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方案

合集下载

2016年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6年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6年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加快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为保证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推进建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依据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1、继续推进2015年度省级5个重点示范村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是加强七都镇黄河村黄泥坦中心村、大演乡新火村新火移民新村、仙寓镇源头村联溪中心村、丁香镇梓桐村桂村中心村、矶滩乡洪墩村洪墩移民新村项目建设,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同时推进市级建设中心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2、推进2016年度省级4个重点示范村项目建设,主要是大演乡新火村泮巷古村落、新农村严家古村落、仙寓镇占坡村河东古村落和南源村南源中心村,完成项目编制、预算和建设工作。

3、推进5个美丽乡镇建设,主要是七都镇、仙寓镇、小河镇、丁香镇、矶滩乡,完成集镇建成区和所在中心村的治脏、治乱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配套。

4、推进县级批复的9个一般中心村项目建设,主要是仁里镇缘溪村黄岩中心村、七都镇三甲村三甲高双元中心村、七都镇七井村邱村中心村、横渡镇河西村油纸街中心村、仙寓镇竹溪村幸福和平中心村、小河镇栗阳村栗阳中心村、丁香镇红桃村黄坑中心村、丁香镇石泉村大屋中心村、矶滩乡太胜村风火坑里中心村,完成项目编制、预算,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的针对我国乡村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为了全面提升乡村环境整体素质和居民生活品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推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乡村垃圾、污水处理等问题,提升乡村整体卫生水平。

3、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制度的全面推行,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美丽乡村的氛围。

4、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监督,确保乡村环境卫生水平持续提升。

5、积极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推动乡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

6、加强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乡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评估报告,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三、实施方案1、成立乡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面推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力度开展垃圾清理、废弃物回收等工作。

3、加强对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多渠道传播乡村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5、建立完善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环境指标监测评估,及时掌握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进展情况。

四、预期效果1、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整体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乡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3、乡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率有所提高。

4、乡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工作经常化、常态化,提高了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工作保障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居民参与的作用,形成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合力。

村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村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村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村屯环境整治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

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村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环境整治目标。

我们的首要目标是改善村屯环境,提高农民居住和生产条件,使农村成为宜居宜业的地方。

具体目标包括,改善村庄道路硬化率,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改善村庄饮水水质,完善村庄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改善农村卫生设施条件等。

二、环境整治措施。

1. 加强村庄硬化道路建设。

通过对村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提高道路质量,改善交通条件,方便农民出行和物资运输。

2. 加强村庄绿化建设。

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增加绿化植被,美化村庄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农民居住舒适度。

3. 改善村庄饮水水质。

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村庄饮水水源,提升饮水水质,确保农民饮水安全。

4. 完善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垃圾处理站点,加强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处理率,保持村庄环境整洁。

5. 提升农村卫生设施条件。

加强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设施覆盖率,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三、环境整治保障。

1.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村屯环境整治的资金支持,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村屯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鼓励农民参与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环境整治效果评估。

对环境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弥补不足,不断完善村屯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村屯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农村环境变得更加美好,让农民生活变得更加幸福。

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保护)绩效评价报告

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保护)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保护)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为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山东省 1.2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财政资金重点保障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和保障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安全。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29号)文件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实施了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创建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三级网络建设试点三部分内容。

2016年安排全省16个市(青岛市除外),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财政资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生态示范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三级网络示范及秸秆禁烧综合试点三个方面,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对省定贫困村予以重点倾斜。

2016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涉及全省16个市(青岛市除外),安排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省级财政资金15000万元。

主要项目占用资金如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0000万元(其中各市资金83701万元,省财政直管县1630万元),生态示范建设资金1000万元(其中各市资金920万元,省财政直管县80万元),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三级网络示范及秸秆禁烧综合试点资金4000万元(其中包括淄博市金山食品项目及瓦力蚯蚓养殖项目、烟台市牟平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项目和潍坊市青州秸秆焚烧项目,共4个项目)。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部分:重点支持南水北调沿线7市以外的9市(不含青岛市,下同)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

全省潍坊、淄博、德州、烟台等9个地市45个县(市、区)安排省级财政资金8370万元,荣成市、安丘市、高青县等8个省财政直管县(市)分配资金163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财政资金合计10000万元。

(2)生态示范建设部分:对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的6个县(市、区)和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要求的50个乡镇进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态示范成果巩固和提高所需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或工程,以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支出等,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和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支出。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2016年10月21日在监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上县财政局负责人 xxx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方案(草案)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4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预算为117000万元,支出预算为389690万元,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01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5245万元,支出预算为55245万元。

会后,因六个方面的原因,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一是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省财政根据中央调整增值税、原营业税与地方的分享比例,重新核定县市返还和上解基数。

我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的88000万元调整为80190万元,调减7810万元。

二是省财政厅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转贷额度,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227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债转贷资金应纳入县级预算管理,需在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支出中作相应调整。

三是省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我县存量债务债券99420万元。

四是兑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政策,当年需增加预算支出3995万元。

五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及体制改革等原因,需增加县本级预算支出9083万元。

六是截止9月底,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列县级专项预算支出45854万元。

上述六个方面引起的收支变化,根据《预算法》、《监督法》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调整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一、2016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草案(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的通知》(鄂财预发[2016]27号)和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转贷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洪湖拆围资金)的通知》(荆财预字[2016]331号)中明确的使用范围和重点,转贷给我县的227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精准扶贫及灾后重建县级配套资金3698万元。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31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十二五”时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

粮食连年高位增产,实现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扭转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态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民生保障水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实践证明,党的“三农”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亿万农民是衷心拥护的。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又必须加快破解各种难题。

一方面,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成为全党共识,为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汇聚强大推动力;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带来持续牵引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为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空间增添巨大带动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为农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驱动力;农村各项改革全面展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源动力。

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如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背景下,如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是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在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背景下,如何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赢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是必须应对的重大挑战。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

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不松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6.12.22•【字号】青环发〔2016〕426号•【施行日期】2016.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16〕426号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为全面总结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成效,做好下一阶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定于12月下旬起组织开展2008年以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评估工作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5日,共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21日至25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指标和工作内容。

(二)现场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5日):查阅项目档案,收集资料,并采取现场调研、问卷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告编制阶段(2017年1月16日至25日):整理汇总资料,编制完成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和组织形式(一)评估内容。

评估范围为2008年以来实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主要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运行长效机制建设和运行效果、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二)组织形式。

此次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由省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估政府采购入围单位青海瑞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主要评估任务,环境保护部环境环境规划院专家参与指导,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州(市)、县(区、市)环保部门做好配合。

(三)评估方法:评估工中作将调阅全部项目档案,并随机抽取八个州(市)各50%以上的项目县(区、市)现场调查,其中每县入村入户调查不少于5个村庄,重点调查各年度类型多、投资大的项目村,并根据评估指标逐项打分,综合评定项目实施绩效。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有关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有关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有关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2.29•【字号】鄂环办〔2016〕43号•【施行日期】2016.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湖北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有关意见的通知鄂环办〔2016〕4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切实履行部门责任,有序开展贫困县环境保护类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环保行业扶贫和贫困县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要性省委十届六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明确要求到2019年全省建档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指导全省开展贫困县资金整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我省贫困地区大多处于江河上游、湖库水系源头、农牧交错地带,生态地位极为重要,生态系统又十分脆弱,一旦受到破坏,就很难修复,将会威胁地区生态安全。

习总书记强调,“在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

”全省环保系统特别是贫困县(区)环保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结合贫困地区生态特性、保护重点,积极主动谋划区域扶贫攻坚和生态环保规划,牢牢守住生态环保红线。

要深刻认识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激活和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实现环境保护和扶贫开发并重,全力推动贫困地区绿色发展。

郴州2016年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级配套资金

郴州2016年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级配套资金

郴州市2016年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市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为按时完成东江湖项目建设,郴州市积极筹措市级配套资金。

依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郴财建指〔2016〕121号)文件内容,郴州市2016年度为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内的13个项目筹措了1000万配套资金。

其中郴州市环保局50万,桂东县255万,宜章县310万,资兴市100万,汝城县285万。

项目计划总投资21890万元,获得中省级资金11475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9083万元。

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0615.1万元,竣工待验收项目11个,占84.6%;在建项目2个,占15.4%。

(二)项目绩效目标1、湖南省郴州市东江湖生态信息系统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由东江湖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和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这两个项目合并实施),建立生态安全监控预测以及水质监控预警体系,集成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土地利用、污染排放数据库,建设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数据采集、处理、分析、预测、管理平台,提升东江湖生态环境监管自动化水平。

2、桂东县增口乡、寨前镇沤江临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化学需氧量削减36.3吨/年、氨氮削减5.8吨/年、总磷削减1.2吨/年、总氮削减11.5吨/年。

3、大塘、普乐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化学需氧量削减35.04吨/年、氨氮削减5.47吨/年、总磷削减1.2吨/年、总氮削减10.95吨/年。

4、瑶岗仙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化学需氧量削减21.9吨/年、氨氮削减1.8吨/年、总磷削减0.7吨/年、总氮削减2.34吨/年。

5、里田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化学需氧量削减21.9吨/年、氨氮削减1.8吨/年、总磷削减0.5吨/年、总氮削减2.34吨/年。

6、兴宁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化学需氧量削减219吨/年、氨氮削减18吨/年、总磷削减2吨/年、总氮削减23.4吨/年。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以下称整治资金)是指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的资金,由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整治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

(二)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三)按照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六)坚持结果导向,专项资金安排时统筹考虑相关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农村环境改善情况,突出对资金使用绩效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较好地区的激励。

第四条整治资金实施期限至2020年。

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形势的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第五条整治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以下事项:(一)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二)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水源涵养及生态带建设;(四)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和专项转移支付评估等情况,不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政策到期或者调整的,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差、绩效低的支持事项,应当及时按照程序退出。

第六条财政部负责制定资金分配标准、审核整治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整治资金预算草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预算管理等。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字号】泉政文〔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7〕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已经第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小流域和农村水环境质量,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2016〕29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整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长效导向、共治导向,进一步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水环境保护新机制,实现小流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绿色的福利。

二、基本原则党政同责,落实责任。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市、县、乡、村四级职责,落实部门环保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上下协同联动的小流域治理格局。

源头管控,综合治理。

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源头管控、综合施策,加强对全市小流域污染情况的监测梳理,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和流域水环境治理。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美好乡村建设的安排意见》,持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现就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资金投入有效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大力撬动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投入格局。

1.增加专项资金投入。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和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创新理财思路,按照省级不少于10亿元、市级不少于5000万元、县级不少于1000万元,并根据年度建设任务总量适度增加的要求,在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

2.加强涉农资金整合。

制定《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机制》,建立负面清单和可整合项目清单,明确整合方式方法。

压实县级政府在涉农资金整合中的主体责任,按照统一整合范围、统一规划整合、统一协调推进、统一考核奖惩的要求,集中力量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3.引导社会资金参与。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产业等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资金分配为发挥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调动以县为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年初预拨、验收考核结算的先建后补分配方式。

4.建立定额奖补标准。

从2016年起,对通过竞争申报及审查批准机制开展规划建设的省级中心村和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原则上按平均每个中心村、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不低于100万元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

为支持脱贫攻坚,对贫困县和皖北地区的中心村建设、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分别按1.5倍、1.2倍的标准安排。

5.统筹分配专项资金。

2016年国家农业政策大全

2016年国家农业政策大全

2016年国家农业政策大全!导读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政府单位陆陆续续发布了多项农业政策,小编也在第一时间呈现给大家,但是由于各政策发布时间不同、实施时间不同,农民朋友在用到时又不知道去哪里找了。

今天小编整理了2016年农业政策大全,一定要仔细阅读,并且收藏起来,尤其是补贴类,这可都是钱啊!一、补贴政策大全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土壤污染、水质污染、垃圾围村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以下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普遍较低,需要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环保知识讲座、宣传栏设置、宣传画册发放等方式,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治理。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例如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措施,有效减少农村环境污染。

三、推动农村生态建设。

加大对农村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绿色产业,推广生态农业、生态畜牧业等,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的质量。

同时,加强农村绿化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园林绿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法律法规建设。

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保障。

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将会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全力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29•【字号】毕府通〔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毕节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29日毕节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切实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面貌,大力创建文明卫生乡镇,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住建部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村建〔2015〕170号)和《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黔建村函〔2015〕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毕节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贵州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2015-2020)》为总纲,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开展文明卫生“百千万”工程创建实际,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一)城乡统筹,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和中心乡镇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服务周边乡镇的基本模式,对城乡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统筹抓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确保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推进。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3日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基本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

各县区要统筹协调,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前提,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组织农民群众全过程积极参与,主动投身到美好家园的建设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融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各县区要充分尊重当地乡情、村情,根据各村的资源禀赋、风俗传统等方面差异,实施有针对性的“一村一策”建设方法,坚持分类指导、分类实施。

根据平原、山区、丘陵、城郊实际,因地制宜,保持皖西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要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生态建设,突出地域特色。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一、整治目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是通过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和农村治理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原则1. 以人为本:将农村居民的需求和利益置于首位,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农村居民的权益和意愿。

2. 综合治理:综合考虑农村环境的各个方面,从污染源控制、生态修复和农村治理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治理。

3. 系统推进: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系统推进效果。

4. 先行示范:选择一些典型地区进行先行示范,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其他地区的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1. 污染源治理:加强农村工业和畜禽养殖等污染源的治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

2. 生态修复: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重点治理水体污染、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等问题,推广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模式。

3. 村庄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庄美化和文化传承,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幸福感。

4. 农村治理:加强农村地方政府的农村环境管理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提高农民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 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环境整治。

四、整治步骤1. 制定整治方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

2. 部门协同合作: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涉及的部门包括环境保护、农业、住建、水利等多个部门。

3. 资金投入: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财务保障。

可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环境保护税收收入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4. 典型示范:选择一些典型地区进行整治示范工作,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其他地区,形成整体推进的效果。

5. 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对整治工作的成效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帮扶方案范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帮扶方案范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帮扶方案范文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帮扶方案。

一、基础设施建设1. 加强农村道路建设,铺设柏油路或水泥路,改善农村通行条件,便利交通。

2. 完善供水系统,保障农民日常生活用水。

3. 建设卫生厕所,提升农村卫生条件,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二、农房改造1. 对老旧农房进行翻新,加固结构,改进设计,提高抗震性和舒适度。

2. 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如太阳能热水器、生物质能源炉具等,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室内空气污染。

三、环境整治1. 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力度,建立可持续的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机制,减少环境污染。

2. 推广生态农业,鼓励农民采用有机种植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保护土壤和水资源。

四、农村教育和医疗帮扶1. 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学校教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孩子的受教育机会。

2.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院和村医诊所,提高基层医疗水平,保障农民健康需求。

五、产业扶贫1. 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2. 提供职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帮助农民提升就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

六、组织管理和建设1. 加强村民自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构,鼓励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局面。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

七、政策支持1. 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帮扶政策,保障政策实施的顺利进行。

2.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资金到位、项目有效实施。

以上是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帮扶方案,通过落实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需要政府各部门、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6年中国环境公报

2016年中国环境公报
文字摘自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 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 重要讲话,图片由新华社记者摄
2016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 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 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加大环境治理 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治 理污染、保护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健 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力推进,下 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 赢之路。
二是健全环境预防体系。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构建绿色 制造体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超过 6500 万吨、煤炭产 能超过 2.9 亿吨。出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 一步上升,煤炭消费比重继续下降。新增部分地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严格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 地区战略环评。环境保护部对 84 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批复,涉及总投 资 9108 亿元,对 11 个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 970 亿元。31 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 420 个地市级的环保 部门与环境保护部实现环评审批信息每周联网报送。全国环保系统 358 家
文字摘自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 作报告》,图片由新华社记者摄
1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6
综述
环境保护
2016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 的攻坚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 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 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 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6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文件依据
(一)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意见》(郴办字〔2013〕18号)。

(二)郴州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郴州市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郴考办发〔2016〕2号)。

(三)市政府办《郴州市西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考核办法》(郴政办函〔2015〕201号)
三、奖补范围
(一)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庄整治示范村300万元。

2016年安排重点民生实事村100个,每个3万元。

(二)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144万元。

按照市领导整合资金要求,对西河沿线48个村进行奖补,每个村3万元。

(三)人居环境整治村556万元。

择优奖补面上整治村185个,每个村3万元。

四、奖补条件
(一)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庄整治示范村奖补条件
按《郴州市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郴考办
发〔2016〕2号)完成实事项目建设任务。

(二)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奖补条件
按《郴州市西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考核办法》(郴政办函〔2015〕201号)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人居环境整治村奖补条件
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上述三个方面不重复奖补。

五、奖补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上报符合奖补条件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名单,按要求分类填报《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奖补申报表》。

(二)验收复核
1、市统筹办组织人员对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庄整治示范村、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进行验收,对申请奖补的人居环境整治村进行现场复核。

2、根据验收或现场复核提出农村环境整治村奖补名单。

(三)研究审定
1、将农村环境整治村奖补名单与市财政局进行会审。

2、将农村环境整治奖补名单报市农委党组研究审定。

3、将农村环境整治奖补名单报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

4、与市财政局衔接,发文下拨奖补资金。

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村奖补申报表
注:类别分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庄整治示范村、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人居环境整治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