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2.21•【字号】浙价费〔2016〕209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各普通高校,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的收费政策,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普通高校住宿费标准进行规范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住宿收费标准。
综合考虑住宿成本、本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适当调整普通高校(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学校可以在省定收费标准的范围内适当下调(详见附件)。
二、改革民办高校住宿收费管理。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住宿费调整后二年内保持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起可在符合定价规则规定的基础上自主制定住宿费标准。
三、加强住宿收费管理。
各高校要健全收费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住宿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以各种名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费用。
四、本通知从2017年秋季入学起新生执行。
此前有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住宿收费标准(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2016年12月21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
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校舍建设与管理
【发文字号】浙教办计[2013]1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2.19
【实施日期】2013.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的通
知
(浙教办计〔2013〕13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后勤服务企业(实体):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公寓配置标准化,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现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
今年我厅将重点推进标准化公寓建设,争取年底前全省高校标准化公寓比例达到85%以上。
请各高校和有关后勤企业,对照《细则》要求,认真组织评估核查,在此基础上可分别于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前向我厅申报验收,我厅将组织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
附件: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普通高中)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普通高中)第一部分申报条件一、规范办学1.近三年学校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无违规补课情况;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行为情况;不举办高复班,不招收复读生,无借读生;学校在职教师无涉及有偿补课等行为;平安校园建设达到4A级以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在校学生犯罪率为零,当年未发生侵害学生案件和学生欺凌事件。
2.学校无强制指定选考科目;高中各年级教辅材料在规定目录范围内,提供代购服务,做到“一模块一辅”。
3.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足开全选修课程;并开科目不超过要求(高一年级每学期开设的并开学考科目不超过8门)。
4.教学时间总量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保证学生每天8小时睡眠时间,每天锻炼一小时。
5.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要求》(浙教办基〔2016〕97号)要求执行。
6.学校校园面积与建筑面积达到《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2006年)的要求。
7.没有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整建制引进国外课程等问题。
二、师资队伍8.学校能按规定确保教师工资总额的2.1%(基础工资中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的70%)和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用于教师培训经费。
9.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达到1:12.5(专任教师达到教职工总数的86%)。
10.学校专任教师100%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不低于20%(设区市属普高不低于30%);中高级职称比例达70%及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比例达40%及以上。
11.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县(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1人以上。
12.学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书持证率不低于80%;有出国(境)学习和研修经历的专任教师。
13.有60%以上专任教师参与开发选修课程,80%以上专任教师开设选修课程。
三、教育技术装备14.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且生均教育技术装备值达到上一年全省平均值。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及文明标兵寝室评比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及“文明标兵寝室”评比方案(试行)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学习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
寝室环境状况和教育管理工作水平,直接体现着学生的精神面貌和个人素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直接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和校园管理水平。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创造“文明、整洁、安全、和谐”的校园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公寓文化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育人功能,学校决定,由校学工部牵头,各二级学院、校公共事务管理处、新宇物业中心共同组织参与,在全校深入开展“文明寝室”及“文明标兵寝室”评比活动,特修订本方案。
一、检查评比机构:1、成立校评比领导小组:组长:徐红副组长:汪灿祥组员:高勇、韩张尧、张进标、丁水娟、傅联云、沈先荣、朱宝宏、柳浒、陈建松、蔡樟清、方卫华、潘晓萍2、下设两个工作组:(1)公寓管理中心检查组(由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新宇公司、学生寓管会成员组成)(2)各二级学院检查工作组(各学院组织)二、评比标准: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文明寝室”评比资格:1、使用违规电器,造成寝室用电安全隐患。
2、有赌博、吸烟、酗酒、打麻将和打架斗殴现象之一。
3、有成员无故未归宿现象。
4、因学生自身防盗意识不强和保管措施不当引发寝室财物被盗的。
三、评比办法:1、“文明寝室”由各二级学院参照以上评比标准每月组织评比一次。
根据每日一小查、每周一大查的情况,平均总分80分以上的寝室可以被评为“文明寝室”;平均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寝室,必须及时整改。
各二级学院亦可以自行设立“卫生”、“寝室美化”、“纪律”等单项奖。
2、“文明标兵寝室”在二级学院“文明寝室”评比的基础上,由学校每月组织评比一次。
根据公寓管理中心检查组的日常抽查、每周集中一次全面督查的情况,按不超过各园总分前10%(占寝室总数)的寝室择优授予当月“文明标兵寝室”称号。
3、公寓管理中心检查组要及时将抽检情况公布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违纪违规情况全面纳入评分项目,及时教育、处置。
全国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导标准(试行)
全国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导标准(试行)全国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导标准(试行)一、用途与配套场所初级版和高级版的学生公寓都不得兼作为学生生活服务用途之外的其他用途。
禁止有危及学生治安、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其他安全的生活服务用途。
同时,禁止安排学生及其他人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住宿。
男女生必须分区分楼居住。
如无法分楼居住,需设隔断分段管理,所设隔断须符合消防及应急疏散要求。
公寓楼内设有公寓管理值班室,位置设在公寓楼主要出入口处。
另外,公寓楼内还设有会客室或会客区域,配备家具及设施设备,环境整洁温馨。
同时,公寓楼内还设有辅导员室,方便入驻辅导员开展工作及住宿。
公寓楼或公寓区设有固定场所或空间,每百人设有15-20平方米配备相应家具及设施设备,基本满足学生文体活动及研究交流等需求。
公寓区有公共热水淋浴场所,公寓楼有公共热水淋浴场所或寝室内有热水淋浴。
公寓楼或公寓区有晾晒衣物场所,寝室或公寓内设置足够的储物空间,基本满足学生存放大件行李等物品。
公寓楼或公寓区有自行车停放场所,公寓楼或公寓区还设有方便伤、病、残疾学生生活的专用寝室和学生心理辅导场所。
此外,校外公寓设有饮水、餐饮、商业等生活服务场所及设施。
二、条件设施初级版和高级版的学生公寓都要求生均面积≥8平方米,每室定员本专科生≤6人,研究生≤4人。
室内家具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床、桌、椅、衣柜、书架等配置齐全完好,方便学生生活与研究需求。
每生至少一个电源插座,每生一个网络终端接口或公寓楼实现无线网络覆盖,信号畅通。
公寓区有方便的饮用开水装置,热水供应正常。
公寓内或公寓区配备洗衣机,能够满足学生日常洗衣需求。
寝室内有纱窗和蚊帐悬挂等装置,防蚊效果好。
机制校级文件是由学校及学生公寓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并印发的,其中包括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公寓管理协调机构成立与成员变更的通知,以及其他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的校级文件。
职能部门文件是由后勤、学工、保卫、财务等部门制定并印发的,其中包括后勤(物业)管理、学生管理、辅导员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各类预案等及其他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发布的与学生公寓管理相关的文件。
学生公寓宿舍达标寝室楼幢检查评比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达标寝室楼幢检查评比规定一、背景介绍学生公寓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住宿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
为了保障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校方制定了《学生公寓宿舍达标寝室楼幢检查评比规定》。
二、检查评比目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生活素质,增强学校的文化内涵和形象。
定期进行学生公寓宿舍达标寝室楼幢检查评比,是为了推动学校宿舍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加强学生公寓宿舍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提高学校宿舍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三、基本要求1. 安全管理要求公寓宿舍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房间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每层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设置显著标志。
宿舍门窗应随时保持良好的开启、关闭功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宿舍楼道、消防通道、电梯间、楼梯间等公共部位要保持干净、整洁、通畅。
2. 卫生管理要求公寓宿舍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管理,要求房间整洁、干净,床铺整齐、干燥,卫生间、洗漱台、淋浴器等卫生设施完好、清洁、无异味,保持厨房厨具、卫生间、阳台等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干燥、通风、卫生。
3. 装修装饰管理要求公寓宿舍装修装饰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环保标准,不得影响房间通风、照明、防盗、消防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不得使用违法违规的装修材料,不得更改、拆除、污损、占用公共部位以及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等。
4. 规章制度要求公寓宿舍用户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好公寓宿舍内外环境的安全、卫生、整洁,禁止在房间内进行违规活动,如吸烟、酗酒、打牌、赌博等。
四、检查评比流程1. 预备阶段学校将在评比前的两个月内公布检查评比的时间和地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2. 安排检查人员学校根据需要安排检查人员,包括学校宿舍管理人员、消防、保卫、后勤、卫生保健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和学生代表等。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标准探讨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高校学生公寓住宿标准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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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高校学生公寓住宿标准探讨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学生公寓作为校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住宿标准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个舒适、安全、便利的住宿环境,不仅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影响着他们的学习成效和成长发展。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高校学生公寓的住宿标准,以期为高校公寓建设和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住宿空间的合理规划高校学生公寓的首要任务是为学生提供充足的住宿空间。
公寓内部空间的布局应科学合理,既要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要兼顾个人隐私和舒适度。
具体来说,每个寝室的面积、床位数量、床铺尺寸以及家具摆放等,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同时,公共区域的设置也至关重要,如洗漱区、储物间、活动室等,这些区域的存在能够极大地提升学生的居住体验。
此外,公寓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也是衡量住宿标准的重要因素。
良好的通风和采光能够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新和干燥,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
因此,在公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窗户的位置和大小,确保每个寝室都能获得足够的自然光照和通风。
二、安全设施的完善配备安全是高校学生公寓建设的首要原则。
公寓内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同时,公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
此外,公寓的出入管理也是保障安全的重要环节。
高校应建立健全的公寓出入管理制度,对进出公寓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登记和核实,防止不法分子混入。
浙江省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试行)
3.文化氛围(15分)
3.1校园氛围(5分)
1.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寝室文化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
现场查看、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
2.公寓的门厅、楼道、走廊、宣传栏、公告栏等布置突出文化氛围、有育人功能。
3.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寝室教育管理工作问题。
4.2工作机制(15分)
1.建立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都要联系学生寝室,确保每个寝室都有干部教师联系,定期深入学生寝室开展工作,每月每人到寝室不少于1次。
2.完善公寓学生记实考评制度,建立健全将学生在寝室中的言行表现与各类评奖评优、入党等挂钩的制度措施。
1.学生公寓服务设施齐备,供配电、给排水、电梯、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配置齐全,按照行业规定进行年检,并确保运行良好。宿舍楼内楼道、卫生间等地有禁烟标志。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
2.寝室内不使用电炉、热得快、吹风机等大功率电器;不私接乱接电线网线;注意防火,节约水电,及时熄灯;寝室成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寝室无人时及时关门。
备注: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0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3.寝室成员遵纪守法,不带危险品、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凶器入寝室;不留宿校外人员;服从宿管人员的安排管理;无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无违规现象。
4.定期开展寝室卫生检查,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每年对管理服务人员、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消防演习;有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管理服务人员及学生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有关报警报案的电话号码和报警程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1.08•【文号】发改社会〔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高校学生宿舍是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阵地。
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事关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事关高校办学能力提升,事关千万家庭教育获得感。
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持续推进,宿舍总量有所增加、条件得到改善,但是仍面临床位供给不足、环境有待提升、功能相对单一等问题。
今后一段时期,随着适龄人口规模扩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继续提高,在校大学生总量将持续增加,高校学生宿舍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为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推进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渠道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优化高校学生宿舍功能设置,加强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培养,更好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把高校学生宿舍打造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三全育人”的重要阵地,为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科学规划,经济实用。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规模变化、存量资源等因素,科学规划布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9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05]9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普通住房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杭州市区普通住房标准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二、全省其他市、县(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和实际成交价格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20%的比例内上浮。
具体上浮比例由各市和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同时报省建设厅、财政厅、地税局备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结束——。
高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费用评估标准
编制说明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公寓和物业管理标准化,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规、收费标准,以及物价上涨指数,结合××高校实际,××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研究会公寓专业委员会和物业专业委员会编制了《××高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费用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现就本“标准”做以下说明:1.不涉及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服务。
2.适用于依靠保障经费运行的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并作为指导性资料,学校可参照执行。
3.适用于社会招聘的务工人员。
4.仅供年参照使用。
5.人员费用包括:工资(13个月)、社会保险、加班费、培训费,不包括住房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6.本“标准”由××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研究会物业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电话:年月目录1.客服中心 (1)2.消防、治安 (2)3.学生公寓综合管理 (3)4.送旧、迎新 (4)5.教学楼、办公楼综合管理 (5)6.学生公寓、教学楼、办公楼保洁 (6)7.校园环境绿化保洁 (7)8.邮政服务 (8)9.供配电运行维护 (9)10.电梯运行维护 (10)11.二次供水运行维护 (11)12.自备井运行维护 (11)13.中水运行维护 (11)15.供暖运行维护 (13)17.房屋及设施设备小修维护 (15)18.管理费用 (17)19.招投标项目 (18)20.校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 (19)注:1.材料费用包含:记录本、笔、电池、网络电话费、复印、工服等费用。
注:1.消防探头、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管道等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费用由消防主管机构另行制定;2.安防设备由安防主管机构另行制定;3.不包含门禁限电、楼宇自控相关费用;4.巡检面积按建筑面积计量;5.材料费用包含:通讯器材、通讯费、记录本、笔、手电、电池及工服等费用。
注:1.材料费用包含:通讯器材、通讯费、记录本、笔、手电、电池及工服等费用;2.多层楼楼长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应会使用计算机;3.值班员或门卫一般要求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
车辆停放
有规定的自行车停放处和机动车停放区域。
6
每少配置一项扣3分。
现场查看
27
心理咨询
按校内统一布置,按需设置心理咨询室。
6
未配置扣6分。
结合校区布置情况,现场查看
28
商业服务
按校内统一布点,按需设置集体浴室、洗衣房、商店、理发店、银行网点等生活服务场所。
10
每少配置一项扣2分。热水已经进寝室的不扣分。
9
第一项未达标的扣3分,其他每一项未达标扣2分。
现场查看
3
洁具配置
每室配置垃圾篓、扫帚、畚箕、衣叉、马桶刷各1份;阳台配置晾衣架杆。
12
每少配置一项物品扣2分。
现场查看
4
卫生设施
凡卫生设施进居室的,须配置冲水阀1个、冲便器1个、淋浴喷头1个、洗脸盆1个;凡按楼层配置的,其公共卫生间、盥洗室,配备的设施以及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设计规范。
8
每少配置一项物品扣2分;凡按楼层设置公共卫生间、盥洗室的,未达设计规范的,楼层所在寝室都扣8分。
现场查看
5
家具套件
每生配置床、椅(凳)、桌、柜、书架、衣帽挂钩1套。每室配置毛巾架(钩)1个、镜子1面。家具配置要求实用牢固且维修方便节省。
16
每少配置一项物品扣2分。
现场查看
6
电源电器
每室配备电扇1台,每生配置至少1个电源插座。
10
未配置值班室扣4分;每少配置“2”中一项扣2分。
现场查看
14
消防器材
1.按规定配有消防设施,并保证灭火器材性能完好;2.应急疏散标志明显规范。
10
每少配置一项扣5分。
现场查看
15
防盗安全
学生公寓评比标准
学生公寓评比标准优秀宿舍标准(90分以上) ①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②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全室整体协调,床下无灰尘且物品摆放整齐。
③有学习桌的宿舍学具和日常用品要分层摆放,桌面无杂物、无尘土。
凳子放学习桌下,摆放整齐,且桌下无灰尘。
无学习桌的宿舍凳子要摆放统一,干净整齐。
④门窗、玻璃洁净、明亮无污垢,地面干净无杂物、油污且无乱堆乱放,墙壁无蛛网,窗台、暖气无尘土、无杂物。
⑤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⑥带厕所的房间,厕所必须干净、整洁。
⑦本宿舍无违纪。
良好宿舍标准(70分以上) ①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全室整体协调,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②有学习桌的宿舍学具和日常用品要分层摆放,桌面无尘土。
凳子放学习桌下。
无学习桌的宿舍凳子要摆放统一,干净整齐。
③地面干净无杂物、油污,窗台、暖气无尘土、无杂物。
④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⑤带厕所的房间,厕所干净、整洁。
⑥本宿舍无违纪。
合格宿舍标准(60分) ①床上卧具叠放较整齐,整体较协调,床下物品摆放较整齐。
②有学习桌的宿舍学具和日常用品要分层摆放,桌面无尘土。
无学习桌的宿舍凳子要摆放整齐。
③地面干净,窗台、暖气无尘土、无杂物。
④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⑤带厕所的房间,厕所基本干净、整洁。
⑥本宿舍无违纪。
不合格宿舍标准全室有一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全室不合格。
①不叠被子。
②地面脏乱,纸篓垃圾满,桌面满是灰尘。
③书籍乱堆,桌面杂乱。
④凳子散乱。
⑤床下脏乱。
⑥暖气、窗台脏乱。
⑦室内乱贴乱挂。
⑧床上有人睡觉。
⑨本宿舍无违纪。
学生违纪内容及所扣分值: ⑴违章用电(扣1分) ⑵破坏公物(扣1分) ⑶乱泼、乱倒(扣0.5分); ⑷私接电或室与室之间私拉网线(扣0.5分); ⑸乱放自行车(扣0.5分); ⑹晚归且不听劝说或熄灯之后影响他人休息(扣0.5分);⑺影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扣0.5分); ⑻男女生互串宿舍(扣0.5分); ⑼看不健康光盘(扣2分); ⑽玩麻将 (扣2分); ⑾熄灯后玩牌 (扣0.5分)。
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标准和评定细则
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标准和评定细则一.制度(6分)有寝室长,值日生表,寝室文明公约并张贴,缺一项扣2分。
二.卫生(94分)(一)房间(24分)1.地面整洁(8分):①地面干净(4分):无积灰,垃圾:②物品整齐(4分):包括鞋和其他物品;2.垃圾清除(8分):包括两个个垃圾桶(门后一个,卫生间一个)及簸箕内垃圾;3.柜子整洁(4分):①包括衣柜柜面,饮水机,电话机无积灰(2分);②衣柜上物品整齐,无乱涂乱画(2分);4.墙面无蜘蛛网,无人为污损,电器,开关无积灰(4分)。
(二)阳台(18分)1.地面整洁(4分):无积灰,垃圾;2.门窗干净(6分):明亮,无污迹,包括寝室门,阳台四扇窗,气窗;3.物品整洁(6分):包括衣叉,清洁工具,椅子摆放整齐;私人物品等摆放整齐,护栏和开关干净;4.阳台水池干净(2分):无污物(三)卫生间(16分)1.无异味(2分):无明显烟味,臭味2.槽台干净(4分):①台面无积水,污物(2分);②洗脸池无污物(2分);3.物品整齐(2分):个人洗漱用品摆放整齐干净;4.镜子明亮(2分):无积灰,水痕;5.地墙干净(4分):无污物;6.便池干净(2分):无污物,污渍;(四)个人卫生(36分)1.床面整洁(8分):被子叠好,方向一致,无堆积物;2.书桌整洁(8分):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乱挂垃圾袋;3.床梯整洁(8分):包括两床之间的板面干净,床梯下空间物品摆放整齐,干净;4.无乱拉线(8分):无乱拉电线,网线等;5.无乱挂衣物:包括床沿,床梯和椅子等显眼处:在墙体,家具上无使用挂钩挂毛巾,衣服,书包,垃圾等现象(2分);6.天热时包括蚊帐的挂置整齐(2分);三,附加项1.寝室垃圾直接扫到寝室门外,扣20分;2.寝室门外堆放袋装垃圾,扣5分;3.卫生检查结果公示后,如工作人员在巡楼过程中发现有在寝室门口堆放垃圾袋现象,学生会公寓管理中心有权对检查结果进行修改,成绩逐级递减;4.发现使用或存放违禁电器(200W及200W以上,如: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电暖气,电炒锅,电砂锅,电炖锅,电热杯,电茶壶,电熨斗等电器)一律0分,并且不能参与免检寝室,文明寝室评选。
学校学生公寓量化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公寓量化考核细则一、公寓管理量化考核(一)内务与卫生39、室内地面未清扫,走廊未清扫,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2分/人;室内清扫不合格,走廊清扫不净,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人;室内垃圾未清理或未带出宿舍,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2分/人。
40、不叠被或床铺整理不合格的(要求:被子叠放整齐,<平、有棱角>,铺面平整<平、边角整齐>无杂物),-2分;无被蒙,-2分;被蒙不合格,-1分;床上用品肮脏不堪,-1分/人。
41、清扫工具、椅子摆放不合格,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空床放置杂物,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人;鞋摆放不合格,-1分/人;暖壶摆放不合格,-1分/人;脸盆摆放不合格,-1分/人;桌面有杂物,桌面不干净,-1分/人;书架物品摆放不合格,-1分/人。
42、门板、门窗玻璃、窗台、窗框、窗槽不净,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人;窗台、暖气片乱放物,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人。
43、寝室内不按规定晾、挂衣物,-1分/人。
44、墙面、床体(含踏板)、柜体等不干净或乱张贴、乱钉钉,-1分/人;(二)纪律45、熄灯后讲话、洗漱、窜寝、玩手机,-3分/人;熄灯后打闹,-5分/人。
46、在室内外大声喧哗、玩球、高声放音响,-2分/人。
47、带盒饭或煮熟的方便面:-2分;48、将杂物倒入洗手池、厕所便池内,-2分/人。
49、宿舍饲养动物,—1分/人。
50、长流水、长明灯,—1分/人。
51、用激光笔、手电等照射其他寝室,-2分/人。
52、点名时未按要求站队,讲话,未穿校服,穿拖鞋,-3分/人。
53、熄灯后,不在本人床位就寝,-2分/人。
54、未按时离寝,—5分/人。
晚归寝者,—5分/人。
55、在公寓内外随意张贴或散发广告、传单者,—5分/人。
56、宿舍存有违禁品(烟蒂、烟盒、打火机等),—5分/人。
57、在公寓走廊等区域随意在大小便者,—5分/人。
浙江师范大学达标寝室、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定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达标寝室、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养成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个性心理品质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为着力营造“整洁、文明、有序、向上”的寝室环境,现联系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寝室。
第三条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评定规则和要求第四条达标寝室评定规则(一)基本条件1.寝室成员思想积极上进,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2.寝室成员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记录。
3.寝室成员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及班级各项活动。
4.寝室成员无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寝室内无宗教行为或其他宗教、封建迷信的活动。
5.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标准》,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二)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评定为达标寝室:1.寝室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使用明火等不良现象。
2.饲养猫狗兔等影响他人生活的宠物。
3.寝室成员有夜不归宿、私自留宿他人等不良现象。
4.寝室内存放各种危险刀具,有赌博、打架斗殴、酗酒等现象。
5.往窗口外乱扔垃圾,随意乱倒乱泼。
6.垃圾直接扫到过道上,不投放到指定地点。
7.未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寝室公约”、“安全用电承诺书”上墙张贴。
8.其他违反《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寝室)管理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寝室)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的。
(三)评定要求1.学院每周组织检查,结合学校抽查反馈,评定达标寝室。
达标寝室分为周达标寝室、月达标寝室,每月获得达标寝室则可评定为学期达标寝室,两学期均达标的为年度达标寝室。
2.各学院及时公布本学院达标寝室评定情况,其中周达标寝室公布时间为次周一下午14:00前,月达标寝室公布时间为每月1号下午14:00前,每学期放假前须将学期达标寝室报送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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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
有规定的自行车停放处和机动车停放区域。
6
每少配置一项扣3分。
现场查看
27
心理咨询
按校内统一布置,按需设置心理咨询室。
6
未配置扣6分。
结合校区布置情况,现场查看
28
商业服务
按校内统一布点,按需设置集体浴室、洗衣房、商店、理发店、银行网点等生活服务场所。
10
每少配置一项扣2分。热水已经进寝室的不扣分。
8
每少配置一项物品扣2分;凡按楼层设置公共卫生间、盥洗室的,未达设计规范的,楼层所在寝室都扣8分。
现场查看
5
家具套件
每生配置床、椅(凳)、桌、柜、书架、衣帽挂钩1套。每室配置毛巾架(钩)1个、镜子1面。家具配置要求实用牢固且维修方便节省。
16
每少配置一项物品扣2分。
现场查看
6
电源电器
每室配备电扇1台,每生配置至少1个电源插座。
现场查看
21
加分项目
空调和热水供应进寝室的公寓楼各加10分。
20
做到一项加10分。
现场查看
小计
120
公寓楼得分在100分及以上者为达标公寓楼。85%及以上公寓楼达标的公寓区才能参评标准公寓区。
公 寓 区
22
宣传窗牌
公寓区设有公共宣传橱窗和宣传标牌。
8
每少配置一项扣4分。
现场查看
23
卫生设施
1.公寓区设有垃圾集中投放点;2.配置足够数量垃圾筒(箱)。
10
每少配置一项扣5分。
现场查看
24
日用品提供
值班室应配备小五金工具、清洁用具、针线包、应急药箱等免费供学生使用。配备担架1副(由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使用)。
10
每少配置一项扣2分。在公寓区内设有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此项不扣分。
现场查看
25
开水供应
按需设有开水供应点。
8
未配置扣8分。
现场查看
从学生住宿费收入中提取5%—10%的比例建立学生公寓维修基金。
10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扣10分。
查阅资料
小计
100
90分及以上的为标准公寓区。
10
每少配置一项扣2分。
现场查看
9
加分项目
根据“四有”要求,在基准标准基础上有增加的内容。
10
增加1个套件加5分,最高加10分。
现场查看
小计
110
寝室得分在100分及以上者为达标寝室。85%及以上寝室达标的公寓楼才能参评标准公寓楼。
公 寓 楼
10
建筑质量
楼宇建筑通过工程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建设档案齐全。
结合校区布置情况,现场查看
29
便民服务
按需提供保险箱租赁,满足学生贵重物品保管要求。提供自行车打气、电瓶车充电插座等服务。
6
每少配置一项扣2分。
现场查看
30
机构人员
要求设专门公寓管理部门。服务人员与住宿学生配比%—1%。
10
未设立专门公寓管理部门扣5分,服务人员配比低于标准扣5分。
查阅资料及现场查看
10
未验收合格的不得参评标准化公寓(一票否决)。
查阅资料
11
供电照明
1.楼内公共区域照明设施完好;2.每层配置公用电吹风插座、电吹风搁架及镜子若干。
6
每少配置一项扣3分。
现场查看
12
告示装置
主出入口配有电子显示屏或其他公告宣传栏。
8
未配置扣8分。
现场查看
13
值班用房
1.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2.值班室设有电话、学生住宿一览表和值班记录台账。
10
未配电扇扣5分。若安装空调的寝室或配有吊扇等降温项目的此项不扣分;生均电源插座少1个扣1分。
现场查看
7
信息网络
每生配备网络终端接口1个。
10
每少1个端口扣2分(如寝室内满足无线上网要求的不扣分)。
现场查看
8
供热供电
每室具备空调、热水器、饮水机安装使用管孔、插座等条件。每个寝室配置节能灯,保证公共照明。
9
第一项未达标的扣3分,其他每一项未达标扣2分。
现场查看
3
洁具配置
每室配置垃圾篓、扫帚、畚箕、衣叉、马桶刷各1份;阳台配置晾衣架杆。
12
每少配置一项物品扣2分。
现场查看
4
卫生设施
凡卫生设施进居室的,须配置冲水阀1个、冲便器1个、淋浴喷头1个、洗脸盆1个;凡按楼层配置的,其公共卫生间、盥洗室,配备的设施以及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设计规范。
10
每少配置一项扣5分。
现场查看
16
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验收合格;2.水泵、消防栓功能完好。
10
建筑消防未验收合格不得参评(一票否决);每少“2”中一项扣5分。
现场查看
17
用电用水
用电用水设施设备安全无隐患,负荷满足公寓区水电用量。
10
每少达到用水或用电标准中一项扣5分。
现场查看
18
居住区间
男女生分楼或分区域居住。
6
未做到扣6分。
现场查看
19
综合用房
每幢公寓配置至少1间供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与学生交流用的综合办公室以及1间辅导员值班寝室。
10
每少配置1间扣2分。
现场查看
20
储藏服务
每幢楼按需设置学生物品公共储藏间,为学生提供换季等储物服务。
10
未配置扣10分。寝室内(主要是四人间)能满足学生储物需要的不扣分。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
序号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估方法
寝 室
1
定额标准
生均建筑面积≥7m²。每室定员:本专科生≤6人,研究生≤4人。 Nhomakorabea25
生均建筑面积每少0.5平方米扣5分;每室超1人扣5分。
查阅资料及现场查看
2
房间装修
1.寝室地面做到防起砂、防开裂、易清洁;2.卫生间、盥洗室墙面瓷砖高度不低于1.8米;3.夜间卫生间、盥洗室有照明;4.每室独立配置用水用电计量表。
10
未配置值班室扣4分;每少配置“2”中一项扣2分。
现场查看
14
消防器材
1.按规定配有消防设施,并保证灭火器材性能完好;2.应急疏散标志明显规范。
10
每少配置一项扣5分。
现场查看
15
防盗安全
1.主出入口设有监控设备等技防设施,装有门禁系统;2.配备防侵入设施。一、二楼或有架空层的一楼窗口(阳台)外有红外报警系统或防盗窗等设施。
31
持证上岗
公寓管理服务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培训、挂牌上岗、统一着装。员工要有健康证并进行定期体检。
10
每少做到一项扣2分。
查阅资料及现场查看
32
值班制度
入住公寓的辅导员数量占住宿学生数比例≥2‰。每幢公寓至少安排1名辅导员入住。
6
入住比例未达标扣3分,每幢少于1名入住扣3分。
查阅资料及现场查看
33
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