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_第十章 后续工作
田运银《国际贸易实务精讲》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10-13章)【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0章商品贸易10.1 复习笔记考点一:包销与代理1.包销(1)包销的概念包销(Exclusive Sales)又称“独家经销”,指出口商与国外进口商达成协议,给予该进口商某种或某类商品在约定的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的独家经营权的贸易方式。
如图10-1所示。
图10-1 包销示意图(2)包销的特点①出口商与包销商的关系为买卖售定关系。
包销商自购自销,自负盈亏。
②包销商在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内对出口商的某种或某类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
在包销协议规定的地区和时间内,出口商不能将包销协议规定的包销商品再向其他客商出售。
③规定包销商在一定时期内完成一定的包销数量和金额。
若完不成协议规定的指标,包销人应该受到罚款;若超额,则应该给予奖励。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④包销商对其所包销的商品负有保护商标、宣传广告及进行市场报道等义务。
其相关费用的承担视包销协议的具体规定而论。
(3)包销的利弊(见表10-1)表10-1 包销的利弊(4)包销的注意事项①事先做好市场调研,慎重决定采用包销方式。
包销最好选择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潜力、产品销路有望不断做大做强的地区。
②慎重选择包销商。
出口商需要了解包销商的资信情况、经营理念和能力、对经销产品的热心程度等。
③适当确定包销的产品范围、时间和地区。
a.产品过多过杂,包销商容易垄断市场或分散其精力;反之产品品种太单一,既不能形成规模,又不容易找到包销商。
b.包销时间太短、地区太小,起不到调动包销商积极性的作用。
c.包销时间太长、地区太广,出口商所承担的风险和损失就会加大。
④在包销协议中规定终止和索赔条款,以防止包销商包而不销、包而少销、垄断市场、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操纵价格等情况。
(5)包销协议的主要内容①包销商品的范围。
②包销商品的地区和时间。
③包销的数量和金额。
④作价办法。
⑤其他规定。
如包销商品的宣传广告及其费用,专利权、商标权的注册、保护及其费用的支付问题等。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十章 出口贸易的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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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理赔
索赔(claim),是指受损的一方,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理赔(claim settlement), 违约的一方对索赔进行处理。
2
索赔与理赔的含义
导致索赔发生的原因
卖方违约
如不交货,不按时交货,不按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包装等条 件交货,或提供的单证与合同和信用证规定不符等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
第十章
出口贸易的后续工作
本章学习内容 Learning content
01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和出口退税
02
索赔与理赔
03
不可抗力
04
仲裁
1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和出口退税
1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
企业必须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
2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
不可抗力事件构成的条件
(1)意外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2)意外事件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3)意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自然力事件 社会力事件(政府行为事件和社会异常事件)
3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买方违约
如不按时开证,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在买方负责运 输的情况下,不按时派船或签订运输合同等
买卖双方均有违约
如合同是否成立,双方国家法律规定和惯例解释不同,合同条款 规定不明确,致使双方解释不一致,造成一方违约,引起纠纷
3 索赔、理赔应注意的问题
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理赔应注意的问题
注重实际,查明责任 把握索赔期限 确定索赔额度 备齐索赔单证
2024年国际贸易实务实习体会(五篇)
2024年国际贸易实务实习体会在采用结算方式的过程中,我们遭遇了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信用证通知书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尤其是进口地银行开具的信用证,给我们带来了相当大的困扰。
我们的团队秉持着对完美的追求,力求确保每个单证的准确无误。
在信用证的“应具备单据”一栏中,我们始终存在错误,导致小组完成的三份信用证正确率仅为____%。
尽管信用证最终得以通过,但即使严格参照样本操作,我们也没有一份能做到完全正确,这无疑对我们造成了重挫。
至今,这个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我意识到,这不仅反映出我们的专业英语水平有待提高,也暴露出我们对国际贸易实务这一专业的细节掌握不足。
教师在课堂上教导我们如何学习,掌握学习方法,但我却无法解决实际遇到的问题,这也是让我对自己感到失望的一点。
当然,我们并非专业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士,因此不可能完全理解其中的所有含义,我只能尽我所能,全力以赴,确保应尽的职责得以妥善完成,不容有丝毫懈怠。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通知书并确认无误后,即可着手建立与国内工厂的买卖合同。
起初,我们困惑为何出口商不先与工厂签订合同,待工厂备好货物后再与进口商联系。
后来经人指点才明白,如果工厂提前备货,一旦进口商违约或合同需要修改,出口商的货物可能面临滞销的风险。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出口商应在审核信用证通知书无误后,再与工厂进行沟通,以确保三方的利益得到妥善平衡。
备货完成后,出口商需要填写一系列单据,如货物出运委托书、出境货物报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等。
报检时选择的单据必须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错误。
保险问题至关重要。
在CIF条件下,出口商需办理保险,而在FOB或CFR时,进口商则需办理。
我们的第一单使用CIF,但在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时,计算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相对简单。
在后续两单进口商办理时,保险金额必须完全正确,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我们的小组误将保险金额当作保险费,导致我们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在计算上,尽管其他部分都正确,但只要保险金额有误,就无法通过货物运输保险单的审核。
国际贸易实务之业务善后
国际贸易实务之业务善后国际贸易实务是指进行跨国贸易时所涉及的各项业务活动。
在完成一次贸易交易后,还需要进行业务善后工作,以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并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重点介绍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业务善后工作。
一、验收货物在国际贸易交易中,货物的验收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买方需要对收到的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在验收过程中,买方应仔细核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信息,如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
同时,买方还需要将验收的结果记录下来,以备将来的核查和纠纷解决。
二、结算货款在验收货物合格后,买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交易的合规,买卖双方可以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如电汇、信用证等。
在结算货款时,买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并将支付凭证发送给卖方,以便卖方核对并确认收到。
三、办理报关手续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进出口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通常需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而卖方在交货前则需要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报关手续的办理包括填写相关报关单据、提交必要的资料和文件、缴纳相应的关税和税款等。
买卖双方应确保报关手续的及时和准确办理,以避免可能的问题和延误。
四、保险索赔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可能会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等情况。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买卖双方通常会在贸易合同中约定货物的保险责任和索赔方式。
如果发生货物损失情况,买方可以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并将相关的证据和文件提供给保险公司。
买方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应注意保持与卖方的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损失。
五、售后服务国际贸易实务中的业务善后工作还包括售后服务。
卖方在完成交货后应与买方保持联系,了解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买方如果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或其他问题有异议,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卖方应积极回应买方的问题,并寻求解决的方法,以确保买方满意并继续合作。
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完成一次贸易交易后,双方可以考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章
第一节 经销和代理
5.对代理人责任的规定 6.协议的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三、独家经销与独家代理的区别 (1)独家经销的卖方与独家经销人之间是买卖关系;而独家代理的 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2)独家经销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而独家代理则不承担市场经 营风险。 (3)独家经销人自购自销,自行承担购货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独家 代理人招揽客户、介绍业务、收取佣金,合同的履行则由实际卖 主和买主负责。
第一节 经销和代理
6.经销期限 (三)采用经销方式出口应注意的问题 1.对经销方式的选用 2.对经销商的选用 3.对经销商品的种类、经销地区和经销数量或金额的确定 4.对中止或索赔条款的规定 二、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和种类 1.代理的概念 2.代理的种类
第一节 经销和代理
(1)总代理(General Agent)。总代理是委托人在指定区域的全权代表, 他既可以代表委托人进行商事活动,也可以代表委托人从事一些 非商务活动。在商务活动方面,总代理享有委托人(仅限于出口生 产企业)授予的、在规定期限和规定地区代销指定商品的独家分销 权,委托人不再直接向该地区销售,也不再在该地区指定任何其 他代理人。 (2)独家代理(Exclusive Agent)。独家代理是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区 之内,单独代表委托人进行代理协议中规定的商务活动的代理人。 除了在商品的所有权、经营风险、决定商品交易条件等方面有差 别外,独家代理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与包销相同。
第二节 招标与投标
一、招标、投标的含义及特点 (一)招标、投标的含义 (二)招标投标的特点 (三)招标方式 1.国际竞争性招标 (1)公开招标(Open Bidding)。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国内外报刊杂 志上公开发布招标广告,任何卖方只要愿意均可购买招标资料进 行投标。 (2)选择性招标(Selelcted Bidding)。选择性招标又称非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根据自己具体的业务关系和情报资料向少数卖方进行 邀请,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再由他们进行投标。这种招标形 式主要用于购买技术要求高的专业性设备或大型成套设备。
2024年国际贸易实务实训总结范本(2篇)
2024年国际贸易实务实训总结范本一、前言2024年国际贸易实务实训是我大学学习生涯中重要的一段经历。
通过实训,我深刻体会到了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难度,同时也学到了很多关于国际贸易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本文将对我在实训过程中所进行的工作和经验进行总结,以供参考。
二、实训背景在2024年国际贸易实训中,我所在的团队扮演了一个贸易公司的角色,负责从国外进口商品,并将其销售到国内市场。
我们所负责的商品是化妆品和护肤品。
实训的目标是通过市场调研、代理销售、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操作,来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
三、实训过程1. 市场调研与产品选择在实训开始之前,我们首先进行了市场调研,并根据市场需求选择了化妆品和护肤品作为我们的进口商品。
通过市场调研,我们了解到了国内化妆品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消费者的喜好,为我们后续的运作打下了基础。
2. 供应链管理在选择了商品之后,我们面临着与国外供应商的合作。
通过与供应商的沟通和谈判,我们制定了合适的采购计划,并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交货和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维护与供应商的关系,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3. 销售与市场营销一旦商品到达国内,我们需要将其销售给国内消费者。
为了提高销售额,我们采取了多种市场营销手段,如线上线下销售、广告宣传以及促销活动等。
我们还通过定期举办产品推介会来吸引潜在消费者,并与代理商合作,将产品推广到更多的渠道。
4. 售后服务与客户关系管理销售之后,我们还需要提供售后服务,并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我们建立了一个完善的客户管理系统,并确保及时回复客户的问题和投诉。
通过这些工作,我们不仅提高了客户满意度,还获得了客户的口碑推荐。
四、实训经验1. 团队合作通过实训,我深刻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只有团队紧密合作,才能够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在实训中,我们互相协助,共同解决问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2. 学以致用在实训过程中,我们不仅学到了理论知识,还将其应用到实际操作中。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版)-第十章PPT课件-PPT文档资料
二、检验时间与地点 1、在出口国工厂检验 2、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W) 3、到岸品质、到岸重量(Landed Quality and W) 4、出口国装运港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复验。这种检验办
交易中双方引起争违约
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不交货,或所交货物的 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不符,或 所提供的货运单据种类不齐,份数不足等。
(二)买方违约
在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的条件下, 不按期开证或不开 证;不按合同规定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在FOB条件下, 不按合同规定如期派船接货等。
第四节 国际贸易仲裁
一、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协商(Consultation, Negotiation),它是指在发生争
议后,由当事人双方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 (二)调解(Conciliation),是指发生争议后,双方协商不
成,则可邀请第三者居间调停。 (三)诉讼(Litigation)即打官司,是指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
但是,由于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买卖双方通常主 要是卖方都可以援引它来解释自身所承担的合同义务,这种 援引在多数情况下是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以减少自己的合 同责任。有的卖方除把各种自然灾害列入外,还把生产制作 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战争预兆、罢工、怠工、货物集运中的 事故、原材料匮乏、能源危机、原配件供应不及时等生产过 程中的事故,以及航、陆运机构的怠慢、未按以预定日期出 航等等,统统归入不可抗力的范围。因此,在交易中应认真 分析。
(三)定金罚则
定金与预付款不同,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 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 的履行,它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存在的;预付款是合同当事 人预先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价款,即对合同义务的预先履行, 其本身就是预付的价款或价款的一部分,而不是对合同履行 的担保。
国际贸易实务10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货、证、船的衔接 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 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 是一项细致又复杂的工作。 是一项细致又复杂的工作。外贸企业为加强 对出口合同的管理,应做好“四排” 对出口合同的管理,应做好“四排”、“三 平衡”工作。 平衡”工作。 “四排”是指以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合同项 四排”是指以买卖合同为对象, 下的货物是否备妥、信用证是否开到, 下的货物是否备妥、信用证是否开到,按 四种情况进行分析排队, 有证有货” 四种情况进行分析排队,即“有证有货”、 有证无货” 无证有货” “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 货”。 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依据, “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依据,根据信用 证规定的装运期, 证规定的装运期,结合货源和运输能力的 具体情况,分别轻重缓急,力求做到“ 具体情况,分别轻重缓急,力求做到“货、 三方面的有效衔接。 证、船”三方面的有效衔接。
检验 证书
一、备货
备货工作是指卖方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 备货工作是指卖方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 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货物, 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货物, 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 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 (一)备货:时间、质量、包装、刷嘿头等。 备货:时间、质量、包装、刷嘿头等。 (二)报验:申请报验的手续是,凡需要法定 报验:申请报验的手续是, 检验出口的货物,应填制“ 检验出口的货物,应填制“出口报验的申 请单” 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手续。 请单”,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手续。申 报时, 报时,还应附上合同和信用证副本等有关 单据,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参考。 单据,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参考。
二、派船接运货物
按FOB条件签订进口合同时,应由买方安排 FOB条件签订进口合同时, 条件签订进口合同时 船舶,当办妥租订舱手续后, 船舶,当办妥租订舱手续后,应及时将船名 及船期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备货装船, 及船期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备货装船,避免 出现船等货的情况。 出现船等货的情况。 买方备妥船后,应做好催装工作, 买方备妥船后,应做好催装工作,随时掌握 卖方备货情况和船舶动态, 卖方备货情况和船舶动态,催促卖方做好装 船准备工作。对于数量大或重要的进口货物, 船准备工作。对于数量大或重要的进口货物, 必要时, 必要时,可请我驻外机构就地协助了解和督 促对方履约。国外装船后, 促对方履约。国外装船后,卖方应及时向我 方发出装船通知, 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我方及时办理保险和 接货等项工作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标准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标准课程名称:国际贸易实务适用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电子商务课程学时/学期/学分:72/2/4一、课程性质《国际贸易实务》是商贸类专业学生的一门专业课程,也是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职业核心课程之一。
本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外贸基础能力,要求学生掌握开拓国外客户的方法、熟悉价格构成、与客户联系及磋商合同条款、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
同时能为学生学习后续课程《外贸函电》《外贸单证》《报关实务》打下业务基础。
二、课程目标学生通过学习本门课程,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应达到以下目标。
1. 知识目标(1)了解外贸业务员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了解进出口业务的工作流程和发展趋势。
(3)掌握贸易术语的含义、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和风险划分。
(4)了解并掌握订立品名、品质、数量、包装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5)了解运输、运输保险的基本知识并掌握提单的应用。
(6)理解各种支付方式的含义,业务流程,并理解各种支付方式的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
(7)了解有关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的基本概念。
(8)了解磋商的过程和履约的过程及注意事项。
2. 能力目标(1)能利用网络平台开拓国外客户。
(2)能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核算价格并灵活报价。
(3)能根据具体的业务制定包装条款并计算毛重,体积。
(4)能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正确确定货柜类型和数量,熟练计算运费及保险金额,保险费。
(5)能根据具体业务进行成本核算及盈亏核算。
(6)能结合业务的自身特点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一种支付方式或优化组合支付方式。
(7)能根据磋商的结果订立一份正式的合同或确认书。
3. 素质目标(1)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2)具有遵纪守法的意识。
(3)具有主动获取知识的意识。
(4)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创新精神。
三、课程设计思路课程内容以外贸业务员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切入点,从合作企业获取真实的业务资源,从教学角度出发,重新设计仿真出口业务项目,以磋商和履行合同为主线设计教学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详细课件10-2
履行出口合同的环节
前提是在CIF合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操作 主要环节: 货:备货、报检等 证:催证、审证、改证 船:租船订舱、报关投保等 款:制单结汇
一、备货与报验 (一)备货 备货是指卖方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 按量准备应交付的货物,并应符合进口国家对该类 货物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有关规定。
一般货物的检验证书从发证日起2个月内有效,鲜果、鲜 蛋类的检验证书2个星期内有效,动植物检疫证书20天内有 效,鲜活商品证书14天内有效。 如果超过有效期装运,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展期。
我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先报验、后 报关的通关模式。对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必须先 在“出/入境货物通关单”上加盖了“检验检疫专用 章”,海关才能凭此放行货物。
备货应注意的问题:按时按质按量 1、按约定的装运期的要求备妥货物 2、按合同规定的品质备货 3、按合同规定的包装条件备货 4、所备货物要适合通常用途和特定的使用目的 5、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备货 6、所备货物必须属于卖方所有并无侵犯他人权 利的货物
(二)报检 法律或合同规定需检验或检疫的出口商品,应 先报验,取得检验检疫证书。 出口方应在检验证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将货物装 运出去。
产地证的范本: C/O(原产地证) F/A(普惠制产地证)
普遍优惠制—普惠制(GSP)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制成品 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 遇的一种制度。 采用的是格式A,证书颜色为绿色。在对外贸易中,可简称 为FORM A或GSP FORM A。
某企业出口一批自行车给非洲某商,对方来证按合同规 定8月装运,但计价货币与合同规定不符,加上备货不及, 直至10月对方来电催装时,我方才向对方提出按合同货 币改证,同时要求延迟装运期。次日非商复电:“证已改 妥”,我方据此将货发运,但信用证修改书始终未到,致 使我方单据寄达开证行时遭到拒付。我方为及时收回货款, 避免在进口地的仓储费用支出,接受进口人改按
精品文档-国际贸易实务(叶平)-第10章
第十章 仲 裁
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仲裁地点,视贸易对象和情况不 同,一般采用以下三种不同的规定方法:
(1) 规定在我国进行仲裁。例如:“由于本合同或者由 于违背合同、终止合同或者合同无效而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 何争端、争议或要求,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 仲 裁
(3) 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仲裁。例如:“由于 本合同或者由于违背合同、终止合同或者本合同无效而发生的 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端、争议或要求,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某第三国某地及仲裁机构,根 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 仲 裁
(2) 规定在被告所在国进行仲裁。例如:“由于本合同 或者由于违背合同、终止合同或者本合同无效而发生的或与此 有关的任何争端、争议或要求,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讼人所在国进行, 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对方所在国,由 对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 仲裁比诉讼的程序简单,处理问题比较迅速及时, 而且费用低廉。
(4) 仲裁机构的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均 有约束力。败诉方不得上诉,必须执行裁决。否则,胜诉方有 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5) 仲裁比司法诉讼在审理案件时,气氛更友好,而且 更有利于满足当事人对商情保密的需要。
第十章 仲 裁
国际贸易实务-chapter10
第十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致。 第四,货物备妥时间应与信用证装运期限相
适应。 第五,卖方对货物要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不得
侵犯他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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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口报验
1.出口报验流程
出口报验是出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 《商检法》规定,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申请办理检验手续。一般在货物备妥后填写 “出境货物报验单”(单据10.1),附上 合同和信用证副本等凭据,向商检部门报验, 实施“先报验,后报关”的通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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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为了避免履约失职,减少 收汇风险,以货、证、船、款作为参考 顺序,就履约的基本问题展开讨论并辅 以相应的训练:
1.备货流程; 2.落实信用证; 3.组织装运; 4.制单结汇; 5.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的办理; 6.出口业务的善后及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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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准备货物(一节——三节1学时)
1.收妥结汇。是指议付行收到出口单据后, 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 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账户的贷记通 知书(credit note)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 成人民币拨给出口单位。
2.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议付行在审单无 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出口单位的汇 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至收到 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 成人民币,拨给出口单位。押汇是真正意义上 的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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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填制 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企业在装运前
国际贸易实务第10章不可抗力(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国际贸易实务第10章不可抗力(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定义与解释1.2 不可抗力的通知1.3 不可抗力的影响2.1 合同的暂停2.2 合同的终止3.1 证据的要求3.2 证据的提交4.1 责任的免除4.2 损失的赔偿5.1 时间的延长5.2 期限的调整6.1 替代方案的提出6.2 替代方案的接受7.1 合同的修改7.2 合同的补充8.1 争议的解决8.2 仲裁的程序9.1 法律的适用9.2 法院的管辖10.1 合同的生效10.2 合同的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定义与解释1.1.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变得极其困难的事件。
1.1.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战争、封锁、禁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恐怖袭击等)、以及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特殊情况。
1.2 不可抗力的通知1.2.1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可能的详细情况说明。
1.2.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合理努力提供证据,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和影响。
2.1 合同的暂停2.1.1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受影响的一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2.1.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影响评估。
2.2 合同的终止2.2.1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2.2.2 终止合同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代表签署。
3.1 证据的要求3.1.1 受影响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公告、新闻报道、专业机构的报告等。
3.1.2 受影响的一方应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其他与不可抗力事件相关的证据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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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 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 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 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 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迟履行合同。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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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基本程序 1.申请 2.上报 3.批复
第二节 索赔与理赔
• 违约的法律责任 • 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各方即受合同的约束。任何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均构成违约。对违 约的处理,各国的法律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所规定的办法不尽一致,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办法:即 要求实际履行、损害赔偿和撤销合同。 • 1.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 2.非根本性违约(Non-fundamental Breach)
国际贸易实务
张燕芳 林卫 主编 人民邮电出版社
第十章 后续工作
• 学习目标:掌握出口贸易的相关后续工作内容,熟悉出口 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索赔与理赔、不可抗力与仲裁的工 作流程,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 导入案例:见课本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 出口收汇核销的基本含义: •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是国家为加强出口收汇管理,确保国家外汇收入, 防止外汇流失,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出口企业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制度。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对企业出口、报 关、收汇整个全过程实行跟踪的监测系统,以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主线, 对每一笔出口货物凭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跟踪监督,以结汇水单/收账 通知(经银行加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与出口收汇核销单(经 海关加盖“验讫章”)逐笔核对注销,从而保证出口货款收回或按规 定使用。
第二节 索赔与理赔
• 索赔与理赔的含义 • 索赔( Claim )是指受损的一方,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 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而违约的一方对索赔进行处理, 即为理赔(Claim Settlement)。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 的两个方面。对受损方而言,称作索赔;对违约方而言, 称作理赔。
索赔与理赔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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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1.是解除合同 2.是延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三节
不可抗力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 • 不可抗力条款属于免责条款,为了避免当事人之间产生纠 纷,防止一方当事人任意扩大或缩小对不可抗力事故围 的解释,或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在履约方面提出不合理 要求,应在买卖合同中对不可抗力条款做出尽可能明确、 具体的规定。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 出口退税的含义 • 出口退税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缴纳的 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 国际市场。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接受的一 种鼓励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税收措施。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范围 •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 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 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 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准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除另有规 定者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 1.必须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
1.不可抗力事件的构成条件 (1)意外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 (2)意外事件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 (3)意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 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2.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 (1)自然力事件 • (2)社会力事件(政府行为事件和社会异常事件)
(一)索赔需注意的问题 • 1.注重实际,查明责任 • 2.把握索赔期限 • 3.确定索赔额度 • 4.备齐索赔单证
(二)理赔应注意的问题
• (1)对方索赔理由是否充足、属实。 • (2)对方索赔证件和有关文件是否齐全、清楚,有无夸大损失等。 • (3)合理确定赔付办法
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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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仲裁
• 仲裁(Arbitration) • 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达成协议, 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且裁 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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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仲裁员 (2)仲裁机构是非官方机构 (3)仲裁案件的审理一般不公开 (4)仲裁程序比诉讼程序简单,而且仲裁裁决一般都是 终局性的 • (5)跨国仲裁的裁决,执行起来比较有保障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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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的一般流程 1.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2.出口收汇核销登记和领单 3.报关 4.交单 5.核销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
• 缮制出口收汇核销单 •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各分支局 核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向银行办理出 口收汇、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 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有统一编号的重要凭证。核销单是出 口收汇核销中的核心单证,它由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填写,分为存根、正联、退税联三部分。
(一)异议和索赔条款 1.索赔依据:是指索赔时应提供的证据及出证机构。 2.索赔期限:是指受害方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有效时限。 (二)罚金条款 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亦称违约金条款或罚则,是 指在合同中规定,如一方未履约或未完成履约,其应向对 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弥补对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