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的现状与对策教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的现状与对策
高质量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是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的核心,也是满足家长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需求、破解入园难的重要举措。然而,目前我国很多地方还存在着幼儿园教师身份不明确、职称不独立、工资待遇低、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导致幼儿园教师心态浮躁、工作倦怠、队伍不稳定、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其中,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问题亟待解决。职称评聘其实质是对教师在专业领域的成就与贡献进行评价并给予级别认证。解决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问题不仅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本研究以《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和《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的数据为基础,纵向分析近年来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结构的变化情况,横向比较2013年我国城市、县镇、农村幼儿园教师职称结构的城乡差异和省际差异,并对我国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职称结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以剖析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以国家政策为引领,提出解决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问题的相关建议。
一、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现状分析
我国幼儿园教师的职称主要分为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和未评职称六种。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幼儿园教师职称结构不合理
幼儿园教师的职称是其学术身份的象征,不同等级的职称代表着幼儿园教师在学术序列中的不同地位。从图1看,从2001年到2013年,未评职称的幼儿园教师所占比例逐年增大,而拥有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职称的幼儿园教师所占比例呈现逐年减小的趋势。与此同时,拥有中学高级和小学高级职称的幼儿园教师所占比例一直很小,且拥有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从2007年到2013年呈现逐年减小的趋势。有些幼儿园十几年来没有一位教师被评上小学高级职称,工作能力再出色的教师,也很可能因为名额限制而不能解决高一级职称的问题。从图2看,近年来幼儿园专任教师的学历整体上移,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逐年增大,〔1〕到2013年已经超过69.38%。通常来说,学历提高对职称晋升有一定帮助,但结合图1看却发现,2013年拥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尚不足25%,未评职称教师占70.42%。这充分说明幼儿园教师职称结构不合理,老教师很少获得职称晋升的机会,幼儿园教师职称晋升的难度正在加大。
2.幼儿园教师未评职称比例逐渐增大
新入职教师获得相应的职称以及老教师获得职称晋升的机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聘为小学一级教师。然而,图1却反映了在幼儿园教师队伍中,未评职称教师很多。图3更清晰地反映了这一情况,2001年未评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为47.97%,到2003年时未评职称教师所占比例已经超过了已评职称的教师,到2013年时未评职称教师所占比例已经达到70.42%。从2001年到2013年,我国幼儿园教师未评职称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大趋势。如果加上大批幼儿园“代课教
师”,那未评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会更大。
3.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存在城乡差异和省际差异
统计分析发现,2013年我国城市、县镇、农村未评职称幼儿园教师所占比例分别为68.79%、68.57%、76.57%,而拥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所占比例分别为
12.51%、12.57%、8.90%(见图4)。由此可见,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
由于受社会经济水平和地域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省际差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也不例外。通过对2013年我国大陆31个省市幼儿园教师职称的统计发现,未评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超过八成的省市是福建(85.66%)、江西(85.15%)、山西(84.65%)、湖南(82.30%)、海南(82.30%)、重庆(81.52%)、广东(80.59%),而上海(28.90%)未评职称教师所占比例最低,是唯一一个未评职称教师占比低于40%的省市(见图5)。由此可见,未评职称教师所占比例最高和最低的省市相差达56.76%,省际差异明显。
从幼儿园教师中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的占比情况看,占比超过两成的省市是天津(38.68%)、上海(28.30%)和河北(23.93%),而占比不足一成的省市是浙江(8.97%)、四川(8.72%)、山东(8.56%)、广西(8.55%)、陕西(8.50%)、河南(8.27%)、广东(7.70%)、重庆(6.98%)、湖南(5.76%)、海南(5.47%)、江西(5.46%)。由此可见,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最高和最低的省市相差达33.22%,省际差异同样很明显。
4.幼儿园教师与小学教师职称结构差异大
一直以来,我国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差别并不十分明显,在2003年以前,幼儿园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与小学教师持平甚至略高于小学教师;到目前为止,差异依然不十分明显。〔2〕然而,与此不同的是,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在职称方面的差异却十分明显。从图6看,2013年,在小学教师中,拥有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和小学一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远高于幼儿园教师,而拥有小学二级、小学三级职称教师和未评职称教师所占比例均远低于幼儿园教师。换言之,虽然学历结构相似,但幼儿园教师中拥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小学教师,而拥有初级职称的教师和未评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小学教师,两者在职称结构上差异巨大。二、解决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问题的建议《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这为维护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解决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若干意见》则强调要“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从而为解决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问题进行了准确定位。但本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聘存在较多问题,为切实有效地解决当前我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中的突出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重视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2001年颁布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没有明确包含幼儿园教师,导致那以后幼儿园教师的编制一直被混编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也没有独立的职称评聘标准与任职条件,因此,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一直不太受重视。近年来,未评职称的幼儿园教师的人数逐年增多,所占比例逐年增大,到2013年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