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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简称SGE)是中国境内唯一的全国性黄金交易市场,成立于2002年。

作为中国黄金市场的核心,SGE的现货交易规则是黄金交易者和投资者必须了解的重要内容。

1. 交易时间SGE现货交易的交易时间分为夜盘和日盘。

夜盘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晚上9:00至次日凌晨2:30,日盘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下午3:30。

节假日期间,交易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

2. 交易品种SGE的现货交易主要包括黄金、白银、铂金和钯金等贵金属品种。

其中,黄金交易是最为活跃和主要的交易品种。

3. 交易规则SGE现货交易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成交价格确定:SGE的交易价格是以人民币/克为单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由形成,采用连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2) 交易单位:黄金交易的交易单位为标准金重量单位克,白银为标准银重量单位千克,铂金和钯金为标准金重量单位盎司。

(3) 交割方式:SGE现货交易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即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交割日将黄金实物交付给买方,交割地点为上海。

(4) 交易保证金:SGE要求交易者在进行交易前交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保证金的交纳比例根据交易品种和交易者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5) 交易手续费:SGE对交易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手续费,用以维护交易所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6) 交易结算:SGE的交易结算采用T+D(交割日交易日)交收制度,交易当天成交的交易将在交割日进行交割结算。

(7) 交易风险管理:SGE建立了完善的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交易限额管理、交易风险准备金管理等,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交易者资格要求SGE对交易者的资格要求比较严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注册会员:交易者必须是SGE的注册会员,注册会员需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包括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竞价交易细则20

上海黄金交易所竞价交易细则20

上海黄金交易所竞价交易细则(2019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席位与交易编码第三章上市合约与价格第四章指令与成交第五章现货实盘交易与现货即期交易第六章延期交收交易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竞价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竞价交易业务是指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交易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的交易业务。

交易所为竞价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竞价交易中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交易席位与交易编码第四条交易席位是会员参与交易所交易的业务单元。

第五条交易所根据会员类别和权限设置相应的交易席位,并分配由六位数字组成的席位号。

第六条会员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交易席位的,可以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交易所根据会员实际情况审批,每家会员交易席位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个。

第七条交易所按交易席位进行风险控制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

第八条一个客户只能开立一个交易所的客户代码。

客户代码由十位数字构成,由交易所统一编制。

第九条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管理制度,交易编码是客户参与交易所交易的专用代码,由会员交易席位号和客户代码两部分组成。

第十条一个客户可以在多家有业务资质的会员处开户、且一个客户代码关联的交易席位不超过三个,交易所以会员交易席位号串联客户代码作为客户在不同交易席位处的交易编码。

第十一条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会员协助客户使用虚假资料开户的,交易所有权责令会员限期平仓,平仓后注销该客户的客户代码,同时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章关于交易席位和交易编码的规定适用于询价交易、定价交易、报价交易等其他交易模式。

第三章上市合约与价格第十三条竞价交易上市品种包括黄金(Au)、白银(Ag)、铂金 (Pt)以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

第十四条根据交易方式不同,竞价交易合约包括现货实盘合约、现货即期合约、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是为了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黄金交易所”)的会员管理,保护交易所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黄金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会员的类型和条件1. 会员的类型黄金交易所设立以下几种类型的会员:- 成品黄金交易会员- 非成品黄金交易会员- 自营交易会员2. 会员的条件(一)成品黄金交易会员成品黄金交易会员的条件包括:1. 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从事黄金交易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3. 注册资金达到或超过黄金交易所规定的最低资金要求;4.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二)非成品黄金交易会员非成品黄金交易会员的条件包括:1. 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从事黄金交易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3. 注册资金达到或超过黄金交易所规定的最低资金要求;4.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三)自营交易会员自营交易会员的条件包括:1. 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从事黄金交易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3. 注册资金达到或超过黄金交易所规定的最低资金要求;4.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三、会员的申请和审核1. 申请程序会员申请应当向黄金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等;- 申请人类型:成品黄金交易会员、非成品黄金交易会员、自营交易会员;- 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2. 审核程序黄金交易所将对会员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尽职调查。

审核包括以下程序:-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就申请人的资质、专业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调查;- 在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四、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会员的权利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黄金交易所举办的市场交易活动;- 参与黄金交易所组织的市场咨询和培训活动;- 获得黄金交易所颁发的相关证书和荣誉称号;- 提出有关黄金交易所的建议和意见。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管。

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拉开了中国黄金市场发展的序幕。

二、交易方式和时间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交易,远程会员可选择拨号或专线接入。

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进行。

交易时间上午:08:50-08:59 开盘集合竞价夜间:21:00-02:3008:59 竞价撮合(周五无夜市)09:00-11:30 连续交易11:30-13:30 暂停交易下午:13:30-15:30 连续交易15:30 收盘15:00-15:30 交收申报15:31-15:40 中立仓申报15:40 交收申报撮合15:45 闭市三、交易所品种1、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交易。

2、交易所现有黄金现货和黄金延期Au(T+D)等8个黄金品种,铂金品种1个,白银品种2个。

3、交易所交易的实物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黄金、白银、铂金。

4、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品种介绍现货市场Au99.99、Au99.95Au100g 、Au50gAg99.9 、PT99.95投资市场(延期交易)Au(T+D)、AU(T+N1) 、AU(T+N2)Ag(T+D) 、Au(T+5)四、交易所帐户管理1、交易所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2、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五、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PPT课件

《上海黄金交易所》PPT课件
0000可交割条可交割条块块11千克千克33千克千克5050克克11千克千克33千克千克1515千克千克05051133445566千克千克可交割成可交割成9999999999959995以以9999999999959995以上以上999999以上以上99959995以上以上最小提货最小提货量量11千克千克33千克千克5050克克11千克千克33千克千克1515千克千克33千克千克交易方式交易方式自由报价撮合成交自由报价撮合成交提货方式提货方式择库存货择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库取货任意指定仓任意指定仓库存取库存取择库存货定库取择库存货定库取指定仓库存取指定仓库存取择库存货择库取货择库存货择库取货任意指定仓库存取任意指定仓库存取择库存货择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库取货任意指定仓任意指定仓库存取库存取定库存货定库存货定库取货定库取货指定仓库指定仓库11交易时间
10:00-11: 30 13:30-15:
00
0.5、1、3、4、 5、6千克
99.95%以上
1千克、3千克
15千克
3千克
择库存货、择 库取货
(任意指定仓 库存取)
择库存货、定库取 货
(指定仓库存取)
自由报价、撮合成交
择库存货、择库取货 (任意指定仓库存取)
择库存货、择 库取货
(任意指定仓 库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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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上海黄金交易所概况
•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 织黄金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自律 性管理的法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等贵 金属交易 。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成立时间
• 上海黄金交易所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1、权利)

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期权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期权交易规则
第十二条 询价期权合约权利金与行权价的报价单位与其 标的合约报价单位一致。
第十三条 新增或调整询价期权合约及其相关参数,按照交 易所的公告执行。
第三章 市场准入 第十四条 具有标的合约交易权限的市场参与者均可参与 相应的询价期权业务。 第十五条 客户由其会员代理参与询价期权业务,会员对其 代理客户实行询价期权业务准入管理。 第十六条 代理会员应建立健全代理业务内部管理规章制 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第十七条 会员自营或代理交易所询价期权业务应通过交 易所完成交易,不得私下对冲。
第三十五条 期权行权生成的标的合约即期交易,按《上 海黄金交易所询价业务交易规则》和《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业务 交易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清算交割等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交易所对询价期权交易及其平仓收取手续 费。若发生行权,交易所对行权交易另行收取手续费。交易所可 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手续费率并公告执行。
会员可根据与客户之间代理委托协议的约定,向客户收取代 理手续费。
6
第三十三条 客户在与会员(除国际会员外)约定的时点 前已将足额资金存入指定账户,但其代理会员的代理保证金账户 资金不足,交易所系统判定该笔或多笔权利金或平仓权利金支付 违约,代理会员应根据与客户已签署的询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客户在与会员(除国际会员外)约定的时点 前未将足额资金存入指定账户,该代理会员可于每个交易日 16: 00 前向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业务期权 权利金违约申报单》(附表 3),交易所根据代理会员申请对其 代理客户因资金不足而导致违约的相应权利金或平仓权利金支 付进行违约申报。
5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金结算询价期权行权交易参考价格相关要 素生成规则》。
第三十条 新增或调整现金结算询价期权合约参考价格类 型及其行权交易参考价格要素生成规则,按照交易所的公告执 行。

上海金交所黄金交割管理办法

上海金交所黄金交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交割管理工作,维护交易所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交割仓储系统安全、顺利、及时运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成交合同的履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割是指交易双方为履行合同契约,根据交易所的规则进行的银货授受行为。

第二章交割原则第四条交易所实行“择库存入”、“择库取货”的交割原则。

交易双方可自行选择交易所指定仓库存入或提取黄金。

其中金条暂在上海存入或提取。

第五条交易所交易的黄金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质量标准的黄金,及伦敦黄金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金锭供货商/精炼厂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黄金。

第六条交易所初期交易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Au99.99的金锭及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Au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50克、成色为Au99.99及标准重量100克、成色为Au99.99金条。

第七条参与交易前,买方会员(自营或代理)需交纳买入黄金全额资金,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需将卖出黄金全部存入指定仓库。

第八条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应填写《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指定存货人员登记表》留交易所备案,明确存货人身份,并及时通知变更状况。

第九条买卖双方成交当日交易所收市后,由交易所为买卖双方进行货权转移,买方的黄金货权计入其买入账户。

交割只针对会员净买卖量。

提货量为3千克的整数倍,最小提货量为6 千克。

第十条会员库存以每日交易所出具的"会员库存结算单"为准。

如有异议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开市前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交割储运部提出,逾期未提的视为确认。

第十一条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交割时,对于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在多个指定仓库里存有的黄金,先扣除库存量最小的,余量再依次扣除。

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存入的黄金如果没有用于交易,则只能在原存入指定仓库自提。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公布国际板合约挂牌首日基准价和首日涨跌幅限制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公布国际板合约挂牌首日基准价和首日涨跌幅限制的通知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公布国际板合约挂牌首日基准价
和首日涨跌幅限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黄金交易所
•【公布日期】2014.09.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公布国际板合约挂牌首日基准价和首日
涨跌幅限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确保交易所国际业务板块合约平稳上市,iAu99.5、iAu99.99、iAu100g合约在2014年9月18日夜市挂牌的基准价确定为245.28元,(基准价是计算当日合约涨跌幅的基准),同时将合约挂牌首日的涨跌幅限制确定为±6%,自下一交易日起,上述合约涨跌幅限制恢复为±30%。

特此公告。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14年9月18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第五章现货实盘交易与现货即期交易第四十五条现货实盘合约交易,买方报价时必须有全额资金,其中,Pt99.95合约买入报价时需另加2%的实物溢短差清算准备金,卖方报价时交易账户中必须有相应的实物,报价后,对应的资金或实物即被冻结。

报价成交后,买入的黄金实物可用于当日或以后交易日的卖出,也可以申请提货;买入的铂金实物不能卖出,只能申请提货;卖出实物所得货款的90%可用于本交易日内的交易,余款在交易所日终清算时结算。

第四十六条现货即期交易:(一)客户进行买报价或卖报价时,必须有20%的保证金。

(二)以成交当日为T+0日,日终清算时对买入量和卖出量进行轧差,轧差后的净头寸按当日结算价冻结20%的保证金,同时对成交价与结算价的差额进行清算。

在T+2交易日日终清算时,按T+0日的结算价,对T+0日的净头寸执行实物交割。

(三)交易所对T+2日不能履行实物交割的一方按即期合约交割违约处理,根据违约金比例扣除违约方违约部分的违约金支付给未违约方,同时实物交割终止。

违约金比例为20%。

(四)实物交割后卖方的保证金转换为必须对买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担保金,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后,须2个工作日内通知交易所解冻卖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担保金。

(五)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向买方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为违约,处以应开票金额20%的罚款,所罚款项用于弥补买方进项税款损失,多余部分计入交易所风险基金;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未及时通知交易所解冻卖方担保金,造成卖方发生滞纳金或罚款损失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第六章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第四十七条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是指以支付保证金的形式在交易所集中买卖某种延期交收合约的交易活动,客户可以选择合约成交当日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调节实物供求矛盾。

交易所按照延期补偿费收取方式的不同设立Au(T+D)、Ag(T+D)和Au(T+N1)、Au(T+N2)等合约。

第四十八条延期交收交易按买卖方向和交易性质分为:买入开仓报价、卖出平仓报价、卖出开仓报价、买入平仓报价。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组织和行为,保证黄金交易的正常进行,维护黄金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交易所规定职能,按照本章程组织黄金交易并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三条交易所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管。

第四条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交易所内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交易所会员、指定交割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设立第六条交易所中文名称为:上海黄金交易所;英文名称为ShanghaiGoldExchange,英文缩写为SGE。

第七条交易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第八条交易所营业期限为50年。

第九条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是为黄金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能,按照本章程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十条理事长为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交易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第十二条交易所职能:(一)提供黄金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二)制定并实施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三)设计交易合同;(四)组织、监督黄金交易、清算、交割和配送;(五)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六)保证交易合同的履行;(七)生成市场价格,发布市场信息;(八)监管会员交易业务,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九)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十)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十三条交易所的业务范围:在指定场所组织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的交易、清算、交割、配送以及信息、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交易所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保证金调整
市场风险状况
当市场风险状况发生变化时,交易所可能会调 整保证金比例,以控制市场风险。
政策调整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交易所可能会对保证金比 例进行调整。
其他因素
交易所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会员或客户的信用状况、交易活跃度等,来调整 保证金比例。
04 交割规则
交割期限
交割期限
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后的某一特定日期进行实物交割。 这个日期通常在交易达成后的1-3个工作日之内,具体时间由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
诉讼解决
如果仲裁无果,交易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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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交易所规定规格和质量要求的实物黄金、白银等贵金属进行交付。
期货转现货
如果交易双方在期货市场上达成交易,可以在期货转现货的过程中进行实物交割。期货转现货的交割方式可以降 低交割成本和风险。
05 风险管理规则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对部分或全部合约设定涨跌幅度限制,当市场价格波动 超过一定幅度时,交易所会采取暂停交易等措施,以减少市场的波动。
03
交易所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 暂停交易等措施,以减少市场的波动。
06 信息披露规则
信息披露内容
交易信息
包括交易品种、交易时间、 交易价格、交易量等。
持仓信息
包括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量、 持仓分布等。
结算信息
包括结算价格、结算数量、 结算金额等。
交割信息
包括交割日期、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等。
黄金期货
以黄金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通过买卖期货 合约赚取差价。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摘要: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组织架构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与服务四、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管理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七、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变更与终止八、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附则正文: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会员提供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交易、清算、交割与仓储等服务。

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交易所成立于2002 年,总部位于上海市。

交易所旨在发挥黄金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黄金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交易所是国家级黄金市场,是我国黄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组织架构交易所的组织架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

会员大会是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交易所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交易所的监督机构,管理层是交易所的执行机构。

交易所还设有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相关领域的专业事务。

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与服务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黄金、白银等贵金属。

交易所提供交易、清算、交割与仓储等服务,为会员提供了一个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易平台。

四、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费用、交易限制等。

会员需遵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管理交易所实行会员管理制度,会员分为综合类会员和金融类会员。

会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会员应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交易所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

交易所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精品】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精品】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关键字】精品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管。

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拉开了中国黄金市场发展的序幕。

二、交易方式和时间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交易,远程会员可选择拨号或专线接入。

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进行。

交易时间上午:08:50-08:59 开盘集合竞价夜间:21:00-02:3008:59 竞价撮合(周五无夜市)09:00-11:30 连续交易11:30-13:30 暂停交易下午:13:30-15:30 连续交易15:30 收盘15:00-15:30 交收申报15:31-15:40 中立仓申报15:40 交收申报撮合15:45 闭市三、交易所品种1、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交易。

2、交易所现有黄金现货和黄金延期Au(T+D)等8个黄金品种,铂金品种1个,白银品种2个。

3、交易所交易的实物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黄金、白银、铂金。

4、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品种介绍现货市场Au99.99、Au99.95Au100g 、Au50gAg99.9 、PT99.95投资市场(延期交易)Au(T+D)、AU(T+N1) 、AU(T+N2)Ag(T+D) 、Au(T+5)四、交易所帐户管理1、交易所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2、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五、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割原则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四章出库管理第五章费用第六章二次结算第七章代理第八章质量纠纷处理第九章 IC卡管理第十章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交割管理工作,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割仓储系统安全、顺利、及时运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成交合同的履约。

所称交割是指交易双方为履行合同契约,根据交易所的规则进行的实物交收行为。

第二章交割原则第三条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第四条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第五条交易所指定仓库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出入库手续,其中金锭、银锭实行“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原则;金条实行“择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目前取货地区为上海、北京、深圳地区;铂锭实行“定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目前存取货地区为上海、深圳地区。

第六条交易所交易的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实物。

交易所交易的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认可的或经交易所认定的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第七条交易所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2.5千克、成色不低于99.5%的金锭;标准重量0.0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条;标准重量分别为0.5千克、1千克、3千克、4千克、5千克、6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铂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银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银锭及定向询价交割品种。

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

一、概述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我国国内黄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黄金交易与服务的职能。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上海黄金交易所制定了业务监督管理规则,以便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二、监管机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监管机构包括交易所监督部门和监管委员会。

交易所监督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交易所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业务监督管理规则的内容1. 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明确了交易的时间、方式、标的、价格等规则,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2. 会员管理:交易所对会员资格、会员权益、会员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保障会员权益,维护交易秩序。

3. 交易监管:上海黄金交易所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措施,确保交易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4. 信息披露:交易所要求会员和交易参与方按照规定进行信息的披露,以保证市场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5. 案件处理:对于交易违规、欺诈等行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流程和处罚措施。

四、监督与执法1. 监督工作:交易所监督部门负责对会员和交易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

2. 执法措施:对于违规行为,交易所监督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交易资格等。

3. 自律监管:交易所要求会员自觉接受自律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自行整改,加强内部监督。

五、监督管理规则的意义1. 维护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公平、公正。

2. 保护投资者权益:监管机构通过对市场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投资风险。

3. 增强市场信心:监管规则的存在和执行,有助于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发展趋势1. 加强技术监管:随着科技的发展,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交易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2. 健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规则体系,提高各项规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上海黄金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场内现货交易所,所有业务都围绕现货在做。

最重要的一定就是交割了。

(异色字体为重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割规则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四章出库管理第五章费用第六章二次清算第七章代理第八章质量纠纷处理第九章质押、租借业务第十章USB-KEY管理第十一章附则附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相关费用明细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实物交割管理工作,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实物交割仓储系统安全运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交易合约的实物交割,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仓库应当遵守本细则。

实物交割是指为履行交易合约,交易所进行的相应实物所有权的转移行为。

第二章交割规则第三条交易所实物交割清算实行一户一码制,会员及客户开户成功即获得各自的实物账户代码。

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第四条会员及客户的现货实盘交易、现货即期交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实行同一账户管理。

实物账户分剩余库存账户及买入货权账户,会员及客户存入指定仓库的实物记入其剩余库存账户,会员及客户买入的实物记入其买入货权账户。

【即矿山企业产出的精炼好了存进去的准备出售的,叫做剩余账户,也叫做剩余货权;一般人进去买的话叫做买入货权,之所以区分,主要是因为:交割顺序和仓储费用的不同】实物账户中白银交割品种不分剩余库存账户及买入货权账户。

第五条交易所指定仓库负责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出入库手续。

其中金锭实行“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原则;金条实行“择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可提取地区为上海、北京和深圳,其他指定仓库有金条库存的也可提取;铂锭实行“定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存取地区为上海和深圳。

Ag99.9及Ag(T+D)交割实物存取地区为上海;Ag99.99交割实物存取地区为上海、广州和济源。

【注意:金锭类似于存款,通存通兑,主要是1公斤以上的;金条则一般指50、100克的,因为数量相对少,因此任意仓库可以存入,只能在有限的地点提货】第六条交易所交割的金锭、金条为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SGEB1-2002、金条SGEB2-2004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交易所认可的国际相关市场认定的合格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参考资料(8)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即期、远期、掉期合约附则

参考资料(8)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即期、远期、掉期合约附则
第三十二条 对于因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结算失败的询价即 期、远期、掉期交易,交易双方会员应协商一致后于再次结算日收市 前分别向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即远掉业务再 次结算申请单》(附表)。交易所根据申请在再次结算日按原交易要 素(到期日除外)重新进行结算。
—8—
第三十三条 申请更改询价即期、远期、掉期交易的到期日或 参考价格日期,应由双方会员协商一致后分别向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 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即远掉业务日期调整申请单》(附表)。交 易所审核通过后,对交易进行相应更改。
第七章 业务应急
第四十一条 询价即期、远期、掉期业务的业务应急包括:应 急登记、应急确认、应急撤销、应急违约申报。
第四十二条 交易双方会员和经纪商(如有)均出现无法正常 进行询价即期、远期、掉期业务登记的应急情况时,交易双方会员可
若交易双方申请修改上述已录入的经纪商信息,应协商一致后分 别向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询价即远掉业务经纪机 构修改申请单》(附件),由交易所进行修改。
第三十一条 若客户在与会员约定的时点前未将足额资金和 实物存入指定账户,该会员可于交易日日终清算前通过交易所系统对 以下询价即期、远期、掉期交易进行违约申报:
期限分为标准期限和非标准期限,标准期限以《上海黄金交易所 询价即远掉业务标准期限》(附表)有关定义为准。
若遇交易所休市日,1M 以下标准期限对应的到期日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1M 以上(含 1M)标准期限对应的到期日遵循“经调整的下一 交易日”规则调整。其中,“经调整的下一交易日”指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但如果下一交易日跨至下一月,则提前至上一交易日。
第十五条 询价即期、远期、掉期交易的数量须为一手的整数倍。 其中,询价掉期交易的近端数量与远端数量须相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交易业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竞价交易第三节 定价交易第四节 报价交易第五节 询价交易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四章 结算业务第五章 交割业务第六章 发票管理第七章 异常情况处理第八章 信息管理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十章 争议与调解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黄金及其他产品的交易、结算、交割和实物统一配送。

第三条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包括竞价交易、定价交易、报价交易、询价交易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交易模式。

交易所为竞价交易、定价交易、报价交易和履约担保型询价交易等模式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保证金存管银行、其他相关参与者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交易所授权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中心)对国际会员进行集中管理,并为国际会员及其客户提供服务。

国际中心、国际会员及其客户、国际中心保证金存管银行等其他相关参与者除应当遵守本规则外,还应当遵守国际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则。

第二章交易业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六条交易所上市的品种有黄金(Au)、白银(Ag)、铂金(Pt),以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

第七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各交易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详见各交易品种的合约表。

交易时间的调整根据交易所的公告执行。

第八条根据交易模式的不同,交易所的上市合约分为竞价交易合约、定价交易合约、报价交易合约、询价交易合约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等。

根据交割地点的不同,交易所上市合约分为主板合约和国际板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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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中国唯一合法从事贵金属交易的国家级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团法人。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使中国的黄金市场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筑成中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为中国黄金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现货交易平台,使黄金生产与消费企业的产需供求实现了衔接,完成了黄金统购统配向市场交易的平稳过渡
机构简介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履行
上海黄金交易所
《黄金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职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开业。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

现有会员162家,分散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全球最大黄金现货交易所截至2011年底该所总交易额为4.44万亿元人民币。

标准黄金、铂金交易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

非标准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

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所主要实行标准化撮合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晚上21:00-2:30。

交易所的商品有黄金、白银和铂金.黄金有Au99.95、Au99.99、Au50g、Au100g四个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u(T+5)与Au(T+D)两
个延期交易品种及Au(T+N1)、Au(T+N2)两个中远期交易品种;白银有Ag99.9、Ag99.99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g(T+D) 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铂金有Pt99.95现货实盘交易品种;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等作为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

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7个城市设立55家指定仓库,金锭和金条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配送。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一起构筑成我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

未来,交易所将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一如既往,与时俱进,为我国黄金市场的繁荣做出更大贡献。

基本职能
上海黄金交易所其基本职能是:
(一)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二)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
(三)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
(四)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
(五)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
(六)监管会员黄金业务正常进行和交易合约按时履约,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
(八)沟通国际国内黄金市场、加强与国际黄金行业的交流;
(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组织形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
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

现有会员108家,其中商业银行13家、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1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2家,会员分散在全国26个省;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

会员中金融类14家、综合类77家、单项类17家;据初步统计,会员单位中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

基本业务
开户简介
一、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要求及流程:
1、开户要求:凡属国内热衷或需求黄金、铂金和白银实物与投资投机的机构及人员均可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开户要求由会员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海黄金交易所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一般纳税人证明(一般纳税人企业需提供,不是均不需提供)
(5)法人身份证
(6)指令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正确填写《客户须知》、《黄金现货委托代理交易协议书》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并签字盖章。

4、由会员报上海黄金交易所审批备案。

5、把开户保证金壹万元打入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理帐户。

6、由上海黄金交易所生成客户交易代码,开户完成。

二、开户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的划入:
为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上海黄金交易所对客户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资金的划转有着严格控制。

1、资金存入或帐面划转的方式打入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清算行的代理专管帐户。

即:开户行:帐号:
2、客户向上海黄金交易所划入资金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部划入金额的详细情况并将银行回单传真给公司财务部。

3、公司财务部在收到资金并核准无误后,在开盘时间20分钟内确保资金及时划转上海黄金交易所清算部帐户,并通知客户入金完成。

4、客户即可通过网上客户交易系统自助查询入金情况。

交易方式
交易所开业初期进行现货黄金交易,交易前买方会员必须在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全额存入相应金额的人民币资金。

卖方会员必须将需售出的黄金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品种
交易所实行标准化交易,交易黄金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2]
黄金交易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保留两位小数),金锭的最小交易单位为千克。

金锭的最小提货量为6千克。

交易的商品有黄金、白银和铂金。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盘08:50-11:30 午盘13:30-15:30 晚盘20:50-02:30 周五晚无晚盘并休市,周一早08:50竞价,周一晚交易计入次日,依次类推周四晚计入周五交易,节假日休市。

[3]
资金清算
交易所指定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16家银行作为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

仓储交割
交易所实行"择库存入"、"择库取货"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4个城市设立41家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可自由选择交割仓库存入或提取黄金。

黄金调配由交易所统一调运,交易所负责配送,保证交易后3天内拿到黄金。

质量检验
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承担金锭、金条质量标准、合格冶炼厂及品级资格认证、对产品质量纠纷进行仲裁检测等工作,交易所交易的金锭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的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质量标准的黄金,合格冶炼厂对其产品质量终身负责。

交易费用
交易所按成交金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201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手续费标准:黄金品种: Au(T+D)手续费率从0.03%调降至0.025%;黄金现货品种手续费率从0.045%调降至0.04%。

白银品种:手续费率从0.03%调降至0.025%。

铂金品种:手续费率从0.05%调降至0.045%。

其他品种(合约)手续费率不变
税收原则
经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通过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执行免征增值税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银行作用
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原则在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黄金抵押、租赁、代理和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等金融服务,从而进一步活跃交易、促进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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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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