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02•【字号】鄂政发[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7〕4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党的十六大以来,全省深入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实施“三个一批”战略进展顺利,地方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接近尾声,省属企业改革重组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脱钩改制步伐加快,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和各项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为巩固和扩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两个毫不动摇”为原则,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解决改制遗留问题,努力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面迈出新步伐,在促进国有经济加快发展方面做出新成绩,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开创新局面,提高我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到2007年底,巩固和扩大实施“三个一批”战略的成果,基本完成全省工业企业改制任务;到2008年底,重点推进非工业领域企业和各级政府授权本级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的改制重组工作,全面完成全省各类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的脱钩改制工作,市、州、县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任务。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2016年3月16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性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基本原则(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深刻总结三十多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升,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但国有企业决策效率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有资本与各类社会资本的有效融合、相互促进,将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维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企业在决策、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和调整,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运营机制,逐步形成资本管理与价值创造相结合的经营理念,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有序进退,切实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3号2000年2月21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一)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含经授权的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今年底基本到位。
(二)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省政府领导下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全省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管理权。
(三)组建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国有独资性质的企业法人,是政府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受托人。
省政府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委托省国资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根据政企分开、企业与原主管部门彻底脱钩的原则,按大的行业将省属国有资产相对集中,对现有的省已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各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以及省厅局直属企业进行适当归并,组建若干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担任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作为各类国有企业的出资主体;按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要求,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进行经营运作;执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其投资企业按照投资额享有重大决策权、投资收益权和经营管理者选择权。
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政策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发展,国有企业改革成为了一项必要的任务。
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需要更加高效地运作,促进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一、发展方向1. 市场化改革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市场化。
国有企业应该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这需要落实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允许国有企业竞争和自主经营。
同时,应该加强监管,以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2. 产业升级为了适应更加竞争激烈的市场,国有企业应该致力于产业升级。
它们需要更多地关注创新和技术发展,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这需要国有企业与高科技公司之间的紧密合作,以促进技术交流和知识产权保护。
3. 资本化和集团化在过去,国有企业通常以传统的管理方式运作。
国有企业应该积极地走向资本化和集团化,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这有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管理他们的资产,并且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
4. 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仍应不断地深化。
政府应该继续完善企业所有权和资产管理制度。
此外,改革也需要触及到企业文化和结构。
国有企业改革离不开员工参与和管理模式的升级。
企业应成立员工投资等职工持股机制或其他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管理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
二、政策支持1. 政策经济支持政府需要在经济方面给予国有企业适当的支持,包括减轻税负和提供财政资金。
此外,为了满足国有企业不断变化的融资需求,政府应该完善融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债券发行和金融改革。
2. 产业政策支持政府也需要给予国有企业产业上的支持。
这可以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实现,例如优惠政策,优先发展政策和创新资金支持。
政府也应该加强对行业领域的管理,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
3. 动态调整政策支持政府需要关注全行业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制定和调整支持政策。
政府应该实行“差异化管理”的方法,将政策分别针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
4. 打破政府与企业藩篱政府应该打破与企业的藩篱,注重政企融合,即政府应注重聆听企业意见,在政策制定时更加注重企业的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和难点,使国有企业政策更切实可操作。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推动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国家财富安全的关键举措。
为此,以下是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些建议和意见:1.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制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和权责。
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2. 完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公正、合理。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标准和方法,提高国有资产的估值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价值得到体现。
3.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
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4. 推进国有资产的优化和重组。
通过兼并重组、重组整合等方式,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推动国有资产的多元化经营,探索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国有资产的收益水平。
5. 加强国有资产的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流失。
6. 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支持,提升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提高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7. 加强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建设。
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对国有资产的监控和管理能力。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信息化风险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丢失。
8. 加强国有资产的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6]16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08.15施行日期2006.08.15文号皖发[2006]16号主题类别企业股份制改革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6〕16号2006年8月15日)为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十五”以来,我省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成效显著,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深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一批骨干企业迅速壮大,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
但是,从深层次看,我省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必须不断深化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并购重组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大胆实践,不断把国有企业改革推向深入。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和依法调整劳动关系为重点环节,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企业【发文字号】晋办发[2017]40号【发布部门】中共山西省委员会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6.09【实施日期】2017.06.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7〕40号)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9日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现就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配置质量和运营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省属国有企业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围鉴于省属国有企业主业基本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层面均可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1、创造条件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鼓励省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或整体上市。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用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用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相比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在高质量发展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效益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管理体制不透明等。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方案是必要的。
二、总体目标1.实现国有企业的效益提升:通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使国有企业的效益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加强创新能力:促进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3.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企业的透明度,加强内部监管。
4.加强员工素质培养: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够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三、关键任务与实施措施1.提升经营管理水平(1)加强市场调研和预测,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动态,通过灵活的市场运作,提高产品销售量和市场份额。
(2)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加强企业间的合作与协同,推动从产业链到价值链的延伸,提高企业在全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
2.促进创新能力提升(1)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2)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技术壁垒。
(3)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国有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模式探索,实现由传统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的转变。
3.完善企业治理结构(1)建立科学的企业治理结构,明确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管理机构,加强对企业经营决策的监督和控制。
(2)加强内部监管体系建设,推行内控制度,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
(3)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任,促进企业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意见--武政办[2003]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鄂发[2003]5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武发[2003]13号)精神,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加速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建设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企业在改革中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由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并委托两家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并分别出具符合规定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报同级国资管理部门审查和确认。
各类损失经中介机构界定、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审核后报同级财政、国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减净资产。
其中对企业申报、中介机构核实后确实难以收回且法律手续不全的应收帐款,按以下原则计价:以评估基准日为准,1年以上3年以内的应收帐款按60%计价,40%计入坏帐准备;3年以上(含3年)的应收帐款,按30%计价,70%计入坏帐准备。
企业改制后,对其计入坏帐准备部分的应收帐款,原营运机构和企业产权管理单位,要督促企业清收,收回部分按约定与企业分成。
其余核销的资产损失部分,由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委托产权交易市场组织清理、变现。
二、企业改制时涉及职工分流与安置的下列费用从国有资产中抵扣或预留给改制后的新企业(包括改制后变更登记、新设登记企业以及收购、兼并改制企业的企业,下同)并由其支付。
(一)改制时,企业在册职工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二)企业离退休人员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用;(三)企业伤、病、残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类处理所需的生活补助及医疗费用;(四)企业改制前,职工遗属应领取的抚养费、精简返乡人员应领取的生活补助费。
国有经济管理更好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国有经济管理更好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近年来,中国经济蓬勃发展,成为全球瞩目的经济强国。
而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国有经济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为了更好地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经济的管理。
本文将提出一些观点和建议,以促进国有经济的良性发展,助力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一、建立现代化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利益的重要代表,其治理机制的现代化是确保国有经济顺利运行的关键。
为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的公司法律框架、完善股东权益保护制度,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还应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管和约束机制,确保国有企业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并且能够充分体现市场化和经济效益导向。
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创新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效益,我们需要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创新。
首先,我们应鼓励国有企业改革,引入市场化的机制,加强股权多元化和员工持股,激发企业内部创新活力。
其次,要支持国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在企业中的应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
三、加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承担着更大的社会责任。
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环保和社会民生三者的良性互动。
国有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导向,推动绿色环保理念在企业经营中的贯彻落实,并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福利保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加强国有资本的运营管理为了更好地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我们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的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国有资本的运营管理,重视资本运作和资产配置的效率。
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要注重“价值管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
另一方面,同时要加强对国有资本市场的监管和容错政策,畅通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提高国有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透明度。
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意见--武政办[2003]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鄂发[2003]5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武发[2003]13号)精神,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加速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建设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企业在改革中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由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并委托两家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并分别出具符合规定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报同级国资管理部门审查和确认。
各类损失经中介机构界定、授权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审核后报同级财政、国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减净资产。
其中对企业申报、中介机构核实后确实难以收回且法律手续不全的应收帐款,按以下原则计价:以评估基准日为准,1年以上3年以内的应收帐款按60%计价,40%计入坏帐准备;3年以上(含3年)的应收帐款,按30%计价,70%计入坏帐准备。
企业改制后,对其计入坏帐准备部分的应收帐款,原营运机构和企业产权管理单位,要督促企业清收,收回部分按约定与企业分成。
其余核销的资产损失部分,由营运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委托产权交易市场组织清理、变现。
二、企业改制时涉及职工分流与安置的下列费用从国有资产中抵扣或预留给改制后的新企业(包括改制后变更登记、新设登记企业以及收购、兼并改制企业的企业,下同)并由其支付。
(一)改制时,企业在册职工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二)企业离退休人员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用;(三)企业伤、病、残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类处理所需的生活补助及医疗费用;(四)企业改制前,职工遗属应领取的抚养费、精简返乡人员应领取的生活补助费。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6〕4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4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精神,推进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眼于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省属国有工业企业的经济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
两年内基本完成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引资本与转机制相结合,把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探索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完善制度,保护产权。
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坚持依法依规,健全国有产权流转程序,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因企制宜,加快推进。
区别不同层级,选择不同的改革实施路径,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一企一策,加快推进省属国有工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措施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措施国有经济是国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财政投资是促进其发展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国有经济的地位也得到不断的提升。
发展国有经济,确保国家财政投资得到有效利用,需要政府作出积极的制度安排和管理,逐步实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政府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积极开展例行性检查,实施全员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及其使用过程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
二是消除审批障碍。
为优化审批办理程序,消除审批障碍,政府应加强精神指导,规范管理行为,重视政策举措,科学完善审批办理程序,确保审批工作的及时有效性。
三是改革财务管理。
政府应引入科学的投资决策制度,严格预算管理,控制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率,逐步建立健全投资管理机构,维护国有资产等社会公共利益,减少投资运营成本。
四是建立企业定向投资制度。
对于国有资本投资关系,政府应合理划分投资者和受益者的职责,建立企业定向投资制度,确保投资资金用于cpi数据更新,有利于企业发展。
五是加强金融服务。
政府应加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服务,积极开展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对国有经济企业提供多方位的有力支持和措施,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壮大。
六是注重绩效考核。
国有经济发展还要重视社会责任,政府应订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实施绩效考核,持续改进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效益,促进国有经济市场化、规范化发展,确保国有资金安全。
以上措施要求政府及时、有效地进行,才能够有效发展国有经济,努力构建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11.06•【字号】鄂发[2001]24号•【施行日期】2001.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发〔2001〕24号2001年11月6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脱困成果,努力开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我省国有经济竞争力为目标,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四创新一配套”的工作措施,加快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步伐,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1)到2005年,基本完成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形成更为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更好地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2)到2005年,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国有小型企业全部完成改制改组。
除极少数国有企业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其余企业的国有股权应逐步降低为相对控股或参股,真正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3)到2005年,力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以及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
(4)到2005年,国有企业亏损面控制在20%左右,亏损额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质量低、债务沉重、财务风险大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效益水平显著提高。
(5)“十五”期间,力争工业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增长,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024年国有企业关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报告
2024年国有企业关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报告2024年国有企业关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报告摘要近年来,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国有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
本篇报告旨在分析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挑战,提出2024年国有企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提供一系列解决方案,以推动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一部分:引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国有企业面临的挑战2.1 市场竞争压力2.2 人才流失2.3 创新能力不足2.4 信息化建设滞后第三部分:2024年国有企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3.1 建立全面、科学的高质量发展目标3.2 提高市场竞争力3.3 加强人才培养和留住人才3.4 加强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3.5 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3.6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第四部分:解决方案与实施策略4.1 解决方案一:加大投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4.2 解决方案二: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培养高素质人才4.3 解决方案三:制定激励政策,留住优秀人才4.4 解决方案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营效率4.5 解决方案五:加大社会责任投入,推动可持续发展第五部分:结论与展望5.1 结论5.2 展望引言1.1 研究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维护国家核心竞争力和保障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等重要领域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有企业面临诸多挑战,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国有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2 研究目的本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分析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挑战,并提出2024年国有企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解决方案,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3 研究方法本报告采用了文献分析、数据调研和案例分析等方法,以全面了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统计分析,为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见和解决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3•【字号】南发[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发〔2013〕12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十一届常委会第6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13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国有经济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基础产业、公共服务业乃至制造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城市建设的重要主体,直接关系到首府科学发展全局。
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较大进展,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但还存在国有资源整合力度不大、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创新、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国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当前,南宁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新跨越,对国有企业发挥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统筹谋划,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改进服务、优化环境,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其做大做强,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39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39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推进我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把握改革方向(一)总体要求。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多年来,我区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在股权多元化改革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但近80%的国家出资企业仍然是国有独资企业,还存在一股独大,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偏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运行效率、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营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各类资本寻求优势互补的必然结果。
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总体要求是,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05]28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05]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市直企、事业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晋政发〔2004〕46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一)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构建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国有存量资产及资本的流动重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促使国有资产在合理流动和市场竞争中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二)坚持“有进有退,以退为主”和“改革、发展、稳定相互促进”的原则。
(三)坚持优化资本结构,建立有效的股权制衡原则,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通过加大资源及生产要素的整合力度,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合法的产权交易与重组原则,加快推进中小型企业国有资产的有序退出步伐,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悬空。
(五)坚持盘活存量、吸收增量的原则,加大劣势和困难企业破产重组力度;同时加快实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六)坚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依规调整劳动关系,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三、改革目标(七)到2007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和民营企业及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力争使全市国有企业的股权退出80%以上。
国有企业关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报告2篇
国有企业关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报告2篇报告一: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探索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肩负着高质量发展的使命。
本报告从发展现状、问题与挑战、路径探索三个方面,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
二、发展现状1. 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持续增长,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国有企业积极布局新兴产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3. 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
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问题与挑战1. 发展不平衡。
国有企业在地区、行业间发展不均衡,部分企业存在产能过剩、效益低下等问题。
2. 创新能力不足。
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
3. 体制和机制不完善。
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问题。
四、路径探索1. 深化体制改革。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
2. 强化创新驱动。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3. 优化产业结构。
聚焦主业,剥离无效低效资产,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
4. 提升国际竞争力。
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拓展海外业务,提高国有企业国际地位。
5. 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结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强化人才支撑,国有企业才能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策略研究一、引言高质量发展是国有企业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关键。
本报告从发展策略、政策建议两个方面,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二、发展策略1. 明确发展定位。
国有企业要聚焦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范文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范文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摘要: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其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本方案从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企业治理、创新技术研发、推进员工培训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以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一、背景及意义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一些国有企业在管理上存在不足,高质量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因此,制定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 提升企业治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治理结构。
3. 创新技术研发: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4. 推进员工培训:加强员工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员工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5. 提高市场竞争力: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具体措施1. 调整产业结构(1)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
(2)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3)加强对优质企业的引导和培育,推动国有企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高品质领域发展。
2. 提升企业治理(1)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治理和内部管理机制。
(3)促进企业间的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形成协同效应。
3. 创新技术研发(1)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水平。
(2)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技术创新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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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为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壮大,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质量与效率,推动度假区新一轮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实际,现就做大做强度假区国有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大做强国有经济的重要意义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发展壮大度假区国有经济、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对于加快推进度假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度假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努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公司战略目标,国有企业整体实力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显著提升,企业在参与度假区重大项目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方面更是发挥了“顶梁柱”作用。
但也要认识到,度假区国有资产总量偏小,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体制不顺、职责不明、资产价值和绩效观念淡薄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度假区国有经济的做大做强。
当前,度假区已经到了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度假区新一轮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尤为重要,意义重大。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监管服务,全面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度假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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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努力实现国有资产“权属清晰、权责明确、运作高效、处置规范”的管理目标,确保度假区国有资产运营规范有序,充满活力。
成立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在区委、区政府和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对度假区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国有公司行使管理权。
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政分局,为国有资产监督和营运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度假区国有经济发展规划、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政策;探索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决定度假区国有资产重大产权变动、资产授权、委托经营等重大事项、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以及国有公司产权收益分配方案;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按干部管理规定向区委、区组织部门推荐国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
(二)度假区国资办履行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组织实施度假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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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营运的规章制度;制订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年度规划,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初审国有资产产权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实施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组织开展度假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管理、产权登记、产权纠纷处理等基础管理工作,制订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法;向国有企业委派监事、财务总监,并对其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国有公司承担资产安全使用、有效运转、资产保值和日常监管的责任。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产购置、使用保管、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明晰国有资产归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定期向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国有资产营运、管理和效益,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督;对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投资和担保等重大事项,需报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加强对所属经济实体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模式、经营状况、收益分配等日常监督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四、积极扶持国有公司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积极扶持国有公司做大做强,努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融资新机制,更好地为度假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由国有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经营。
国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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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要根据度假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参与并承担政府重大项目建设。
凡属管委会的重大项目,原则上由度假区国有公司按照市场化、企业化原则,以资本运作为主要方式,协调各合作方投资建设。
根据项目特性,原则上凡适宜经营的,由国有公司按市场化原则负责经营。
(二)建立政策补偿机制,增强国有公司发展后劲。
对符合度假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管委会给予包括资金、资产等方面充分的政策扶持。
对政府社会公益性项目,考虑到其基本没有收益或收益很少,由管委会在受益主体中,给予国有公司能充分补偿其项目支出的可上市土地、房产等可经营资产或其他有净收益的项目来平衡收支;或由管委会根据财力状况和项目运作情况按一定期限,逐年安排偿还资金。
管委会对国有公司入市土地的净收益,原则上大部分给予返还,用于对公司注册资本投入、项目支出的补助或土地开发的收益。
(三)全力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国有资产集聚效应。
继续全力整合资源,对所有政府经营性资产全部纳入国有公司管理经营;对政府非经营性资产,探索尝试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管理办法,腾出一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入国有公司盘活经营,不断提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国有公司要从实际出发,确立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经营领域各有侧重,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根据度假区新一轮发展战略和管委会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太湖科技产业园、度假区东入口、渔洋山“金三角”和蒋墩中央商贸区等“三点一核”建设,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国有资产的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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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鼓励国有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吸引外来资本。
充分发挥投融资主体作用,积极争取各类商业贷款和民间贷款,以及外来直接投资和社会各类资本,努力探索BOT、TOT、项目融资、债券、资产证券化(ABS)、产业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
(五)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内部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国有公司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五、合力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是各地、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一)重大事项管理。
公司依法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程序,建立重大事项决策的论证制度并报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备案;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会议决议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公司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须报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度假区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收购、兼并、破产、解散等涉及国有资本变动;二是公司融资和公司关联交易,公司设立与自身主营业务相关的子公司及分公司;三是公司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四是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经营。
(二)国有公司责任考核。
建立公司负责人责任考核制度。
根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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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区管委会批准的公司融资计划、建设项目计划、财务计划等对公司负责人进行责任考核。
年初由度假区管委会或授权部门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其他负责人签订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影响公司目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年的10月前提出目标调整申请,经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督办审核,报经度假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目标。
年度责任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体系,以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所载内容为准,考核结果与法定代表人薪酬、嘉奖挂钩。
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三)监督与管理。
国有公司要严格实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公司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并按月向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报送公司会计报表。
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可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抽查。
监察、财政、审计、工商等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的职责,积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列入政府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监察部门要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隐藏、私分国有资产或坐支、挪用国有资产收益以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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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操纵市场等行为的打击,加大对投诉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国有产权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探索和实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切实抓好各项制度和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度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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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第 9 页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