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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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三厂项目土地平整及乌洲山土石方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三年十二月日
目录
第一卷 (2)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2)
第二卷 (129)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30)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45)
第三卷 (146)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47)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广汽丰田三厂项目土地平整及乌洲山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
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广汽丰田三厂项目土地平整及乌洲山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转804
电子邮箱:传真:
年月日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广汽丰田三厂项目土地平整及乌洲山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纳交易服务费。
1.6 保密
参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须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