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政策宣传活动之外汇违规案例分析培训》详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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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迅猛,银行作为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外汇业务的规模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一些银行机构在开展外汇业务时存在着一些违规行为,给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通过对某银行的外汇业务违规案例进行分析,探讨违规的原因和影响,以及如何加强监管防范违规行为。

某银行违规案例发生在2018年,该行在外汇交易中存在着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纵汇率等违规行为。

一些银行员工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提前获取外汇交易的重要信息,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操纵市场,牟取非法利益。

此外,还有部分银行员工编造虚假的外汇交易,违规开展自营交易,甚至涉嫌将客户的资金用于非法经营活动。

这些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对金融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违规行为的发生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银行员工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个别员工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地违规操作。

其次,银行内部的监管和风控机制不够完善,对外汇业务的内控管理不严格。

对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手段不足。

此外,监管制度的漏洞也为违规行为提供了空间,一些监管缺失导致了银行外汇业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行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违规行为对外汇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性造成了冲击。

外汇市场是一个高度敏感和容易受到影响的市场,一些违规操作可能会导致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其次,违规行为损害了银行的声誉和信誉,降低了银行在客户心中的形象。

针对银行外汇业务违规行为,应加强监管和防范。

一方面,银行内部应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审批机制和制度约束,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培训。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手段,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的监管力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建立跨机构之间的监管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PPT课件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PPT课件

2007-8-24
外汇管理法规适用培训班
3
一、外汇检查工作介绍 检查范围:全部外汇收支的主体
各类有外汇收支的企业;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有外汇 业务的金融机构。
2007-8-24
外汇管理法规适用培训班
4
一、外汇检查工作介绍 检查重点:不同时期各有侧重
1994年至2002年期间,外汇资金大量流出,检查重点侧重 对违规售付汇、逃套汇等行为的查处; 2003年至今:在均衡监管的原则下,检查重点放在查堵违 规资金流入,重点查处收汇、结汇方面的违规行为。
2007-8-24
外汇管理法规适用培训班
12
银行短期外债业务存在的问题
案例1:某外资银行在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期间,存在严重的逃避短期外债指标管理和 频繁超指标的问题。
2007-8-24
外汇管理法规适用培训班
13
银行短期外债业务存在的问题
案例2:某行一直没有向其总行申请分行层面的短期外债余额 指标,总行直到2010年7月27日才印发《关于下达2010年度 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通知》,核定该行2010年4月份起执行 的短期外债指标。而根据这一指标,检查发现该行存在短期 外债余额明显超指标的问题,其中2010年6月末余额9126万 美元,超过该行指标776万美元,在总行7月份核定其短债指 标后,7月末短期外债余额环比不减反增,超指标规模进一步 扩大到1179万美元。
2007-8-24
外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案例7:未按规定区分代客和自身结售汇科目。根据现行管理 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独立的结汇、售汇会计科目, 在结汇、售汇会计科目下,应当区分代客结售汇业务、自身 结售汇业务、系统内结售汇头寸平补及市场结售汇头寸平补 交易,并分别核算。这一规定是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一个 基础性的要求。近些年的检查中,还有多家银行存在此类问 题。

违反外汇管理法案例

违反外汇管理法案例

违反外汇管理法案例案例标题:违反外汇管理法案例——海外投资公司窜改投资报告事件描述:2010年2月15日,某海外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以从事境外投资为主要业务,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

公司A分支机构的投资报告显示,该公司在2010年1月份仅使用合法外汇进行境外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

然而,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使用了超过合法额度的外汇进行境外投资,涉及金额高达3000万美元,违反了中国的外汇管理法。

在此案例中,公司A从事了如下违法行为:1.窜改投资报告:公司A在投资报告中故意隐瞒了违反外汇管理法的事实,声称只使用了1000万美元进行境外投资,而实际上使用了3000万美元。

这一严重错误和误导违反了诚信原则和法律规定。

2.超额使用外汇额度:根据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每个企业在特定时间内只能使用特定额度的外汇进行境外投资。

公司A明知外汇额度仅为1000万美元,却使用了3000万美元进行投资,超过额度的使用行为严重违反了外汇管理法。

3.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和个人使用超过额度的外汇进行境外投资可能导致国家外汇储备的外流、汇率的不稳定以及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公司A的行为不仅对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造成了严重破坏,更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利益。

量刑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违反外汇管理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根据具体情况和行为的严重性,对公司A可能采取以下措施:1.罚款:公司A可能被处以巨额罚款,以便强化惩罚并起到警示作用。

罚款的数额将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和涉及的外汇额度超出程度来确定。

2.经济制裁:除罚款外,公司A还可能面临其他经济制裁,例如被限制从中国境内提取利润、扣留在中国境内的资产以及限制其在中国的经营活动。

3.取消经营许可证:根据情节严重性,监管机构有权取消公司A的境内经营许可证,并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律师点评:公司A违反外汇管理法,窜改投资报告且超出额度进行境外投资,其行为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外汇违规案例:河南籍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外汇违规案例:河南籍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外汇违规案例:河南籍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17.07.10
•【分类】
正文
外汇违规案例:河南籍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3月,河南籍娄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多次向地下钱庄控制的11名个人账户打入资金710万元人民币,由地下钱庄将该资金兑换成外汇汇至娄某指定境外账户,金额合计142.6万澳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干扰外汇市场秩序。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3.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外汇管制法律案例(3篇)

外汇管制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鞋帽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5年,甲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决定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价值100万美元。

甲公司按照我国外汇管理法规,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了外汇购汇手续。

然而,在甲公司提交了相关材料后,外汇管理局以甲公司涉嫌非法套汇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购汇申请。

甲公司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公司是否涉嫌非法套汇?2. 外汇管理局的拒绝购汇决定是否合法?3. 如果甲公司涉嫌非法套汇,其法律责任如何?三、法院判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关于甲公司是否涉嫌非法套汇的问题,法院认为,甲公司按照我国外汇管理法规,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在甲公司提交材料后,外汇管理局以涉嫌非法套汇为由拒绝购汇,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甲公司存在非法套汇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甲公司不涉嫌非法套汇。

2. 关于外汇管理局的拒绝购汇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法院认为,外汇管理局作为我国外汇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对外汇交易进行监管。

然而,外汇管理局在拒绝甲公司购汇时,并未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甲公司存在非法套汇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外汇管理局的拒绝购汇决定不合法。

3. 关于甲公司涉嫌非法套汇的法律责任问题,由于法院认定甲公司不涉嫌非法套汇,故甲公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 撤销外汇管理局对甲公司的拒绝购汇决定;2. 外汇管理局应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为甲公司办理购汇手续。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外汇管制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本案的进一步分析:1. 我国外汇管制法律体系我国外汇管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详细描述
银行内部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外汇业务操作不规范、信息披露 不充分、风险控制失效等问题,从而引发违规行为。例如, 某银行因未按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评估,导致违规 办理大额资金汇划,被监管部门处罚。
员工素质问题
总结词
员工素质问题也是外汇业务违规的重要原因之一,包括员工专业能力不足、道德 素养不高、责任心不强等。
详细描述
监管制度不完善可能导致外汇业务监管漏洞和盲区,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例如,某银行利用监管漏洞,违规办理虚假外汇交易,骗取国家外汇资金,后 被监管部门查处。
04
如何防范外汇业务违规
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通过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 各部门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 督的管理机制。
案例一:违规操作导致资金损失
总结词
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客户资料
详细描述
某银行因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客户资料,导致资金损失。 具体表现为未核实客户身份信息、未了解客户资金来源 和用途,以及未按规定报备相关资料。
总结词
违反外汇管理规定
详细描述
某银行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导致资金损失。具体表现 为未经批准擅自办理跨境汇款、结售汇等业务,以及未 按规定报送外汇收支信息。
总结词
违规操作导致资金流失风险
详细描述
某银行因违规操作导致资金流失风险。具体表现为未经授 权擅自为境外机构开立账户、违规办理跨境汇款等业务, 导致大量资金流失境外,给国家经济安全带来威胁。
03
外汇业务违规原因分析
内部管理不善
总结词
内部管理不善是外汇业务违规的主要原因之一,包括内部控 制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审计缺失等。

经常项下外汇违规的法律问题及典型案例剖析

经常项下外汇违规的法律问题及典型案例剖析

2.3非贸易违规
企业实际结汇用途与申请结汇用途不一致。
以“预收款”、“保证金”等名义收汇,实际用
于融资或投机的。 佣金、无形资产、特许费、咨询费等服务贸易付 汇占企业总付汇的比例过大。 企业利用非贸易项下作掩护汇入其它资金。
三、外汇违法行为及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至
五是预收一定时间后又全额退还。

除预收货款外,企业进口项下推迟付汇、少付 汇或者不付汇的现象也值得关注。
2.2个人项下违规
个人大额、频繁收付汇。
境外同一付款人(含机构)频繁付汇给不同的境内收款


人。 境内同一收款人频繁收取境外不同汇款人(含机构)外 汇。 境内不同付款人频繁付汇给境外同一收款人(含机构)的 情况。 频繁提取外币现钞。 分拆购汇、分拆结汇情况,特别是同一人员利用多张他 人身份证件办理购汇、现钞结汇情况。 个人资本项目项下外汇收支混入经常项目项下情况。
银行外汇资金并汇出的行为,违反了新《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 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 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A市甲公司行为还违反了《结 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境内机构下列贸 易及非贸易经营性对外支付用汇,持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商业 单据和所列有效凭证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 付”。 2、处罚依据。对A市甲公司的逃汇行为,应根据新《条例》第三 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 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 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
发现,2008年8月该旅游社办理黄某等六人赴欧 洲旅游业务,应付境外瑞士负责接待的某公司 6700欧元团费,折合人民币68528元。而在实际 操作中,旅行社经办人员夏丽应瑞士负责接待的 某公司驻京办事处要求,直接将上述款项人民币 68528元支付给瑞士公司驻京办事处。

外汇法律案例(3篇)

外汇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我国某市居民李某通过某外汇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

李某在平台上注册账户,并通过该平台进行美元、欧元等货币的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李某发现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问题,导致其交易亏损严重。

李某遂向我国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赔偿其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外汇交易平台是否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2. 李某的损失是否由平台承担责任?3. 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法院审理过程1. 审查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查了李某提供的交易平台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交易软件截图等证据,以及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内部管理规定等证据。

2. 调查取证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交易平台进行技术检测,以查明是否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问题。

3. 争议调解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四、法院判决1. 外汇交易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

根据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检测报告,交易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李某等投资者的利益。

2. 李某的损失由平台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导致李某交易亏损,平台应承担违约责任。

3. 李某的损失计算。

法院根据李某提供的交易平台交易记录、交易软件截图等证据,以及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认定李某的损失为人民币10万元。

判决平台赔偿李某人民币10万元。

五、法律分析1. 外汇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外汇交易平台作为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的认定本案中,交易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平台应承担违约责任。

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 分析
汇报人: 2023-12-20
目录
• 引言 • 案例一:违规操作导致损失 • 案例二:违反监管规定被处罚 • 案例三:内部管理不善导致风
险事件 • 案例四:跨境业务违规被调查 • 案例五:涉及洗钱等违法行为
被追究刑事责任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研究目的
通过对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的分析,揭示违规行为的类型、原因和防范 措施,为提高银行业合规水平和监管效率提供参考。
监管部门发现该银行存在多次违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开展外汇业务、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等。
涉及洗钱等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银行涉嫌为不法分子提供外汇交易服 务,用于非法资金的转移和清洗。
该银行还涉嫌违反反洗钱法规,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未 对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被追究刑事责任及处理结果
监管部门将该银行涉嫌洗钱等违法行为 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风险事件及影响
1. 客户资金损失
2. 监管部门处罚
由于该银行违规操作,导致客户资金损失 ,给客户带来经济损失。
该银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声誉受到损 害,影响了银行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3. 行业形象受损
4. 内部管理改进
该事件对整个银行业界产生了负面影响, 使公众对银行业的信任度降低。
该事件促使该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 部控制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和监管意识, 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05
案例四:跨境业务违规被调查
案例背景
某商业银行因涉及跨境业务违规行为 被监管部门调查。
监管部门发现该银行在跨境业务中存 在违规操作,涉及外汇业务、跨境融 资等方面。
跨境业务违规行为
违规办理外汇业务

外汇违规案例:朱某个人分拆购付汇案

外汇违规案例:朱某个人分拆购付汇案

外汇违规案例:朱某个人分拆购付汇案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17.04.14
•【分类】
正文
外汇违规案例:朱某个人分拆购付汇案
一、案情简介
朱某,TCF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其家庭成员有:妻子吕某和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除大女儿在国内外,其他三个子女均在加拿大上学,其妻在加拿大陪读。

2014年1-12月期间,朱某分别委托境内52名个人,以“留学学费及生活费”名义,通过2家商业银行的4个网点购汇并向加拿大汇出加元37笔、合计金额1994500 加元,美元15笔、合计金额749640美元,总计金额折256.25万美元。

汇款主要用于为其家属在加拿大购置房产。

二、定性和处罚
朱某组织52人分拆购付汇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一、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

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二)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的规定,属于非法逃汇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
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朱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02
鼓励行业内的专业机构和自律 组织对外汇业务进行评估和监 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 处理。
03
强化行业内部监督和信息共享 机制,推动各银行间相互监督 和合作,共同维护行业形象和 声誉。
05
案例总结与展望
案例总结:加强外汇业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保护客户权益
外汇业务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客户资 金损失,加强合规管理有助于保护 客户的合法权益。
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加强员工合规培训
银行应加强外汇业务相关员工的合规培训, 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合规操作能力。
建立合规考核机制
银行应建立外汇业务合规考核机制,将合规作为员 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规 定。
定期开展合规检查
银行应定期对外汇业务进行合规检查,对发 现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违规员工进行教 育、惩戒。
洗钱行为
总结词
洗钱行为是指将非法所得或存在争议的财产通过一系列交易变成合法财产。
详细描述
洗钱行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常常出现在外汇业务中。这种行为主要是为了将非法所得或存在争议的财产 变成合法财产。例如,某人在海外非法获得一笔巨款,然后通过一系列外汇交易将其转移回国内,并试图将其 变成合法财产。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甚至涉嫌犯罪。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2023-10-31
contents
目录
• 案例背景介绍 • 案例分析:外汇业务违规行为 • 案例教训与启示 • 案例对策与建议 • 案例总结与展望
01
案例背景介绍
银行外汇业务概述
银行外汇业务是银行为个人和企业客户提供的外汇交易服务,包括即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交易等。

外汇违规案例参考讲解

外汇违规案例参考讲解

外汇违规案例近年来,伴随着国内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推进,外管局通过简政放权,逐步清理外汇法规,近几年已陆续废止了700多个外汇文件,进而逐步从规则性监管向原则性监管转变。

然而,简政放权加“展业三原则”的要求,表面上看虽然便利了银企双方的业务办理,节省了企业的“脚底成本”,但实际上却是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从法规层面来看,越来越多外汇业务的办理,银行可在满足“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基础上自行决定单据要求,一方面是单据上的简化,另一方面是对客户及业务的把控,如何在单据与展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始终是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的难点。

以下将通过梳理外管局公布的外汇违规案例,分析其违规点所在,并引以为戒,避免类似违规事件再度发生。

一、转口贸易违规案例转口贸易一般是指企业作为贸易中间商,与两个境外交易商分别签订进、出口合同,完成货物买卖、赚取买卖差价的行为。

转口贸易通常又可分为提单转卖、境内仓单专卖和境外仓单专卖等多种形式。

因为在整个转口贸易的环节中,资金流通过境内的贸易中间商进行流转,形成了资金的“一收一付”,但货物流却未通过境内流转,从而造成外管局无法像传统的货物贸易那样,通过匹配货物流(海关报关数据)与资金流(外管局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来对境内的进出口企业进行“总量核查”。

对银行来说,对于转口贸易的真实性审核难点在于无法从报关数据上判断其贸易背景真实性,因此需要鉴别企业提交的货权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在整个转口贸易过程中是否切实实现了货权转移。

现实中也确实存在通过“离岸转手买卖”等渠道,构造虚假贸易、套取境内外的利差,或者涉嫌利用贸易渠道向境外转移资金的情况发生。

因此监管部门对于转口贸易的态度也始终是“严防虚假贸易”,经常将转口贸易与分拆购付汇、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行为相提并论。

人行与外管局每年都会就“转口贸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量的专项核查和检查。

今年以来,为了防止资本外逃,监管部门对于转口贸易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

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五篇范文

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五篇范文

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五篇范文第一篇: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一、案例经过营业网点发现有一伙人专门代理他人来柜台存取外币(一人持多张他人银行卡)的现象,其中代理人几乎每天都出现在柜台,要求存入大量美元。

由于银行规定存入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币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因此他们每天持2-5个他人帐户(为逃避提供证件及来源证明)到柜台将2、3万美元分散存入几个帐户(每个帐户存入5000美元以下),然后当天通过电话银行进行外汇买卖(将美元兑换成港币),再到其他网点柜台提取港币现金。

有时又会在柜台取出大量港币,再到其他网点存入美元,同时这伙人不断变换个人帐户,可以说每次存入的帐户及存款网点皆与上次不同,人员有不断壮大的趋势。

二、案例分析这些客户利用他人在网点开立的个人帐户和个人电话银行进行非正常外汇买卖和提取现金,且每次存取金额每次都控制在5000美元以下,有意逃避提供证件及来源证明的规定,达到规避银行和外汇管理局监控,交易行为十分可疑。

三、案例启示(一)由于这些客户每次交易金额均不能满足人民银行大额报告标准,导致反洗钱风险监控系统无法自动采集这些帐户信息,对网点开展甄别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

(二)案件中所涉及人员较多,而且多数是代理人,客户在存款或取款金额未达到大额标准,银行是无需要求客户出示证件,所以无法核实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信息,也无法知道代理人与存款人之间关系。

网点要求柜员认真登记各客户信息,加强防范,对客户进行外汇管理规定宣传,杜绝客户继续进行可疑交易。

第二篇:非法外汇买卖的规定非法买卖外汇的法律规定非法外汇交易是指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进行外汇交易即为非法外汇交易;包括: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汇违规案例:GYNM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资金用途案

外汇违规案例:GYNM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资金用途案

外汇违规案例:GYNM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资金用途案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16.08.01•【分类】正文外汇违规案例:GYNM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资金用途案一、案情简介GYNM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YNM公司)系张家口外商独资企业,2013年2月26日成立,经营范围主要为农、林、牧养殖及粗加工业务等,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港币。

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将备用金结汇所得人民币出借企业负责人,属于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资金用途。

具体情况是,2013年3月28日,该公司备用金结汇38.8万港币,结汇所得309849.04元人民币;2013年3月29日,该公司备用金结汇38.8万港币,结汇所得309701.6元人民币。

2013年3月29日,该公司将两次备用金结汇所得人民币60万元出借给公司负责人罗某某。

二、定性和处罚GYNM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2〕59号)第六条“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只能用于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开支”的规定,属于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GYNM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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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检查工作介绍 检查重点:不同时期各有侧重
1994年至2002年期间,外汇资金大量流出,检查重点侧重 对违规售付汇、逃套汇等行为的查处; 2003年至今:在均衡监管的原则下,检查重点放在查堵违 规资金流入,重点查处收汇、结汇方面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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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检查工作介绍
外汇检查方式
1994年至2003年,以现场检查为主,手工翻阅凭证 2004年至2006年,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现阶段,非现场检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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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案例8: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一家银行向外汇 局申请做市商资格时,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有关结售汇头寸总 额的统计规则,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但实际执行中,该 行并未按上述统计规则办理,而是私自将涵盖人民币业务收 入、成本支出业务的科目余额作为确定“当日结售汇综合头 寸”数据来源之一,虚增了账面美元头寸,掩盖了该行结售 汇综合头寸处于负头寸的事实。
2005年9月22日,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头寸管 理办法的通知》提出“结售汇综合头寸”的概念。
2010年10月外汇局发布了《关于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6号)梳理头寸管理政策。
2010 年 11 月 9 日 《 关 于 加 强 外 汇 业 务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汇发[2010]59号)收紧头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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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业务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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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案例9:一家外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一直以集团风险管理报 表为准,相关数据与会计报表的逻辑生成均由海外母行统一 编制,本地员工对其了解掌握也仅为操作层面。银行虽然表 面挂了两个科目标志,但银行会计体系没有与结售汇业务直 接匹配的核算科目,银行每天均根据集团风险报告调整结售 汇综合头寸,最高达5500万美元。

《外汇政策宣传活动之外汇违规案例分析培训》详解案例PPT文档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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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 完。 17、一般情况下)不想三年以后的事, 只想现 在的事 。现在 有成就 ,以后 才能更 辉煌。
18、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须 充满光 明。 19、学习的关键--重复。
20、懦弱的人只会裹足不前,莽撞的 人只能 引为烧 身,只 有真正 勇敢的 人才能 所向披 靡。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Hale Waihona P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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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10月7日发布)
• 第五条“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一般不允许 开立外币现钞帐户。个人及来华人员一般 不允许开立用于结算的外汇帐户。” • 第四十二条“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应当按 照本规定申请和办理开户手续,……不得 将单位外汇以个人名义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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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珠海某旅行社与香港一家旅游公司具有 代理关系,委托其代收境外游客在香港支付 的入境游团费、订房费、租车费等收入,同 时委托其从收入的外汇中代支付国内旅客出 境游、订机票和订房等业务的境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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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珠海市某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将2002年 前在境外收取的会员费存放在境外,一直 没有调回境内,并通过“应收帐款”科目 进行核算,被我中心支局检查发现。
违规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 十九条“ 有下列逃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 管理罚款;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 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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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立个人外汇储蓄帐户, 用于企业外汇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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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对外担保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提供对外担保,只能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并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 准。”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经外 汇局批准后,担保人方能提供对外担保。”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 九条“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后,应当到所在地 25 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外汇管理
★ 投资外汇风险 ★ 外汇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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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定性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第十条 “境外投资企业变更资本,其境内投 资者事先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并报送 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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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的处罚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情 节严重者,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内投资者 可处以人民币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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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 暂行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1996年7月30日发布)
第八条“境内机构从事非贸易活动一般不得 收取外币现钞,如因特殊情况收取的外币 现钞,必须报外汇局核准后向银行办理结 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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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帐户管理政策的调整
2006年4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了《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 通知》(汇发[2006]19号),对外汇 帐户管理政策作了如下调整: 1、外汇局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 目外汇帐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事 先核准,境内机构可凭有关资料直接在 银行办理外汇帐户的开立、变更和关闭。
相关法规:
2.《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籍、华侨、港澳台职 工依法纳税后的人民币工资及其他正当收益, 持证明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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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定性:
对外售付汇金额中没有按照完税证明的 计税金额扣除实缴税金,因此在办理购付汇 业务时对外多付了外汇,是逃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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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 十四条“境内机构有下列违反外债管理行 为之一的 ,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通 报批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办理对外借款的;……(三)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对外担保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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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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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问题
通过非法渠道转移资金进出境是一种 违法行为,反映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 了不正常的现象,没办法通过合法的途径 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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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的处罚
• 该企业与梁**的上述行为属于私自买卖外 汇的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对双方当事人都 要给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 六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 倒买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 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 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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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外汇收 支形势的变化,我国境外投资管理政策也 在不断调整,从过去的从严控制到近年来 的积极鼓励,境外投资的额度有所放宽、 审批手续不断简化,但对境外投资的审批 制度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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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鼓励境外投资或简化审批 手续的文件: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 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27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 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35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退还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 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81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 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20 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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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保留外汇 的限额按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80%与经 常项目外汇支出的50%之和确定。对于上年度 没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且需要开立帐户的境内 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初始限额,调 整为不超过等值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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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 十七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擅自在境内、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由 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撤消外汇账户,通 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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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某旅 行社以其员工欧**的名义分别在**银行珠 海分行营业部和珠海市**银行银苑支行开 立了2个外币储蓄帐户,用于存入该旅行社 在办理出境游、订票、订房、入境游等业 务中收取的外币现钞,合共8543648.02港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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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某旅游 公司以其负责人的名义分别在中国**银行珠 海市东风支行和中国**银行珠海市前山支行 东门办事处开立了2个外币储蓄帐户,用以 收存该公司出境游、订票、订房、入境游等 业务收取的外币现钞共5300850.38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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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境内企业代境外公司 支付境内人民币费用,由境外 公司向其偿还外汇——非法套 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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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国际物流(珠海)有限公司与香港**有限公司是 关联企业,2004年间,该香港公司通过珠海公司代 垫付其在境内发生的人民币费用开支,双方约定以 固定汇率1港元:1.07元人民币,由香港公司对珠 海公司支付外汇,包括: 1)代垫香港公司在广州开展业务的有关电话费、交 际餐费、差旅费、租金等费用; 2)代香港公司垫付外籍员工工薪酬金收入个人所得 税; 3)代香港公司垫付在境内业务的公路货物运输营业 34 税、企业所得税和提围防护费等税款。
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之 外汇违规案例分析培训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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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售付汇管理规定,违 规办理非贸易售付汇业务。
2
案例一
2004年1月至6月,珠海**化工有限公司在 **银行珠海分行办理对外支付陆运费、培 训费、咨询服务费等非贸易外汇,其中: 完税凭证中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 USD247819.18 实际付汇金额:USD247819.18。 “实缴税金”:CNY180602.37 多付汇:USD218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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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问题
目前,我国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管 理法规主要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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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提供对外担保,只能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 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并须经外汇管理机 关批准。”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经 外汇局批准后,担保人方能提供对外担保。”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 十九条“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后,应当到所 在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2003年12月,****进出口有限公司经批 准在新加坡设立**(新加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为80万美元,2004年2月18日在我 中心支局办理了境外投资款汇出核准和境 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2004年初,**(新 加坡)有限公司急于提高在境外银行的授 信额度,擅自自筹资金增加注册资本金到 36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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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境内机构有下列违反外债 管理行为之一的 ,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 警告,通报批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定,擅自提供对外担保的;……”
21
案例二
1994年8月8日香港***金融有限公司与 珠海经济特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珠 海经济特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维 修中心签定了《贷款协议》,珠海经济特区 **投资总公司和澳门**车路有限公司为该借 款提供担保。上述对外借款和担保均没有经 外汇管理机关备案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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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 九条“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 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 擅自存放在境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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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的定性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逃汇行为之一的, 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 收兑,并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 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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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1.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汇提交税务 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第 一条“我国境内机构(指公司、企业、机关团体 及各种组织等)及个人在办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 项目项下购付汇手续时,凡个人对外支付500美元 (含500美元)以上,境内机构对外支付1000美元 (含1000美元)以上,除须向外汇指定银行(或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提交原有关法规文 件规定的相关文件外,还须提交税务机关开具的 该项收入的完税证明、税票或免税文件等税务凭 5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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