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点工资制方圆集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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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的基本原则制定。

第二条员工的工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1)基本工资(岗
位薪点工资);(2)奖金;(3)各项补贴。

上述各单元考核相加
为员工月实得工资。

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
放。

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项目经
理不参加本公司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
售标准,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公司奖
金分配同步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月薪制和日薪制两种。

正式员工采用月薪
制,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为第二个月的第一天(遇例假日顺延)。

凡临时聘用的员工,其工资待遇采用日薪制办法处理。

日薪制的
岗位工资不采用薪点工资,不享受任何带薪休假。

正式员工休假
期间的工资待遇详见《休假管理办法》。

第四条员工加入公司时,其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待遇即行终
止,并按本制度确定新的工资等级。

员工调离本公司时,按其离
公司时的本公司工资标准对外介绍。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正式员工(由总公司发放薪酬的
员工,包括本公司的管理人员,事务人员)。

2、岗位薪点工资
第六条本公司实行以岗位薪点工资制为基本的工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得基本工资=本公司薪点值×本人薪点数×职责。

职责系数取值0.8,另外0.2对应的基本工资根据年工作结果决定
是否兑现。

本公司薪点值是根据公司的工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
数之和计算出来的,即:
本公司薪点值=公司(分公司)本年度核定的工资总额/公司
(分公司)本年度全体员工薪点数之和。

第七条岗位薪点的确定采取打分制,即将员工的年龄、工龄、
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公司岗位劳动五项内容按确定的标准计分,
根据所得总分(薪点合计方法见附件1—6),确定其相应的职务
和岗位薪点工资。

(1)员工个人薪点根据员工个人条件和工作岗位分为下列五
个方面的薪点:(1)岗位积累贡献点(年龄及本公司工龄点,详
见附件1—1和附件1—2);(2)岗位技能素质点(学历薪点和
技能薪点,详见附件1—3和附件1—4);(3)岗位劳动点(详
见附件1—5)。

其中岗位劳动点占总点数的70%左右。

(2)工龄为一般工龄和公司工龄,打分时须分别计算。

工龄的
计算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

(3)学历以省级以上教委明文规定承认的为准。

所学专业与来
公司后从事的工作无关联的,学历按标准的80%计算。

(4)为鼓励员工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
薪点。

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
相应的技能薪点。

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
部门考核或认定的结果为准。

(5) 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针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
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需人才
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岗位薪点及职务的确定
职务及岗位薪点工资的确定工作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

(1)员工加入公司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对员工的工作
岗位进行岗位评级。

①员工根据公司安排的工作岗位,参照《岗位劳动技能指标分
级参考标准》(见附件3)确定自己的岗位等级,并呈报员工的直
接上司。

②员工的直接上司参照《岗位劳动技能指标分级参考标准》(见附件3)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评级,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个人及其上司的工作岗位评级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档案资料计分定级,并填报《公司员工定级表》,经与本人核对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

④总经理审批结果是员工岗位评级的最终结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此为依据为其确定相应的职务和岗位薪点工资。

员工的职务及岗位薪点工资在其报到上班一个月以内确定。

有实习期和试用期的人员在实习期和试用期满一个月以内确定。

员工来公司报到上班时,如因资料不全无法计分定级时,可定一个临时级别,待资料齐全后再行补定。

(2)本公司岗位职务分为管理职和事务职两大类:
①管理类岗位共6种,分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业务主办。

②事务类岗位共3种,分设高级职员和一至二级职员。

第九条岗位薪点工资等级标准。

岗位薪点工资分为9级29等,员工岗位职务与工资的对应关系见附件2。

第十条职务及岗位薪点工资的晋升
(1)为充分鼓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本公司定于每年7月份普遍晋升员工的岗位薪点工资同时部分晋升员工职务。

(2)每年的升级工作须事先由总经理室制定计划,报董事会地批准后,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升级的员工必须是在上年12月31日以前来本公司报到上班的(包括试用期,不包括实习期)。

(4)参加升级的员工必须通过按规定程序进公司的年度考核,程序如下;
①员工就本人上年度的工作及表现写出书面总结。

②填写《年度考评表》,并根据所列考评项目由本人打分作出自我评价。

③员工的直属上级根据《年度考评表》所列考评项目给下属员工打分,并给予公正、客观的全面评价,考评结果应与本人见面。

④总公司各部室及各分公司主管根据员工本人的自我评价和员工直属上级的考评结论,提出拟调职务和岗位薪点工资的意见。

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收到报来的考评表后,经过审核、平衡、汇总提出全公司员工职务和岗位薪点工资的晋升方案,上报总经理室审批。

⑥对总公司各部室及分公司主管的考评由总经理室进行,除上述程序外,另加由其直属下级对其进公司背对背考评。

《年度考评表》是对员工的全面考评,对其中专业水平的考核,根据各专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专业考核标准及办法进行。

(5)薪点工资的晋升。

根据每个员考评结果,可分为晋升1—3等,暂缓晋升和不晋升几种情况:
①对于表现正常,业务水准稳定的员工,一般可在本级职务内晋升1等工资。

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晋升二等工资:
◆上年度在本市建设系统以上规模业务技术比赛中首次获第一名的选手;
◆在上年度首次获得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原有高中以下学历,在定级以后又获得专业对口的大、中专学历证书的;
◆担任一定公司政管理职务(不含见习期),但职务偏低,晋升1等仍达不到与本级职务对应的最低职务级别的。

◆其他表现出色或贡献突出的。

③符合上列第四、五两条的,在极少数情况下可晋升3等工资,但最多不超过3等。

④对于业务水平低,表现欠佳的员工,暂缓晋升工资。

对有上述情况的员工半年后应进公司再考核,对有明显进步的可从再考核之月起再补升一等工资。

无明显进步的,不予晋升。

⑤对于不思进取,表现很差或本人过失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的员工不予晋升。

(6)职务的晋升。

职务的晋升需在与本人所任职务相对应的职务区间范围内进行,并经严格的考核,由总经理室逐个审批。

①职务为事务职的员工的晋升管理职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已担任公司政管理职务的(不含见习期);
◆虽未担任公司政管理职务,但经考评确认具备条件的。

②职务为管理职的员工,经考评确认具备条件的,可晋升至上一级职称。

③职务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越级晋升。

第十一条岗位薪点工资考核暂行规定公司另行颁布执行。

第十二条岗位薪点工资从正式任职第二个月起发给,从正式免职第二个月起停止。

临时负责人在任职的前3个月内按本级职务的下一级标准享受职务工资,从第四个月起按副职标准享受岗位职务工资。

人员岗位发生变换时,如属上半月变换岗位的,其岗位薪点工资从当月起按新岗位的薪点工资执行;如属下半月变换岗位的,则从此月起按新岗位的薪点工资标准执行。

3、奖金
第十三条奖金是与本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的浮动工资,其来源
为依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按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员工奖励基
金。

第十四条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

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
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与奖励。

第十五条奖金兑现的前提条件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
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

凡没有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部门一律
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不再补发。

第十六条奖金以总公司和各分公司为单位,分别提取和管
理使用。

各分公司奖金提取的比例每年由总经理室核定一次,并
根据分公司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适当增减。

第十七条奖金的支付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
先的约定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考核业绩合格的,补发全年薪点
工资的20%。

另外根据经营业绩,总经理可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
总额,另行决定。

奖金以员工的月薪点工资为基准,员工的奖金
=平均月岗位薪点工资×考核系数。

第十八条奖金发放的考核每年进行二次,但可以按月预发
部分奖金。

第十九条总公司奖金发放的程序如下:
(1)每年结束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奖金发放考评表》,并根
据所列项目以打分形式作出自我评价。

(2)员工的直属上级根据上表所列之项目,也以打分形式对
下属员工逐个作出评价,并提出拟评奖金的初步意见。

(3)总公司部室主管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员工应得绩效数额。

(4)各部室考评结束后,将考评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
核后送交财务室执行。

第二十条各分公司的奖金发放的具体办法可根据本章的
基本精神自公司制定。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奖金
(1)工作态度恶劣或严重违章违纪的;
(2)因工作差错和事故给本公司造成5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3)无故旷工1天以上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二十二条在本公司担任各级行政管理职务(含见习期)以及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但具有主办级以上职务的员工,其奖金可按其他员工的平均水平上浮一定比例发给。

第二十三条除上述奖金外,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单项奖和特别奖,具体办法由总经理室制定。

4、职工福利及
各项补贴
第二十四条职工福利包括:医疗费用、养老基金、失业保险
金。

职工福利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医疗费的提取与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2)养老基金的提取与管理
①养老基金按当地员工每月实发基本工资额的20%提取,并
同时向员工个人征收基本工资额3%的养老保险金,以期向当地
社会保险公司缴纳。

②员工连续工龄的计算、员工辞职后所教保险金如何退回以及
享受退休金制度等问题,同意由当地劳动局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办理。

(3)失业保险金的提取及管理。

员工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员
工每月实发工资额的1%提取,其管理和使用由当地劳动局按照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各项补贴分为工作补贴和生活补贴两类。

工作补贴包括特殊工种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

生活补贴
包括:午餐费、卫生费、清凉费等。

几大节日可按规定发放实物
或现金。

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增减,须先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交总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室会签意见后,报总经理室审批执
公司。

5、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附表格及文字说明均为本制度之组成
部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内容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解释。

附件2
职务、薪级及相应分数一览表
第三部分公司工资制度
附件1—1
按年龄加点表(X1)
注:
年龄薪点按员工实际年龄确定,它是按不同年龄阶段分差别计点逐年累加的。

具体规定是:
1、从18—25岁,每增一岁加1点;
2、从26—35,每增一岁加2点;
3、从36—50岁,每增一岁加1.5点。

4、50岁以上保持最高所得的年龄点不变,不再增加年龄点。

附件1—2
按本企业工龄加点表(X2)
注:
本企业工龄工资是针对建筑企业人员流动较大的特点,对本公司需要的技术、管理操作岗位上的人才,设法吸引他们的一项措施,从而增加凝聚力,稳定员工队伍,使员工有长期为公司工作的愿望。

本企业工龄工资采用累进递加点的办法,员工为公司工作的年限越长,累进递加本企业工龄工资越高,对员工吸引力越大。

即进公司几年,累进递加几年。

第三部分公司工资制度
附件1—3
按学历加点表(X3)
附件1—4
按专业技术等级加点表(X4)
附件1—5
岗位劳动评价指标权重标准及评分标准表(X5)
第三部分公司工资制度
附件1—6
第三部分公司工资制度附件3
第三部分公司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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