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0 基本电气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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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10章
基本电气规则
1.0总则
1.1概述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须依合同文件提供电气系统,并包含对电气系统所需材料、安装及试验的相关需求与现场作业。
1.2引用标准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1.2.3美国电机法规(NEC)
1.2.4美国标准协会(ANSI)
1.2.5国际电气安全法规(NECSC)
1.2.6美国电机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
1.2.7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1.2.8美国电机制造业协会(NEMA)
1.2.9美国防火协会(NFPA)
1.2.10美国保险业实验所(UL)
1.2.11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
1.2.12美国焊接工程协会(AWS)
1.2.13英国国家标准协会(BSI)
1.3审查及交付
1.3.1对所有设备零组件及附件,承包商须送审下列资料:
1.详图及/或制造图(shop drawing):电气承包商应负责对所有系统的施工图(as
built drawings)根据1.3.2与1.3.3节中的规定,从事安装、协调
(coordinated)与检查。
2.设计分析与计算:承包商须负责根据1.
3.3节所规定的细节设计。
3.符合规格证明书(certificates of compliance)。
4.试验报告。
5.接线图与外观图。
6.操作与维修手册
(1)说明手册应包括制造商的资料与建议,并涵盖:
a.验收、拆卸与存放。
b.设备特性如:额定、应用与使用的条件、控制功能、保护功能,以及
备用的额外选购品或内含品。
c.于安装、启动、调整及维护前或进行中之安全预防与程序。
d.环境的建议。包括设置封装组件(enclosed units),应根据适用于
NEMA、IEC及GB指定设置的外壳的建议。
e.外部控制与电气配线,包括接地。
f.以表列出会导致设备故障或发生危险的外部现象,并附有建议的校正
方法。
g.故障处理(排除)程序,附有现象、因果与校正的建议。
7.试验程序
8.培训计划
9.备用零件清单
10.供设备安装前,预留的悬垂电缆(Drop)
11.每一系统或设备每年维护费用的计算
12.维护时间表
13.抗地震力计算书
1.3.2协调(coordination):
协调应包括设备安装与维修时所需的足够空间,以及需要连接的项目或设备的一般
和电气的需求。执行所有必要的之工作以结合或承接他项工程,提供电气设施,延
长导线管,并完成如所需之一切必要之连接。工程须配合其他合约的承包商,提供
所有必需的装备〔凸出开口(blockouts)、套管(sleeves)、填塞(插入)物(inserts)、
基础、嵌(埋)入物(embeddments)〕,以及供所有电气设备安装与维护的足够空间。
1.为配合施工进度,承包商须准时提供在结构设计安装中,所需设备〔套管、凸
出开口(blockouts)、插入槽、基础螺栓(anchor bolots)等等。〕的所有必要
的资料。
2.承包商须负责安装所有埋入结构体的导线管(embedded conduits)。
1.3.3检查、确认与重算(Checking, Verification and Recalculation)
1.总则:对所有的系统,当设备以及马达的马力不同于在图面、图表及技术规格
书上所标示的大小时,承包商须负责其检查、确认与重算。遇必需更改之处,
承包商须完成及/或修改所有相关图面与其他文件,并须与如1.3.2节中所指
定的其他承包商协调任何的更改。
2.检查与确认:设备安装前,承包商须检查与确认所有相关供应设备之尺寸及配
置图(layouts)。
3.重算:对因负载规格变更而影响的下述每一项,承包商须进行重算:
(1)对实际负载(actual load)的功因改善电容器。
(2)短路电流。
(3)过电流的保护与调整。
(4)电压降。
(5)电缆尺寸(规格)。
(6)导线管尺寸(规格)。
(7)母线槽尺寸(规格)。
(8)桥架尺寸(规格)。
(9)变压器的容量。
(10)根据实际设备的配置图。
4.保护装置的配置与调整:承包商应负责挑选供过电流保护与调整所需用的保护
组件及相关的器件、设定及熔丝容量。
1.4运输、搬运、储存与保护
1.4.1总则:电气设备应于运送、搬运与存放后,仍保持其水密性,同时于完成调试运行
后(after commissioning),无须进一步关照即能照要求而操作。
1.4.2材料与设备的暂时保护:安装前,电仪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区,该处不致吹起尘埃,
进行浇水或温差太大并且不会产生湿气的凝结。遇存放时间延长时,材料与设备的
保护须按照制造商印制之指示处置。装有精密电子组件的控制柜、高低压开关柜或
其他设备,应于进场后即将箱体内的空间加热器接电加热,以免重要零组件或继电
器设备受潮。
1.4.3设备检查:应对设备的每一组件及部品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并记录测量值,并包含记
录测量时之温度及气候情况,此项工作应尽可能于设备进场后马上进行。
1.5保修
1.5.1承包商对本工程所用器材、设备的功能,除另有规定者,应自正式验收日起质量保
证二年。
1.5.2承包商应于工程验收后一周内出具质量保证书,在质量保证期间,如因器材、设备
或施工不良而发生故障、漏电或损坏等状况,承包商应立即免费修复或依技术规格
书所定规格另行更换新品。
1.6冲突
1.6.1当本技术规格书与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不一致时,则按要求严格者执行。
1.6.2当本技术规格书与相关技术规格书要求不一致时,则执行本技术规格书。
1.6.3当本技术规格书与图纸(包括图纸说明)发生冲突时,以图纸为准。
1.6.4当本技术规格书、图纸(包括图纸说明)与招标文件的特别规定发生冲突时,则按招
标文件的特别规定执行。
1.7其它特殊要求
1.7.1 承包商责任
1.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完成各个系统。
2.协调会影响本合同工作的所有相关设备制造和施工的细节。
3.为保证优质的施工质量,提供并安装未实际在图纸上进行表示或规定的附带装
置,如拉线盒、接线盒、弯管(bends)、平移管(offsets)和90°弯头(elbows)
等,以实现完整的功能性系统。
4.设备和系统应满足工程的防震要求。
5.承包商应安装电力,供应予设备与照明器具,上述两项虽未被标示于本项目合
同图面内,但却为项目必备者。
2.0产品
2.1使用条件
2.1.1承包商所供应及装设的设备,除各相关技术规格书另有规定外,须于下列环境条件
下能正常运行。
1.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2.冷却空气(cooling air)温度(周围环境气温)应在-10℃至4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