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司法之股东会表决
印尼公司管理制度

印尼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增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会、高管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三条公司领导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企业责任,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发展。
第四条公司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利益。
第五条公司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注重风险管控,提升管理效能。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公司组织架构、职权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绩效。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公司内部监督,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保障决策科学、合理、权威。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评估高管人员绩效,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风险的监督和预警。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保障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加强对公司内部监督,防范腐败、权力寻租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股东利益保护制度,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规定,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第三章高管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公司高管人员是公司的管理骨干,应当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九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团队管理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高管人员应当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关心员工利益,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治理

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治理作者:龚敏陈维娟张振皞来源:《董事会》2013年第12期印度尼西亚的法律体系总体上讲属于民法法系,也就是大陆法系,其现代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宪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国家立法机关(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法律、总统批准的法律、由总统颁布的政府法规、总统决定、地方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
就公司的分类而言,印度尼西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perseroan terbatas或PT)、股份两合公司(CV)和合股股份公司(Fa)。
从法律性质和地位上来看,股份两合公司和合股股份公司相当于我国的合伙企业,只是被冠以“公司”的名称而已。
有限责任公司是印尼最为普遍、规范最健全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划分为股份,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印尼卢比(约合3.32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中的25%必须被发行并全部实缴,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最基本的要求。
此外,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亿印尼卢比,且股东数达到300人以上时可以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或进行IPO成为上市公司(TBK.PT)。
由此可见,TBK.PT公司为PT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类似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募集设立。
对比中国来看,印尼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当于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结合体,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更相似。
印尼公司的治理架构印尼《公司法》强制规定,印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必设机关,采用“管理—监督”的双板块公司治理架构。
各治理机关的主要构成如下:股东大会。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至少由两名股东发起设立,可以都是外国投资者。
董事、监事及公司法特殊规定人员的选举、任免和解聘由股东大会决定,这是股东大会的专属权力。
若公司章程未规定董事、监事的任期,也可由股东大会决定。
在印尼,股东若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需向当地法院申请,得到法院令后方可召集并主持股东大会。
董事会。
印尼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1名董事,上市公司(TBK.PT)及从事信贷工具发行、基金流转的公司应有两名以上,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并任命。
印尼与中国《公司法》主要内容的比较

印尼与中国《公司法》主要内容的比较印尼现行的《公司法》于2007年颁布,该法对公司的设立、章程、资本和股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合并、解散、接管和分离、清算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为更好地了解印尼公司法,本文将从有限责任公司的角度对中国《公司法》与印尼《公司法》进行比较。
一、股东会(一)股东会的会议类别中国公司法: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印尼公司法:年度股东会和其他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二)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中国公司法: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印尼公司法: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1个或多个的股东(公司章程确定更小比例时除外),或监事会(监事)可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2.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不在规定的期限签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股东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地区法院院长递交召开股东会的申请,该地区法院可以签发一个法院通知,批准申请人签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三)股东会的召开地点中国公司法:无此类规定。
印尼公司法:股东会应在公司章程确定的公司住所地或在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地召开。
(四)股东会的表决权比例中国公司法: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印尼公司法:1.以下事项需要有表决权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可规定更高的比例:(1) 聘任、更换或解聘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2) 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期;(3) 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薪酬和津贴;(4) 批准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或收入超过50亿卢比等公司必须编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5) 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6) 在法定资本范围内增加公司已发行股份和实收资本;(7) 决定净利润的使用,包括分配给储备基金的数额以及股息的数额;(8) 依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工作计划。
印尼公司法现有版本详细介绍

印尼公司法现有版本详细介绍印尼公司法是指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法律体系,用于规范和管理印尼境内的公司组织和运营。
印尼公司法经历了多个版本的修订和更新,其中最新的版本是2018年颁布的《公司法》(Law No. 40of 2007 concerning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印尼公司法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运营,并提供一套适用于不同类型公司的法律框架。
以下是印尼公司法的一些重要内容:1. 公司类型,印尼公司法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PT)和合伙公司(CV)。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 公司组织,印尼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行为。
3. 股东权益,印尼公司法保护股东的权益,包括股东的投票权、股东之间的平等待遇原则、股东的股权转让权等。
4. 公司注册,印尼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注册程序和要求。
公司需要向印尼工商登记机构(BKPM)提交注册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5. 公司治理,印尼公司法强调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要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6. 公司合并和分立,印尼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合并和分立的程序和要求,以促进企业重组和业务扩张。
7. 公司财务报告,印尼公司法要求公司定期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以提供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总之,印尼公司法是一套为印尼境内公司提供法律指导和规范的法律体系。
它涵盖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东权益、公司注册、公司治理、合并和分立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促进印尼的经济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以上是对印尼公司法现有版本的详细介绍。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这篇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为你加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规则是什么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3、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4、在股东权益中,对股东最有价值的是股利分配请求权和董事、监事选举权,前者可以满足股东的经济需要,后者则可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需要。
而这两种权利的实现必须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为前提。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一人一票和一人多票结合的方式;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其他方式。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法律分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
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过半数通过。
累计投票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如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分红方案,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印尼注册公司条件

印尼注册公司条件在印尼注册一家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本文将介绍印尼注册公司的条件,并详细解释每个条件的要求。
1. 公司名称:在印尼注册公司时,首先需要确定公司的名称。
公司名称必须唯一且不与已有公司重复。
同时,名称中不得包含敏感词汇或违禁词汇。
注册公司名称时需要提供备选名称,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更改。
2. 股东和董事:印尼注册公司至少需要一个股东和一个董事。
股东可以是个人或法人,不受国籍限制。
董事必须是印尼公民或拥有有效的印尼居留许可。
3. 注册资本:印尼注册公司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金额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类型和业务范围而定。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PT)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00万印尼盾。
4. 公司地址:注册公司时需要提供公司的经营地址,该地址可以是办公室、工厂或其他合适的场所。
同时,需要提供场所的租赁或拥有证明文件。
5.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注册公司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公司的目标、组织结构、经营范围等信息。
公司章程需要遵守印尼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6. 商业许可证:根据公司的业务范围,可能需要获得特定的商业许可证。
例如,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需要获得相应的行业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
7. 税务登记:注册公司后,需要向印尼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并获得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前提,也是纳税义务的基础。
8. 银行账户:注册公司后,需要在印尼银行开设企业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用于处理公司的资金流动和交易,也是满足税务要求的必要条件。
9. 员工注册:如果公司拥有员工,需要依法进行员工注册,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福利。
同时,公司还需要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员工权益和劳动条件。
10. 公司注册程序:注册公司的具体程序包括准备文件,提交申请,支付费用,等待审核和领取注册证书等环节。
整个过程需要按照印尼商业注册局的要求进行。
通过以上条件的满足,可以成功在印尼注册一家公司。
注册公司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在注册前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以获得最新的信息和指导。
印尼公司法中文版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2007年第40号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能上帝的恩赐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考虑到:a.在创造繁荣社区的背景下,国民经济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实体的支撑,其实现基于社区、公平效率、可持续性、环保意识、独立、保障平衡发展和国家经济实体等经济民主的原则; b.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在即将到来的全球化时代下,面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科学和技术进步,同时为商业世界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基础,需要制定一项法律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保证良好的商业氛围的实现;c.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需要赋予其法律基础以促进基于家庭精神原则的共同努力组成的国家发展;d.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1995年第1号法律被认为已经不再符合法律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因此其需要被一部新的法律所取代;e.基于上述的所提及a项、b项、c项、d项的考虑,需要制定一部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
考虑到: 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第5条(1)项,第20条以及第33条的规定以下各方已一致通过:众议院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已经决议以确定: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第一章总则第1条在本法中,如下的术语具有下列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的是一个由资金的集合构成,基于一项协议建立法人实体,以开展商业活动,其公司的法定资本划分为股份,并且满足本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1.公司机构指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
2.社会与环境责任指公司参与可持续经济发展所承担的义务,以提高生活和环境的质量,其对公司本身、当地社区和社会也是有价值的。
3.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指的是享有未赋予给董事会和监事会权力的公司机构,收到本法及章程的规定的限制。
4.董事会指,依据公司的目的和目标,具有为了公司的利益而管理公司的权力和全面责任的公司机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能在法庭内外代表公司。
5.监事会和从事一般和/或特殊的监管责任的公司机构,按照公司章程,也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教材总结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教材总结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教材总结如下:
1. 公司类型: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法规定了多种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PT)、分公司、外资公司等。
2. 公司设立:设立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注册资本、董事会成员数量等,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注册和登记。
3.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的决策、管理和控制体系。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职责和权利,以及股东权益和责任。
4. 公司合并与分立:印度尼西亚公司法允许公司之间进行合并或分立,但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和法律要求。
5. 公司资本市场: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交易的规定,包括股票发行、股东权益保护等。
6. 公司破产与清算:公司破产是指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破产程序和清算程序。
7. 公司税法: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税务程序,包括所得税、印尼增值税等。
总的来说,印度尼西亚公司法是一套针对公司设立、运营和治
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企业发展,并保持公司与政府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股东会投票表决规则

股东会投票表决规则
股东会投票表决规则通常由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则:
1. 普通表决权:每股股份均有一票,股东可对某项议案进行赞成、反对或弃权投票。
2. 特别表决权:某些议案可能要求特定股东或股份拥有者具备特别表决权(比如优先股),以保障其在决策中的权益。
3. 多数表决权:某些议案需要获得股东会多数股权的支持才能通过,通常是超过50%的股权。
4. 超级多数表决权:某些重大决策需要获得超过普通多数的股东支持,通常是超过两-thirds或三-quarters的股权。
5. 等级表决权:某些公司可能根据股份种类给予不同的表决权(比如优先股和普通股),以保障不同股东的利益。
6. 远程投票:现代科技使得股东可以通过远程方式进行投票,比如在线投票平台或邮寄选票等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方便股东参与决策并提高投票率。
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投票表决规则还需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印尼公司法中文版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2007年第40号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能上帝的恩赐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考虑到:a.在创造繁荣社区的背景下,国民经济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实体的支撑,其实现基于社区、公平效率、可持续性、环保意识、独立、保障平衡发展和国家经济实体等经济民主的原则;b.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在即将到来的全球化时代下,面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科学和技术进步,同时为商业世界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基础,需要制定一项法律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保证良好的商业氛围的实现;c.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需要赋予其法律基础以促进基于家庭精神原则的共同努力组成的国家发展;d.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1995年第1号法律被认为已经不再符合法律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因此其需要被一部新的法律所取代;e.基于上述的所提及a项、b项、c项、d项的考虑,需要制定一部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
考虑到: 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第5条(1)项,第20条以及第33条的规定以下各方已一致通过:众议院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已经决议以确定: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第一章总则第1条在本法中,如下的术语具有下列的含义:1.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的是一个由资金的集合构成,基于一项协议建立法人实体,以开展商业活动,其公司的法定资本划分为股份,并且满足本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公司机构指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
3.社会与环境责任指公司参与可持续经济发展所承担的义务,以提高生活和环境的质量,其对公司本身、当地社区和社会也是有价值的。
4.股东大会,以下简称GMS,指的是享有未赋予给董事会和监事会权力的公司机构,收到本法及章程的规定的限制。
5.董事会指,依据公司的目的和目标,具有为了公司的利益而管理公司的权力和全面责任的公司机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能在法庭内外代表公司。
6.监事会和从事一般和/或特殊的监管责任的公司机构,按照公司章程,也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股东大会决议流程

股东大会决议流程股东大会是一家公司内最高决策机构,它是股东们集体讨论和投票表决相关事项的场所。
在股东大会上,各项重要事务的决策通过议题提案和表决的方式进行。
本文将介绍股东大会决议的流程和相关要点,以加强对股东大会决策的理解。
一、股东大会准备阶段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会启动准备工作。
以下是股东大会准备阶段的流程:1. 确定召开时间和地点:公司管理人员会确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股东。
2. 准备议程:公司管理人员根据公司事务和股东提议确定要在大会上讨论的议程。
议程应尽量详细和清晰,确保股东们能充分了解和准备相关事项。
3. 准备会议材料:公司管理人员会准备会议材料,如年度财务报告、重要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等。
这些材料将被发送给股东,以便他们在大会前进行审阅。
4. 发送通知:公司管理人员会向所有股东发出正式通知,告知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要求。
二、股东大会召开阶段股东大会的召开阶段是股东们集体讨论和表决事项的关键阶段。
以下是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1. 登记签到: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需要进行签到登记,以确认出席身份。
通常,股东可以亲自前往会场签到,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签到。
2. 主席开幕:股东大会开始时,由公司董事长或特定委任人宣布会议开幕,并介绍与大会有关的重要信息。
3. 议程讨论:按照预先设定的议程,公司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依次讨论和表达意见。
此时,股东可以对议题进行提问和辩论。
4. 投票表决:在所有讨论完成后,各项提案将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可以通过手举牌、电子投票或委托他人代表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5. 记录决议:会议秘书或公司指定人员将对所有决议进行记录,并最终形成正式的会议记录。
三、股东大会后续阶段股东大会结束后,相关步骤和决定将会进一步落实和执行。
以下是股东大会后续阶段的主要内容:1. 公告决议:公司管理人员会将大会决议内容进行公告,向股东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决策结果的通知。
印度尼西亚投资政策

印度尼西亚投资政策一、印度尼西亚对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政策1、绝对禁止内、外资进入的领域a.农业领域种植和加工大麻及同类产品b.海洋渔业领域海绵的应用和种植c.工业和贸易领域对环境有害的化工产品:如五氯苯粉、滴滴涕、狄氏剂、氯氮化学武器武器及相关零配件生产环已氨基磺酸盐和糖精生产烈性酒生产赌场和赌博设施d.交通通讯行业航空系统船舶检测e.矿产和能源领域开采放射性矿藏2、只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a. 森林和养殖领域:微生物原生质培植森林砍伐特许b. 交通领域:出租车/公共汽车服务小规模航运c. 贸易领域:贸易以及贸易支持服务,但以下领域除外:大型零售业(购物中心、超市、商场),批发贸易(分销/批发、进出口),展览/会议服务,市场研究服务、港口以外的仓储服务,售后服务d. 传媒领域:广播电视服务、闭路电视服务、多媒体传媒和印刷传媒信息服务电影工业3、外资在与内资组建合资企业时才能进入的领域海港的建设和经营公用电力的生产、输送和销售航运公共饮用水的建设和经营铁路运输原子能发电医疗卫生服务通讯商业空运4、满足一定条件才可投资的领域(内、外资)a. 海洋和渔业领域(1) 对于淡水鱼养殖,外资须和当地小型渔业企业合作并且养殖印尼渔业部所限定的渔业种类(2) 对于捕捞水底鱼,限于大鱼、群鱼和其他海鱼(马六甲海峡和阿拉弗拉还的专署经济区除外)b. 工业领域(1)木浆工业原材料进口或者来自工业用林区不使用硫酸盐或者氯化物(2)纸浆工业不使用硫酸盐或者氯化物(3)氯碱工业不使用水银(4)红树木料加工或者半加工原料来自红树林(5)货币印刷得到BOTASUPAL-BAKIN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的许可并符合其要求(6)特殊印刷行业(邮票、票据、护照等)得到BOTASUPAL-BAKIN的许可证(7)牛奶加工(奶粉和浓缩奶)必须加工而不是简单重新包装(8)胶合板只可以在Irian Jaya 省生产(9)锯木工业仅限于Irian Jaya 省若在其他省,只能用非自然林的原木(10)乙基酒精工业技术标准:只能用于原材料或者其他工业的辅助原料(11)爆破器材的原材料工业只能和由国防部推荐的实体合作(12)工商业用爆破器材和配件只能和国防部推荐的实体合作只能从事生产活动,产品的储存和分销都只能由政府指定的公司执行(13)电力咨询服务(满足以下条件可对外资开放)PLTA(水力发电)容量超过50MWPLTU(蒸汽发电)容量超过55MWPLTP(地热发电)容量超过55MW500KV的电站超过500KV的输电网(14)电力设备的建设、维护、安装、测试和相关技术支持满足以下条件可对外资开放超过500KV的电站超过500KV的输电网(15)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务满足下列条件可对外资开放a.只许离岸开采b.在东印尼以外的地区开采则必须和印尼国家公司合作(16)电力业务开放除Java, Bali 和Madura三地区以外的地区c.贸易领域(1)饭店外资只可在旅游区或者综合宾馆才能设立饭店。
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治理

06712/2013文/龚敏、陈维娟、张振皞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治理印度尼西亚的法律体系总体上讲属于民法法系,也就是大陆法系,其现代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宪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国家立法机关(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法律、总统批准的法律、由总统颁布的政府法规、总统决定、地方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
就公司的分类而言,印度尼西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perseroan terbatas 或PT)、股份两合公司(CV)和合股股份公司(Fa)。
从法律性质和地位上来看,股份两合公司和合股股份公司相当于我国的合伙企业,只是被冠以“公司”的名称而已。
有限责任公司是印尼最为普遍、规范最健全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划分为股份,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印尼卢比(约合3.32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中的25%必须被发行并全部实缴,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最基本的要求。
此外,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亿印尼卢比,且股东数达到300人以上时可以作为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或进行IPO 成为上市公司(TBK.PT)。
由此可见,TBK.PT 公司为PT 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类似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募集设立。
对比中国来看,印尼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当于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结合体,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更相似。
印尼公司的治理架构印尼《公司法》强制规定,印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必设机关,采用“管理—监督”的双板块公司治理架构。
各治理机关的主要构成如下:在印尼,由于董事会集决策与执行于一身的特性,存在着一定的治理风险,因此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其权力相对于我国公司的监事会要大得多,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为履行特定法律行为要经监事会同意股东大会。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至少由两名股东发起设立,可以都是外国投资者。
董事、监事及公司法特殊规定人员的选举、任免和解聘由股东大会决定,这是股东大会的专属权力。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议决议程序规定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议决议程序规定在公司法中,股东会议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环节。
股东会议决议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决策,特别是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时,必须经过股东会议的决议才能生效。
公司法对股东会议的决议程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股东们的权益,并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
一、股东会议的召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会议可以由董事会或者股东提议召开。
对于一些重大事项,公司法还规定了必须召开股东会议的情况,比如增减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公司合并或分立等。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议前,应提前公告并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以及投票的方式等内容。
二、股东会议的程序a) 会议的主持和记录股东会议一般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法定代表主持,或者由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人员主持。
主持人应根据事先确定的议程逐项进行讨论,并确保会议的秩序和纪律。
会议记录员应全程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结果以及与会人员的发言。
b) 会议的表决方式在股东会议上的决议通常采取表决的方式进行。
公司法规定了两种表决方式,即股东赞成票数和持股比例表决。
对于一些重大事项,公司法要求采取持股比例表决方式,以保障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应根据表决时的股东人数、赞成票数或持股比例等进行统计,并由主持人宣布决议结果。
c) 决议的通过和生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议决议通常需要经过股东的多数同意才能生效。
一般情况下,股东会议的决议以股东出席会议并投票的人数达到法定比例为准。
对于一些重大事项,公司法规定了决议通过的特定比例要求,如合并、分立等事项要求三分之二以上比例的股东支持。
决议通过后,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方可生效。
三、决议程序的特殊规定除了一般性的决议程序规定外,公司法还对特定情况下的股东会议决议做出了特殊规定。
比如,对于公司的关联交易,股东会议的决议需要通过特殊程序,以确保公平、公正。
另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少数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调解的权利,以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印尼法律须知

印尼法律须知简介印尼是东南亚经济体之一,面积约为1.9百万平方公里。
印尼由许多本土文化和族群组成,这意味着在印尼法律中存在多样性和复杂性。
尽管如此,印尼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坚持了一个可靠的合法制度,通过宪法和法律来规范国家的秩序和行政管理。
本文将主要介绍印尼法律中必须了解的几个主要法律事项。
政治体制和法律地位印尼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国家元首是总统。
印尼宪法(Undang-Undang Dasar Negara Republik Indonesia)是印尼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
根据宪法,印尼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对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人权保护进行了规范。
根据宪法,印尼法律是建立在宗教、法纪和道德基础上的,以确保国家的公正和繁荣。
企业法在印尼,经营或开设企业必须遵守一定的法规和流程。
印尼商事法明确规定,所有企业必须注册并获得商业许可证。
根据外国投资法(Undang-Undang Penanaman Modal Asing atau UUPMA),在印尼经营企业的外国公司必须在发起的时候,与当地的印尼合作伙伴组成一个合资企业,并且只允许外国公司拥有不超过80%的股份,而且这须是在特定领域内才被允许的。
此外,根据印尼公司法(Undang-Undang Tentang Perseroan Terbatas atau UUPT),公司还需要遵守一些特定的要求。
为了注册一家公司,所有公司必须提交一个文件包,其中包括公司章程、注册证书、预算和人员名单(董事和股东)。
必须在办公室展示公司注册号和公司名称。
劳动法在印尼,劳动法是非常重要的法规,它对劳动合同、福利、工资等各个方面都有所规定。
印尼劳工法 (Undang-Undang Nomor 13 Tahun 2003) 规定了限制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行为,同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也是印尼工会运动的基础。
印尼劳动法规定了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休息时间、年假、社会保险、病假和离职的要求等标准。
印尼注册贸易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司法》、《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商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管理,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公司类型:[公司类型,如:PMA PT(外国资本公司)]公司住所:[公司注册地址]第三条公司宗旨:[公司宗旨及业务范围描述,例如:从事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等业务,促进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公司经营原则:[公司经营原则,例如: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公司股东为[股东人数],每股面值[每股面值],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
第六条股东权利:1. 参与公司决策;2. 股息分配;3. 股票转让;4. 参与公司解散、清算;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股东义务:1. 按时缴纳股款;2. 遵守公司章程;3. 维护公司利益;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八条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九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和批准公司章程;2. 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3. 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4. 审议和批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5. 决定公司增资、减资;6. 决定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7. 决定公司重大投资、融资等事项;8.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9. 决定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董事任期],可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决议;2. 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4. 制定公司管理制度;5. 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6. 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7.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8. 决定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监事会第十三条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印尼kup法 -回复

印尼kup法-回复“印尼KUP法”是指印尼公司法第40号法案中规定的一种公司行为准则,主要针对公司内部决策和交易的审慎原则。
该法规要求公司在进行新项目、投资、债务融资等决策时,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审慎评估和决策。
首先,KUP法要求公司进行决策前要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
公司应该积极收集有关决策的各种背景资料,包括市场状况、行业趋势、公司财务状况等,以便全面了解决策的风险和潜在收益。
此外,公司还应当充分了解与决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次,KUP法规定了公司在进行决策时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在决策前,公司需要设立决策委员会或者董事会,由经验丰富的人士组成,进行决策的讨论和决策。
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应该制定明确的议事纪律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同时,公司还应该建立审批制度,对于涉及重大风险或财务影响的决策,需要经过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的批准。
再次,KUP法要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
在决策过程中,公司需要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可以借助专业的顾问或者专家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此外,公司还应该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措施,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防和应对。
最后,KUP法要求公司进行决策后的监督和评估。
公司在决策后,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决策的执行和效果进行评估。
同时,公司还应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决策的落实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
公司可以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保证决策的合规性和效益。
总而言之,印尼KUP法规定了公司在决策时应当遵循的准则和程序。
公司应该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
决策后,公司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
通过遵循KUP法的要求,公司可以减少决策风险,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果,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议决议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会议决议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公司的关键决策和管理,对于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公司法中的股东会议决议的概念、形式、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影响。
一、股东会议决议的概念与形式股东会议决议是指股东集体讨论、表决并达成的决策结果。
决议通常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在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议决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素:1. 决议主体:股东会议是决议的主要机构,由公司股东组成。
2. 决议内容:决议可以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如股权变动、重大投资决策、董事的任免等。
3. 决议形式:决议应以书面形式表达,由决议书或会议纪要记录。
二、股东会议决议的程序1. 通知与议程:公司应提前通知股东会议,并明确会议的议程,以便股东充分了解讨论的议题。
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重要信息。
2. 召集与主持: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发起,董事长通常主持会议。
在主持人的引导下,股东对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
3. 表决程序:表决可以采用口头表决或书面表决两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只有持有股份的股东才有表决权,表决结果以股东持股比例计算。
4. 决议的通过:决议一般需要经过股东多数同意方可通过,即所占股份比例过半。
部分重大决策可能需要特定比例的多数同意,或者是特定的股东全体同意。
三、股东会议决议的重要性1. 公司治理:股东会议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决议对公司进行监督和控制,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2. 重大决策:股东会议的决议涉及到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重大投资、合并收购、资本运作等,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有着重要的决定性影响。
3. 董事任免:股东会议有权任免公司的董事,选择合适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
4. 股东权益保护:股东会议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了股东的权益,防止股东权益受到侵害。
四、股东会议决议影响因素及改进1. 股东利益:股东会议决议的制定应符合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并确保信息公开和公平交易。
股东会决议范文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程序和法律效力

股东会决议范文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程序和法律效力股东会决议范文股东会决议是在公司内部重要事务中采取决策的一种形式。
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司的股东以集体的方式表达其意愿,并决定公司的行动方向。
本文将探讨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程序以及其法律效力。
一、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程序股东会决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通知:公司应提前向所有股东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通知一般以书面形式发送,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公司内部通讯方式进行。
2. 出席与委托:股东会议一般需要达到法定的出席人数才能召开。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通过书面委托方式授权他人代表其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3. 议程讨论:股东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讨论和表决。
议程可以事先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发送给股东,以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研究相关事项。
4. 投票表决: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口头表决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行使其表决权。
公司应记录每个股东的表决结果,并保存在公司的会议记录中。
5. 决议通过:决议的通过通常需要达到股东会议法定的表决门槛,如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或特定比例股东的同意。
一旦决议通过,公司应根据决议的内容采取相应的行动。
二、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在公司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1. 法律约束力:符合法定程序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旦决议通过,公司及其相关方(包括股东)都有责任遵守和执行决议,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 公司行为依据:股东会决议为公司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公司的经营活动、战略决策和重大事项都可以依据股东会决议进行,这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作和决策的一致性。
3. 股东权益保障:股东会决议的通过反映了公司股东的共同意愿,有效保障了股东的权益。
决议的内容涉及重大利益时,公司必须尊重股东的决策,并在决议范围内保护股东的权益。
4. 第三方效力:股东会决议对于第三方具有一定的效力。
在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签订合同时,第三方可以依据股东会决议来判断公司的授权与合法性,从而增加交易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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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Voting: approv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with valid voting rights own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First Meeting: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Voting: more than by 50%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pproved by majority vote lawfully cast.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Quorum: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the District Court.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Amendment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Voting Requirements for specified Reserved Matters
* A "Second Meeting" or "Third Meeting" may be held where the quorum for the "First Meeting" or "Second Meeting", respectively, is not met and such meeting is adjourned.
Company Law
BapepamRegs
General Purposes
First Meeting:
Quorum: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imple majority votes shall mean a vote which is bigger than the vote of other groups without an obligation to reach more than half of all-vote in).
Voting: more than by 50%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Voting: approv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with valid voting rights own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Voting: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Disposing or Encumbering Assets
First Meeting:
Quorum: at least 75%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Material Transactions
First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Voting: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Bankruptcy, Dssolution or Liquidation
First Meeting:
Quorum: at least 75%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t least 75%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Conflict of Interest Transactions
First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tend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with valid voting rights own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the District Court.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 least 1/3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simple majority votes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Voting: at least 75%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Mergers, Acquisition or Consolidation
First Meeting:
Quorum: at least 75% of al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t least 75%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Secon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at least 2/3 of the total shares having valid voting rights.
Voting: approv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more than 50% of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with valid voting rights owned by independent shareholders.
Voting: more than by 50% of the total votes lawfully cast.
Third Meeting:
No provision.
Quorum: upon request from the company, shall be decided by the Chairman of Bapepam.
Second Mee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