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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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上保险日前,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提出了干部任免“一个导向”、“两个不得”、“3个不上会”、“凡提4必”、“5个不准”要求,系统概括了干部任免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没有规矩,无以定方圆。

今年8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鲜明干部选拔导向、严肃干部选拔纪律,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更完善的工作指南。

如今,《守则》专门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环节,再次就干部任免明确路径、标准和要求,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政策的补充完善,并与《意见》形成呼应,为干部任免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操作遵循,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形成了更清晰、更有力、更衔接、更完整的防范机制,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次上了“保险”。

“带病提拔”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颇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聚焦点。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

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仍时有发生,尽管为数不多,危害却不容小觑。

比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今年8月的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和10月份公布的第十轮巡视情况反馈中,就有人社部党组、国家信访局党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地震局等多家中央机关单位被点名提到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

同时,李春城、万庆良、王敏、季建业、廖少华、毛小兵、苏树林、梁斌、杨卫泽、陈川平等一批高级干部落马后被查实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甚至边腐败边提拔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震动,其危害之大不言而喻。

“带病提拔”现象为何屡禁不止,甚至少数地方存在边查处、边通报、边发生的怪现象。

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

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4.党委(党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形、理由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

6.与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

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任免事项应当编发纪要,并按规定存档。

7.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8.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9.干部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10.严守纪律,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心得

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心得近日,我认真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深刻领会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此条例是为加强和规范干部任用、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度,保证干部队伍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从学习中对我有很多的启示和收获。

首先,干部任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

干部的任免关系到政府以及市场、社会发展的全局。

干部任免不按程序,依据个人恩怨、好恶取舍,很容易导致公信力和形象的失信问题。

因此,干部的任免应该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和程序来进行,公正公平,不能随意更改或者插手,严禁滥权。

其次,干部任用应该注重能力、实绩和操守。

干部是国家和人民的重要资源,选择干部要注重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政治素质、道德水准以及遵纪守法等各个方面。

认真挖掘优秀人才,肯定他们的成绩,为他们创造和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使他们在工作中发挥个人特长和优势。

最后,干部选拔一定要注重民主,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干部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选人必须贯彻“民主、公开、竞聘、择优”的原则,以增强干部空降现象的透馈度和公众的满意度。

干部任用的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舆论和监督,体现公信力和公正性。

总之,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干部任用的重要性和规范性,认识到了选任任用干部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今后我会加强学习,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争取更好地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

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过程中,我意识到干部队伍建设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干部是完成各项工作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的核心力量。

因此,干部任用是重要的政治任务,需要认真对待。

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保障干部选任任用程序正当性和公平性的基础,它关系到选任任用干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因此,我们要条理清晰地制订干部选任任用的规章制度,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原理,确定各个环节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干部任用权力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中组部防带病提拔,领导圈阅不得决定干部任免

中组部防带病提拔,领导圈阅不得决定干部任免

中组部防带病提拔,领导圈阅不得决定干部任免
作者:暂无
来源:《廉政瞭望》 2016年第12期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一二三四五”,即“树立一个正确的用人导向”、“两个不得”、“三个不得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

其中,“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人选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

据了解,这是继今年8月中办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修订后的《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严把干部选任“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后,再出重拳。

今年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中,不少部门都被发现带病提拔问题。

如财政部被发现“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国家税务总局则存在“违规提拔”、“带病提拔”等问题。

有反腐专家表示,该规章是对决定干部任用程序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当它和“任前公示制”、“个人申报制”、“责任追究制”等相组合,将发挥更大的综合效应。

心得体会-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会

心得体会-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会

心得体会-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会
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强调了党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


例明确规定了党委(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责任,强调了严格程序、公开
透明、竞争上岗的原则,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其次,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条例明确要求坚
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党委(党组)把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和
群众期望。

同时,新条例也强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能
力素质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着重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

第三,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条例明确规定了对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方式和问责责任,加强了对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惩处力度。

这一点在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深感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直
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

我们要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精神,提高对
干部选拔任用的认识和水平,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选拔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全文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全文

You don't have that many viewers, don't be so tire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全文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力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4.党委(党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形、理由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

6.与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

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任免事项应当编发纪要,并按规定存档。

7.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8.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9.干部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10.严守纪律,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全文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全文

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力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4.党委(党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形、理由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

6.与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

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任免事项应当编发纪要,并按规定存档。

7.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8.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9.干部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10.严守纪律,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任免守则学习报告

任免守则学习报告

学习贯彻《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情况报告接到组织部文件以后,我单位党总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

现将有关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按照要求,及时将《守则》纳入学习内容,安排专人专题领学,要求各支部领导参与学习,切实学深学透《守则》内容。

二、及时安排,扩大知晓范围。

条例出台后,及时通过微信平台发至各支部、处室,要求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让广大干部学习、了解、掌握《守则》。

三、突出重点,领会实质。

积极做好《守则》的学习调训工作,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自觉加强《守则》的学习,在集中学习会议上,由各支部领学详解,切实做到政策熟、程序熟,吃透条例精神,熟练运用程序,确保条例的顺利有效实施。

通过学习,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守则》,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保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

是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步,我校将继续深入推进《守则》学习贯彻活动,
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认识,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要求和举措,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保障,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严把组织人事纪律关,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导言干部任免事项对于一个组织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

一份明确的守则可以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决策过程,增强干部任免制度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讨论和探讨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守则,以确保人事流动的顺畅和领导力的高效管理。

第一章: 定义和目的1.1 定义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是一套指导原则和操作规范,用于指导决策者在干部任免方面的决策和行动。

1.2 目的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目的在于:- 确保干部任免决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增强组织内部人事流动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 保证干部任免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增进组织的稳定性和发展性。

第二章: 守则的内容和要求2.1 确定任免原则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应确定一套明确的原则,以确保按照能力、业绩和职业素养等标准进行评估和选择。

这些原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能力优先、岗位需要、潜力发掘等。

2.2 制定干部选拔和任免程序2.2.1 广泛征求意见对于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应广泛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直接下属、同事和下级员工等。

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优点和不足,确保决策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2.2 实行多元化评估除了考虑候选人的履历和自评表外,还可以采用面试、能力测试和模拟演练等方式来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适应力。

这些评估工具应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2.2.3 建立任免决策定期审查机制任免决策应定期评估和审查,以确保决策的持续有效性。

这样可以防止过时的决策造成组织的不稳定和退步。

2.3 保障干部任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2.3.1 避免人情和私人关系影响决策干部任免应以公正的标准进行,不能被个人感情或私人关系所左右。

决策者应该保持中立和客观的态度,并避免任何形式的人情主义。

2.3.2 打破地域和身份束缚干部任免应基于个人能力和绩效,而不是地域和身份。

为了避免任人唯亲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应建立一套公正的评估标准和程序。

2.4 加强干部任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2.4.1 公开公示候选人名单和评估结果在决定干部任免之前,应向组织内部相关人员公示候选人名单和评估结果。

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

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

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概述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是指在组织中对干部的任免事项进行讨论、决策和执行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干部任免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任免的公正性、透明度和科学性对于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干部任免事项的重要性、议事规则的制定目的、议事规则的基本原则和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干部任免事项的重要性干部是组织中的中坚力量,直接关系到组织的发展和成效。

正确任免干部,能够提高组织的执行力和竞争力,促进组织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干部任免事项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干部任免事项关系到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任命合适的人员能够推动组织的发展,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2. 干部任免事项关系到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协作,任命合适的人员能够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效率。

3. 干部任免事项关系到组织的声誉和形象,公正、透明、科学的任免程序能够增强组织的公信力和形象。

议事规则的制定目的制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干部任免的程序,确保任免的公正性、透明度和科学性。

议事规则的制定可以有效地解决以下问题: 1. 避免个人恩怨、权力滥用等不正当因素对任免决策的影响。

2.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任命不适任的人员。

3. 增强组织成员对任免决策的认同和支持,减少决策的争议和纠纷。

议事规则的基本原则制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公正性原则:任免决策应公正、公平、公开,避免个人偏见和利益影响决策结果。

2. 透明度原则:任免决策应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和决策过程应及时向组织成员公布。

3. 科学性原则:任免决策应基于科学的评估和考量,注重人才的能力、经验和潜力。

4. 参与性原则:任免决策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减少个人决策的主观性和偏见。

5. 过程性原则:任免决策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则,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 1. 任免事项的确定确定干部任免的事项范围和标准,明确哪些层级、哪些职位需要进行任免决策,以及任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总结性材料及其心得体会:筑牢干部任免的规矩篱笆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总结性材料及其心得体会:筑牢干部任免的规矩篱笆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心得体会:筑牢干部任免的规矩
篱笆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盯干部任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

讲纪律守规矩,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一段时期以来,少数领导干部将干部任免权力当作自己的“核心权力”,习惯于“领导圈阅”,一意唱“独角戏”而不跳“集体舞”;部分干部不坚持原则、不履行程序,导致个别干部任免工作产生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的现象;等等。

这些问题,既破坏了干部工作的规矩,也损害了选人用人的公信。

规矩面前,没有特殊,也没有例外。

在干部任免问题上,党员干部首要明规矩。

要准确把握好干部标准,将干部任免“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牢记心中,坚持组织原则、严把选任关口、严格任免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干部任免工作的执行者,认真当好干部任免的“守门员”。

干部任免讲规矩,既要坚持明
规畏纪、遵规守纪,也要靠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作为保障。

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讲原则、讲认真,敢负责、敢担当,把规矩贯穿干部任免工作始终,始终当好维护规矩的“铁面人”,坚决铲除干部任免工作中的“病变土壤”。

对干扰干部任免工作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必须坚决惩治、严肃追责,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确保风清正气。

浅谈干部任用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与学习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心得体会两篇(可供参考)

浅谈干部任用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与学习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心得体会两篇(可供参考)

浅谈《干部任用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与学习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心得体会两篇浅谈《干部任用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改革状态已经进入攻坚期,干部工作也进入主动适应形势、积极革故鼎新的阶段。

然而现实中,干部选拔任用仍然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些年一直有舆论认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扬民主作风不够。

究其原因,一是干部选拔任用中确实存在作风不民主、少数人说了算搞一言堂等情况;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

所以《干部任用条例》在两会后的颁布,可谓正当其时。

《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和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魄力,也是我们今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党治理自身的重要手段,任何一个政党都会吸收社会各阶层精英加入本党并将其推荐到机构部门中参加工作,用来寻求政党理念贯彻实施。

发扬民主也是治理国家的重要环节,没有民主,执政党就得不到公民的广泛拥护支持,执政地位也将难以保证。

所以,《条例》的出台,正是在认真总结近些年来我党干部选拔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做出的重大改革。

近年来,干部年终评比考核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如以投票论英雄、以GDP论英雄等,这就导致跑票、拉票、买票、拉帮结派、搞老好人、为了GDP 牺牲一切等歪风邪气蔓延开来,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回潮”、“复发”。

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针对上述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改革措施。

比如:第十六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如果我们还是沉浸在过去取得的成就之中,还一门心思从过去的思路中寻找解决之道,不及时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将会在用人选拔上出错、甚至铸成大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天组[2016]55号)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编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并重点对其中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6]7号)文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通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我对其基本内容、基本精神,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初步形成了在本委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现将具体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通过本次认真学习,使我全面掌握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内容,把握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精神。

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首先要掌握选贤任能的原则、标准和方法,这样才能把人选准用好.颁布这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说到底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内容很多、很丰富,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就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好,从组织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牢牢把握这个基本精神,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

我们党一贯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赋予这一标准以新的内涵.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就是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这些条件选拔任用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

”近日,为加强干部管理使用,中央再次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此,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折不扣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

一、认清条例重大意义严格选人用人监督,是坚持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的严格选拔、严格监督上。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选人用人的总章程,对规范和严格选拔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

只有坚持严字当头,严明纪律、严格把关、严加督查、严肃追责,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才能落到实处。

二、强化条例贯彻落实一是从严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把标准关。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基本资格,对好干部标准和干部德才素质要求作了进一步具体化,更加突出理想信念的要求,突出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突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突出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突出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这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基本资格,是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从严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把人选关。

《干部任用条例》专门对确定考察对象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把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干部挡在了提拔任用的门槛之外。

《干部任用条例》还要求加大对人选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加强对人选的综合分析,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

这些规定对把好人选德才素质关有很强的操作性、导向性,落实好这些规定,对防止那些德才平平、素质能力不合格的人得到提拔任用,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一、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三、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四、党委(党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五、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形、理由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

六、与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

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任免事项应当编发纪要,并按规定存档。

七、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九、干部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严守纪律,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中国中央党支部。

干部任免阳光透明好

干部任免阳光透明好

干部任免阳光透明好作者:徐新明来源:《上海企业》 2017年第1期徐新明文中组部近日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守则》明确指出,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我们举双手赞同,干部任免阳光透明好。

干部任免阳光透明,就要广泛、全面听取广大党员、普通群众的意见。

我国干部考察、任免,一直是挺神秘的事。

组织部门考察什么,去哪里听取意见,广大党员、普通群众无从得知。

这样的组织考察,这样的干部任命,很容易带来权力寻租空间,“带病提拔”就不足为奇了。

事实也是如此。

最为典型的是大贪官王怀忠,安徽省一位曾参与考察王怀忠升迁的干部反思时认为,错用王怀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考察中没有听到真正的群众声音,没有听取不同看法、反对意见。

实际上,很多地方都是如此。

被征求意见的群众代表往往是考察对象自己或其下属指定的。

这样征求出来的群众意见当然不可能全面、客观、公正,只会是一边倒地赞誉颂扬,顶多附带着说点无关痛痒的“不足之处”。

如今,边腐败边升官的怪现象也不时出现。

今年10月14日,中纪委网站集中公布了第十轮巡视的反馈情况,发现多个单位部门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

比如财政部“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国家税务总局存在“违规提拔”等问题;住建部、中国地震局对违规用人、“带病提拔”的问题反映较多。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任前考察中没有公开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使这个环节的工作流于形式、走了样。

所以,这次《守则》明确提出,“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

一言以蔽之,要让广大群众真正有发言权。

干部任免,更要党的政治生活民主化。

长期以来,有的地方或单位党委仍然存在着家长制作风。

这样的任命,还是领导和介入说了算。

比如,被称为“河北第一秘”的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竟然能“让谁当厅级干部,写个条子就能解决;让谁当处长,打个电话就行”。

关于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最新)

关于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最新)

关于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区委组织部:
贵部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收悉,坚持边学习边自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查清工作短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加强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专题学习
通过党委(党组)会议、个人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的实质,全面把握《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到“三学习三提高”。

二、对照自查,落实整改措施
对照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清单,按照要求将《守则》以张贴的方式置于部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室。

三、严格做好全程纪实工作
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过程客观准确、完整、具体。

要准确把握好干部标准,将干部任免“凡提必审”“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五个不准”的要求牢记心中,坚持组织原则,严把选任关口,严格任免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干部任免工作的执行者,坚持讲原则、讲认真,把规矩贯穿干部任免工作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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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1: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系统概括了干部任免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1个导向,《守则》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个不得。

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个不上会。

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4个凡提必。

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5个不准。

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时,要把贯彻执行《守则》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确保落到实处。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并明确了“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和“凡提四必”、“五个不准”的要求。

对人事任免有了更加严格的制度规范,从行动上落实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风正气在干部人事任免上得到进一步贯彻。

“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这是在“关键少数”上下功夫。

干部选拔唯有把握住这些关键少数,强调“任用讨论决定关”的作用,才能为干部选拔任用开出一剂不正之风的良方、才能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这个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选拔的干部必须是符合人民群众心愿的好干部,必须经过党和人民同意认可,必须使任用人选经过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避免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的事件发生。

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形成一个震慑作用。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选出人民心中的好干部,防止一言堂、任人唯亲、抱团腐败的现象发生。

所以,将“两个不得”纳入到《守则》中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这就从程序上保证了干部任免的严肃性。

守好“进门”的程序指令。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制定好进门的规矩尤其重要,否则就会导致良莠不分、泥沙俱进。

《守则》明确提出“三个不上会”的要求,这个规则程序,为哪些人、怎么进提供了一个基本遵循,按程序指令办事,才能保证过程健康有序运转,不能降格以求,也不能变通应付,更不能当作聋子的耳朵摆在一边。

程序的严明才能保证人选的正确性,唯有严把程序关,才能使每一个选人环节不出错,既符合法定程序,又符合群众要求。

“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党员干部的提拔,是关乎民生福祉、国家昌盛的大事。

选出的干部,若是“有病”,必然会损害人民的利益、国家肌体的健康,更别说“中国梦”“小康梦”的实现。

所以,选拔国家人才,必须防止“带病提拔”。

有没有干部带“病”进入,关键在于“把门”是否严格。

“凡提四必”便严格把握了这个“入口关。

”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就被刷下来,将可能危害人民幸福、国家发展的“蛀虫”扼杀在摇篮里。

“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
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将讲纪律挺在前面,坚定的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规提拔上来的干部要严厉打击,对把关不严的关键少数要“零容忍。

”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警醒一片,用维护《守则》最坚决的态度,堵严堵实“带病提拔”之门。

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就会变成蒙灰的“典藏”,甚至是废弃的纸张。

所以,要将《守则》要求作为铁的纪律护航人事工作,营造好的风气选出好的干部;时刻亮出纪律之剑,让藐视亵渎制度之人尝到“冲动的惩罚”;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建设出万众一心干事创业、聚力改革的积极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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