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一、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将行车安全作为汛期交通运输工作的首要任务,保障驾驶人员和乘客的安全。
2.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科学合理: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行车安全管理措施。
4. 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汛期道路的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
5. 严格执法: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要严格执法,确保安全行车。
二、车辆管理1. 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对所有的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的检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在车辆内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打火机、药品、工具等,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3. 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在汛期,要根据天气预报和道路情况,合理安排运输计划,避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路段。
三、驾驶员管理1. 培训教育: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所有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提高他们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等。
3. 警惕危险信号:在汛期,驾驶员要时刻保持警惕,警惕路况变化和危险信号,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四、路况管理1. 加强道路巡查:在汛期,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清理道路中的障碍物,确保道路通畅。
2. 路况提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或水害的路段,设置明确的路况提示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3. 避开危险路段: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尽量避开,选择安全的替代路线。
五、应急措施1. 建立应急预案:制定汛期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出应对。
2. 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协同合作,共同应对汛期交通安全问题。
3.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前准备好各种应急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六、监督考核1.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防洪渡汛及道路、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范本
防洪渡汛及道路、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范本一、背景介绍洪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防洪渡汛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道路、车辆运输是防洪渡汛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道路和车辆运输安全对于顺利开展防洪工作至关重要。
为提高防洪渡汛及道路、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能力,制定以下管理范本。
二、防洪渡汛安全管理范本1. 制定洪水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洪水监测和预警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洪水动态。
预警机制应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预警级别和响应措施。
2. 制定防洪应急预案:根据不同洪水等级和威胁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应包括组织领导、信息发布、疏散转移、物资调度等方面的内容,并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3. 加强河道清淤和堤防加固:定期开展河道清淤工作,保持河道通畅。
对破损、老化的堤防进行修复和加固,提高防洪水平。
4. 安排专人巡查水利设施:组织专人对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5. 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洪渡汛工作,建立社区防洪志愿者队伍。
提供相应的培训和物质支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三、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范本1. 组织道路概况调查: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进行全面概况调查,掌握道路状态和潜在问题。
2. 制定道路维护计划:结合调查结果,制定道路维护计划,包括日常巡查、清理、维修等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道路施工质量的监督,保证道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加强交通管理:制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交通信号化管理,合理划设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保障道路交通秩序。
4. 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加大对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保证车况良好。
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障道路安全。
四、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范本1. 加强车辆驾驶员培训: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驾驶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普及交通法规知识。
最新整理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细则.docx
最新整理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特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运〔20xx〕182)第四章“汛期安全行车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工务系统细则2.1 加强汛期值班力量。
要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汛期,各单位要做好轨道车、汽车司机的安排工作,安排专人值班,随时掌握防洪信息,各工务段,九江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防洪办至少要有2人以上专职日常防洪工作,其它系统要有1人负责日常防洪工作。
主汛期各工务(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要安排专人轮流昼夜值班。
站段防洪办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提高日常工作质量创造条件。
2.2 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警。
2.2.1 各工务段,九江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加强与当地市县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联系,签订合同,建立信息联系,及时获取重要雨情、水情、库情信息;要有专人经常观看带有铁路线的卫星云图、雷达图(维艾思气象信息wang每小时刷新全国铁路沿线的降雨云图wang址http:// wis .cn/mor/logon.wis),充分利用铁路沿线雨量计,对管内雨情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各级防洪主管工程师对管内重要天气过程,要力求做到“了解中期、掌握短期、跟踪实况、及时预警”。
汛期工务段、车间和班组负责人要每天了解降雨情况和未来天气预报。
沪昆线160km/h以上地段,车间、班组应力求及时掌握局部雨情雨强,快速应对,安排上道巡检,尽早发现隐患。
2.2.2 细化降雨量警戒制度。
对所有高度危险地段,汛期必须派人看守,对中度危险地段,汛期实行以雨为令、分段包保、冒雨检查。
以雨为令要建立在对雨量及时准确观测的基础上,根据设备抗洪能力分区段制定雨量警戒线,确定降雨量注意、危急警戒值。
为了确保提速铁路汛期安全,各工务站段要研究塌方断道与雨量值的关系,提供科学的警戒线数值,严格《关于发布路局汛期桥梁洪水警戒制度的通知》(工桥〔20xx〕68号)规定的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
暴雨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办法为做好铁路防洪工作,有效预防暴雨及灾害性天气引发的铁路水害行车事故,提高防洪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铁路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确保汛期行车安全,按照国铁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段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预报、预警暴雨预警信息来源。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收中央气象台、专业气象台、铁路气象专网卫星云图、暴雨预警通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预警信息或调度命令,结合降雨过程影响范围和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报送党政正职或值班领导进行批示,以调度通知、邮件、微信或短信向相关领导、科室和车间、工区转发,提出具体防御要求。
二、预警应急响应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各科室、车间、工区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进入戒备状态,同时做好以下工作:11.接到暴雨预警通知后,值班领导15分钟内在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值岗,及时对防洪应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安排,指导防洪工作,检查、督促各车间、工区值班和防洪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指挥中心:①当班调度员将降雨预报传达到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督促车间II级防洪地点指定专人做好看守准备,掌握II级防洪地点看守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督促车间III 级防洪地点及其它有可能发生水害地段安排巡查人员,掌握各工区职工在岗人数。
②实时收集雨情信息,密切注意出巡、限速、封锁三级雨量警戒值,随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安全措施。
③通知各级包保干部到位或电话协助工区做好防洪安排,负责发布抢险道路通行状况。
④通知轨道车司机进行热车待命。
⑤根据气象预报及降雨范围,安排专业或专职干部降雨或夜间往返添乘机车检查。
⑥掌握大型机械、协议抢险队伍、沿线施工单位及机械设备信息,做好信息沟通。
⑦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管内水害现场信息,把好线路开通前的列车放行关。
⑧雨情解除后负责通过邮件、微信或短信发布通知,结束警戒。
3.桥隧科:①雨前做好雨量计日常使用情况跟踪检查。
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细则
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细则近年来,气候变化导致降雨量增加,汛期来临时,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成为重要的社会关注焦点。
为了保障驾车人安全出行,制定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细则,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提前了解路况1.及时关注天气预报,了解降雨量和降雨时间,避开强降雨时段。
2.查询路况信息,特别是水位和积水情况。
注意沿途可能出现的易积水路段,选择避开或调整行车路线。
3.在出发前,获取道路监控信息或实时交通信息,并调整出行计划。
二、做好车辆检查与保养1.检查轮胎的胎压、花纹深度和磨损情况,并确保轮胎完好无损。
2.检查刹车系统、安全气囊和灯光等关键部件的工作是否正常。
3.保持车辆底盘、轮圈和排气管等关键部位的清洁度和通畅性。
污垢和堵塞可能会影响车辆的行驶性能。
4.定期更换雨刷器,并确保刮水效果良好,以增强视线清晰度。
5.准备好相关救援设备,如应急救援箱、安全锤等。
三、安全行车技巧1.过水路段:在过水路段时,要尽量保持稳定车速,避免突然加速、急刹车和急转向。
提前观察路面情况,尽量选择无积水或浅积水路段行驶。
2.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路况,提前减速慢行,预留足够的刹车距离,防止因制动不及时造成事故。
3.避免疲劳驾驶:在长途行驶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行车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如感觉疲劳,要及时休息,以保障行车安全。
4.保持车距:尽量保持与前车辆的安全距离,防止因紧急情况导致的追尾事故。
5.谨慎超车:汛期路况复杂,能见度低,超车时要谨慎操作,确保安全。
6.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标志和标线行车,不占用对向车道或非机动车道。
7.注意警示标志和警告信号:注意路面上的警示标志和警告信号,根据提示做出相应的驾驶调整。
8.谨慎过驳道:水面上的驳道容易积水,行驶过驳道时要谨慎慢行,注意维持车辆的平稳性。
四、应急处理措施1.出现故障:如果车辆出现故障,在安全位置停车,注意开启警示灯,及时寻求救援。
2.车辆受困:如果车辆被困在水中,要保持冷静,关闭车窗,使用安全锤等工具破窗逃生,迅速游至安全地带。
(2011)117汛期警戒行车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乌铁总〔2011〕117号关于发布《乌鲁木齐铁路局汛期警戒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局属各单位,铁道营运公司,各维管单位:为确保汛期行车安全,加强行车组织,特制定《乌鲁木齐铁路局汛期警戒行车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技术规章目录编号为WLG/GW115-2011。
前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降雨天气列车安全运行办法》(乌铁总〔2010〕242号)文件和《乌鲁木齐铁路局降雨天气列车安全运行办法补充规定》(乌铁总〔2010〕292号)文件同时废止。
各维管单位由其监管单位负责传达。
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WLG/GW115-2011乌鲁木齐铁路局汛期警戒行车管理办法为加强汛期降雨天气和水害情况下的行车组织,达到科学防洪、保障行车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汛期警戒级别及警戒区的界定第1条本办法中“汛期”指每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期间执行本办法。
第2条降雨强度的分类1.根据新疆地区降雨特点,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通过雨强和雨量二种判断方法将铁路沿线降雨强度分为小雨、中雨、大雨及以上三类。
2.“雨强”是指机车司机、车站人员、巡检等人员在现场以人工判定的降雨强度,人工判断降雨强度的判定标准参见附件1。
3.“雨量”是指从工务工区(车间)雨量监测报警仪(简称雨量仪)上显示的数值,雨量仪降雨强度判定标准见附件2。
4.停雨间隔不超过24小时的雨量累加值为连续降雨量。
5.雨量监测报警系统由路局工务处负责管理,局信息技术所负责辖区范围网络维护。
第3条汛期警戒级别的界定原则1.汛期警戒级别依据降雨强度和现场水害程度等汛情进行综合判定,划分为一级警戒、二级警戒和三级警戒。
2.通过雨量仪或人工判断确定的降雨强度,对应的汛期警戒级别:小雨为一级警戒,中雨为二级警戒,大雨及以上为三级警戒。
3.按现场水害程度划分:路堤坡脚浸泡、导流堤冲毁、路基侧沟淤积溢满等不影响行车的情况为一级警戒;护锥基础外露、路堤坡脚局部冲刷、桥下水位超过警戒水位等可能影响行车安全,路堑塌方、滑坡、落石但未侵限,路堑防护错动开裂未倾倒迹象、未侵限等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为二级警戒;路堑塌方、落石、滑坡,路堑防护错动开裂,水漫路肩及以上(水下情况不明),路堤边坡坍滑、冲毁,轨道、道床冲毁、冲空,护锥基础掏空冲毁、桥涵冲刷(情况不明)、树木及建筑物侵限和电气化区段因水害造成停电故障等危及行车安全的各种情况为三级警戒。
确保汛期行车绝对安全的措施
确保汛期行车绝对安全的措施――沈铁工发(92)634号电报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积极抢修、当年复旧”的方针,严格执行铁道部“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行全员防洪,力争不断道、少断道,做到新道不翻车,特制定如下措施:一、各级防洪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及时与当地防汛、气象部门联系,按雨情、水情及时发布巡检命令。
二、局、分局行车调度依据天气、汛情预报或水害报告,必须及时发布运行条件的命令或提出行车安全的明确要求。
三、车站值班员要“三扣车”1、接到有危及行车安全的水害报告时;2、站内水浸线路,无法确认前方进路时;3、当列车由邻站开出后,接到区间线路有险情的报告时(应用无线列调呼叫司机停车)四、机车、列车乘务员要“一清楚”、“二认真”、“四停车”、“二减速”、“二报告”。
1、“一清楚”:重点水害地段的位置;2、“二认真”:认真执行调度命令,严守规定的运行速度;认真了望,按工务巡守人员显示的信号执行。
3、“四停车”:水浸钢轨、桥梁时,洪水严重冲刷路基、道床时,线路有障碍物时,发现有显示拦停信号或无线列调呼唤停车时。
4、“二减速”:在暴风雨天气,了望困难时,发生异常晃车时。
5、“二报告”:发现线路水害时,立即向车站报告,发现邻线水害,立即用无线列调通知邻线列车及两端站。
五、工务人员要“七必拦”1、水浸钢轨情况不明时;2、道床冲空、路基边坡冲刷严重,危及行车安全时;3、山体滑坡、山坡落石及倒树侵入限界时;4、路基严重松软下沉,线路几何尺寸发生较大变化时;5、桥梁墩台基础冲空,桥上轨向变化时;6、洪水通过桥梁、水淹梁底时;7、发现其他情况危及行车安全时。
机务段汛期行车安全措施
机务段汛期行车安全措施1. 引言汛期是指在雨量充沛的夏季,由于大量降水导致河流水位上涨,容易引发洪涝灾害。
机务段在汛期临近时需要采取一系列行车安全措施,保障列车运行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机务段汛期行车安全措施的相关内容。
2. 汛期行车安全措施2.1. 巡查检修设备在汛期来临之前,机务段需对行车路线上的设备进行全面巡查和检修,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这包括信号灯、轨道、道岔、通信设备等。
特别要关注设备是否存在漏洞或故障,及时修复和更换可能存在风险的设备。
2.2. 防止溃堤风险在汛期期间,河流水位上涨,存在桥梁或其他水路设施被冲毁的风险。
机务段需要加强对桥梁和涵洞的巡查,定期进行结构检测和维护。
此外,监测河流水位的变化,当水位超过安全范围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如实施列车限速、停运部分区段等,以确保行车安全。
2.3. 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在汛期,雨水较多,对排水设施的维护至关重要。
机务段需要对桥梁、隧道等区域的排水设施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排水畅通。
此外,对于排水设施损坏或有漏水现象的区域,需要及时修复,防止积水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
2.4. 增加应急抢险队伍汛期是防灾抢险的重要时期,机务段需要增加应急抢险队伍的人手,确保在汛期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
应急抢险队伍需要配备专业设备和工具,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2.5.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汛期,风险和安全隐患增加,机务段工作人员需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
针对汛期特点,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建立完善的安全报告机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3. 总结机务段汛期行车安全措施的实施是确保列车正常运行和旅客安全的重要保障。
通过巡查检修设备、防止溃堤风险、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增加应急抢险队伍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汛期行车风险,保障行车安全。
机务段需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河流水位等信息,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列车运行的顺利进行。
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设备进行防汛抗洪(以下简称防洪)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铁路办公及生活设施防洪活动参照所在省市防洪实施细则进行。
第3条防洪工作以“全员防洪,科学防洪”为指导思想,实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力抢修,当年复旧”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4条防洪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洪岗位责任制。
第5条铁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洪的义务。
必要时,铁路部门可按照《军队参加抢险就在条例》有关规定请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支援防洪抢险。
在发生水害地点周围的铁路施工队伍,应在铁路局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防洪抢险。
第6条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导下,铁路各单位应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讯抗旱指挥部,协调相关的防洪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联防,争取地方群众积极支持。
第7条铁路运营部门要适时对基础设施的抗洪能力进行检定,积极改善抗洪能力不足的铁路运输设备;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病害,必须采取工程措施整治,提高设备抗洪能力。
第8条各有关部门汛期要加强对危及行车安全处所的检查、监测,严格执行汛期安全行车措施,防止发生行车事故,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9条既有铁路改造,其设计应满足规范抗洪能力要求;施工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影响既有线抗洪能力。
新建铁路工程,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方相关工程、设施、环境等对铁路防洪能力的影响。
第10条铁路防洪工作要依靠现代化科学技术,在预防、预警、抢险和复旧等环节,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应用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提高防洪工作和装备水平,使铁路防洪逐步实现现代化。
第二章防洪组织第11条铁道部设立防洪指挥部,由主管部长任总指挥,总调度长任副总指挥,运输(含调度、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下同),建设、计划、财务、劳卫、安监、公安、宣传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指挥部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全路的防洪工作。
铁路防汛管控方案
铁路防汛管控方案1. 引言防汛工作是铁路运营中的重要任务,铁路运输在自然灾害中承受较大风险,特别是在洪水灾害中。
为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作,制定一套铁路防汛管控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将介绍铁路防汛管控方案的要点和流程,以确保铁路的安全运营。
2. 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防汛工作开始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2.1 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定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是铁路防汛工作的基础。
防汛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防汛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防汛物资的储备和调配计划;•防汛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防汛通信和信息发布的方法和流程。
2.2 水文监测系统的建设水文监测系统是指对铁路沿线河流水位、流量等水文信息进行监测和预警的系统。
建设水文监测系统可以及时掌握洪水的动态情况,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3 防汛物资的储备和配置防汛物资的储备和配置是防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路部门应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需求,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包括泵机、排水设备、抗洪器材等,以便在防汛期间随时投入使用。
3. 防汛管控方案3.1 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在防汛管控方案中,首先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
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特点、地形地貌等因素,将洪水风险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汛措施。
3.2 防汛预警和报告机制建立防汛预警和报告机制是防汛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通过水文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等手段及时掌握洪水发展趋势,并向相关部门发布预警和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3.3 防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根据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排涝和排水措施:及时排除铁路沿线积水,保证道路通畅;•加固和加高防洪设施:修建防洪墙、挡水板等设施,增加抗洪能力;•临时转运和疏散方案:在需要时安排车辆和人员的转运和疏散;•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铁路工作人员的安全,包括培训、装备等。
铁路实施防汛条例细则
铁路实施防汛条例细则第一篇:铁路实施防汛条例细则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1992年8月11日,铁道部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设备进行防汛抗洪(以下简称防洪)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铁路工程、工业、院校及生活设施防洪活动参照所在省市防洪实施细则进行。
第3条防洪工作以“全员防洪”为指导思想,实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力抢修,当年复旧”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4条防洪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洪岗位责任制。
第5条铁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洪的义务。
必要时铁路部门可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支援防洪抢险。
第6条在“国家防汛总指挥部”的领导下,铁路各单位应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讯指挥部,协调相关的防洪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联防,争取地方群众积极支持。
第7条铁路运营部门要积极改善抗洪能力不足的铁路运输设备,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病害,必须采取工程措施整治,提高设备抗洪能力。
第8条各有关部门汛期要加强对危及行车安全处所的检查、监测,严格执行《汛期安全行车措施》(附录略),防止发生行车事故,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9条既有铁路改造工程,设计应满足规范抗洪能力要求;施工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影响既有线抗洪能力。
第10条铁路防洪工作要依靠现代化科学技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防洪工作和装备水平,使铁路防洪逐步实现现代化。
第二章防洪组织第11条铁道部设立防洪指挥部,由主管部长任总指挥,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安监、计划、财务、劳资、物资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指挥部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全路的防洪工作。
第12条铁路局、铁路分局防洪指挥部,其成员比照铁道部防洪指挥部组成,负责领导本部门的防洪工作。
工程处、大修处及有关段(队)组成防洪抢险队。
铁路防洪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防洪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铁路防洪工作,有效预防暴雨及灾害性天气引发的铁路水害行车事故,提高防洪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铁路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及工作内容第四条段管内的防洪安全管理实行段、车间、工区三级管理,实行包保责任制。
第五条工务生产技术科是段管内防洪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汛前指导开展防洪隐患大排查,现场检查确认Ⅰ、Ⅱ级防洪重点地段,修订防洪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防洪预抢工程。
2.防洪期间每月召开防洪专题会议一次。
3.汛期发生水害后,协调、指挥水害抢险。
4.路局发布出巡和限速降雨预警时,赶赴预警区段,督导车间、线桥工区落实预警各项工作;签发确认段发(区段)1预警。
5.负责全段防洪管理,落实上级防洪制度,完善防洪应急预案,指导车间、线桥工区防洪工作。
6.汛期发生水害后,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抢修方案,协调劳力、机具和材料组织水害抢险。
7.协助现场负责人做好线路开通前设备检查确认工作。
8.做好汛期防洪值班,对车间、线桥工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9.负责降雨预警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10.按照防洪料具标配,全面检查防洪备料,督促物资室及时补充。
11.负责结算防洪抢险有关费用,编写防洪总结。
12.负责提报水害复旧计划,按批复组织实施复旧工程,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第六条车间是段管内防洪安全管理的具体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1.执行段各项防洪制度,督查、指导线桥工区做好防洪管理工作。
2.汛前组织开展防洪排查,确定防洪Ⅲ级重点地段,组织线桥工区开展防洪演练。
3.汛期成立防洪抢险队伍,组织线桥工区做好水害抢险工作。
24.按照防洪料具标配,每月检查线桥工区防洪备料储备情况,及时补充。
5.路局、段启动预警后立即响应,及时安排防洪巡查人员进行设备巡查。
6.汛后收集上报月、年度雨量及总结。
第七条线桥工区是段管内防洪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职责是:1.落实段防洪各项制度。
铁路汛期行车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应对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铁路行车安全带来的影响,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铁路客运、货运、工务、电务、供电等各部门在汛期行车过程中,针对突发水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成立铁路汛期行车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2. 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实施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包括:(1)信息收集与报告(2)应急处置与救援(3)物资保障(4)交通疏导与保障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警响应。
(2)各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确保预警信息准确及时。
2. 应急响应(1)发生水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应急处置小组迅速组织人员、设备、物资投入应急处置。
(3)根据灾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封锁线路:确保人员、设备安全,防止灾害扩大。
2)疏散旅客:组织旅客有序疏散,确保旅客生命安全。
3)抢修线路:迅速组织人员、设备进行线路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4)救援受伤人员: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应急物资供应,满足救援和恢复通车的需要。
五、信息发布与沟通1. 信息发布(1)通过铁路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应急响应措施等。
(2)加强与地方政府、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2. 沟通协调(1)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
(2)加强与旅客、媒体的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应急结束1. 灾害解除(1)经评估,灾害解除,应急响应终止。
(2)恢复正常行车秩序。
2. 总结评估(1)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改进完善应急预案。
(2)对应急处置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汛期安全行车措施
1、各级防洪值班人员,要加强与当地防汛、气象、水利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的变化,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布置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密切各部门(包括物资、后勤)间的配合,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并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
2、行车调度人员,接到车站值班员,机车、列车乘务员或工务人员的报告后,应根据天气和线路情况,及时发出调度命令,指示列车停运或限速运行。无线列调电台要全部打开,尤其是机车电台一定要随时处于开放状态,以便及时与调度所取得联系。
6、电务人员,对水害地段的电线路要增加巡检资数,做到设备状态良好,保证通信畅通和信号显示正确。同时要加强无线列调的测试检查,保证站、车电台通话良好。
3、机车、列车乘务人员,应对沿线重点病害地段心中有数,要腐执行调度命令,严格按照规定速度运行,不间断了望,并与工务巡守人员以信号应答。运行中的列车,遇有前方情况不明时,可适当减速或停车,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果断措施,并及时报告车站或调度所。机务段应指派专人重点添乘,加强指导。
4、各车站,接到机车、列车乘务员、工务人员危及行车安全的工员或工长迅速赶赴现场检查处理,经确认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方可再放行列车。
5、工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分段负责、冒雨检查和洪水通过危险地点检查监督制度。重点病害看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及时汇报,当列车接近时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工务人员在江河水位高涨、线桥情况不明、危及行车安全时,可在区间拦停列车或通知车站、调度所扣发列车。工务人员可添乘机车或开出轻轨车、轨道车前往区间查明情况,作出处理,排除险情后再放行列车。
防汛行车应急预案
防汛行车应急预案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我国铁路运输在汛期期间的安全稳定,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提高防洪防汛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行车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1. 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洪防汛工作。
组长由铁路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铁路局、车站、车辆段、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等部门负责人。
2. 设立防洪防汛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办公室设在铁路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预报和预警1. 天气预报。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天气预报信息,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特别是对大范围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的预报。
2. 预警等级。
根据天气预报和实际情况,将防洪防汛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对应较小、一般、较大和重大自然灾害风险。
四、应急响应措施1. 蓝色预警(较小风险):(1)加强值班监控,做好应急准备。
(2)对重点区域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3)加强对车站、列车等的宣传,提醒旅客注意安全。
2. 黄色预警(一般风险):(1)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到岗。
(2)对重点区域和设备进行加固,备足防洪防汛物资。
(3)加强对车站、列车等的宣传,提醒旅客注意安全。
(4)根据需要,采取限速、停运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 橙色预警(较大风险):(1)全面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到岗。
(2)对重点区域和设备进行加固,备足防洪防汛物资。
(3)加强对车站、列车等的宣传,提醒旅客注意安全。
(4)根据需要,采取限速、停运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5)向上级报告情况,争取支持和协助。
4. 红色预警(重大风险):(1)紧急启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到岗。
(2)对重点区域和设备进行加固,备足防洪防汛物资。
(3)加强对车站、列车等的宣传,提醒旅客注意安全。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防洪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防洪⼯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号:铁总运[2017]8号颁布⽇期:2017-01-10执⾏⽇期:2017-01-10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防洪组织第三章防洪准备第四章汛期安全⾏车措施第五章⽔害抢险第六章善后⼯作第七章防洪经费第⼋章奖励与处罚第九章附则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铁路防洪⼯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年1⽉10⽇铁路防洪⼯作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加强铁路防洪⼯作,保障汛期⾼铁和旅客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条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辖范围内进⾏的铁路防汛抗洪(以下简称防洪)活动,适⽤本办法。
铁路办公及⽣活设施防洪活动参照所在省、⾃治区、直辖市的防洪有关规定执⾏。
第三条防洪⼯作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要求,实⾏全员防洪、科学防洪。
第四条防洪⼯作实⾏主要领导负责制,统⼀指挥,分⼯负责。
各有关部门实⾏防洪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防洪⼯作应当加强与国家和地⽅防汛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地⽅政府和沿线群众的⽀持,协调做好相关防洪⼯作。
第六条铁路⼲线发⽣严重灾害时,可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请求中国⼈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援防洪抢险。
第七条加强铁路防洪基础设施和周边环境的检查、评估,积极整治度汛隐患,保障铁路抗洪能⼒。
第⼋条新建及改建铁路⼯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地⽅相关⼯程、设施、环境等因素对铁路防洪的不利影响。
既有铁路技术改造时,相关设计应满⾜规范规定的抗洪能⼒要求,施⼯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既有线度汛安全。
第九条防洪⼯作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在隐患排查、预报预警、⽔害抢险、防洪⼯程和防洪管理等环节,运⽤先进技术⼿段,提⾼科学防洪⼯作⽔平。
铁路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汛期⾏车安全管理办法〔2012〕号关于印发《某某公司汛期⾏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属各段、⼦(分)公司:现重新修订的《某某公司汛期⾏车安全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〇⼀⼆年七⽉七⽇某某公司汛期⾏车安全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做好新形势下铁路防洪⼯作,提⾼灾害⽓象条件下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最⼤限度减少恶劣天⽓对运输的⼲扰,确保汛期⾏车安全,根据有关规章、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章预警信息发布第⼆条根据中央⽓象台、内蒙古专业⽓象台的暴⾬预警通知,结合降⾬过程影响范围和可能发⽣的灾害类型,由集团公司防洪办报集团公司防洪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
第三章预警应急响应第四条各单位、各级防洪机构接到暴⾬预警通知后必须⽴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在30分钟内进⼊戒备状态,并严格实施以下重点措施:1.⼯务、运输、机务、电务、车辆、建管、房⼟、物资等处室接到暴⾬预警通知后,⽴即对本系统防洪应急⼯作进⾏部署、安排,对下属站段领导到岗情况进⾏抽查。
⼯务、机务、电务部门做好添乘检查准备。
2.⼯务、运输、机务、电务、⽔电等主要⾏车单位接到暴⾬预警通知后,主要领导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本单位值班室值岗,对本单位防洪应急⼯作做出具体部署、安排,并检查和督促下属车间值班和落实防洪应急响应相关事宜。
3.⼯务、电务、⽔电等主要⾏车⼯种现场⼈员于20分钟内在车间、⼯区集结待命,派出巡查⼈员按照包保区段分段巡守;相应区段的各车站⽴即通知两端区间运⾏列车的机车乘务员,对本线及周边环境加强了望,随时做好减速慢⾏或停车准备,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车站值班员。
4.各相关单位按照《某某公司应急处置“⼋固定”管理办法》内集铁办〔--〕---号⽂要求⽴即通知相关地⽅防洪抢险协议单位,确保抢险⼈员、机械处于待命状态,⼀旦发⽣断道⽔害,随时调⽤;建设单位⽴即通知降⾬覆盖区域的施⼯单位听候调遣,并做好随时出动抢险的各项准备⼯作。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案例)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的通
知(案例)
根据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现向各施工单位通报以下事项:
1. 汛期安全风险评估:各施工单位应在汛期来临前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积水淹没、施工设备安全等方面的风险。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2. 建立汛期安全预案: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汛期安全预案。
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措施、施工现场疏散方案、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预案需经专业、合法机构审核并备案,以确保其科学合理性。
3. 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汛期安全预案,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管和管理。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监控点和安全疏导标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对于安全隐患点,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
4. 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作
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施工作业
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行为的发生。
5. 加强舆情管理: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及时
了解并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的问题。
及时发布施工进展情况和安全预
警信息,增强社会公众对施工现场的了解和信任。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
汛期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
法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特此通知。
日期: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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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号关于印发《某某公司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属各段、子(分)公司:现重新修订的《某某公司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七日某某公司汛期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铁路防洪工作,提高灾害气象条件下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运输的干扰,确保汛期行车安全,根据有关规章、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预警信息发布第二条根据中央气象台、内蒙古专业气象台的暴雨预警通知,结合降雨过程影响范围和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由集团公司防洪办报集团公司防洪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
第三章预警应急响应第四条各单位、各级防洪机构接到暴雨预警通知后必须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在30分钟内进入戒备状态,并严格实施以下重点措施:1.工务、运输、机务、电务、车辆、建管、房土、物资等处室接到暴雨预警通知后,立即对本系统防洪应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对下属站段领导到岗情况进行抽查。
工务、机务、电务部门做好添乘检查准备。
2.工务、运输、机务、电务、水电等主要行车单位接到暴雨预警通知后,主要领导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本单位值班室值岗,对本单位防洪应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安排,并检查和督促下属车间值班和落实防洪应急响应相关事宜。
3.工务、电务、水电等主要行车工种现场人员于20分钟内在车间、工区集结待命,派出巡查人员按照包保区段分段巡守;相应区段的各车站立即通知两端区间运行列车的机车乘务员,对本线及周边环境加强了望,随时做好减速慢行或停车准备,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车站值班员。
4.各相关单位按照《某某公司应急处置“八固定”管理办法》内集铁办〔--〕---号文要求立即通知相关地方防洪抢险协议单位,确保抢险人员、机械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断道水害,随时调用;建设单位立即通知降雨覆盖区域的施工单位听候调遣,并做好随时出动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章防洪地点等级规定第五条Ⅰ级防洪地点:汛期可能发生灾害,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地点,如重度危岩、严重陷穴地段等。
第六条Ⅱ级防洪地点:雨中及雨后一段时间可能发生水害,危及行车安全的地点,如水冲线路、边坡坍塌地段以及存在病害的挡护设施等。
第七条Ⅲ级防洪地点:虽无明显病害,但不能排除水害发生风险的地点。
第八条对于Ⅰ级防洪地点,汛期要选派经培训合格的职工进行昼夜看守。
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看守制度,绘制详细线路巡回图,设置呼叫标和防洪警示标志,配备固定电话和无线对讲机,配齐应急防护备品,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并用对讲机与司机进行联控。
第九条对于Ⅱ级防洪地点,要落实具体监护人和责任区段,遇大雨及以上雨情预报,看守人员要携带必要的应急防护备品和无线对讲机提前就位,对责任区段进行雨中及雨后一段时间的临时监护,一般情况下雨后临时看守2天。
第十条对于Ⅲ级防洪地点,当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后,要安排职工按照巡回图分批次不间断冒雨巡查。
同时,各工务段要制定添乘计划,遇大雨及以上雨情,雨中及雨后3天内要加强添乘检查。
第十一条加强对防洪地点动态管理。
大雨及以上雨情结束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雨后设备检查,动态掌握设备变化,根据汛期设备安全风险等级,适时调整防洪地点。
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长大路堑、高陡边坡和落石多发区段等防洪关键处所的病害整治,严密防范滑坡、崩坍、落石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第五章汛期值班留守第十二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保证双人双岗。
凡天气预报有降雨或预见有降雨时,工务工区要提前通知雇用巡查人员到所属工区待命。
总值班室、防洪办对有关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保证防洪值班制度的落实。
第十三条遇暴雨天气,各工务段调度须加强与上游水库值班人员的联系,动态掌握向下游泄洪情况,必要时安排人员驻库警戒。
第十四条各工务工区必须留有一半以上的人员值班,并提前分配好包保区段,确保能够在10分钟内执行冒雨出巡检查和参加水害抢险,并要有一名工长或班长带班,确保在汛期突发危情时,能组织起有效的抢险力量。
第六章降雨量警戒制度第十五条集团公司雨量警戒分为出巡警戒、限速警戒、封锁警戒三个等级(各区段雨量警戒值见附件)。
1.出巡警戒。
工务部门除按规定对Ⅰ级防洪地点进行汛期看守,对Ⅱ级防洪地点进行雨中及雨后2天临时看守,对Ⅲ级防洪地点加强雨中巡查外,对其他地段也要及时进行巡查(包括添乘机车检查),确保重点地段不失控,一般地段不漏检。
一般情况下,对降雨区段雨后添乘检查不少于3天,当连续雨量30毫米及以上时,雨后对降雨区段内Ⅰ、Ⅱ、Ⅲ级防洪地点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降雨停止后三天内,对降雨区段路基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限速警戒。
当土体含水量趋于饱和,若再遇较强降雨,有发生山体开裂、斜坡失稳、路堑(堤)坍塌等水害的可能,应及时对列车采取限速警戒措施。
不同土质、不同环境、不同降雨特征对土体趋于饱和的连续雨量影响很大。
山体斜坡、路基边坡降雨受害反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列车限速及取消限速的时限,由各工务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封锁警戒。
短时强降雨,发生边坡溜坍、水冲线路、泥石流等突发水害的可能性较大地段,需封锁线路进行设备检查。
封锁警戒措施一般限于地质灾害多发的山区、丘陵和路基病害多发的区段。
执行封锁警戒后,经检查确认线路具备开通条件时,可解除封锁警戒。
开通后首趟列车不能为旅客列车且速度不得大于45公里/小时,后续列车按工务提供的放行条件运行。
列车司机应加强了望,工务部门应加强巡查。
封锁警戒解除后若降雨量符合限速警戒条件时,应继续执行限速警戒。
第十六条各工务段要及时整理分析线路发生水害的成灾雨量,每次出巡检查,都要做好出巡情况登记(附件2)。
积极探索水害发生规律,通过对成灾雨量的反演,实际检验限速、封锁雨量警戒值的合理性,并适时对雨量警戒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桥梁洪水限速或封锁警戒值,要综合考虑桥梁结构型式、桥墩基础状态、河面漂浮物等有关因素影响,通过水文检算确定洪水警戒水位。
第十八条铁路沿线雨情信息要直接接入列车调度台。
第七章汛期行车安全措施第十九条工务部门要动态掌握沿线降雨情况,及时向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通报。
当雨量超过限速警戒值或区间情况不明时,及时按预案要求提出限速或封锁线路的申请,情况紧急时要立即拦停列车。
第二十条当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后,工务段调度立即电话通知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通知相关车站值班员,车站值班员接到列车调度员的通知后,立即通知两端区间运行列车的机车乘务员加强了望,注意运行;工务段调度还要立即通知管内相关车间,由车间负责通知相关工区派出巡查小组10分钟内出动,发现危及行车的水害立即拦停列车或通知车站扣车。
同时通知就近防洪看守(巡视)点加强警戒。
第二十一条当降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后,工务段调度经核实确认后确定列车限速运行条件,并立即电话通知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下达区间限速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接到调度命令后,立即向站内及两端区间运行列车的机车乘务员传达调度命令。
机车乘务员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须加强了望,按规定速度运行,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车站值班员;工务各相关工区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车站运转室办理相应区段的限速手续(按附件1区段限速值登记),登记格式统一规定为:“**站*时*分降雨量已达到限速警戒值,**站(含站内)至**站(含站内)间**km+**m至**km+**m处列车限速**km/h运行”。
并按防洪责任区段迅速派人对线路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和监视,发现危及行车的水害立即拦停列车或通知车站运转室扣车。
第二十二条当降雨量达到“封锁”警戒值后,工务段调度经核实确认后立即电话通知列车调度员封锁区间,列车调度员立即向有关车站下达封锁区间的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接到调度命令后立即封锁区间,扣停列车,对已进入区间的列车,须立即通知司机运行至安全地点停车,运行前方情况不明不得强行通过。
工务各相关工区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车站运转室办理相邻区间的封锁手续,登记格式统一规定为:“××站×时×分降雨量已达到扣车警戒值,区间线路情况不明,××站至××站间扣发列车。
并迅速派人按防洪责任区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加强对I级防洪看守地点的巡视检查,II级防洪地点和临时危险处所要派人监护。
区间封锁后,如需抢修或进入区间联合检查时,由工务现场抢险负责人明确水害具体地点、抢修人员和工具数量以及车地点,列车调度员要及时派出单机或轨道车,组织工务、电务、水电等有关人员快速进入区间进行联合检查,并确定放行列车条件,尽快组织恢复行车。
第二十三条当遇暴风雨灾害性天气、洪水高涨等非正常情况时,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机车乘务员、工务人员要果断采取扣车、停车、拦车等措施,不得臆测放行列车和臆测行车。
1.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要严把“列车放行安全关”。
各车站接到机车、列车乘务员、工务人员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后,应立即扣停列车。
列车调度员要掌握每条线、每个区段的雨量警戒值和沿线实时雨量。
某个区间或某个地段达到雨量行车警戒值时或接到车站值班员、列车司机、工务部门的报告后,要立即发布调度命令指挥列车限速运行或临时停车。
2.遇暴雨天气,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车站不得向区间放行列车;车站值班员在接到机车乘务员或工务人员区间发生水害的报告后,须立即扣停列车,并通知区间运行列车司机水害具体地点;站内组织列车开行时,须经工务人员检查确认区间线路设备符合列车运行条件并签认后,方可开行。
3.机车乘务员要严把“列车运行安全关”。
机车乘务员要熟悉值乘地段防洪重点地点,掌握列车运行区段的天气预报。
遇降雨天气要高度警惕,加强安全联控,必要时可以减速慢行。
宁可错停,不可盲行,严禁臆测行车。
实施雨量限速警戒后要双司机值乘。
机车乘务员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六停车——水漫路肩时;河水水面距桥梁步行板不足2.5m时(停车后确认水面距梁片地面距离大于0.5m时可继续运行);洪水严重冲刷路基时;障碍物侵限时;晃车严重时;发现有拦停信号时。
两报告——发现线路水害时,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就近车站报告;发现邻线水害,立即通知邻线列车及两端站。
4.预报大雨及以上雨情,机务运用干部要对出勤机车乘务员进行传达,并按照要求进行添乘指导。
第八章汛期桥梁洪水警戒制度第二十四条距梁底净高(含雍水和浪高):圬工梁1.1m。
警戒制度是:1.列车以不高于45km/h的速度通过(由工务部门提报限速申请)。
2.各工务段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巡查,巡查人员每隔2小时向段调度汇报水位及巡查情况。
段调度及时将桥梁水情向工务处调度汇报,并向车务段、机务段值班室通报。
巡查人员必须携带防护备品。
3.各工务段线路车间主任必须赶赴现场警戒作业,准备长钩等工具及时打捞、拨开堆积的大型漂浮物,防止堵塞桥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