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乱象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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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自行车交通:捍卫与救赎
1、发展中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各自的高速公路和高铁系统,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却另辟蹊径地,纷纷兴建专门向骑车人开放的自行车高速公路。
由“四轮”向“两轮”的回归,某种意义上,堪称公路交通系统发生的一场革命。在我理解之中,如果只看欧洲国家建设几条“自行车高速公路”,那只是倡导和鼓励自行车交通发展的一种举措,还称不上一场革命,不应夸大其意义。但是,整个欧盟国家确实正在试图推动一场绿色交通革命,包括继续提升公共交通、大力改善步行与自行车交通、针对小汽车实施更加严格的停车政策、广泛推动市区低排放乃至零排放的区域交通管制政策等。
就中国城市而言,我们依然处于城市化与机动化持续联动快速发展,和城市空间形态结构、出行方式结构的转型演变进程中。
2、欧洲城市的自行车交通发展,实际成效较好的国家并不多,主要有荷兰、丹麦、瑞典、芬兰等几个西北欧国家。阿姆斯特丹、哥本哈根、斯德哥尔摩、赫尔辛基四个首都城市,更是倡导和鼓励发展自行车交通的典范,自行车出行分担率均超过30%,有的甚至超过40%。自行车出行,成为这些城市广大市民,特别是中产阶级,喜闻乐见的日常交通主要方式。
3、城市道路交通供应侧方面:
从硬件到软件,努力创造安全、顺畅、舒适且系统完整的自行车交通网络、设施和环境。
包括规划建设高密度、完整连续的自行车交通网络;
自行车交通网络与居住小区、公共设施、就业场所的无缝衔接;
道路空间与时间分配上给予自行车交通优先保障;
开辟自行车交通专用道、专用路乃至建设所谓自行车高速公路等;
提供充足、安全、便利的自行车停放空间,并与公交车站、港站枢纽良好衔接;
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等。
4、城市交通需求侧方面:
一方面对小汽车交通采取高油价、高税率、高收费政策
大幅度清除路内小汽车停车,限制市区特别是中心区机动车行驶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下,划定老城区为机动车低排放零排放区域等,引导人们放弃对小汽车出行的依赖;
另一方面,广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家园”、“主动选用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减少小汽车出行”等等命题,
从市长、公务员,到中产阶级、普通市民,各阶层既达成了广泛共识,又落实到了具体行动。
5、案例分析:哥本哈根市
以最为成功的北欧自行车之都——哥本哈根为例,哥市长期倡导和鼓励“公交+步行和自行车”的绿色出行模式。哥市居民出行方式结构中,公交约占33%,步行和自行车约占40%,小汽车约占27%。
原因:
第一:构建了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走廊良好切合的“手型城市
第二:得益于步行和自行车与轨道交通车站之间良好的衔接配合。
在距离车站1公里范围内,步行是最主要的接近方式;在距离车站1 到1.5 公里范围内,自行车占据主导地位,约40%的比例;即使在距离车站2.5 公里时,自行车出行在所有到达出行中所占比例高达30%,小汽车仅占19%,其余约50%通过支线公交换乘。
第三:得益于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倡导鼓励
但整个欧洲大陆除了少数城市(不限于上述四个首都城市)之外,其他大部分城市还是以机动车交通占主导,自行车交通不过是象征性的配角。
原因:
从供给侧看:
第一:既有的道路交通系统大部分建立在机动交通导向基础上的,只有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并没有考虑自行车交通存在的必要与可能;
第二:即使近年来很多城市努力对机动车道进行了重新分配,辟出部分自行车道空间,有的开辟了自行车专用道、专用路,但毕竟不成体系,再加上自行车停放空间很难做到就近、分散、充分,因此难于形成完整、连续、安全、便利的自行车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也就无法让大多数市民主动和放心地选择自行车出行。
从需求侧看:
第一:一百多年来机动化发展,已经使发达国家大部分市民习惯采用小汽车方式出行。而人们的出行方式选择,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具有很强的习惯性、依赖性。
第二:尤其现代社会中,一方面人们的工作压力大,工作节奏快,对出行时间价值看重,对随机性、便利性要求高;
第三:另一方面,人们休闲、娱乐、聚会、购物等活动越来越多,对出行的私密性、便利性、舒适性等要求高,加之目的地选择多样性、分散性,导致出行距离长,小汽车交通比自行车交通具有天然的优势;
第四:在没有足够完整、便利的自行车交通网络、设施与服务支持,也没有对小汽车交通实行较严格的限制、管治、调控的时候,要想让更多人自觉自愿选择自行车交通出行,也是不可能的。真正意义上的自行车交通革命之路,绝非想象的那么美好、理想和容易,公认的自行车交通革命成功案例屈指可数。
6、所谓“黑暗交通”:表现为交通拥堵日趋严重,呈现为持续蔓延,影响到城市正常运转、安全出行;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已影响到市民正常生活乃至生命健康。
所谓“交通战争”:表现在由于摩托车、小汽车等机动交通方式爆发式增长造成与传统的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时空资源争夺,对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城市病、交通病症结的舆论争论和交通发展治理的路径争辩。
7、中外城市交通发展实践,共同证明了当斯定律的正确性。单纯依赖道路建设、增加道路设施供应无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8、那些对自行车采取的歧视性政策和措施,是错误的。这些非但没有起到改善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作用,反而使交通拥堵更为加剧。
这些城市的地铁公交,投入巨大财力,承担了应有的作用,依然无法避免道路交通持续拥堵的厄运,不得不继续采取对小汽车限牌、限号、限行等一系列强制性措施。
但交通拥堵还在继续加剧。
如果我们对小汽车的拥有和使用,继续采取非理性的均等化、低成本、低费用的宽松政策,而对步行、自行车和路面公交等绿色交通,继续采取歧视性的政策,任由小汽车路权一味强势,那么,即使花再多的钱去修路、建地铁,也无法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到头来,很可能有更多城市走到强制性限牌、限号、限行的无奈之路上。
那些曾经经历“黑暗交通”和“交通战争”困扰的国家与城市,先后转变观念,调整城市交通发展方向和路线:不再坚持以单纯提高机动性需求和能力为导向的传统交通规划;而转向可持续的可移动性规划,突出公交优先、步行自行车友好、小汽车调控;持续扩大轨道交通供应,复兴和改善包括有轨电车在内的路面公共交通,倡导和提升步行、自行车交通,通过经济、技术、政策等手段,严格遏制和控制私人机动车交通。这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我国城市的人口密度、土地开发强度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很多特大城市的密度、强度甚至超过日本的东京、大阪等!相反,中国城市道路设施资源却远低于发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