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通用篇)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通用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用电管理,保障医疗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用电管理体系,明确用电管理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用电安全。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根据医疗需求和用电安全要求,合理配置用电设备。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对大型医疗设备的监管,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管理职责和流程。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第四章用电节能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加强用电节能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电成本。
第十一条医院应推广使用节能型用电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用电计量管理,定期统计和分析用电情况。
第五章用电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设施的监管,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六章用电应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应急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用电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章用电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和流程。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电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科室用电安全,保障医院科室正常运行,提高用电效率,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用电设备,并要求科室负责人、用电人员和相关人员遵守。
第三条电力供应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医院科室用电的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
第四条科室负责人、用电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用电安全培训,增强用电安全意识。
第二章科室用电设备管理第五条科室负责人应负责科室用电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报废等。
第六条科室用电设备的购置应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并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科室用电设备的安装应按照专业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并确保设备的接地和连接正常。
第八条科室用电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及时修理和更换存在问题的设备。
第九条科室用电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做好设备的台账记录。
第三章科室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用电人员应按照科室的用电需求进行合理用电,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
第十一条用电人员应注意用电安全,如用电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严禁在医院科室使用违章用电设备,如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变电路等。
第十三条用电人员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线路,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用电人员应注意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避免浪费。
第十五条用电人员应定期接受医院或电力部门的用电安全培训,提高用电安全和防灾意识。
第四章用电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六条如果发生用电事故,科室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医院和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医院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相关责任人应依法依规对事故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正常运行和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解决用电安全问题。
2. 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措施,对医院各科室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用电安全隐患。
3. 用电安全检查员负责定期对医院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4. 用电设施操作人员负责按照规定操作用电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电力设施安装与改造(1)医院电力设施安装、改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2)医院电力设施安装、改造完成后,必须经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用电设备使用(1)医院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2)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禁止私自改装、拆解、维修用电设备。
3. 用电线路与插座(1)医院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插座安装位置应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潮湿、易燃、易爆等场所安装插座。
(3)禁止超负荷使用插座,严禁将多个大功率设备连接在同一插座上。
4. 用电安全管理(1)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医院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用电安全检查员应定期对医院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
(3)医院各科室应加强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5. 用电事故处理(1)发生用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用电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是指医院为了保障人员及设施安全,规范用火用电操作,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医院领导层对火灾和电气事故安全的重视,分配安全责任,并设立责任人,确保管理措施的执行。
2. 安全制度:制定相关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3. 设备安全:明确医院各种用电设备的规格和安装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防止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
4. 用电操作:规范医院人员的用电操作流程,包括插拔电源插头的方式、电源开关的使用、电器线路的连接与断开等。
5. 电气设备维护:规定医院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维护情况。
6. 电线电缆布线:规范医院电线电缆的布线方式和规格,防止电线电缆过载、短路和漏电等情况。
7. 用火操作:规定医院对用火操作进行管理,包括明确可用火的区域、用火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等。
8. 用火安全:明确医院用火的安全要求,禁止在不允许的区域使用明火,做好烟台设施和防火工具的配备。
9. 应急救援:建立医院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在火灾和电气事故发生时能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 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医院内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的安全运营和患者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用火用电的安全,保障医院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医院范围内的所有用火用电活动。
第三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单位为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医院病房用电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病房用电安全,防止电气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医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病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用电管理。
三、用电管理制度1. 电力设施管理(1)病房内电力设施由医院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
(2)病房内禁止私自接拉电线、安装电器设备。
(3)病房内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用电安全(1)病房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器、电吹风等。
(2)病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病房内为非医疗设备充电。
(3)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在病房内烹饪。
(4)病房内禁止在潮湿、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气设备。
3. 电气设备使用(1)病房内电气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2)病房内电气设备使用时,应遵守设备使用说明书。
(3)病房内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四、用电流程1. 用电申请(1)病房内电气设备需要安装或更换,应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用电申请单。
(2)用电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医院电工审核。
(3)医院电工根据用电需求,进行现场勘察,确定用电方案。
2. 用电审批(1)医院电工根据勘察结果,提出用电方案,经医院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后,医院电工负责安装、调试电气设备。
3. 用电验收(1)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医院电工组织验收。
(2)验收合格后,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3)医院电工将用电申请单、验收报告等资料归档。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用电管理规定,造成电气火灾等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医院电工,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对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电工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
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____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2023年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2023年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篇1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平安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削减奢侈,针对本院用电实际状况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单位的科室、医办室、值班室、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运用电器。
2、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运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详细运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负责人。
3、室内配线依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应马上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4、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察,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状况应马上停止运用并向基建物业科报修。
5、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扁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属专电)6、在运用电气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峻时引起漏电爱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7、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态。
8、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状况下运用。
9、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削减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10、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1、医疗设备应留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2、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用电设备和电器。
13、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马上切断电源并刚好报修。
14、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5、变更原房屋运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运用平安用电。
16、节约照明用电,白天原则不开灯,自然采光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打开充分利用自然光。
下班及加班最终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
大厅、走廊的灯应随时检查,按规定开放。
17、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空调限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开空调时要关好门窗,无人时要顺手关闭空调。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用电管理,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用电意识;(三)监督、检查医院用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四)组织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定期对医院用电安全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用电管理措施第七条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一)用电设施、设备应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使用和维护;(二)定期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测、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三)禁止私自改动、拆卸、拆装用电设施、设备;(四)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一)电气线路应按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进行敷设;(二)电气线路敷设后,应进行绝缘、接地等安全检查;(三)禁止使用破损、老化、漏电的电气线路;(四)禁止在电气线路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第九条用电操作的安全管理:(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无证操作电气设备;(二)操作电气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认无异常情况;(三)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四)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吸烟、使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第十条用电环境的安全管理:(一)保持电气设备周围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二)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清洁、除锈、润滑等保养工作;(三)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施工、焊接等可能影响电气设备安全的行为。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医院内部火灾和电气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
以下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符合规范。
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火灾防控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 建立火灾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医院内部的用火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完善用火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对医院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和电气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电知识和技能。
5. 制定火灾和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医院内部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火灾和电气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6. 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用火用电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和电气事故发生。
7. 确保医院的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使用破损、老化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医院科室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科室用电管理,合理利用电力资源,确保用电安全、节约用电,提高用电质量,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电管理责任1. 电力设备管理责任(1)医院设备科负责电力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2)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的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电力设备,如需维修,应由设备科统一操作。
2. 用电责任(1)各科室应加强对用电的管理,合理规划用电需求,确保用电安全。
(2)用电量超过规定额度的科室须向设备科报备。
(3)对于用电量过大的科室,应加强能源管理,采取措施节约用电。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设备维护(1)每周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及时发现故障并加以处理。
(2)定期维护电线、插座等配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严禁使用老化电线、插座或者私接电线,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2. 用电防火管理(1)各科室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灭火意识和能力。
(2)严禁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保持设备周围通道畅通。
(3)设备科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防火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四章节约用电管理1. 合理规划用电需求(1)各科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用电,避免浪费。
(2)对于不常用的电器设备,应及时关闭或者拔掉插头,减少待机耗电。
(3)尽量使用节能电器,减少能源消耗。
2. 定期进行用电检查(1)每月进行一次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用电量较大的科室,定期进行用电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章用电质量管理1. 用电设备质量保证(1)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购买电气设备,确保使用质量。
(2)用电设备使用寿命到期前必须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用电质量监测(1)设备科与科室定期对用电质量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医院定期进行用电设备的综合检查,确保用电质量。
第六章其他1. 本管理制度由医院设备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属专用)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加床等)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二)医院作为人们生病就医的场所,其安全用电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良好的用电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可以有效地预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用电管理责任制度1. 医院应成立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院长和相关领导要明确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并亲自抓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3. 对各科室、岗位的用电安全职责进行明确,确保责任可追溯;4. 建立用电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察用电安全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保障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科室用电安全管理水平。
1.2 范围: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
2. 组织责任2.1 医院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科室内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2.2 医院维修科负责医院的电气设备维修和检测工作,定期对科室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3 医院安全科负责监督和检查科室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定期组织科室用电安全培训。
3. 用电设备管理3.1 医院科室应配备合格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2 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3.3 科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应安装过载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并定期检测和更换。
4. 电线电缆管理4.1 电线电缆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并按照规定的安装和布线标准进行施工。
4.2 电线电缆的穿管、敷设和接线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
4.3 电线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5. 用电操作规程5.1 科室内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具备一定的用电知识和技能,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5.2 在用电过程中应注意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避免电线电缆搭接和超载现象。
5.3 严禁乱拉电线、插座多接电器、私拉乱接电源等违规行为。
6. 用电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6.1 科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对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等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
6.2 发生用电事故时,科室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及时上报医院安全科和维修科。
7. 奖罚措施7.1 对于遵守用电安全制度、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于违反用电安全制度、造成用电事故的科室,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8. 遵守法律法规医院科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医院日常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提高医院用电效率,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安全管理职责1. 医院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落实用电安全措施。
2. 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用电设施的管理、维修和检查,确保用电设施安全可靠。
3.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4. 用电人员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用电设施管理(1)用电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安装、使用和维护。
(2)禁止私自安装、改装、拆除用电设施。
(3)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2. 用电操作规范(1)用电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用电知识,了解用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禁止在潮湿、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器设备。
(3)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4)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3. 用电安全管理(1)医院用电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用电管理部门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用电设施安全可靠。
(3)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科室(部门)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用电人员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电器设备,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用电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用电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救援,并及时报告医院用电安全领导小组。
2.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确保医院用电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用电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病房、门诊、手术室、急诊科、检验科、药房、食堂、宿舍等。
三、用电安全管理职责1. 医院安保部门负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用电安全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
(3)定期对医院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用电安全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加强对本科室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科室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
(2)对本科室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保部门。
(3)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3.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具体职责如下:(1)了解并掌握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2)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用电设备,不得私自改装、拆卸电气设备。
(3)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医院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非标准、非合格产品。
2.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 医院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医院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 医院应设置消防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 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为医院用电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为加强水电管理,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生活用水用电,遵循“安全第一、节约使用”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能源中心是医院的水电管理部门,在院党委和院安全用电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水电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用电的领导机构,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总务办、保卫办、能源中心组成,其日常事务负责全院的水电运行发展规划、用水用电违章查处、新(改)建工程供水供电方案____等工作。
二保障、运行、维护第三条能源中心代表医院对水电系统的保障、运行、维护等履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职能。
第四条____在能源中心各个班组负责医院的水电供应和水电系统的运行、计量、收费等工作,院内增压泵房、____kv配电设施的管理维护;全院其它水电设施的日常修理、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出现供电系统重大设备、设施故障或市供电部门临时限负荷等情况时,变电站运行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程或调度命令改变运行方式,尽可能地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重点用户供电,并及时逐级汇报。
三停水、停电第六条如遇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安排计划停水、停电,总务办、能源中心应报院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第七条因工程建设(施工、检修等)需要区域性停水、停电,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提前七天向总务办、能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确定停水、停电的范围,合理安排,并按相应程序给予批复,并在两天前于医院公告栏内张贴停水、停电通知;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医疗、教学、科研部门必须预先通知。
第八条除总务办、能源中心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水、停电。
出现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时、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性事故时,水电维修班、配电班等班组可以立即停水、停电。
以上情况的处置应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尽可能缩小停水、停电的范围,并迅速逐级报告。
四规划第九条院内各单位的新建工程,须将供水供电方案报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工程,凡涉及到水电设施新建或改造,均须将供水供电和内部水电系统改建方案报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医院单位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用电管理,确保医院用电安全、可靠、经济,提高医院用电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用电设备、线路、设施及人员。
第三条医院用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科学合理;3. 节能降耗,提高效益;4.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法律法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用电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用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用电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电管理办公室职责:1. 制定医院用电管理制度;2. 负责医院用电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修和报废工作;3. 负责医院用电线路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4. 负责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培训;5. 负责医院用电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6. 负责医院用电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七条医院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能可靠的设备。
第八条医院用电线路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第九条医院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培训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医院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医院用电设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用电设备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医院用电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并报用电管理办公室处理。
第四章节能降耗第十五条医院用电应合理规划,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六条医院用电设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提高用电效率。
第十七条医院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能耗检测,找出节能潜力,采取措施降低能耗。
第十八条医院用电设备应实行分类管理,对高能耗设备进行重点监控。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九条医院对在用电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医院对违反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医院安全用电_用水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用电、用水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管理1.用电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医院用电安全。
(2)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提高电能利用率。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法规和标准。
2.用电设施管理(1)医院内所有用电设施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使用。
(2)医院内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3)禁止私自改动、拆卸、破坏用电设施。
3.用电操作(1)医务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用电安全知识,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用电操作规程。
(2)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高压、特种等危险设备。
(3)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先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确保设备接地良好。
(4)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头。
4.用电事故处理(1)发现用电设施故障、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确保医院用电安全。
(3)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用水管理1.用水原则(1)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2)确保医院用水安全、卫生。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水法规和标准。
2.用水设施管理(1)医院内所有用水设施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使用。
(2)医院内用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3)禁止私自改动、拆卸、破坏用水设施。
3.用水操作(1)医务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用水安全知识,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用水操作规程。
(2)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高压、特种等危险用水设备。
(3)使用用水设备时,应先检查水源是否正常,确保设备密封良好。
(4)用水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水源,拔掉插头。
4.用水事故处理(1)发现用水设施故障、泄漏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水源,并报告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确保医院用水安全。
医院用电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用电器安全管理,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防止和减少用电事故,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
第三条医院用电器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院成立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医院用电器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用电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制定用电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四)对违反用电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五)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用电器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用电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用电器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本部门用电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二)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三)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开展用电器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二)用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规范;(三)用电器设备的接地、防雷、防潮、防尘、防腐蚀等设施是否完善;(四)用电器设备的运行状态、温度、电压等参数是否正常;(五)用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第十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用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用电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院的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用电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所在科室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用电设施与线路(1)医院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改造用电设施和线路。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2. 用电操作(1)电工操作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按照《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2)电工操作前,应向用电安全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3)电工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 用电检查与维护(1)用电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医院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电工应定期对医院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各科室负责人应定期对本科室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用电培训与教育(1)医院定期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用电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四、用电事故处理1. 发现用电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上报用电安全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3. 按照事故处理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科室、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用电安全。
医院用电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用电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预防用电事故发生,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和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医院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用电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用电管理工作的实施。
2. 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用电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组织实施用电管理,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3. 用电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用电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 用电人员应遵守用电规定,正确使用用电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用电设施、设备管理1. 用电设施、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安装、使用。
2. 用电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 用电设施、设备损坏、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装、改装。
五、用电运行管理1. 用电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2. 用电运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3. 用电运行人员应定期巡视用电设施、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用电运行人员应做好用电记录,包括用电量、用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
六、用电安全措施1. 用电设施、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2. 用电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敷设,不得乱拉乱接。
3. 用电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受潮、受腐蚀。
4. 用电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七、用电节约措施1. 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避免高峰时段用电。
2. 关闭不必要的用电设施、设备,降低能耗。
3. 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能设备。
4. 定期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节能评估,提高用电效率。
八、奖惩措施1. 对在用电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规定、造成用电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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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用电实际情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及责任划分
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门诊楼大厅、走廊及住院楼大厅照明用电由温馨服务站负责管理;
住院楼入口处的风幕机管理由温馨服务站负责管理;
门球场照明用电由工会负责,篮球场照明用电由总务科负责(院级及以上比赛或赛前训练时准许开启);
路灯、楼顶霓虹灯、住宅区及对外出租房屋的用电由总务科负责管理。
二、安全用电应注意的事项
1、用电部门、科室的护士站、医生办、值班室、工作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2、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3、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4、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5、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6、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7、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8、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9、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0、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1、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12、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3、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4、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加床等)
三、节约用电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科室、部门人员进行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1、节约空调用电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外温度(以天气预报为准)34度以上才能开空调,冬季室外温度0度以下才能开空调(空调调节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要关好门窗,病房、会议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
除召开会议外,其他场所不得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
白天原则上不开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
下班及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
门诊楼、住院楼大厅的灯、楼顶霓虹灯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随时检查,按规定时间开放。
3、节约办公及医疗设备使用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随时关闭。
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午休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员工应当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4、每个员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
各科室、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四、监管、检查和处罚
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分管副院长、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使用部门、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执行的将进行如下处罚:
1、凡科室、部门在中午和下班后(无人时)未按照规定关灯、关空调、开关热水器的,处罚50元/次,
2、未按规定开空调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内无人时开空调的或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仍然开启的,处罚100元/次。
3、大厅的照明灯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调(风幕机)未按时关,霓虹灯未及时调整开关时间的。
处罚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间数量、设备功率及用电峰值综合计算科室的月额定用电量,与科室实际用电量进行对比,对首次超出月额定用电量10%的科室提出书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或多次出现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10%,对科室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金额进行双倍罚款。
5、发现有其他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酌情进行处罚。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面教育,及时纠正。
在第二次检查中仍然发现有浪费电力资源行为的,依据以上处罚条款对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总务科要对医院用电情况作出月、季及年度报表,要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时综合比较并反馈给用户单位;总务科要根据每月的实际用电情况与额定用电量来进行分
析比较,总结汇总并分析全院用电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7、总务科严格管理公用区域的用电,对公用区域的用电情况做好分析比较,若超过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处以超出10%以上额定用电量的双倍罚款。
若节余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给予节余10%以上额定用电金额的奖励。
8、总务科严查偷漏电的事件发生,若查实工作人员参与偷漏电的行为,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9、总务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户的用电情况。
五、责任电工对住宅区及经营户的用电要每月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查记录表,其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用户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以及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用户的电力使用使用进行检查。
2、主要对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3、对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以及由总务科电工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4、未经总务科许可,擅自引入(或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的,应责成用户当即拆除接线,停止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5、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
违反本条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工作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私自给外单位或个人私接电源的,一旦发现,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7、现场检查确认住户或职工公寓用户有窃电行为的,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上报管理部门后并罚款500元,。
8、现场检查确认经营户有窃电行为的,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上报管理部门后并按所偷漏电金额5至10倍的罚款,按管理部门核定的偷漏电金额补交电费后恢复供电;拒绝接受处理的,应上报管理部门及医院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