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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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一、监管范围1.1 甲方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

1.3 甲方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总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 甲方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5 甲方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资金监管比例2.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存入监管银行指定的专用账户。

2.2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商品房项目交付之日止,甲方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为:______%。

三、资金使用及拨付3.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使用预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2 甲方应在商品房项目交付前,按照监管银行的要求,将预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

3.3 甲方应在商品房项目交付前,向监管银行申请拨付预售资金。

监管银行在审核通过后,按照约定的比例和时间,将预售资金拨付给甲方。

四、资金监管期限4.1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商品房项目交付之日止。

4.2 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的,双方可重新协商签订新的监管协议。

五、违约责任5.1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标的1.1 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出售给乙方的该房屋,房屋具体信息如下:(1)房屋坐落:__________(2)房屋结构:__________(3)房屋面积:__________(4)房屋用途:__________1.2 乙方支付的预售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预售资金监管2.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预售资金支付至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2.2 甲方应确保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乙方支付的预售资金。

2.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金额向甲方支付预售资金。

2.4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质量保证3.1 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2 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关于房屋质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乙方。

3.3 甲方应在交付房屋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房屋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售资金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4.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预售资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4.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的1%。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甲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
乙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
一、背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商品房的卖方,乙方作为商品房的买方,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二、交纳预售款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和时间,将预售款汇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三、监管账户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监管账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并确保该账户为专门用于监管预售款的账户。

四、监管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收取的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开户证明、预售款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机构
1.乙方和甲方共同委托[监管机构名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进行
预售款的监管。

2.[监管机构名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则,及时对实际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管,并向乙方出具监管证明。

六、监管证明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监管机构名称]出具的监管证明,证明预售款的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预售款支付完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通用)-2024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通用)-2024

【合同编号】:_______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通用)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一、监管账户1.2甲方应将本项目预售商品房的全部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预售款的支付2.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将预售款支付至监管账户。

2.2乙方支付预售款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预售款收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预售款的使用3.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项目的开发进度,合理使用预售款,确保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交付。

3.2甲方使用预售款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乙方同意后,由监管银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

四、监管银行的职责4.1监管银行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预售款的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预售款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4.2监管银行应在每个季度末向甲方和乙方提供预售款的收支情况报告,并及时通报预售款的使用情况。

五、违约责任5.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预售款,或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预售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6.1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其他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乙方使用之日终止。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附件:1.本项目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2.预售款收据样本3.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指南=====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特殊应用场合:政府限价商品房项目增加条款:a.甲方应遵守政府关于限价商品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预售商品房的价格符合政府指导价。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
1.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售许可证
2.监管账户信息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4.监管费用支付凭证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之日止。
四、监管费用
4.1甲方应按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4.2监管费用由甲方在项目预售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划拨预售款,直至甲方改正违约行为。
5.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鉴于:
甲方(以下简称“开发商”)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开发位于__________的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乙方(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预售款监管资质和能力;
二、预售款监管
2.1乙方对甲方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建设。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6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6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6篇篇1甲方(售房人):[公司名称]乙方(购房人):[公司名称]丙方(监管银行):[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安全,丙方同意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一、定义与解释1. 商品房预售资金:指甲方在商品房建设期间,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收取的购房款项。

2. 监管银行:指丙方,即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的银行。

3. 购房人:指乙方,即购买甲方商品房的自然人或法人。

4. 售房人:指甲方,即出售商品房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监管原则1. 专户存储: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存储于丙方指定的专户内,不得擅自挪用。

2. 专款专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用于商品房的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严格监管:丙方应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三、监管内容1. 监管账户设立:甲方应在丙方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并将监管账户信息告知乙方。

2. 购房款支付:乙方应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将购房款支付至监管账户内。

3. 资金划转:甲方需向丙方提交相应的用款计划,经丙方审核同意后,丙方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4. 监督检查: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于商品房建设。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并有权要求丙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2. 甲方义务:甲方应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建设,不得擅自挪用,并应配合丙方的监督检查。

3. 乙方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商品房,并有权要求丙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4. 乙方义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并应配合丙方的监督检查。

5. 丙方权利:丙方有权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并有权对甲方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房地产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监管部门):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鉴于乙方在太原市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并拟进行预售,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太原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开发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管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_____项目坐落: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预售许可证号:_____二、监管账户的设立与管理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账号为:_____ 。

2、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乙方预售商品房所得的全部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3、乙方应将监管账户信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告知购房人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4、监管账户的收支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支取监管账户内的资金。

三、预售资金的缴存1、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应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乙方不得另设账户收取购房款,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变相逃避资金监管。

2、乙方应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将购房款足额缴存至监管账户。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将购房款缴存情况报送甲方。

四、预售资金的使用1、监管资金应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和相关规定进行支取使用。

2、乙方申请使用监管资金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1)资金使用申请表;(2)工程建设进度相关证明材料;(3)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资料。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监管银行出具同意拨付资金的书面通知;审核未通过的,应书面告知乙方理由。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名称)地址:(开发商地址)乙方:(购房者姓名)地址:(购房者地址)鉴于甲方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公平的购房环境,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预售款监管的目的和原则1.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明确预售款的使用规范和管理,本协议依法规定预售款的监管方式。

2.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影响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时收取和使用预售款。

3.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免除乙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预售款的义务。

第二条预售款监管的方式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由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2. 第三方监管机构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按照乙方的指令或双方约定的规则支付、划拨预售款。

3. 第三方监管机构应确保预售款账户的独立性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预售款的划拨条件1. 甲方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向乙方证明开发商的资质和项目的合法性。

2. 甲方应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约定,并提供相应的验收证明,以确保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第三方监管机构按照约定的支付规则将预售款划拨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与验收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及时完成开发项目,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交付通知后,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验收,并签署相关的交付、验收文件。

3. 乙方如对交付的物业存在质量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关文件或不能按时完成开发项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支付预售款或未按时签署交付、验收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

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售款监管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1甲方(开发商)乙方(金融机构):丙方(工程监理机构):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兴建项目预售款的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路,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证》号为号,兴建房地产项目,现已具备预售条件,拟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预售申请,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预售款之监管机构,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之工程监理机构。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1、本项目预售楼款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

甲方在乙方须设立专门帐户。

2、同意为《预售款监管协议书》中的乙方(即本项目的预售款监管机构),共同履行《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的'权利和义务。

并同意本项目的预售款专门帐户,帐户名称:。

3、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丙方根据本项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乙方向甲方划款,未经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直接向甲方划拨工程款。

三、本项目预售款的监管期限,从预售款进入在乙方设立的专门帐户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止,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乙方和丙方监管不当,造成购房人损失的,应当与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一份,具同样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2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预售款监管协议书2甲方:银行乙方:开发企业丙方:石嘴山市茂源房地产交易中心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预售款用于项目开发,使项目按计划建设完成,为使乙方按期归还甲方贷款,保证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规范商品房预收款使用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的有关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对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实行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三方协议书范本模板8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三方协议书范本模板8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三方协议书范本模板8篇篇1范本模板甲方(购房人):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丙方(银行):鉴于:1. 甲方已购买乙方开发的商品房,并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

2. 为了保障甲方购房款的资金安全,乙方需将购房款存入专用帐户进行监管。

3. 丙方作为银行,同意协助乙方进行购房款专用帐户的监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购房款的资金安全,保障商品房预售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账户设立与监管1. 乙方应在丙方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帐户”),用于存放甲方支付的购房款。

2. 甲方应将购房款支付至专用帐户,由丙方进行资金监管。

3. 专用帐户内的资金不得随意提取,需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用。

三、资金监管与使用1. 在商品房建设期间,专用帐户内的资金主要用于商品房的建设和交付。

2. 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有关商品房建设进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丙方对专用帐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

3. 甲方购房款的资金安全由丙方负责保障,如因丙方监管不力导致甲方损失,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在商品房交付后,专用帐户内的资金如有剩余,应退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与赔偿1. 甲、乙、丙三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

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 乙方需保证商品房的按时交付和质量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品房无法按时交付或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3. 丙方需保证专用帐户内资金的安全监管,如因丙方监管不力导致资金损失,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与管辖法院1.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2024年-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鉴于甲方(预售方)与乙方(购房方)就预售房产事宜达成一致,为保障双方权益,确保预售款的安全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预售款定义1.1本协议所称预售款,是指乙方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的购房款项。

1.2预售款包括首付款、按揭款及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二条监管账户设立2.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预售款前,向乙方提供预售款监管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2.2甲方应确保预售款监管账户的唯一性,不得将预售款存入其他账户。

2.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预售款后,立即将预售款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并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第三条预售款使用3.1预售款仅用于甲方履行购房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税费等。

3.2甲方使用预售款时,应提供相关凭证,包括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以证明预售款的使用符合本协议约定。

3.3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预售款的使用情况,包括已使用金额、剩余金额等。

第四条预售款监管4.1乙方有权对预售款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包括查询预售款监管账户的余额、流水等。

4.2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监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4.3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规使用预售款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5.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预售款、支付违约金等。

5.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已使用预售款、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6.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售款的使用1.合法性:预售款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最新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最新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最新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下是最新版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范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丙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经协商,三方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销售的商品房项目,乙方进行资金监管,丙方从甲方处购买商品房时,就房款支付及资金监管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资金安全保障责任1. 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公正、信息公开、透明、诚信原则,切实承担好资金监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

2. 乙方对监管的房款资金应做到严格核算、科学管理,确保房款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挪用、流失、损失等情况发生。

第二条资金监管方式1. 购房人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剩余的交房款将由乙方由监管账户进行资金监管。

2. 乙方应根据购房人支付的房款金额,及时在监管账户内进行余额核算,确保监管账户余额与应支付房款相符。

3. 购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将房款支付至乙方监管账户的,视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甲方应按期交付商品房。

4. 购房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房款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要求购房人自购房金中扣除违约金。

第三条资金监管账户的设立及使用1. 乙方应在开户银行根据监管要求设立专用监管账户,并与甲方、丙方各开立一个子账户。

2. 乙方应对监管账户的使用、管理、核算等情况进行及时记录、结算;3. 购房人可以通过乙方的监管账户转账、支票等方式向监管账户支付房款,甲方应按照该账户信息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4. 甲方通过监管账户提取资金的,必须经乙方确认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行。

第四条借款及利息1. 如甲方因施工、各类供应物资等需要的购买、管理资金而产生借款的,须符合国家金融管理规定,经乙方审核确认,方可在监管账户内办理;2. 借款利息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且不得影响购房人支付房款及其与甲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

预售房监管合同范本

预售房监管合同范本

预售房监管合同范本
甲方(预售房企业):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监管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进行预售房项目开发,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监管协议:
一、监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预售房范围:
二、监管内容
1. 甲方预售房资金的收取、使用及账户管理。

2. 项目工程进度的监督。

3. 房屋质量的监督。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预售房销售。

2. 及时向乙方提供预售房资金收支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3. 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甲方预售房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

2. 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和房屋质量进行检查。

3.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问题。

五、监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用3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用3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用3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篇1甲方(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筑物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___,拟预售________楼________栋________号,拟预售面积________万平米。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严格监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并监督甲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

乙方发现甲方预售资金未按时、足额存入专用账户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甲方按照项目用款计划中确定的用款节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内资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设节点用款额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支取超出部分的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开发贷款。

如甲方以该预售项目向乙方申请并使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则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资金在转出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封闭管理账户。

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四、甲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二)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三分之二节点,提交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相应层数的《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四)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章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甲方(监管部门):乙方(监控银行):丙方(开发企业):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对商品房项目预售款实行监管,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实行行政监管。

乙方依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等事项进行日常监控。

丙方须遵守《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乙方的监控。

二、丙方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在乙方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户,名称为,账户号为。

甲方按照《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对符合预售条件,在设立专用账户及签订本协议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在预售期间,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预购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丙方向预购人开具《市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预购人直接将购房款缴入监管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购人交换交款票据。

预购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乙方协助丙方将按揭贷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四、在项目竣工备案前,预售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

可在预售款中提取5%—10%的办公和管理支出。

丙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

乙方凭《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手续。

五、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丙方应持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向乙方申请注销其预售款专用帐户。

丙方应持《市商品房预售款解除监管申请表》和乙方注销账户的证明向甲方申请解除监管。

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丙方在每月月底将当月的商品房销售、预售款收存、项目施工进度以及乙方出具的预收款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汇总报送甲方,接受甲方的监管。

七、甲方违反《省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办法》的规定,缺乏监管或违法监管,造成预收款被挪用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商品房预售方,乙方为商品房预售购买方,丙方为预售资金的监管方,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资金监管账户1. 甲方应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项应直接存入上述监管账户。

第二条资金使用1. 甲方使用预售资金应专款专用,仅限于商品房建设及相关费用。

2. 甲方使用预售资金前,应向丙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丙方在审核甲方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后,按照本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第三条资金监管期限1. 资金监管期限自乙方首次支付预售款项之日起至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止。

2.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甲方可向丙方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第四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使用预售资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售款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丙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资金被挪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书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篇1甲方(监管银行):_________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丙方(购房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与术语1. 预售资金:指丙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出卖人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

2. 监管银行:指甲方,负责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3. 房地产开发企业:指乙方,负责商品房的开发建设。

4. 购房人:指丙方,负责购买商品房。

二、监管内容1. 乙方在甲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丙方支付的购房款。

2. 甲方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乙方挪用。

3. 乙方在监管账户内设立子账户,用于核算每套商品房的预售资金。

三、监管方式1. 账户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监管账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凭证监管:乙方每次使用预售资金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 定期审计:甲方定期对乙方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甲方有义务确保监管账户的安全运行,保障资金的安全。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乙方有义务确保商品房的建设进度和质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3. 丙方权利义务:(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和甲方保障其购房款的安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监管银行)丙方:(监管机构)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范预售资金使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项目的预售资金收存、拨付、使用及监督管理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1.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坐落位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

2.该项目不动产权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

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根据建安工程造价、项目装修标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综合核定。

该商品房项目的楼幢:,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销售毛坯均价:元/平方米,项目装修价格:元/平方米,建安工程造价:元/平方米,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单价元/平方米,该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建安工程造价+项目装修价格+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单价)*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面积*【1 00%】【根据各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比例】):(币种)元(大写)。

4.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节点额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确定:(1)取得预售证后,建成主体层数(含地下室)达到总层数的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计(币种)元(大写)。

(2)建成主体层数(含地下室)达到总层数的后,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计(币种)元(大写)。

(3)主体结构验收后,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计(币种)元(大写)。

(4)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计(币种)元(大写)。

(5)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申请提取剩余全部监管资金额度和解除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备注:可自定义增加拨付节点)二、商品房预售资金及监管账户情况1.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全程监管,专款专用。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7篇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7篇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7篇篇1甲方(售房单位):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购房人):张先生丙方(监管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某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合理使用,丙方将对甲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管范围本协议中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乙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出甲方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款项。

二、监管方式1. 甲方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接收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

2. 乙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直接支付到监管账户。

3. 丙方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用于商品房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三、监管期限1.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乙方将资金支付到监管账户之日起,至该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

2. 在监管期限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取或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

3. 监管期限届满后,丙方应及时解除对监管账户内资金的监管,并将资金返还给甲方。

四、权利义务1. 甲方应确保商品房建设工程的合法性,不得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非建设用途。

2. 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房预售资金支付到监管账户,并有权要求丙方对资金进行监管。

3. 丙方应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资金专用于商品房建设,并有权对甲方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

4. 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进行资金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挪作他用或未专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时将商品房预售资金支付到监管账户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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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
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其中
作为本协议项下的监管项目,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
号。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天内,应当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的证明。

八、乙方根据规定程序向购房人退还预售资金的,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乙方提交的撤销预售备案登记资料办理退款手续;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的,甲方应当凭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资金存入资金账户证明以及乙方与购房人签订的终止合同办理退款手续。

九、丙方应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已完成投资额证明。

如乙方提出申请,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

十、甲方应当根据丙方出具的工程实际进度或者完成投资额证明,以及乙方提供的监管项目其他有效资金支出证明材料,按监管项目实际支出需要拨付资金。

十一、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的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开发建设需要。

资金账户中累计商品房预售资金不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部分纳入本协议监管。

其中,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可以用于监管项目相应的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不可预见费、税费、同步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其他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一)因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职责,造成监管资金未能使用于项目建设,致使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期竣工,给购房人造成损害的,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审查乙方提出的用款申请材料,造成项目建设延误的,由丙方按照乙方所受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方未尽责履行监管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无法正常建设,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因甲方无正当理由克扣或者迟延支付乙方所需工程款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丙方未认真审核或者甲方未提供监管资金余额的准确情况,造成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期竣工,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乙、丙三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甲、丙两方无过错的除外。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共同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按照下列第项处理: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本协议在履行期满前确需提前终止的,必须由乙方向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并签订新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完成监管资金交割并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备案后,本协议方可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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