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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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 到经办网 者被宣 划转到单位账户的,需经资金 点审核 告死亡 中心审批 的 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 人的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 销户证明+③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注:单位经办人 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 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提取经办人)+③提取经办人 的居民身份证 ①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 ②产权证明 ③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①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 ②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提取记录单
其他情况1次/月。
1次/月
1次/月
1次/月
际已执行。红字部分为[2014]218号文件规定 提取频率
其中: 1、建筑面积在144(不含)平米以上 首套商品房; 2、购买 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别墅;
其中: 1、建筑面积在144(不含)平米以上 首套商品房; 2、购买 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别墅; 3、购买第2套住房; 4、 异地购房的1次/年。
表四:国管住房公积金支取(死亡和自建、大修房)所需材料:
审批部门 提取类型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首次提取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 账户的 死亡或 到经办网 者被宣 点审核 告死亡 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必须为死亡职工的 有效卡号 以后提取
时还款,就是逾期状态,还款后自动解除)

表一:国管住房公积金支取(购房未贷款的)所需材料:蓝字部分目前均无正式文件,但实际已执行。红字部分为[2014]218号文件
审批部门 提取类型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首次提取 1、购买北京市住房: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②购房发票 ③2008年10月15日后购房须有网签手续 2、购买北京市周边地区住房: (指北京户口、在河北三河燕郊、香河、大厂、廊坊、固安、涿州 购房)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②购房发票 ③房产证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 ④由单位出具的异地购房证明(应注明异地购房属实且为自住房) 房等 ⑤提供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需满一年)证明(原件) ⑥四达出具代理证明(社保部提供) 3、购买外地住房:(本人或配偶户口所在地购房)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②购房发票 4、购买外地住房:(非户口所在地购房,仅限长期驻外员工)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②购房发票 以后提取
大修、翻建自住住房(不含装修) 到资金中 心审批 自建自住住房
提取记录单
表五:国管住房公积金支取(大病和重大困难)所需材料:
审批部门 突发事件的具体种类 9类重大疾病: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恶性肿瘤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首次提取 ①②③④ ⑤医院的诊断证明 ⑥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说明: ①指提取申请 ②指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③指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 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④指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⑤医院的诊断证明 ⑥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再次提取
提取记录单
表六: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一览表
1 2 3 4 5 6 以上各表中所列各种提取情形,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建设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有联名卡的必须使用联名卡。 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建设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有联名卡的必须使用联名卡。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含单位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应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则应提供相关证明
①②③④⑦ ⑤医院的诊断证明 ⑥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说明: ①指提取申请 ②指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③指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 因重大疾病第10项(其他重大疾病)引起 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 ④指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到资金中 家庭年收入的 ⑤医院的诊断证明 心审批 ⑥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⑦指家庭收入证明。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积 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计算,也可根据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 证明确定;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 开具相关证明。 ①②③④⑦ ⑤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⑥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说明: ①指提取申请 ②指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 ③指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 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 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④指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的 ⑤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⑥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⑦指家庭收入证明。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积 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计算,也可根据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 证明确定;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 开具相关证明。
危改回迁房 公有住宅楼房 按房改成本价出售的公有住房 中央国家机关集中建设的职工 住宅 经国管局批准,各单位利用自 用土地和危旧房改造等建设的 职工住宅 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的 旧有住房 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 住房
①拆迁协议
②购房发票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①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 ②购房收据
提取记录单
③单位出具外派证明 ④四达出具代理证明(社保部提供) 1、购买北京市住房: ①房产证 ②契税完税凭证 ③2008年10月15日后购房须有网签手续 到经办网 点审核 2、购买北京市周边地区住房: (指北京户口、在河北三河燕郊、香河、大厂、廊坊、固安、涿州 购房) ①房产证 ②契税完税凭证 ③由单位出具的异地购房证明(应注明异地购房属实且为自住房) 二手房 ④提供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需满一年)证明(原件) ⑤四达出具代理证明(社保部提供) 3、购买外地住房:(本人或配偶户口所在地购房) ①房产证 ②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外地住房:(非户口所在地购房,仅限长期驻外员工) ①房产证 ②契税完税凭证 ③单位出具外派证明 ④四达出具代理证明(社保部提供) 提取记录单
注意 事项
购房提取暂停
⑶存在需要核实的情况或按照新的政策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审核 ⑷资金中心规定暂停提取的其他情况 ⑴提取所依据的房屋已出售,提取情形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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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提取所依据的房屋出租,承租人办理了租房提取。 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提取限额。 购房提取终止 ⑷外部转出、销户等。 ⑸确认为骗提套取。 ⑹存在需要核实的情况或按照新的政策措施,经审核不能办理提取。 ⑺资金中心规定终止提取的其他情况。
以上各表中所列各种提取情形,均须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四达人才开具,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安联大厦15层 张小丽
以上所有提取资料准备齐全后,请自行前往蓝岛大厦建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⑵近一年内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3次。
⑴使用贷款购买自主住房,在申请提取时,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没有按时还款,就是逾期状态,还款后自动解除
购买政 策性住 房
①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各单位售房方案的批复(含 附件)复印件 ②购房协议或售房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购 房协议的,持①即可)
提取记录单
《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记录单
表二:国管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所需材料:蓝字部分目前均无正式文件,但实际已执行。红字部分为[2014]218号文件
其他情况1次/月。
前均无正式文件,但实际已执行。 提取频率
1次/月
1次/3个月
所需材料:
提取频率
1次/月
1次/月
需材料:
提取频率
1次/月
印件,有联名卡的必须使用联名卡。
复印件,有联名卡的必须使用联名卡。
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则应提供相关证明
东三环北路38号院安联大厦15层 张小丽 65848345)
审批部门 提取类型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首次提取 1、购买北京市住房: ①借款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③2008年10月15日后购房须有网签手续 2、购买北京市周边地区住房: (指北京户口、在河北三河燕郊、香河、大厂、廊坊、固安、涿州 购房) 以后提取
①借款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③房产证 ④由单位出具的异地购房证明(应注明异地购房属实且为自住房) ⑤提供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需满一年)证明(原件) 到经办网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 ⑥四达出具代理证明(社保部提供) 点审核 房等 ⑦2008年10月15日后购房须有网签手续 3、购买外地住房:(本人或配偶户口所在地购房) ①借款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③2008年10月15日后购房须有网签手续 4、购买外地住房:(非户口所在地购房,仅限长期驻外员工) ①借款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③2008年10月15日后购房须有网签手续 ④单位出具外派证明 ⑤四达出具代理证明(社保部提供) 提取记录单
表三:国管住房公积金支取(租房和其他情况)所需材料:蓝字部分目前均无正式文件,但实际已执行。
审批部门 提取类型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首次提取 以后提取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注: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缴存额。房 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职工首次提取满12个月后,再次提取时应重 新提交提取材料。承租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应 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式文本(含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和自行成交版)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 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提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系 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出境定居 户口注销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即农民工),与单位解除 ①户口证明 劳动关系 ②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 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 人民法院判决书 年龄
8
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办理提取
际已执行。红字部分为[2014]218号文件规定 提取频率
其中: 1、 建筑面积在144(不含)平米以上首套 商品房;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别 墅; 3、购买 第2套住房; 4、异地购 房的1次/年。
墅; 3、购买 第2套住房; 4、异地购 房的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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