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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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开具发票的七大注意事项

正确开具发票的七大注意事项

正确开具发票的七大注意事项企业日常业务离不开发票的填开,正确的使用和开具发票可以为企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

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在发票抵扣、发票认证、发票填开、发票保管等方面发生疏忽和遗漏,那么,怎样做到防患于未然呢?1、开具发票的时间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发票的使用期限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3、发票的抵扣期限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4、发票丢失的处理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5、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该注意事项

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该注意事项

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该注意事项增值税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企业应该注意一些重要事项,以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从发票的内容要求、开票时间、开票流程和合规性等方面详细介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注意事项。

一、发票的内容要求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内容要求:1. 发票抬头:发票抬头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购买方的名称,并附上纳税人识别号。

购买方信息的准确性对于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具有重要影响。

2. 发票号码:发票号码必须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填写,确保每张发票都有唯一的发票号码。

同时,企业应妥善管理发票号码的使用,避免发票号码丢失或重复使用等问题。

3. 开票日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日期必须准确填写,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开票日期的准确性对于企业的纳税期限和税务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4. 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和金额:在发票上明确标明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和金额,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一致。

同时,应注意避免虚报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和金额。

5. 税率和税额:根据税法要求,发票上需标明相应的税率和税额信息。

企业应确保税率和税额的准确性,并遵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开票时间的注意事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开票时间的注意事项:1. 开票时限:企业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发生交易后的15日内需开具发票。

2. 开票顺序:企业应按照交易先后顺序进行开票。

先发生的交易应先开具发票,以确保发票和交易记录的一致性。

3. 退货和换货的处理:如果发生退货或换货情况,企业应及时作废或更正相应的发票。

退货或换货可能涉及到发票金额的变动,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三、开票流程的注意事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流程中,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发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开具、使用、保存和报废等流程与责任。

《税法一》税务师考试试卷及解答参考(2024年)

《税法一》税务师考试试卷及解答参考(2024年)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模拟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哪项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A、销售货物B、进口货物C、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D、转让无形资产2、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是:A、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直接作为税前扣除B、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可以直接作为税前扣除C、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D、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只有在会计处理时可以扣除,税法不予认可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A.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B.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C.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D.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4、某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该行为在增值税处理上应当:A. 不征税B. 按照同类商品的平均售价计算销项税额C. 按照同类商品的最高售价计算销项税额D. 视同销售,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5、某企业2022年度会计利润为500万元,其中含有一笔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购买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20万元。

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 500B. 510C. 470D. 46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B.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C.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免税货物的,应缴纳增值税。

D. 增值税纳税人进口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的是()。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现代企业战略管理》《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发票管理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有利于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打下坚定基础。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一)领购专用发票的条件1、只有经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具备使用防伪税控企业端开具专用发票所需的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3、一般纳税人必须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才能领购专用发票。

(二)不得领购开具的情形: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以及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保管制度的。

2、有《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⑤未按本发票管理规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⑥未按发票管理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⑦未按发票管理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⑧未按发票管理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一)开具的范围: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财务税务培训知识分享会考核试卷

财务税务培训知识分享会考核试卷
1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为企业所在地。()
15.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6.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为1个月、3个月和6个月三种。()
17.企业在会计处理中,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18.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19.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增值税普通发票
C.原始凭证
D.增值税完税凭证
10.企业在会计处理中,可能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包括()。
A.投资收益
B.捐赠收入
C.财务费用
D.资产处置损益
11.下列哪些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A.企业
B.个人
C.非居民企业
D.个体工商户
1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核算上有哪些区别?()
A.应纳税所得额
B.应纳税收入
C.营业收入
D.资产总额
16.下列哪些属于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A.销售地
B.生产地
C.注册地
D.办公地
17.企业在会计处理中,下列哪些属于成本?()
A.购买原材料的成本
B.生产产品的成本
C.购买设备的成本
D.管理费用
18.下列哪些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A.企业
10.下列哪个不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A.应纳税所得额
B.应纳税收入
C.营业收入
D.资产总额
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A.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B.销售额×税率
C.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D.进项税额-销售额

会计实务:发票的开具规定有哪些

会计实务:发票的开具规定有哪些

发票的开具规定有哪些
发票的开具规定如下所示: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1、普通发票的开具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3-12-30【生效日期】1994-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1993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国务院领导同志曾指示,要像对待钞票一样管好专用发票。

为此,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应主动取得各级政府领导的支持及财政、银行、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二、自199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必须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对应开而未开,仍使用普通发票的,购货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属于上一年度开出的普通发票,只限于1月31日之前作为扣税凭证使用,但不得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可按有关政策规定,调增期初存货分离出的进项税额。

三、凡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应按照《》及《》有关处罚的规定办理。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不得随意变通。

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哪些规定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增值税发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是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重要凭证。

因此,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有着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以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首先,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有着明确的要求。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开具发票,而且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比如说,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金额、数量、税率等信息都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在发票上。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更加严格。

一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受票方也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在开具专用发票时,除了要填写上述基本信息外,还需要填写购货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详细信息。

另外,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也有相应的规定。

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领用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批准后,才能领取增值税发票。

而且,领用的发票数量和种类也会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纳税信用等情况进行核定。

在增值税发票的保管方面,同样不容忽视。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

包括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保证发票的安全;建立发票的收发存台账,详细记录发票的领用、使用、作废等情况;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如果增值税发票发生丢失或者被盗,纳税人必须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比如取得相关证明等。

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上,严禁出现虚开发票的行为。

所谓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还有,增值税发票的红冲也有严格的规定。

当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发票开具时间有无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发票开具时间有无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发票开具时间有无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发票开具时间有无规定?近来,笔者发现,很多人(包括税务机关人员和纳税人)对发票开具有无时间规定问题存在疑问,不知道有没有时间规定,或者存在模糊认识,为此,笔者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读和分析,供大家参考!相关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解读和分析:①《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实施细则》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

②这二个条款,就是对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属一般性规定,或者说是通用规定。

相关政策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解读和分析: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相关政策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和分析:①这是考虑到营改增业务的特殊实际情况,对营改增纳税人的一个特别规定。

②此规定,最迟的情况,是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招标文件资料增值税开具

招标文件资料增值税开具

一、前言为了规范招标文件资料的增值税开具工作,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标文件资料增值税开具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资料增值税开具办法适用于以下情况:1.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 招标人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招标人向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 招标文件资料印刷、邮寄、咨询等服务,招标人向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1. 发票内容(1)发票名称: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代码填写。

(3)发票号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号码填写。

(4)开票日期:开具发票的当天。

(5)购买方名称:招标人名称。

(6)纳税人识别号:招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7)地址电话:招标人地址和联系电话。

(8)开户行及账号:招标人开户行及账号。

(9)商品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资料、印刷、邮寄、咨询等服务。

(10)规格型号:无。

(11)单价:按照招标文件资料、印刷、邮寄、咨询等服务的实际费用填写。

(12)数量:按照招标文件资料、印刷、邮寄、咨询等服务的实际数量填写。

(13)金额:单价乘以数量。

(14)税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率填写。

(15)税额:金额乘以税率。

(16)价税合计:金额加税额。

2. 发票开具(1)招标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系统开具。

(2)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系统开具,并将发票复印件送达招标人。

(3)招标人向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系统开具,并将发票复印件送达参与投标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3-12-30【生效日期】1994-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1993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国务院领导同志曾指示,要像对待钞票一样管好专用发票。

为此,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应主动取得各级政府领导的支持及财政、银行、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二、自199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必须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对应开而未开,仍使用普通发票的,购货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属于上一年度开出的普通发票,只限于1月31日之前作为扣税凭证使用,但不得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可按有关政策规定,调增期初存货分离出的进项税额。

三、凡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应按照《》及《》有关处罚的规定办理。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不得随意变通。

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会计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及要求

会计实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及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及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一、开具时间发票的开具时间,关系到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完税时间,在发票开具时间上,法律法规是有严格限定的,纳税人应按要求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计提并交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1993]150号第六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中规定:“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二、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在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但在实际开具中,下列情况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5、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引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引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引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是一项重要且需要谨慎对待的工作。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经营者,了解并正确开具增值税发票都至关重要。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增值税发票主要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交易,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等。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准备工作1、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开具发票前,要确保交易已经实际发生,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2、确认购买方信息包括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这些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可能会影响发票的有效性。

3、准备好开票设备和软件如果是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发票,要确保税控设备正常连接,开票软件已经安装并可以正常使用。

4、了解税收政策和税率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税率。

三、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1、登录开票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到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

2、填写发票信息(1)发票抬头:即购买方的名称,务必准确。

(2)纳税人识别号:这是购买方的重要识别信息,不能错误。

(3)地址、电话:填写购买方的注册地址和联系电话。

(4)开户行及账号:如果购买方要求填写,应准确提供。

(5)货物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详细填写。

(6)税率:选择正确的适用税率。

(7)税额:系统会根据金额和税率自动计算。

3、核对发票信息在提交发票之前,务必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打印发票将发票打印在专用的发票纸上,打印的内容要清晰、完整,不能压线、错格。

5、盖章在发票的相应位置加盖发票专用章,章要清晰、完整。

四、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注意事项1、发票内容要真实、准确开具的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情况一致,不得虚开、代开。

商业银行开票管理规定(3篇)

商业银行开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开票行为,加强银行内部管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行所有涉及开票业务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票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开票基本要求第四条开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开票主体资格;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经营状况;4. 具有合法的发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第五条开票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业务能力;3. 了解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4. 通过我行开票业务培训。

第六条开票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虚开、伪造、变造发票。

第七条开票金额应当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不得超过开票人账户余额。

第八条开票时间应当与实际交易时间相符,不得提前或滞后开具发票。

第九条开票单位应当使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应当清晰、完整、规范。

第十条开票人应当对开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三章开票流程第十一条开票申请1. 客户向银行提交开票申请,填写《开票申请表》;2. 开票人审核申请表,确认客户资格、开票内容、金额等是否符合要求;3. 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开票人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并指导其完善申请。

第十二条开票审批1. 开票人将审核后的《开票申请表》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2. 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开票人;3. 审批未通过,开票人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并指导其完善申请。

第十三条开票操作1. 开票人根据审批结果,在银行开票系统中进行开票操作;2. 开票人输入开票内容、金额、开票时间等,并核对信息无误;3. 开票人打印发票,并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十四条发票交付1. 开票人将打印好的发票交付给客户;2. 客户确认发票内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链接增值税流转环节的载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哪些要求呢?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按照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下列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l.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如果发生填写错误应当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填写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予以作废。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没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当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性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按照规定,根据不同版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

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用红色印泥。

8.按规定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仿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绝接受。

此外,为有利于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效率,防止纳税人转借、串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源泉管理,税务机关在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监督纳税人在专用发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帐联)的“销货单位”栏内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经检验无误后方可将专用发票交付给纳税人使用。

未加盖该戳记或印迹不清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交付给纳税人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是指按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的内容(包括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事业单位及账号等)和格式刻制的专用印章。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要求和注意事项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要求和注意事项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要求和注意事项增值税发票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要求开具的一种税务凭证,用于记录和申报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情况。

正确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够规范纳税行为、保障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要求1.基本信息的填写增值税发票必须准确填写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的准确填写对于保障发票的合法有效、避免税务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2.项目明细的列示在增值税发票上,需要明确列示商品或劳务的具体项目、数量、金额等详细信息。

同时,在填写项目明细时,要注明增值税税率、税额等相关信息。

这样做有利于明确纳税人应交纳的增值税金额,同时也便于税务机关的监管和核对。

3.发票种类的选择根据不同的交易情况,增值税发票可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类型。

普通发票适用于一般商品和劳务的销售,而专用发票主要用于涉及税控系统的特定行业,如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

开具发票时要严格按照所属行业的规定选择相应的发票种类。

4.票面格式的规范增值税发票的票面格式需要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包括发票编号、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等。

应当注意的是,为了确保增值税发票的合法性,发票要使用统一的发票印章,并由开票人签字或盖章。

二、增值税发票的注意事项1.发票开具的时限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应当在交易完成后的15天内开具增值税发票。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开具,应提前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延期开具手续。

2.严禁虚开、重复开票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确保所开具的发票是真实有效的交易凭证,严禁虚开或重复开票。

如有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应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和归档。

合理的票据管理有助于日后的税务审计、纳税申报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定期进行增值税发票的验真工作为防止假发票的流通,纳税人应当定期对所开具或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进行验真工作。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引言增值税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确保其合法、准确、安全地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等交易活动。

具有抵扣税款的功能,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和抵扣的重要依据。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使用。

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税款,但仍需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纳税。

三、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一)资格申请企业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增值税发票领用资格。

(二)核定数量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纳税情况等因素,核定企业每次可领用的发票数量。

(三)领用手续企业办税人员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到税务机关发票发售窗口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四、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一)真实合法原则开具发票必须基于真实的交易活动,不得虚开、代开。

(二)信息完整准确发票上的购货方、销货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无误。

(三)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开具后,必须加盖企业的发票专用章,印章清晰、完整。

(四)开具时限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开具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五、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一)专人保管设立专门的发票保管人员,负责发票的存放、保管工作。

(二)保管场所设置安全的发票保管场所,具备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

(三)分类存放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查找。

(四)定期盘点定期对库存发票进行盘点,确保发票数量与账册记录一致。

六、增值税发票的传递(一)内部传递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涉及发票传递的,应办理交接手续,明确责任。

(二)外部传递向客户邮寄发票时,应选择可靠的邮寄方式,并留存邮寄凭证。

增值税发票适用法律(2篇)

增值税发票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是指对商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核算、申报、缴纳和抵扣税款的重要依据。

在我国,增值税发票适用法律体系较为完善,本文将从增值税发票的适用法律、开具要求、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增值税发票适用法律概述1. 税法依据我国增值税发票适用的税法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2. 部门规章为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和使用,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如《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发票管理规范》等。

3. 地方性法规部分地方性法规也对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和使用作出规定,如《浙江省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等。

三、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1. 发票种类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

2. 发票内容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开票人、复核人等信息。

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开票人、复核人等信息。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包括与纸质发票相同的内容。

3. 发票开具时限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完成建筑工程等活动发生时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在电子发票开具系统生成后开具。

四、增值税发票管理1. 发票领用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发票工本费。

2. 发票保管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不得擅自损毁、涂改、伪造、转让、买卖、出租、出借、抵押、赠与、丢弃。

3. 发票查验税务机关对增值税发票进行查验,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

发票项目要求备注开票日期栏填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日期购货单位“名称”栏填写购货单位名称的全称,不得简写购货单位“地址、电话”栏填写购货方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填写购货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其账号共15位。

购货单位“纳税人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栏填写购货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其账号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栏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栏填写货物的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栏填写货物或者劳务的计量单位如果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填写。

数量”栏填写货物或者劳务的数量如果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填写。

单价”栏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不含增值税的单价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各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汇总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第一,汇总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

第二,汇总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第三,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清单的汇总销售额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一致。

第四,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没有附销售清单或虽附销售清单但存在项目填写不全、未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为购货方扣税凭证。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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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时限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其记载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合法,能够满足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需要,满足税务机关的稽核检查需要。

为此,税法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利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按照以下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企业必须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开具的专用发票将不能作为购货方扣税凭证:(1) 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人应注意:发票不得带到外省开具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同时,《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发票不能带到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具,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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