禁止未经批准和无正当理由自行变更和施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高效的处理设计变更中的各种事宜,避免无故拖延影响工程进度。
6.2.2变更申请:参建的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等各方均可提出,提议方填写《设计变更申报表》(01)。
建设单位或上级部门提出变更,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提报。
提议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对变更申请表中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变更申请经相关管理部门(公司)审核后,方可进行变更的初审,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6.2.2.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必要性和技术合理性);6.2.2.2变更的内容和范围(有具体位置和图纸变化);6.2.2.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额的增减估算清单以及费用支付依据的施工合同条款;6.2.2.4变更对工期的影响;6.2.2.5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6.2.2.6变更可能引起的其它专业工程的变动和对工期、接口的影响;6.2.2.7变更的类别;6.2.2.8附上变更的初审、审批表。
6.2.3变更的审查与审批:施工图阶段对初步设计的变更只进行技术经济评审,评审会由技术质量总部和企业管理总部联合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施工图阶段的各类设计变更的初审均由监理组织。
监理收到《设计变更申报表》(01)后,总监办提出技术、经济审查报告,然后组织有各相关方参加的初审会议进行审议。
会上各方要从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角度出发,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变更费用支付的依据等进行审查,会后在设计变更初审表上签署意见,监理在确认申报表的内容真实、所附资料齐全后,送交项目公司。
6.2.4项目公司审查:施工图阶段的各类设计变更在初审后,由项目公司组织其各部门对变更内容的真实性、资料的全面性以及各方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查之后,将Ⅰ、Ⅱ类变更资料上报地铁总公司相关部门;对Ⅲ类变更组织技术、经济评审并审批。
6.2.5技术、经济评审:各类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均由地铁总公司相关部门组织。
首先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变更项目工程数量、单价进行审查。
然后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审议,会后在设计变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6.2.6 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06)、《工程变更令》(07):设计变更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技术质量总部向总体设计院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后,签发《工程变更令》(07),《工程变更令》应注明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编号或附上设计变更设计文件。
6.2.7各级审查会议参加的单位和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总监办: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设计:驻地代表和相关专业设计人员项目公司:驻地代表、技术质量部、计划合约部b技术、经济评审会承包商: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监理: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总体院、工点院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项目公司:经理、总工、三个部室的负责人总公司:技术质量总部、企业管理总部及总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加)和负责审查、审批的人员(Ⅰ、Ⅱ、Ⅲ类变更)。
必要时Ⅰ类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会还应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参加。
6.3 设计变更审批时限设计变更涉及的类别、专业和单位较多,参建各方如有变更应尽早提出变更申请,初审和技术经济评审工作也应尽快进行,以不误现场施工。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Ⅰ、Ⅱ类变更由技术质量总部和企业管理总部、Ⅲ类变更由项目公司组织召开技术经济评审会后,参会各方如无异议,即可办理审批手续。
原则上规定Ⅰ、Ⅱ类变更在11天内完成(Ⅰ类变更不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批准部门审批时间):总监办1天,工点院3天,总体设计院2天,项目公司1天,总公司4天,Ⅲ类变更在5天内完成:总监办1天,工点设计院2天,总体设计院1天,项目公司1天。
6.4 变更图份数Ⅰ、Ⅱ类变更出图份数与施工图相同,即20份;Ⅲ类变更为15份。
6.5 特殊情况下的变更管理6.5.1为保证工程安全和结构安全,对于现场突发的急需变更(属于不可预见的、突然发生的情况或不立即处理,将会危及工程和人身安全,造成质量事故或对工期、造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难于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时,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授权的前提下,应及时召开由各有关总部、项目公司(部)参加的现场会议审定,以工程洽商记录和会议要求形式,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项目公司代表四方签署意见后方可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