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第一讲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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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第一章-优质课件
洧(wěi)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死者, 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 多,以告邓析。
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
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
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 买矣。”
惠施
濠梁之辩
《庄子.秋水篇》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 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 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 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矣,子之不 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 。”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 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 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 ,列举7大基础学科:数学、逻辑学、天文 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及空间科学、 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
最近对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商的一项研究表明,处于令
人舒适工作环境中的雇员比处于不大舒适的工作环境中的同
事的效率要高25%。评价工作业绩的客观标准包括工作量与
所有S都是P
例2: (1)所有金属都是导电体
铜是金属 所以,铜是导电体
(2)所有法律都是强制性的 刑法是法律 所以,刑法是强制性的
所有M都是P 所有S都是M 所以,所有S都是P
• 逻辑常项 • 逻辑变项
3.思维形式的规律.
• 逻辑规律 • 逻辑矛盾
三、逻辑学的性质
• 逻辑学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 虽然它本身不能给人们直接提供各种具体 知识,但它为人们正确思维、表达、论证 ,提供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这就是逻 辑学的工具性。西方逻辑的创始人亚里士 多德所著的6篇逻辑著作,名为《工具论》 ,培根的逻辑著作,名为《新工具》。
•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缺陷补偿的是: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若甲命题与乙命题为反对关系,乙命题与丙命题为差 等关系,当丙为真时,甲命题的真假情况怎样?
•23
当SIP真时,S与P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①真包含于 ②真包含 ③交叉 ④
全异 性质命题中,如果SAP真,那么SEP
( ),SIP( ),SOP( )。 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中,根据反对
关系,由SEP真可推出( );根据矛 盾关系,由SAP真可推出( )。
逻辑方法
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 法律逻辑——适用法律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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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章 概 念
定义 1、概念是通过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来
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2、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就被称为概念的表达
式
•6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1、概念往往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 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必须有内涵和外延。虚 词就不能表达概念。如:“的”、“啊”、 “因为……所以”等。 2、概念和词有时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ˉPOS √5、违反逻辑的理论都是非科学的理论
PA ˉS
•32
关系命题 1、定义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客观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 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 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事实下 的关系。 “张三和李四是同学” “张三和李四是三好学生”
2、组成 关系命题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关系主项、关系 项和关系量项。 在关系命题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关系主项。
•18
逻辑特征
周延性:是否断定其全部外延
命题类型 A E I O
主项S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周延
•19
2.性质命题的真假判定
性质命题判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
•23
当SIP真时,S与P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①真包含于 ②真包含 ③交叉 ④
全异 性质命题中,如果SAP真,那么SEP
( ),SIP( ),SOP( )。 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中,根据反对
关系,由SEP真可推出( );根据矛 盾关系,由SAP真可推出( )。
逻辑方法
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 法律逻辑——适用法律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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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章 概 念
定义 1、概念是通过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来
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2、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就被称为概念的表达
式
•6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1、概念往往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 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必须有内涵和外延。虚 词就不能表达概念。如:“的”、“啊”、 “因为……所以”等。 2、概念和词有时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ˉPOS √5、违反逻辑的理论都是非科学的理论
PA ˉS
•32
关系命题 1、定义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客观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 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 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事实下 的关系。 “张三和李四是同学” “张三和李四是三好学生”
2、组成 关系命题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关系主项、关系 项和关系量项。 在关系命题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关系主项。
•18
逻辑特征
周延性:是否断定其全部外延
命题类型 A E I O
主项S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周延
•19
2.性质命题的真假判定
性质命题判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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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件
二、 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
普通逻辑的定义: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人们认识现实 的简单的逻辑方法
认识与思维 实践 感性认识
感觉 知觉 表象
理性认识
概念 思
判断
维 形
推理 式
思维的特征:间接性、概括性、与语言不可分离
逻辑形式
逻辑形式:具有不同内容的思维(命题和推理)所共同具有的形式或结构
操作定义:用抽象字母代换命题或推理中的具体内容所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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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件
命题的逻辑形式
S
P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所有我班学生都是大学生
所有团员都是青年 所有商品都是劳动产品
以上四个命题具有不同的内容,但用抽象字母替换其具体内容后,所得 到的结构是:
所有S是P
类似地,以下命题也具有不同的内容
1ab量物物子理理论应或逻用因辑果模态理论def逻(构本辑唯造体名性学论逻与辑唯(实逻论辑之还争原意主义义下等的))本体论
2生物应用
3认识论应用
a伍杰方式的发展 a问(答)逻辑
b控制论逻辑
b认识论逻辑(相信、知道、相干)
4逻辑语言学
3社会科学应用
c假设逻辑(反事实的假设推理)
a结构理论(形态学) a规范逻辑
法律逻辑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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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法律逻辑学课件
课程目的:培养批判性思维习惯; 掌握评估论证的标准和技巧; 提高理解能力和论说水平
计划学时: 54学时 学习技巧:课堂理解 多做作业 留心应用
授课教师:新闻传播系余多星,逻辑学专 业,哲学博士,研究方向:语言逻辑、逻 辑哲学等。
法律逻辑学讲义(第一讲)2
(2)向普及与应用方向发展
15
4.4.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
普通逻辑(common logic):自古希 腊亚里士多德以降直至19世纪的西方 传统逻辑,包括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
法律逻辑(legal logic):适用法律 的逻辑,即法官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 于个案,以论证裁决结论之所以合法、 正当、合理的方法论和智力手段。
7
物(有形物和无形物)
2.思维及其类型 人、灵长类动物、智能机器
2.1.思维(thinking)的界定
(1)狭义的思维:即逻辑思维,就是指人 的思维活动的过程。
(2)广义的思维:即思维主体运用符号系
统、遵循相应的程序,对思维客体的反映
及其动结态的果思。维,即思考
“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静态的思维,即思想
辑学既是表述和论证的工具,又是认识的工具。 (2)普效性(deductive validity)
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逻辑学提供的知识带 有普效性。在学科分类中,逻辑学属于基础科学。 (3)全人类性
逻辑学无民族性、本身没有阶级性,是全人类 共同拥有的。
20
三、逻辑学的作用与意义 1.一般作用:对所有思维正常者而
言的意义 ❖(1)逻辑学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
维的特性,有助于人们从自发的逻辑 思维提升为自觉的逻辑思维
21
(2)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作 用,而且具有方法论意义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 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 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 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 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吕氏春秋·察今》)
22
(3)逻辑学是论证思想和表达思 想的有力工具(逻辑学提供一种批 判工具)
15
4.4.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
普通逻辑(common logic):自古希 腊亚里士多德以降直至19世纪的西方 传统逻辑,包括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
法律逻辑(legal logic):适用法律 的逻辑,即法官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 于个案,以论证裁决结论之所以合法、 正当、合理的方法论和智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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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形物和无形物)
2.思维及其类型 人、灵长类动物、智能机器
2.1.思维(thinking)的界定
(1)狭义的思维:即逻辑思维,就是指人 的思维活动的过程。
(2)广义的思维:即思维主体运用符号系
统、遵循相应的程序,对思维客体的反映
及其动结态的果思。维,即思考
“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静态的思维,即思想
辑学既是表述和论证的工具,又是认识的工具。 (2)普效性(deductive validity)
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逻辑学提供的知识带 有普效性。在学科分类中,逻辑学属于基础科学。 (3)全人类性
逻辑学无民族性、本身没有阶级性,是全人类 共同拥有的。
20
三、逻辑学的作用与意义 1.一般作用:对所有思维正常者而
言的意义 ❖(1)逻辑学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
维的特性,有助于人们从自发的逻辑 思维提升为自觉的逻辑思维
21
(2)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作 用,而且具有方法论意义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 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 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 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 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吕氏春秋·察今》)
22
(3)逻辑学是论证思想和表达思 想的有力工具(逻辑学提供一种批 判工具)
《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对象
一、“逻辑”的含义 “逻辑”是英语logic的音译,英语logic一词源 于古希腊语“逻各斯”,在古希腊哲学文献中, 经常可以见到关于“逻各斯”的描述,如: “逻各斯永恒存在,万物根据逻各斯而生”; “逻各斯人人共有,应当遵循逻各斯”等等。 其原义指言辞、思想、理性、规律性、比例、 份额等。在汉语中,“逻辑”有如下含义: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它为包 括基础学科在内的一切科学理论提供逻辑 工具。列宁:“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逻辑学是人们有效推理和论证的工具,从 而也是人们正确思维、正确表述思想和建 立理论以及分析和批判错误思想的工具。
二、逻辑学的作用 1、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探寻新 结果,获得新知识。 逻辑学为人们认识事物提供有效的推理工具,运 用有效的推理形式,遵循正确推理的规则,可以 从前提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从已知推出未知。 如,牛顿运用万有引力定律解释了物体坠地,说 明了行星的运行轨迹。我们还可以以观察、实验 的结果以及少数科学原理或假说为前提进行推理, 探寻新结果,获得新知识。如,居里夫妇发现钋 和镭,就使用了假说,还运用了探寻因果关系方 法中的剩余法进行推理,然后继续实验,所发现 的。
如居里夫妇发现钋和镭就使用了假说还运用了探寻因果关系方法中的剩余法进行推理然后继续实验所发现不同的机构都有各自的特点把各种机构按结构加以分类其目的是按其分类建立运动分析和动力分析的一般方法
法律逻辑学
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龙小平
第一章 绪论 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逻辑的类型 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自然语言的不足与科学思维、逻辑思维的严 密性、准确性、细致性是不相容的。为了适 科技发展的需要,产生了人工语言。所谓人 工语言就是由人制造出来的用以表示某种意 义的符号。人工语言具有意义的专一性和高 度的抽象性,因此,使用人工语言来表达思 想,描述推理具有更大的优越性。由于符号 语言的高度抽象性,这使思维简化、形式化; 由于人工语言的专一性,使思维精确化,不 会出现含混不清的情形;由于符号语言摆脱 了来自具体内容方面的困惑,使思维更加敏 捷、方便。
【图文】《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一章 绪论)
学生欧提勒士也提出了一个二难推理,以表明另一半学费不可能给:如果我这场官司赢了,那么,按法庭的判决,我不应付给普罗塔歌拉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这场官司输了,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我也不应付给普罗塔歌拉另一半学费;这场官司我或者赢了或者输了,总之,我不应付给他另一半学费。
欧提勒士的这一反驳,驳得有力、驳得高明,正可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逻辑学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法律概念的表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必须明确、严密,必须前后一致、首位一贯。
决不能含混不清、自相矛盾、相互抵触。
否则,将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
如《刑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规定中“犯罪的人”有悖于“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
在刑事侦查中,查清案件的事实,对案情作正确的判断,这不但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更需要严密而周全的思考和推理。
在法庭论辩中,诉讼双方对其诉讼主张和请求,不但要有确凿的证据和确实的理由,而且要作出严密、充分、有说服力的论证。
在司法审判中,法院裁决必须以理服人,判决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论证要严密,要无懈可击,要具有说服力,所有这一切都与逻辑有关。
由此可见,逻辑是正确制定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
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掌握逻辑工具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逻辑学第一章 绪论课件
A.有些便宜货不是好货,因此,有些便宜货 是好货。
B.有些便宜货不是假货,因此,有些假货不 是便宜货。
C.所有商品都是有价值的,因此,所有有价 值的都是商品。
D.有些发明家是自学成才的,因此,有些自 学成才者是发明家。
E.没有宗教是科学,因此,没有科学是宗教 。
有些人不是坏人,因此,有些坏人不是 人
例:在职研究生GCT考试
GCT考试有四部分组成:英语、数学、 语文、逻辑。每部分100分,总分400分 。其中英语、语文和逻辑各50道题,每 题2分,数学25道选择题,每题4分。国 家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间为三 小时,GCT考试难度不是很大,主要就 是时间太紧
GCT考试逻辑部分
(50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 45分钟)
(1)所有商品都是有价值的。 (2)所有大学生都是有理想的。 (3)有些商品是有价值的。 (4)有些大学生是有理想的。
(1)(2)命题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 所有S都是P
(3)(4)命题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
有些S是P
“有些人不是坏人,因此,有些坏人不是人。”
下列哪个推理具有与上述推理相同的结构?
(2)有助于人们准确地、严密地表述和 论证思想。
例:
半费之讼
师:
如果这场官司你打赢了,按合同的约 定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如果这场官司你打输了,按照法庭的 判决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这场官司你或者打赢或者打输, 总之,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生: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赢了,按照法庭的 判决我不要付这一半学费;
逻辑在研究思维时,有自己特殊的领域 ,它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 律。
(2)思维的形式
概念 判断 推理
1.某实验室一共有3种类型的机器人,A 型能识别颜色,B 型能识别形状,C 型既 不能识别颜色也不能识别形状。实验室
B.有些便宜货不是假货,因此,有些假货不 是便宜货。
C.所有商品都是有价值的,因此,所有有价 值的都是商品。
D.有些发明家是自学成才的,因此,有些自 学成才者是发明家。
E.没有宗教是科学,因此,没有科学是宗教 。
有些人不是坏人,因此,有些坏人不是 人
例:在职研究生GCT考试
GCT考试有四部分组成:英语、数学、 语文、逻辑。每部分100分,总分400分 。其中英语、语文和逻辑各50道题,每 题2分,数学25道选择题,每题4分。国 家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间为三 小时,GCT考试难度不是很大,主要就 是时间太紧
GCT考试逻辑部分
(50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 45分钟)
(1)所有商品都是有价值的。 (2)所有大学生都是有理想的。 (3)有些商品是有价值的。 (4)有些大学生是有理想的。
(1)(2)命题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 所有S都是P
(3)(4)命题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
有些S是P
“有些人不是坏人,因此,有些坏人不是人。”
下列哪个推理具有与上述推理相同的结构?
(2)有助于人们准确地、严密地表述和 论证思想。
例:
半费之讼
师:
如果这场官司你打赢了,按合同的约 定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如果这场官司你打输了,按照法庭的 判决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这场官司你或者打赢或者打输, 总之,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生: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赢了,按照法庭的 判决我不要付这一半学费;
逻辑在研究思维时,有自己特殊的领域 ,它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 律。
(2)思维的形式
概念 判断 推理
1.某实验室一共有3种类型的机器人,A 型能识别颜色,B 型能识别形状,C 型既 不能识别颜色也不能识别形状。实验室
法律逻辑学(正式)完整版
❖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以及 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学说。
❖ 三、逻辑学的性质 ❖ 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
❖ 四、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
❖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以名举实”,“以 辞抒意”,“以说出故”,《墨经》
❖ 古印度:因明,在唐代传入中国,中国因明 学
❖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工具论》
❖ 但现代逻辑学认为,命题与判断有明显的区 别
❖ 第一,有的命题的内容能被人们所断定,而 有的命题的内容则不一定能被人们所断定;
❖ 第二,命题与判断同认识主体的关系不同。
❖ 命题不涉及认识主体,而判断直接与认识主 题相关联
❖ 三、命题的种类
❖ 命题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 (一)按照命题中是否包含模态词(必然、可能 、必须、禁止、允许等)分为模态命题和非模 态命题。
❖ [例7] 如果某甲是案犯,那么他有作案时间 ,某甲是案犯;所以,他有作案时间。
❖ [例8] 如果他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那么他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他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所以,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p,那么q
❖P ❖ 所以,q
❖ 思维的形式结构就是指:不同的思维内容中 所共同具有的结构方式。它由逻辑常项和变 项组成的。
,直接或间接表达了人们的思想。 ❖ 命题与语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 联系:命题要通过语句来表达
❖ 区别: ❖ 第一,命题与语句分属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 ❖ 第二,并非任何语句都直接表达命题 ❖ 一般而言,只有陈述句才能直接表达命题 ❖ [例1] 他是警察。 ❖ [例2] 你是三峡大学的学生吗? ❖ [例3] 难道狼不吃人吗? ❖ [例4] 请保持法庭肃静!
和复合命题重言式
❖第一节 命题(判断)的概
法律逻辑学全套精品课件
• 二、逻辑学的发展: • 逻辑学的第一次里程碑式大发展:近代西方归纳
逻辑的产生(弗兰西斯·培根) • 逻辑学的第二次里程碑式大发展:现代数理逻辑
的产生(莱布尼茨—怀特海、罗素) • 逻辑学的第三次里程碑式大发展:辩证逻辑的产
生(黑格尔、马克思)
第二节 法律逻辑学的特点与作用
一、法律逻辑学的特点 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
二、法律逻辑学的作用
首先,法律逻辑是推进进法律一致性的重要手段。 逻辑学与法律公平、公正相依伴,法律推理是法 学研与运作的重要方法,司法程序是否公平、公 正的晴雨表。
其次,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立法既要遵循立法原则、立法政策,还要讲究法律
条文的准确性、一致性与恰当性。 最后,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
的能力。逻辑论证与表达,案情归纳与演绎分析, 识别、驳斥逻辑谬与诡辩,提高论辩能力,都是 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的能力,这些能力与法律工 作者的逻辑学素食密切相关。
第二章 命题逻辑(上)
• 第一节 命题概述 一、命题及其逻辑特征 1、什么是命题
• 命题:命题是借助语句陈述思维对象情况 并有真假之分的思想。例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思维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思维内容是思维对象及其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思维有概念、判断、推理三
种基本形态,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及其属性作出断定的思维形态;推理是从已知知识得出 未知知识的思维形态。
思维形式就是同一类型的思维的共同结构。 • 何谓“同一类型”?(待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法律逻辑学教程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一、思维、语言与逻辑 “逻辑”是英文Logic的音译,它导源于希 腊文(逻各斯),原意是指言辞、思想、 理性、规律等。古代西方学者用“逻辑” 指称研究推理论证的学问。我国近代学者 将“逻辑”意译为“论理学”、“理则 学”、“名学”、“辩学”等。到20世纪 初,我国逐渐通用“逻辑”的译名。
逻辑的产生(弗兰西斯·培根) • 逻辑学的第二次里程碑式大发展:现代数理逻辑
的产生(莱布尼茨—怀特海、罗素) • 逻辑学的第三次里程碑式大发展:辩证逻辑的产
生(黑格尔、马克思)
第二节 法律逻辑学的特点与作用
一、法律逻辑学的特点 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
二、法律逻辑学的作用
首先,法律逻辑是推进进法律一致性的重要手段。 逻辑学与法律公平、公正相依伴,法律推理是法 学研与运作的重要方法,司法程序是否公平、公 正的晴雨表。
其次,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立法既要遵循立法原则、立法政策,还要讲究法律
条文的准确性、一致性与恰当性。 最后,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
的能力。逻辑论证与表达,案情归纳与演绎分析, 识别、驳斥逻辑谬与诡辩,提高论辩能力,都是 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的能力,这些能力与法律工 作者的逻辑学素食密切相关。
第二章 命题逻辑(上)
• 第一节 命题概述 一、命题及其逻辑特征 1、什么是命题
• 命题:命题是借助语句陈述思维对象情况 并有真假之分的思想。例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思维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思维内容是思维对象及其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思维有概念、判断、推理三
种基本形态,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及其属性作出断定的思维形态;推理是从已知知识得出 未知知识的思维形态。
思维形式就是同一类型的思维的共同结构。 • 何谓“同一类型”?(待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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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一、思维、语言与逻辑 “逻辑”是英文Logic的音译,它导源于希 腊文(逻各斯),原意是指言辞、思想、 理性、规律等。古代西方学者用“逻辑” 指称研究推理论证的学问。我国近代学者 将“逻辑”意译为“论理学”、“理则 学”、“名学”、“辩学”等。到20世纪 初,我国逐渐通用“逻辑”的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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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普通逻辑与现代逻辑的区别(17世纪) 产生的原因: 表面上是论辩的需要,实质上是社会生产 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半费之诉)
10
半费之诉(古希腊经典诡辩 )
普罗泰修斯收欧提勒士为学生,两人签定合同: “老师要求学生先交一半学费,待欧提勒士毕业 后且第一单官司胜诉才交另一半学费,如败诉则 免另一半学费”。欧提勒士毕业后迟迟不打官司, 于是普罗泰修斯起诉至法院: “如果法院判普罗泰修斯胜诉,按照判决欧提勒 士应该要付另一半学费; 如果法院判普罗泰修斯败诉,按照合同欧提勒士 也应该要付另一半学费”。
6
2、印度的因明
因明,梵文 Hetuvidyā 的意译,指古印度 的逻辑学。它与声明(语言文字学)、工巧明 (工艺历算学)、医方明(医学)、内明(各学派 自己的学说,对佛教来说则指佛学)合称 “五明”,为古印度的五门学科。因,指 推理的根据、理由、原因。明,指显明、 知识、学问。
7
•古代因明五支:乔达摩《正理经》——宗、因、喻、合、结 •具体如下:宗 —— 命题 因 —— 成立命题的理由或根据 喻——助因成立命题的例证合——应用 结——结 论的陈述 这种五分作法,在当时应是辩论的通用规则
试问:在这个诡辩中,诡辩家使用的诡辩 手法是什么?要害在哪里?
13
你是头上有角的人
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斯有一次对一个人 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有的东西,对 不对?” 那人回答:“当然对呀!” 接着欧布利德斯又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 那你就是头上有角的人了。” 那个人被弄得莫名其妙,知道受了愚弄,又说不 出所以然,不知怎样反驳欧布利德斯。
11
欧提勒士反驳: “如果法院判普罗泰修斯胜诉,按照合同 欧提勒士应该要付另一半学费; 如果法院判普罗泰修斯败诉,按照判决欧 提勒士也应该要付另一半学费”最后连法 院都无法判决,这就是鼎鼎大名的“半费 之诉”
普通逻辑与现代逻辑的区别(17世纪) 产生的原因: 表面上是论辩的需要,实质上是社会生产 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半费之诉)
10
半费之诉(古希腊经典诡辩 )
普罗泰修斯收欧提勒士为学生,两人签定合同: “老师要求学生先交一半学费,待欧提勒士毕业 后且第一单官司胜诉才交另一半学费,如败诉则 免另一半学费”。欧提勒士毕业后迟迟不打官司, 于是普罗泰修斯起诉至法院: “如果法院判普罗泰修斯胜诉,按照判决欧提勒 士应该要付另一半学费; 如果法院判普罗泰修斯败诉,按照合同欧提勒士 也应该要付另一半学费”。
6
2、印度的因明
因明,梵文 Hetuvidyā 的意译,指古印度 的逻辑学。它与声明(语言文字学)、工巧明 (工艺历算学)、医方明(医学)、内明(各学派 自己的学说,对佛教来说则指佛学)合称 “五明”,为古印度的五门学科。因,指 推理的根据、理由、原因。明,指显明、 知识、学问。
7
•古代因明五支:乔达摩《正理经》——宗、因、喻、合、结 •具体如下:宗 —— 命题 因 —— 成立命题的理由或根据 喻——助因成立命题的例证合——应用 结——结 论的陈述 这种五分作法,在当时应是辩论的通用规则
试问:在这个诡辩中,诡辩家使用的诡辩 手法是什么?要害在哪里?
13
你是头上有角的人
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斯有一次对一个人 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有的东西,对 不对?” 那人回答:“当然对呀!” 接着欧布利德斯又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 那你就是头上有角的人了。” 那个人被弄得莫名其妙,知道受了愚弄,又说不 出所以然,不知怎样反驳欧布利德斯。
11
欧提勒士反驳: “如果法院判普罗泰修斯胜诉,按照合同 欧提勒士应该要付另一半学费; 如果法院判普罗泰修斯败诉,按照判决欧 提勒士也应该要付另一半学费”最后连法 院都无法判决,这就是鼎鼎大名的“半费 之诉”
法律逻辑学课件(1)
系统研究。
提出理 想语言
《新工具》 针对亚氏 的演绎逻 辑而提出 归纳和诉 诸自然和 经验。三 表法。
和推理
是计算
的思想
批判了形式
而成为 现代逻 辑的先 驱。
揭示了思维的辩
逻辑,研究 了辩证思维, 构造了辩证 逻辑的体系。
证矛盾。
法律逻辑学课件(1)
现代归纳逻辑的发展有两个方向 : “经典”数理统计方向和 由J.M.凯因斯和F.P.拉姆齐开创,流行于50~80年代初期的 贝叶斯运动。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的P.J.科恩用模态逻辑 作为处理归纳推理的工具。 科恩指出,支持度可列为不同 的等级,不同等级的支持度, 就是证据给予假设不同等级 的必然性, 一个被证明了的理论就是由较低级的必然性达 到较高级的必然性。
自然语言: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日常使用的语言,如汉语、英语等。
特点:语义的丰富性和模糊性。
人工语言:人为构造的表意符号系统,即符号语言。
特点:语义的单一性和精确性。
所有S是P
传统逻辑用自然语言,现代逻辑用人工语言,如
x(SxPx)
对象语言与元语言
对象语言:作为讨论对象的那种语言。对象语言一般指称客观事物。 元语言:用来讨论对象语言的那种语言。常指称语言本身。
1ab量物物子理理论应或逻用因辑果模态理论def逻(构本辑唯造体名性学论逻与辑唯(实逻论辑之还争原意主义义下等的))本体论
2生物应用
3认识论应用
a伍杰方式的发展 a问(答)逻辑
b控制论逻辑
b认识论逻辑(相信、知道、相干)
4逻辑语言学
3社会科学应用
c假设逻辑(反事实的假设推理)
a结构理论(形态学) a规范逻辑
10两章。
常项
《法律逻辑学》[1]
以断定具有和不具有某种属性为区 别。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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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间的关系
要求认识概念间具有的五大关系, 并学会用欧拉图表示概念间的关系。 幻灯片 5
ab 全同关系
a b 真包含于关系
ab 真包含关系
a
b
bb
交叉关系
a
b
bb
全异关系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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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关于定义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 定义的内涵幻灯片 5 2. 定义的结构 3. 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 4. 定义的规则(要学会运用规则分析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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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质判断的直接推理,我 们要很好把握根据对当关系所进行 的推理和变形推理。
根据对当关系进行的推理,同 学们要很好地利用十六个有效式 (详参教材80—81页)。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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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性质判断的种类 全称肯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全部对象 都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全称肯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所有的S是P(或: SAP、A)。 全称否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全部对象 都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全称否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所有的S不是 P(或:SEP、E)。 特称肯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至少有一 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特称肯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有S是P(或:SIP、 I)。 特称否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 对象中至少有一个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特称否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有S不是P(或: SOP、O)。
定义的正确与否)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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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
关于划分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 划分的内涵 2. 划分的结构幻灯片 5 3. 划分与分解的区别 4. 划分的规则(要学会运用划分分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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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间的关系
要求认识概念间具有的五大关系, 并学会用欧拉图表示概念间的关系。 幻灯片 5
ab 全同关系
a b 真包含于关系
ab 真包含关系
a
b
bb
交叉关系
a
b
bb
全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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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关于定义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 定义的内涵幻灯片 5 2. 定义的结构 3. 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 4. 定义的规则(要学会运用规则分析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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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质判断的直接推理,我 们要很好把握根据对当关系所进行 的推理和变形推理。
根据对当关系进行的推理,同 学们要很好地利用十六个有效式 (详参教材80—81页)。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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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性质判断的种类 全称肯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全部对象 都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全称肯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所有的S是P(或: SAP、A)。 全称否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全部对象 都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全称否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所有的S不是 P(或:SEP、E)。 特称肯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至少有一 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特称肯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有S是P(或:SIP、 I)。 特称否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 对象中至少有一个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特称否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有S不是P(或: SOP、O)。
定义的正确与否)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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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
关于划分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 划分的内涵 2. 划分的结构幻灯片 5 3. 划分与分解的区别 4. 划分的规则(要学会运用划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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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决策,学点逻辑是十分必要的。”
“逻辑”一词具有多义性
(一)逻辑指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二)逻辑指思维的规律性; (三)逻辑指思维形式、思维规律、思维规则以及研究这些内容
的科学(逻辑学)。
二、什么是法律逻辑(legal logic)?
“诉讼逻辑”、“司法逻辑”、“审判逻辑”、“侦查逻辑” ——法律逻辑这门学科尚在创建和完善之中。
(一)客观性的表现: 1、法律规范含义的客观性; 2、规范的解释应获得主体间的共识; 3、司法者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
(二)客观性如何获得
1、法律规范含义的客观性——通过法律语言学中概念的确 定完成;
2、主体间共识如何达成——通过法律论证(论辩)完成;
3、中立客观的立场如何做到——通过合乎逻辑的说理性判 决完成。
法律逻辑学第一讲
古希腊有一个名叫欧提勒士的人,他向著名的辩者普罗达哥拉斯 学法律。两人曾订有合同,其中约定在欧提勒士毕业时付一半学 费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则等欧提勒士毕业后头一次打赢 官司时付清。
但毕业后,欧提勒士并不执行律师职务,总不打官司。
普罗达哥拉斯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向法庭状告欧提勒士,他提出 了以下二难推理: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合同的 约定,他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败诉,那 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他这场官司或者胜 诉或者败诉,所以,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2、法律论证(Legal argument) 从广义上说,法律论证包括了诸如立法论证、司法论证等。狭义
上的法律论证一般是指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官、律师或当事人等就 案件事实与法律进行辩论,追求合理裁判结论的思维过程。
第二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 (一)有助于学习法学理论; (二)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的水平; (三)有助于正确表达思想,有力论证思想; (四)有助于揭露逻辑错误,驳斥诡辩伎俩; (五)有助于提供新知识,是科学发现的辅助工具之一。
——霍姆斯:《普通法》
真实的司法裁决推理过程
法律规范 法律证据集
法律规范解释集 案件事实集 法律结论集(判决)
(二)法律逻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1、法律推理(Legal reasoning) 法律推理就是法律工作者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法律事实或
法律规法、法律原则、判例等法律资料)得出某种法律结论的思 维过程。
结论:判决(李某应被判处死刑)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 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要的 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 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 管你承认与否,甚至法官和 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 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 作用都远远大于三段论。法 律包含了一个民族许多世纪 的发展历史。它不能被当作 由公理和推论组成的数学 书。”
“法律逻辑”是以法律和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研究其中的逻辑 形式、规律和方法等问题。
三、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一)法律逻辑学在我国的发展
1、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仅仅将传统逻辑的分析框架与法律 例子做简单结合;
2、现代逻辑研究方法阶段:将现代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道义逻辑等)的分析 框架用于法律之中;
3、法理学研究方法阶段:将实质推理引入到法律推理中;
二、逻辑与合法性(Legality)的实现
(一)合法性的体现 1、判决合法; 2、制定法是主要法源; 3、法律规范之间不发生冲突。
(二)合法性如何实现
1、判决合法——要求法官严格依照法律推理的要求进行裁判;
2、确保法律规范的一致性——要求按照逻辑规则对整个法律体 系进行建构,消除其中的矛盾和冲突。
而欧提勒士则针对老师的理论提出一个完全相反的二难推理:如 果我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我不应付给普罗达哥 拉斯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合同的约定, 我也不应付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我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 者败诉,所以我不应付给他另一半学费。
如果欧提勒士(学生)这场官司胜诉, 那么按合同的约定,他应 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三、逻辑与正当性(Legitimacy)的证成
(一)何谓正当性
主要用来对法律秩序 (广义包括一切社会规范系统) 以及政府统治 的合法来源进行讨论,尤其是人们对秩序和政府统治权威为人们 所认可程度的讨论。学者认为形式意义上的正当性可被称为 “合 法性”(Legality),这并不能解决来自传统、价值信仰和情感上对 于秩序正当与否的质疑。
如果欧提勒士(学生)这场官司败诉, 那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 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
-----------------------------------------------------------------------------------------
所以,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二、学习法律逻辑的方法
(一)在系统全面学习教材的基础上,突破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注意搞清楚法律逻辑学中专门概念和其他学科概念的联系
和区别; (三)要理解、把握、分清逻辑学的专门符号、逻辑公式的涵义; (四)结合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来学习逻辑学。
第三节 法律逻辑对法治的意义
一、逻辑与客观性的追求
4、非形式逻辑研究方法阶段:综合演绎推理、论证理论、修辞 学、谬误理论等方法运用到法律实践中。
潘德克顿法学派曾经将司法过程生动的描述为:法官是一架 自动化的司法机器,一端输入事实,另一端产生判决。这架 机器就是已经由法典给予格式化的司法三段论运行程序。
大前提:法律规范(故意杀人者应判处死刑) 小前提:案件事实(李某故意杀害了王某)
第一讲 概论
第一节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一、什么是逻辑(Logic)?
“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个宏伟任务是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 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部革命过程的合乎逻辑的继续。”
“把侵略说成是‘友谊’,这是地地道道的强盗逻辑。”
“只有感觉的材料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人们才能根据这样的材 料造出正确的概念,作出合乎逻辑的结论来。”
“逻辑”一词具有多义性
(一)逻辑指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二)逻辑指思维的规律性; (三)逻辑指思维形式、思维规律、思维规则以及研究这些内容
的科学(逻辑学)。
二、什么是法律逻辑(legal logic)?
“诉讼逻辑”、“司法逻辑”、“审判逻辑”、“侦查逻辑” ——法律逻辑这门学科尚在创建和完善之中。
(一)客观性的表现: 1、法律规范含义的客观性; 2、规范的解释应获得主体间的共识; 3、司法者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
(二)客观性如何获得
1、法律规范含义的客观性——通过法律语言学中概念的确 定完成;
2、主体间共识如何达成——通过法律论证(论辩)完成;
3、中立客观的立场如何做到——通过合乎逻辑的说理性判 决完成。
法律逻辑学第一讲
古希腊有一个名叫欧提勒士的人,他向著名的辩者普罗达哥拉斯 学法律。两人曾订有合同,其中约定在欧提勒士毕业时付一半学 费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则等欧提勒士毕业后头一次打赢 官司时付清。
但毕业后,欧提勒士并不执行律师职务,总不打官司。
普罗达哥拉斯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向法庭状告欧提勒士,他提出 了以下二难推理: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合同的 约定,他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败诉,那 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他这场官司或者胜 诉或者败诉,所以,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2、法律论证(Legal argument) 从广义上说,法律论证包括了诸如立法论证、司法论证等。狭义
上的法律论证一般是指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官、律师或当事人等就 案件事实与法律进行辩论,追求合理裁判结论的思维过程。
第二节 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法律逻辑的意义 (一)有助于学习法学理论; (二)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的水平; (三)有助于正确表达思想,有力论证思想; (四)有助于揭露逻辑错误,驳斥诡辩伎俩; (五)有助于提供新知识,是科学发现的辅助工具之一。
——霍姆斯:《普通法》
真实的司法裁决推理过程
法律规范 法律证据集
法律规范解释集 案件事实集 法律结论集(判决)
(二)法律逻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1、法律推理(Legal reasoning) 法律推理就是法律工作者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法律事实或
法律规法、法律原则、判例等法律资料)得出某种法律结论的思 维过程。
结论:判决(李某应被判处死刑)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 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要的 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 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 管你承认与否,甚至法官和 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 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 作用都远远大于三段论。法 律包含了一个民族许多世纪 的发展历史。它不能被当作 由公理和推论组成的数学 书。”
“法律逻辑”是以法律和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研究其中的逻辑 形式、规律和方法等问题。
三、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一)法律逻辑学在我国的发展
1、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仅仅将传统逻辑的分析框架与法律 例子做简单结合;
2、现代逻辑研究方法阶段:将现代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道义逻辑等)的分析 框架用于法律之中;
3、法理学研究方法阶段:将实质推理引入到法律推理中;
二、逻辑与合法性(Legality)的实现
(一)合法性的体现 1、判决合法; 2、制定法是主要法源; 3、法律规范之间不发生冲突。
(二)合法性如何实现
1、判决合法——要求法官严格依照法律推理的要求进行裁判;
2、确保法律规范的一致性——要求按照逻辑规则对整个法律体 系进行建构,消除其中的矛盾和冲突。
而欧提勒士则针对老师的理论提出一个完全相反的二难推理:如 果我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我不应付给普罗达哥 拉斯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合同的约定, 我也不应付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我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 者败诉,所以我不应付给他另一半学费。
如果欧提勒士(学生)这场官司胜诉, 那么按合同的约定,他应 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三、逻辑与正当性(Legitimacy)的证成
(一)何谓正当性
主要用来对法律秩序 (广义包括一切社会规范系统) 以及政府统治 的合法来源进行讨论,尤其是人们对秩序和政府统治权威为人们 所认可程度的讨论。学者认为形式意义上的正当性可被称为 “合 法性”(Legality),这并不能解决来自传统、价值信仰和情感上对 于秩序正当与否的质疑。
如果欧提勒士(学生)这场官司败诉, 那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 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
-----------------------------------------------------------------------------------------
所以,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二、学习法律逻辑的方法
(一)在系统全面学习教材的基础上,突破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注意搞清楚法律逻辑学中专门概念和其他学科概念的联系
和区别; (三)要理解、把握、分清逻辑学的专门符号、逻辑公式的涵义; (四)结合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来学习逻辑学。
第三节 法律逻辑对法治的意义
一、逻辑与客观性的追求
4、非形式逻辑研究方法阶段:综合演绎推理、论证理论、修辞 学、谬误理论等方法运用到法律实践中。
潘德克顿法学派曾经将司法过程生动的描述为:法官是一架 自动化的司法机器,一端输入事实,另一端产生判决。这架 机器就是已经由法典给予格式化的司法三段论运行程序。
大前提:法律规范(故意杀人者应判处死刑) 小前提:案件事实(李某故意杀害了王某)
第一讲 概论
第一节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一、什么是逻辑(Logic)?
“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个宏伟任务是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 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部革命过程的合乎逻辑的继续。”
“把侵略说成是‘友谊’,这是地地道道的强盗逻辑。”
“只有感觉的材料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人们才能根据这样的材 料造出正确的概念,作出合乎逻辑的结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