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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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9/06/04 18:42 作者:xsyd 点击数: 699



各研究生党支部:

自2005年我校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校120周年前后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这一发展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实现新的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88周年之际,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现就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还应具有三年以上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

这次“双争”评比拟评选表彰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40个、优秀共产党员120名(其中: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教职工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按不超过基层党组织数的3%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教职工)按不超过教职工正式党员数的1%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学生)按学生党员总数500人以上2名、500人以下1名推荐。

二、评比条件

1. 先进基层党组织。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明显;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清廉,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得力,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2. 优秀共产党员。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践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牢记党的宗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勤奋工作,成绩显著,得到党员和群众公认;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

岗位上业绩突出。学生党员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还应符合《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试行)》(党委发〔2006〕36号)中规定的评比条件。

3. 优秀党务工作者。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三、评比办法

各院级党组织为这次评比表彰活动的组织实施单位。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从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名单中推荐产生,具体办法如下:

1. 动员学习。各院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组织开展党章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统一党员思想,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2. 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对照评比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向研究生党总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先进基层党组织各支部自行申报、各支部推荐1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4名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和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推荐产生的名单请于6月7日前报王晓老师处(联系电话:87951474,电子邮件:wangx@)。

3. 组织推选。学院将召开专题会议,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在推荐评选中,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一个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后,学校将对评选产生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党委有关部门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对评选产生的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院级党组织予以表彰,并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党内表彰是各级党组织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表彰先进、

宣传先进、学习先进,教育、引导、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与继续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当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谋划学校新十年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推荐表格见附件 。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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