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检察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巩固和深化“诉讼监督年”活动成果不断推动我省诉讼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青海检察
巩 固和深化 “ 讼监督 年 ’ 动成 果 诉 ’ 活 不 断推动 我 省诉 讼监督 工作 创新发展
青海省人 民检察 院 多 旦
21 年 , 院党组 决 定 在全 省 检 察 机 关 开展 “ 01 省 诉
监督年” 活动以来诉讼监督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 坚定做 好工作的信心 , 更要眼睛向内, 看到我省诉讼监督工作 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 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以高度 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 坚持巩固和深化“ 诉讼监督年” 工
法、 失职 渎职 犯罪 造成 司法 不公 的 , 要坚 决一 查 到底 ,
生, 避免 因司法不公造成不 良影响 ; 三是要积极参加 以改善 民生为重点的社会诚信建设 , 重点加强对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等案件的监督 ,加强对侵害农 民权益 , 影响农村稳定和涉众诉讼 的监督 , 加强对涉及劳动争
督 工作 的 紧迫 感和责任 感
省人大常委会对诉讼监督工作作出《 决定》 这在 , 我省 尚属首次 , 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 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 对于全省检察机关
进一 步加强 和改进诉 讼监督 工作 ,切 实维 护司法 公正
监 督 重点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 除了自身要做到严
要继续坚持学 习《 决定》 的内容 , 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 深化认识、 领会精神实质, 真正把人大 的重视、 关心、 监 督和支持转化为做好诉讼监督工作的强大动力 , 转化
为进一 步维护 司法公 正 的具体 行动 ,切实把 强化 法律
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牢 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 的 宪法定位 , 正确处理打击犯罪和加强监督 、 实体公正 和 程 序公 正 、 督 制 约 和协 调 配合 、 法 监督 和探 索 监 依 创新 的关系 , 真正做 到敢于监督 、 善于监督 、 依法监 督、 规范 监督 。始 终把 诉讼 监督 工作 的重 心放 在 服务 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 中心 ,
司法监督实施方案

司法监督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司法监督是指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进行监督,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益。
司法监督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二、实施目标1. 提高司法公正性:加强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监督,确保司法裁判公正、公平、公开。
2. 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司法滞后和拖延。
3. 保障公民权益: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落实。
三、实施措施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建立定期巡视、督察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监督。
2. 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信息公开,推动司法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4. 加强技术支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5.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司法监督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司法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四、实施保障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司法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对司法监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司法监督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4. 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司法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形成对司法行为的有效震慑。
5. 推动立法完善:通过立法手段,完善司法监督的法律法规,强化司法监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五、实施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监督效果: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司法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接受社会评价:接受社会各界对司法监督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制度规章]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的实施办法
![[制度规章]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的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5970255a98271fe910ef9de.png)
[制度规章]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通州”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人民检察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
区检察院应当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在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
要全面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审判、民事执行和行政诉讼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区检察院重点监督下列违法行为:(一)刑事立案活动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或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立案或不立案情形的;(二)刑事侦查活动中遗漏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变更逮捕措施,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违法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违法限制律师执业权利,侵犯涉案未成年诉讼权利,立案后不进行侦查或无正当理由久侦不结的;(三)刑事审判活动中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诉讼活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和侵犯涉案未成年诉讼权利的;(四)民事审判、行政审判诉讼活动中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诉讼活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五)民事、行政案件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超范围、超期限执行或者错误执行案外人财物,滥用强制措施,截留、挪用已执行的财物,因不作为导致案件不能执行以及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六)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超期羁押等侵害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限制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在社区矫正中脱管、漏管的;(七)行政执法活动中不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不移送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违法线索,以及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的;(八)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行为的;(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职务犯罪等突出问题的;(十)案件判决生效后长期执行不到位的;(十一)区检察院依法需要开展其他监督活动的。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营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3.26•【字号】•【施行日期】200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2009年3月26日营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营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梅树清所作的《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会议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更加充分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继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充分反映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维护司法公正的强烈需求,监督并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特作以下决议:一、全市检察机关应当正确认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既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也是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殷切期望,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的总体要求,全面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市检察机关应当以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的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问题;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问题;加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以及审判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的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的问题;加强对法院作出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渎职侵权、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导致裁判不公的问题;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看守所和监狱收押、监管、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活动是否合法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超期羁押和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
强化公诉环节诉讼监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Legal S y st e m A nd Soci et yf叁垒!圭塾垒竺!竺!三里堕j燮●■圄圜强化公诉琢节诉讼监督‘深入推进三项重张茉毒、工作摘要在公诉环节诉讼监督职能的行使,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正、人权的保障、社会的和谐。
在新形势下,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强化公诉环节诉讼监督职能意义重大。
但司法实践中,基于公诉人司法角色的错误定位、诉讼监督职能的制度保障不完善、相应工作的考核机制不科学等等原因,导致了诉讼监督职能的弱化。
本文针对在公诉环节中开展诉讼监督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在公诉环节诉强化讼监督职能,有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关键词公诉环节诉讼监督司法公正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59.0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始终参与诉讼的全过程,同时依据我国宪法的明文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及“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的检察工作基本宗旨,肯定了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诉讼监督地位的重要性,也表明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全程性。
公诉环节作为在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位处关键岗位的重要环节,所承担诉讼监督职能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公诉环节中有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的监督,也有对案件进行定罪量刑的审判活动等诉讼监督活动。
在公诉环节诉讼监督职能的行使,直接关系到公权力的正当、司法的公正、人权的保障、社会和谐等方方面面。
在新形势下,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公诉环节诉讼监督职能有着重大的意义。
但司法实践中,基于公诉人司法角色的错误定位、诉讼监督职能的局限性、相应的工作考核机制不科学等等原因,导致了公诉环节中诉讼监督l l}l能被弱化。
本文针对在公诉环节中开展诉讼监督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在公诉环节诉能实现讼监督职能的强化,有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11.27•【字号】•【施行日期】2009.11.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所作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应当更加充分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决议:一、全省检察机关应当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遵循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和纠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全省检察机关应当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针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
着力监督纠正刑事立案环节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侦查环节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起诉环节该诉不诉、不当起诉,审判环节徇私舞弊、裁判不公,刑罚执行和监管环节侵犯人权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留所服刑等问题。
积极适应当前民事行政案件增多的趋势,切实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
2018年检察院工作计划与2018年检察院工作计划1汇编.doc

2018年检察院工作计划与2018年检察院工作计划1汇编2018年检察院工作计划我院的检察工作思路是:XX年,我院的检察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区、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开展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规范执法深化年”活动为保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区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两大战略,突出三个提升,实现五化进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惠农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建设1、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周到、细致,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首办责任制和双向承诺制;进一步利用电视媒体宣传“12309”服务热线的功能和作用,扩大影响范围。
规范管理,确保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让群众真正知道“12309”服务热线是他们表达诉求的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和参与大接访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稳妥进行涉检信访终结工作,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地化解涉检信访矛盾。
2、坚持稳定是首要责任。
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的维稳工作。
做好会议期间的涉检信访的摸排工作,杜绝会议期间的涉检信访发生。
3、认真做好举报宣传周等规定的法律宣传活动。
做到有安排、有总结、有上报。
提高宣传实效,起到鼓励群众举报、咨询、解决诉求的效果。
4、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杜绝涉检信访。
发挥涉检舆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杜绝涉检信访。
检察院对各专项行动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检察院对各专项行动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主要做法(1)认真检视查摆。
院全体党员干警按照要求,以主题教育和对照党章党规18项内容找差距两张检视问题整改清单入手,实事求是地检视自身差距,认真查摆剖析自身问题。
院领导班子梳理查摆具体问题7个,党组织查摆具体问题13个,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共检视剖析问题53条,普通党员排查问题210个。
(2)盯着重点改。
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征求意见反映突出的问题等,列出清单、逐项抓实整改。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抓好自身问题整改,普通党员也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整改。
(3)专项整治改。
围绕9项重点整治任务,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不愿不敢不善担当作为以及纪律作风养成不严谨等问题,真刀真枪的推进整改。
主题教育期间,院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院领导干部共查摆问题2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党组讨论修改《院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具体整改问题1个。
(4)跟踪问效改。
对主题教育中查找、发现、剖析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区分班子问题、个人问题,当下能改的,明确时限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持续推进整改。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所有问题、建议都纳入整改范围并得以有效解决。
2.存在问题(1)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深入性、有效性仍需提升。
如对政治理论学习的劲头不足,“为学而学”心态仍占有一定比例;深入思考、潜心钻研、系统学习方面较为欠缺,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不足;没有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认为抓业务或事务工作是显性的,抓思想工作是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陈旧,有效措施不多,结合**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谋划本院工作的大局意识还不强。
(2)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认为处理起来会影响与其他领导的关系,从而缺少一定的关注与协调。
比如对一些全院性的问题,有关注各自分管工作多一些,并以此为重的情况,整体大局观上的担当和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县司法局
56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县司法局
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组别
任务
类别
牵头单位
任务进展情况
民主法制领域专项工作小组
17项
连城自选改革项目1项
*
40
健全完善社团管理制度
制定《连城县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加强网络社团管理的指导意见,完善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县检察院
49
深入推进跨部门涉案财务集中管理中心建设。对各地涉案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推进管理系统建设,实行涉案财务的条形码认证管理。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县公安局
50
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机制改革,逐步推广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县民政局
53
整合规范社区服务窗口。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区重心向基层下移。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县民政局
54
完善企业民主制度。推进已建工会的国有企业规范化建设;力推行业集体协商;继续开展企业职代会优秀提案征集活动。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县总工会
55
完善人权保障
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
按省高院部署推进
县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9.12.29•【文号】高检发[2009]30号•【施行日期】2009.12.29•【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12月29日高检发[200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2009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对于应当修改法律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文件的改革和监督措施,各地应当加强研究和探索,在法律修改或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有关文件、建立相关机制后贯彻实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性质和职能的重要体现。
全面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1.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
人民检察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严格依法履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薄弱环节,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几点思考

0 —1 ̄ 0 21年第3期 C 135/ SN0591 2 [ g4 期 01 1 i 3 9 N 149 I 1 — 0 - F S 04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es 8@1 .r m9 6 6c 5 3o n
经济与法制社会
了 “ 三表”登记册和 《 新城 区人 民检察院公正执法廉政回访卡》 绍检察工作 、廉政建设工作 的开展情况 ,虚心听取和征 求他们对 , 与 “ 办案廉政监督表”配合使用。近年来 ,我院 “ 三表一卡”制 我院各项检察 工作 的意见、建议 , 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 信息 , 保 度 执 行情 况 良好 。 证他 们 知 情权 与监 督 权 。 二 是 通 过 对我 院重 点执 法部 门和 执 法 干警 建 立 执 法档 案 ,将 d .扎 实有 效 全 面 开展 廉 政 风 险 防控 机 制 建 设 在工作 中,我院始终把握准确查找风 险点和制定有效的防控 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在执法办案 活动 中执行法律 、遵守 注重以权力集中的院领导 、中层干部为重点, 以 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如实记录 归档 ,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执 措施这两个关键 ; 独立行使批捕权、公诉权、职务犯罪侦察权 的主要业务部 门为重 法 行 为 、 明确 执 法 责任 、严 格 内部 监 督 , 三是强化内部执法督察 ,促使干警规范执 法。检务督察工作 点 ,以管理人财物的岗位 为重点 ,不断增 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 开展以来、我院积极探索检务督察的新思路、新途径 ,每年制定 性。一年来 ,我院把廉政风 险防控工作延伸到每个岗位 ,渗透到 执法专项督察计划 ,对检察业务 中的重点执法环节及工作进行监 每个干警 ,建立或修订 管理制度共八 项,将防控措施融入到各项 规章制度 中。在去年底 我院进行的 目标考核工作中 ,将各部 门开 督 检 查 ,旨在 提升 检 察 工作 质 量 ,收 到 了 良好 的效 果 。 几年来 ,我院先后重点对反贪局 自侦 案件 同步录音录像 的室 展党风廉政工作与廉政风 险防控工作 一并纳入考评量化测评体 系 提审制度和安全防范监督情况及规范执法情况进行 了四次专项检 中 ,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多 了一项有力的依托。 3 .下一步做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 的展望 务督察。我院还对侦监科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中的撤 回案 件 ;公诉科法律文书质 量、办案程序、出庭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 察。针对督察 出的 问题 ,我 院督察部门都及时汇报、反馈 ,发 出 查作 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切实加强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加 书面 《 督察建议》或 口头纠正意见。 四是 用 制度 规 范 执 法办 案 活 动 。 在 内部 执 法 监 督 工作 中 ,我 强对党员遵守政治 纪律 的教育和监督检查 ,加强对局域网的监督 管理 ,对传播反对和否定党的领 导、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以及其 院始终把监督工作 的时效性放在第 一位 , 注意抓早、 抓倾向性 、 苗 他 违 反 党 纪检 纪 的 行 为 ,要严 肃 追 究 。 头问题 ,督促整改。2 0 0 9年 4月,我 院检务督察部 门针对 “0 4 2 0 B 深入开展反腐 倡廉 教育 , 强检 察机关 领导干部作风 建设 . 加 年至 2 0 0 9年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中发 对党风廉政 目常性教育要统筹安排 ,分步 实施 ,定期分析 。 现的问题 ,采取整改措施 ,制定 了 《 西安市新城 区人 民检察院直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要切实落实 “ 五个一”制度。 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监督办法》 明确 了自侦案件涉案款 , C 加强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 设,切实抓好正确行使检察权 的源头 . 物的扣押 、冻结 ,管理和处理的程序 ,强化 了检察机 关执法办案 内部监督 ,规范 了执法行为 ,严明了执法纪律。 是 加 强 对执 法办 案 活 动 的监 督 。将推 进 内部 监 督信 息化 工 为 了进一步严格 内部管理 , 强领导干部及干警组织纪律性 , 作 ,重点强化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和变更强制 增 提高执行 力,制定 了我 院 《 加强纪律作风管理规定》和 《 考勤管 措 施 的监 督 。 要通 过 “ 表 三 卡” 一 、流 程监 督 、 网上 监督 、执 法检 理 奖惩办法》 根据警车使用情况和值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发生的 查 、案件复查和重点案件回访等各种监督措施 ,强化对重点执法 ; 隐患,分别制定 了 《 警用车辆管理办 法》 新城 区人 民检察院值 岗位 、 重点 执 法 人 员 、重 点执 法 环 节 的监 督 。 、《 班制度 》收到了较好地效果。 二是深化廉政风 险防控机制建设。检察人 员执法档 案制度今 C .建 立接 受 外部 监督 的 制 度 体 系 后五年要全面推开。在信息化监督平台设计 中,我们 将把执法档 是 主动 接 受 人 大 、政 协 及 社会 各界 的监 督 , 自觉 服 从 区 委 案 内容作 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的内容之一列入信息化平台,对有 和市检察院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 、重要工作向上级部门和上 级 关信息 自动生成 ,发挥信息化优势,积极探索风险防控新机制。 院请示汇报制度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统一领 导 三是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加强对 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的监 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 的 督 。 严格 执 行 党 政 领 导 干部 选 拔 任 用 工作 有 关 规 定 ,进 一 步 规 范 监督。 推荐 、提名 、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工作 ,强化对拟提拔干部 二是 充 分 发 挥 人 民监 督 员 的监 督 作 用 。 此外 ,还 邀请 人 民监 的廉政考察。 D 加大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力度 ,维护党纪检纪的严肃性 . 督员参加院里 的重大活动 ,如 总结表彰、竞争上 岗等重要活动。 要确 保 办 案 质 量 ,切 实把 依 纪依 法办 案 落 实 到案 件 查 办 的 各 三 是 深 化 检务 公开 ,加 强社 会 监 督 力度 。 为 了提 高 外部 执 法
检察院完善诉讼监督的难点及建议

zhigong falv tiandi
检察院完善诉讼监督的难点及建议
郑艳玲
(362600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福建 泉州)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 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科学有效 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高度,对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权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出了“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 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 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 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者不行使 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 讼制度”等改革决策部署,明确了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任务 和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一、检察人员对诉讼监督的积极性不足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相当一部分检察人员把检察机关的诉 讼监督权与《宪法》所规定的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原则混同,没有认识到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单向性、
专门性和强制性 , 在思想意识上淡化了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 权。这种错误认识严重阻碍了诉讼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 检察人员在思想层面上认为,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无非 是在给被监督机关找麻烦,不愿意切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监督 职责,在工作上禀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对于诉 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怠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监督。
表一 : 永春县检察院 2013 以来诉讼监督案件情况表
立案 类型 总人数
监督
侦查 监督
刑事 审判 监督
刑事 执行 监督
民事审判 行政诉讼监督 Nhomakorabea件数 306
59
16
6
74
151
人数 51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检察机关【发文字号】高检发案管字[2016]3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16.07.27【实施日期】2016.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高检发案管字[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已经2016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7月27日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2016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案件流程监控,是指对人民检察院正在受理或者办理的案件(包括对控告、举报、申诉、国家赔偿申请材料的处理活动),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对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
第三条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应当坚持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人工管理与依托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办案部门应当协助、配合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及时核实情况、反馈意见、纠正问题、加强管理。
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查处案件流程监控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技术信息部门应当根据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需要提供技术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7.10.26•【分类】工作报告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2007年10月2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完善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的情况,请审议。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的同时,注重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对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正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切实采取措施落实会议要求和审议意见,不断完善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内部的经常性监督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为了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
(一)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
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以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为目标,以健全执法规范为基础,积极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起诉与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和主要业务工作规程等50多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执法规范体系。
在此基础上,各级检察机关以加强对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的监督为重点,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
上一环节工作没有完成或质量不达标,就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下一环节的办案人员要对上一环节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应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千山区院四项措施开展诉讼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千山区院四项措施开展诉讼监督取得良好效果近两年,千山区院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不断加强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拓宽诉讼监督范围,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增强了诉讼监督实效。
自2010年以来,在诉讼监督工作中共发出检察建议书50余份,量刑建议书60余份,追诉漏罪8件,追诉漏犯7人,改变案件定性5件,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不断加强公诉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在工作中,公诉部门通过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干警的法律监督意识,通过办案实践和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干警法律监督水平,通过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提升干警执法公信力。
一是注重對政策和刑事法律的学习,强化诉讼监督意识,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通过学习,全体公诉干警树立了正确的刑事诉讼监督理念,充分认识到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文明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加强公诉环节的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
二是注重开展提高诉讼监督能力的培训,不断积累诉讼监督工作实践经验,努力提升诉讼监督水平。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保公诉干警每年脱岗业务培训不少于一周。
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选择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盲点内容,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专题培训。
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院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努力发现和培养具有精深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诉讼监督专业人才。
三是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提升执法公信力。
我院公诉部门不断推进检务公开,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员等旁听、评议出庭起诉活动,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积极推行不起诉、不抗诉说理答疑等制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
同时加强公诉干警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各种方式提醒和促使公诉干警依法公正行使法律监督权,不断提升公诉队伍的执法形象。
二、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一是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审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建议督办落实工作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建议督办落
实工作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检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高检发办字[2007]18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07.11.09
【实施日期】2007.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建议督办落实工作办法》的通知
(高检发办字[2007]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建议督办落实工作办法》,已于2007年10月25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十届第二百五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7年11月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建议督办落实工作办法
(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十届第二百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建议的落实,巩固巡视工作成果,增强巡视工作实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督查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正文:----------------------------------------------------------------------------------------------------------------------------------------------------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2012年8月24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宪法、法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一、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检察机关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增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认识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涉检涉法舆情应对和引导,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创新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形成既有利于协作配合,又有利于监督制约的长效工作机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检察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检察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检察院《关于印发〈XX州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红检发〔2011〕5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诉讼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将XX县人民检察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建立健全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形成诉讼监督工作合力
各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争取政法各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诉讼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探索和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工作合力。
1.建立和完善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
建立与侦查机关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刑事发案和立案情况,完善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反管辖规定立案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健全对立案后侦查工作的跟踪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立案后违法撤案等问题;建立侦查机关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变更逮捕措施及时通知作出批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制度;建立对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监督制度,及时查处和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范围、录入时限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和部门:侦查监督科
责任人:张宇明
督办领导:沈石勇
完成时限:18年6月底前
2.建立和完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机制。
坚持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将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刑事抗诉案件工作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强化抗诉案件跟踪监督,规范检察机关调取或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工作;建立对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二
审书面审理、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后改变原审判决案件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深化量刑建议改革,规范量刑建议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范围和标准,探索建立符合庭审规律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和部门:公诉科
责任人:韩丽
责任领导:沈石勇
完成时限:18年12底前
3.建立和完善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民事申诉案件检调对接机制,有效开展抗诉案件调解工作;完善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机制,进一步规范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程序,提高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和监督实效;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制度,规范列席审委会的职责、范围和程序;建立民事执行监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机制,扩大民行监督的范围。
责任单位和部门:民事行政检察科
责任人:段学海
责任领导:马菊华
完成时限:18年6月底前
4.建立和完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
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完善对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进行监督的制度,保证刑罚变更执行公开公正;健全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机制,推行羁押期限告知、羁押情况通报、期限届满提示、换押等制度,防止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建立和完善刑罚执行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进驻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的监控和监管信息双联网建设,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促进依法文明管理;完善被监管人及家属约见检察官制度,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探索社区矫正的新途径,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责任部门:监所检察科
责任人:张学斌
督办领导:马菊华
完成时限:18年6月底前
5.建立和完善执法保障机制。
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对诉讼监督工作的投入,为诉讼监督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技术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驻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的监控和监管信息双联网建设工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责任部门:办公室、技术科
责任人:刘剑、肖五阳
督办领导:杨宏伟
完成时限:长期
二、强化内部与外部监督,保障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监督自己与监督他人同等重要的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与外部监督,保障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1.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协作机制。
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定,加强内部监督与配合,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和效率;健全内部执法情况通报机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与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互相通报执法情况,对执法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和诉讼监督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健全和完善检务督察、检察人员执法业绩档案、错案追究等制度,着力纠正诉讼监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保障诉讼监督权规范行使。
责任单位和部门:政治处、纪检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
责任人:刘渝情、曾小关、李涯生、张宇明、韩丽、段学海、张学斌、杨福有督办领导:沈石勇、杨宏伟、马菊华
完成时限:18年6月底前
2.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工作机制。
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接受人民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建立与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定期联络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工作制度,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诉讼监督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建立群众监督检察工作制度,
采取邀请视察、案件评议、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诉讼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和部门:人民监督工作室
责任人:谢鸿祥
督办领导:马菊华
完成时限:18年12月底前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诉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各部门要以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为载体,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把诉讼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诉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抓好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努力打造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诉讼监督队伍,夯实正确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思想基础。
责任单位和部门:政治处、纪检组
责任人:刘渝情
督办领导:沈石勇
完成时限:长期
2.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
创新专业化干部队伍培养模式,采取跟班培训、案例讲评、精品案件评选、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培养业务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诉讼监督人才,提升业务素养,推动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
责任单位和部门: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
责任人:刘渝情、曾小关、李涯生、张宇明、韩丽、段学海、张学斌、杨福有督办领导:沈石勇、杨宏伟、马菊华
完成时限:长期
3.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诉讼监督工作考核机制。
对各业务部门及检察人员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提高诉讼监督工作在业务考评中的权重,根据业绩予以奖惩,提高检察人员开展诉讼监督的积极性,引导和促进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
展。
责任单位和部门:政治处
责任人:刘渝情
督办领导:沈石勇
完成时限:长期
四、加强诉讼监督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诉讼监督环境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宣传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了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诉讼监督工作的认识度,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诉讼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一次诉讼监督宣传月活动。
拟于18年2月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一次诉讼监督专题宣传活动,全面宣传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职责,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诉讼监督的法律规定、范围和流程,宣传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诉讼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和部门:政治处、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处科
责任人:刘渝情、杨福有、段学海
督办领导:沈石勇、杨宏伟、马菊华
完成时限:18年2月底前
2.扎实抓好举报宣传周、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
充分发挥举报宣传周、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诉讼监督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采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的诉讼监督案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增强维权意识,善于、敢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和部门:政治处、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处科
责任人:刘渝情、杨福有、段学海
督办领导:沈石勇、杨宏伟、马菊华
完成时限:18年6月底前
3.加强宣传报道。
及时宣传报道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提升诉讼监督工作的社会认识度,为全面推进诉讼监督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部门: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