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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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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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4月16日至1997年4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具有夏津县常住户口(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户籍在夏津的人员也可报名。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

件岗位汇总表)。

(六)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夏津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2008年以来我市选聘、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八)根据鲁发〔2011〕7号文件规定,对在我县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九)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应聘人员如与合并岗位中的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有以上应回避关系,则不能报考该合并岗位。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

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或专业考试时使用)。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4月16日—4月22日到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县政府22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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