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通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民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民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21•【字号】通政规〔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民卡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市民卡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1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1日南通市市民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南通市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有序发行和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效能,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民卡,是指经南通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授权发放,市民用于办理社会事务、享受公共服务、进行金融支付的多用途智能卡。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卡的制作、申领、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民卡的发放范围、主要功能及应用领域的拓展,按照市民卡工程发展规划及建设计划分步实施、逐步实现。
第五条市政府建立市民卡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市民卡工程建设和应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市民卡工程建设和应用的规划、推进、宣传和监督管理等。
第六条组建南通市民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民卡公司”),根据市政府的授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原则,与本市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发行市民卡,具体承担市民卡制作、发放、系统维护以及市民卡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等事务。
第七条公安、人社、卫计、民政、交通、教育、文广新、旅游、建设、城管、商务、公积金、公用事业、金融、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市民卡工程建设的需要,积极推动市民卡在本部门、本单位的应用;按照《南通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共享信息资源、提供技术支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通政发[2010]2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通政发〔201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9年,我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深化专项治理,推进隐患排查,狠抓隐患整改,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有效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良好稳定的运行态势,为实现“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为激励先进,发扬成绩,市政府决定对海门市人民政府等93 个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集体、海安县城东镇人民政府等15个创建安全乡镇(街道)活动先进集体、仲伟平等 168 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一○年一月十八日附件:南通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集体(93个)(一)先进单位(12个)海门市人民政府崇川区人民政府通州区人民政府南通海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港务管理局市消防支队(二)优胜单位(37个)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如皋市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房产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铁路办公室市气象局市人民检察院市粮食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人防办市环保局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邮政局市人民银行江苏渔监局长航南通公安分局(三)重点企业(44个)南通供电公司南通烟草公司中国电信南通分公司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南通分公司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远船舶钢结构公司南通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华强纺织有限公司欧贝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飞亚化学工业有限责公司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江苏昌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五山漂染有限公司如东县铁链厂有限公司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迈克斯(如东)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蛟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浦高档服装有限公司通州宏仁气体有限公司江苏希能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海门贝斯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联合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启东泰安建材有限公司南通宏仁气体有限公司南通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双莲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好一家家居有限公司南通江天化学品有限公司、惠生重工(南通)有限公司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交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纵横物流有限公司二、创建安全乡镇(街道)先进集体(15个)海安县城东镇人民政府海安县曲塘镇人民政府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江苏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如东县马塘镇人民政府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通州市平潮镇人民政府通州市二甲镇人民政府海门市悦来镇人民政府海门市三厂镇人民政府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港闸区陈桥街道办事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镇人民政府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168名)海安县(8名)仲伟平葛乃华王太珍邓澄沈军周宏华徐仁贵缪四海如皋市(8名)费秀平周维国郭锦泉郝先元田小群柳康军卢玉民曹亚才如东县(8名)郁宏伟杨小军田晨宇张鹏马本如曹晛宇徐爱兵周新基通州区(8名)王克华黄建飞曹跃高范锦泉陈德仁于抱一曹光华施洪春海门市(8名)樊陈张建生蔡国琴杨建忠李正善张兆清曹永平王振东启东市(8名)陈卫丰顾冲李红英彭连法王信美陆建新纪同兵李国瑾崇川区(7名)王淦军史建峰潘苏青汤建华曹顺章张军崔广慧港闸区(7名)丁德胜李耘许德泉张勇曹斌王欣严华开发区(7名)董克新孙同志倪汉新周陈忠施德华王斌郭宪忠市级部门和单位(99名)陆建思袁晓婕蔡韦星薛爱华陆兴王红星丁一吴新罗剖辰封力军赵建国周海清吴丛书魏栋梁周云智许陈华赵周恒黄元宰周雪莹李友龙瞿志辉吴雪松凌怡仲国华葛小平张剑桥仲飞姜林柯品剑杨国建夏跃周跃华周岫峻张新生史星沈波李澄陈勃王高仁黄华吴智明黄新杨飞魏钦才左大华陈正义葛海祥冯智银文定洪积浩刘建中魏昆陆建贾二鸣张建强顾红雷曹卫兵赵健张迎春沈继东黄维昌邱志飞杨昊炜汪健张红松徐永锋杨焕平冯迎春倪一心顾宝萍俞雪斌包惠东卞松林葛建闵卫沈百安洪宝福余湧朱正新华正东陈耀中周利建保剑樊文新杨照信罗进明王锡涛周树桐冯文周虞向东何建成陈建明谢建平李国琪周利庆李家斌倪兴娟陆澄宇金勇——结束——。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40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40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5号)要求,现将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后评估对象及后评估主体1.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07〕36号),后评估主体:市财政局。
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南通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07〕72号),后评估主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设局等部门《南通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09〕117号),后评估主体:市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0〕3号),后评估主体:市民政局。
5.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区“三小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0〕4号),后评估主体:市公安局。
6.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自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0〕10号),后评估主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杰出贡献奖的决定-通政发[2010]78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杰出贡献奖的决定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杰出贡献奖的决定(通政发〔2010〕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利用外资连续7年实现“撑杆跳”,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外经合作主要指标连续14年保持全省领先。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一大批知名企业家、投资商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一大批海外友人、南通籍海外侨胞的智慧和力量。
他们心系发展,情系南通,竭智尽力,主动作为,始终关心和支持南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为推动南通经济国际化、提升综合竞争力、扩大对外开放作出了杰出贡献。
市政府决定,对为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肇丰针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铿先生等100位知名人士予以表彰,授予“南通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人士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参与南通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南通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人士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全面实现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成功开启南通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附件:南通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杰出贡献奖人员名单二○一○年九月七日附件:南通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杰出贡献奖人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小林孝南通住友电木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勇江苏双双布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浩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世明凯捷(海门)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立平南通市常海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进飞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军南通美能得太阳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绍堉台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家安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川浩孝南通帝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冈本秀宏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文燮哲南通晓星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方铿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肇丰针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日明德源(中国)高科有限公司董事长孔祥军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左成懃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石明达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加藤千麿日本名古屋银行株式会社会长加藤纪生江苏英瑞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最高顾问早野裕康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仲辉江苏赛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国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春林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伊藤般展南通市荣誉市民、日本丰桥地区日中友协前任会长刘允华南通辉煌彩色钢板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佳炎创斯达(南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敬如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璟芳南通全用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连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义福中兴电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卫宇南通德斯益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茂华携程信息技术(南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大逵吉宝(南通)船厂有限公司总裁李卫国南通新正大特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泽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承东善龙食品(南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泰洛韩国乐天商业集团总经理杨燕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杨登贵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建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建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冈田晴基日本富士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社长佐佐木茂明三菱丽阳高分子(南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谷口友一日本川崎造船株式会社前任社长邹宏基台湾新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晓林南通强生轻工集团董事长张成伟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向阳南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志熔上海阳光投资集团总裁张国华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张金虎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春来南通康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陆彪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永华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强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总裁陈卫东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根江苏宝众宝达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滨江路特利举升机(海门)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国财精技机电(南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锦松启东华泰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显忠欧爱克斯(南通)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易昕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彼得·阿彻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周威礼江苏永兴多媒体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新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成君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建南通亚华船舶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昝圣达江苏综艺集团董事长施永平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振聪富加宜电子(南通)有限公司营运总监神林伸光日本川崎造船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社长袁亚康深圳市南通商会会长、深圳市康成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洪兵江苏金太阳布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聂毅江苏辰星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顾云飞江苏京海肉鸡有限公司董事长顾志平江苏东成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其林江苏狼山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涛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凯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洪江苏瑞雪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正洪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竹林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秀龙中远船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徐国华江苏蛟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罗生南通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荣誉会长翁明显台湾中环集团董事长高军南通大东有限公司总经理涂伟华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飞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跃权南通华正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纳米比亚中国矿产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宏生江苏飞亚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龚樊昌南通迪皮茜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盛修业南亚塑胶(南通)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梁小雷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储呈平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平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裁蔡建国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翟春江南通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董事长薛驰中天科技光纤有限公司总经理薛济萍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结束——。
通政办发[2017]-南通市政府
15%
2-18
郊区森林自然度
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其自然度应不低于0.5
0.29
0.4
0.5
市农委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9
造林苗木使用
城市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因地制宜地使用大、中、小苗和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
坚持适地适树,推广使用苗圃培育的规格适度的良种壮苗
市环境保护局、农委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22
林地土壤保育
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
1万m2
2万m2
3万m2
市城乡建设局、农委
2-23
森林抚育与林木管理
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
10万亩
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
6.0
12.5
12.4
1-3
城区绿化
覆盖率
城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
42.77%
42.90%
43.00%
市城乡建设局
区政府(管委会),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建集团
1-4
城区人均
公园绿地面积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16.98m2
17.00m2
70%
73%
75%
市水利局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
城市
森林
网络
休闲游憩
绿地建设
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使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求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09]37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09〕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日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质量兴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档次的重要抓手;是“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抓转机、促发展”,提高全市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为深入开展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发动全市上下积极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全面提高我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等方面的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向质量型、集约型、科技型和效益型方向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和省、市质量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名牌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经济运行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2009年通过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督查验收,2010年迈入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行列。
具体目标如下:1.经济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的工业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入、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利税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GDP能耗降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30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30号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5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截止2017年7月)序号中介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及依据备注1编制项目建议书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评估论证。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评估论证。
3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含燃气工程类)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评估编制。
4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5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节能评审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节能审查机关委托相应机构进行评审,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市场调节价,双方协商。
(1)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限定实施范围,对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编制报告书;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报告表;对环境造成影响很小的,填写登记表。
不得任意扩大范围;(2)报告书、报告表,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登记表由建设单位填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38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已经2019年4月18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9日南通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激励全市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增强科技实践能力,培养科技后备人才,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决定设立“南通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
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长奖的申报、受理、推荐、评审、授予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长奖, 是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项, 授予在本市就读的、创新能力突出的中小学生(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第三条市长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每届市长奖提名人选不超过20人,其中,市长奖获得者不超过10人,其余获市长奖提名奖。
对市长奖获得者的主要科技辅导老师授予“耕耘奖”。
对市长奖获得者所在单位授予“摇篮奖”。
第四条市长奖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回避的原则。
第五条设立市长奖奖励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统筹市长奖的评选活动。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南通市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南通市质量工作绩
效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南通市质量工作绩效考核
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全市质量战线紧紧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名牌、技术标准和以质取胜战略取得显著成效,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海门市人民政府等15家2012年度全市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追求卓越,实现新跨越,再创新辉煌。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标杆,积极进取、奋力赶超,努力开创质量强市工作新局面,为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3日附件:
2012年度南通市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名单一、县(市)、区政府
海门市人民政府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如东县人民政府
海安县人民政府
崇川区人民政府
二、市有关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局
市财政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5•【字号】政办发[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08〕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努力争创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和省、市质量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争创国家和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总体目标,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创新质量监管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质量竞争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2008年海安县争创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如皋市、如东县、通州市、海门市、启东市等5个县(市)全部通过省级质量兴市验收,并进入省级质量兴市先进行列;2009年南通市通过江苏省质量兴市验收,并进入省级质量兴市先进行列;2010年南通市通过全国质量兴市验收,并进入国家质量兴市先进行列。
(三)分类目标1.产品质量目标(1)名牌战略:有效期内中国名牌产品数量达到35~40个,中国驰名商标10~15件,国家免检产品45~50个;省名牌产品120~130个,江苏省著名商标140~150件;争创省质量奖8~12个,市质量奖12~15个;江苏省质量信用产品40~50个,质量诚信企业20~25个;(2)技术标准战略: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5~40个,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制定市级以上地方农产品标准50~55个;280~300个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认定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比重不低于25%。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09]40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09〕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4月16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精神,引导和激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综合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借鉴外地实践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主要授予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公开公正公平和不增加单位负担的原则。
市长质量奖评审实行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评审市长质量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原则上每类单位获得市长质量奖的每年不超过1家。
第五条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是:(一)推动和引导单位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宣传、推广获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二)组织、指导、监督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三)组建南通市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组建评审专家库,制定评审专家工作守则,对评审专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四)负责审定专家委员会制订的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程序;(五)负责审定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六)提请市政府批准表彰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七)监督获奖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老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老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科技人员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6]2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06
【实施日期】2016.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老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通政办发〔20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老科协组织和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总体部署,积极投身南通“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在为市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和深入开展科普宣传、科技服务、结对帮扶大学生村官、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活动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经市政府同意,给予启东市老科协等9
个单位为“南通市老科协工作先进集体”,给予张建芳等34位同志为“南通市老科协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通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传统,再接再历,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老科协组织和全市广大老科技工作者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先进典。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新闻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新闻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8•【字号】通政办发[2003]173号•【施行日期】2003.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新闻奖评奖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03〕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新闻奖评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南通市新闻奖评奖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质量,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勤奋敬业、钻研业务、争先创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新闻奖为我市新闻作品的年度最高奖,评选对象为上年度在报纸上发表的消息、通讯(含特写、系列报道、调查报告)、言论以及在广播、电视上发表的消息、评论、专题报道等新闻作品。
第三条市新闻奖由南通市人民政府颁发,每年开展一次评奖工作,评奖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专项拨款。
第四条建立由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有关领导,市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新闻界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市新闻奖评审委员会。
市新闻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市新闻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参评作品作者、编辑的人数、排序、署名均以作品刊用时为准,不得变更;作者或编辑为3人以上时,以集体名义参评。
第六条市新闻奖评审工作分推荐和评选两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由各新闻系统分别评选出各自系统内的优秀新闻作品,在此基础上,按照评委会下达的指标,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参加市新闻奖的角逐;(二)第二阶段,由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集中评选,按参评作品60%-70%的获奖面从中评选出市新闻奖获奖作品,其中报纸和广播电视系统的获奖作品各占50%。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的表彰通报-通政办发[2010]221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的表彰通报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的表彰通报(通政办发〔2010〕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世博金秋、南通赏菊”为主题的“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在各县(市)、区的认真组织下、在参展单位和菊花爱好者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本届菊花展览由主展区和分展区两部分组成,展览规模大、质量高、项目多,为历届菊花展览之最,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弘扬市花菊花栽培技艺,加快培育菊花产业,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影响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菊展期间,采用专家评选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评出主展区菊花室外景点大奖1个,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8个;展台布置大奖1个,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8个;分展区室外景点金奖4个,银奖5个,铜奖11个(名单附后)。
同时对在本届菊花展览中涌现出的一批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一并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促进南通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开创菊花事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获奖名单2. 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3. 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先进个人名单二○一○年十二月七日附件1: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获奖名单一、主展区室外景点(一)大奖(1个)鲤跃国庆菊韵通州通州区人民政府(二)金奖(2个)万象更新港闸区人民政府生态·低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银奖(3个)秋入树下人家南通国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世博菊缘崇川区人民政府迎世博在上海赏菊花在南通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铜奖(8个)十二菊肖庆世博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生活与艺术海安县人民政府看世博游启东启东市人民政府交通改变未来南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强毅力行新海门海门市人民政府秋染洋口港如东县人民政府多彩火炬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腾江跃海登高致远如皋市人民政府二、主展区展台布置(一)大奖(1个)启东市人民政府(二)金奖(2个)南通市绿化造园开发总公司崇川区人民政府(三)银奖(3个)海门市人民政府海安县人民政府港闸区人民政府(四)铜奖(8个)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如东县人民政府通州区人民政府南通开发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启东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濠河旅游园景建设发展公司如皋市人民政府三、分展区室外景点(一)金奖(4个)港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中兴街道办事处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二)银奖(5个)港闸区唐闸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新开镇街道办事处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三)铜奖(11个)港闸区秦灶街道办事处港闸区陈桥街道办事处港闸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竹行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小海镇街道办事处崇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崇川区学田街道办事处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附件2: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旅游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南通日报社南通人民广播电台江海晚报社南通电视台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南通市摄影家协会附件3:2010年南通大型菊花展先进个人名单邓进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许银宽海安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园长吴见媚如皋市园林管理处副主任汤梅华如皋市园林管理处工会主席吴俊雄如东县园林管理处副主任徐宝泉如东县园林管理处办事员王国华海门市园林工程公司经理刘蔚荣海门市园林工程公司副经理李玉兵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娟娟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丁舜锋南通市通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朱玉峰南通市通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科员胡忠驹崇川区商贸局局长赵江崇川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乃顾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朱平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葛建华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顾志平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胡刚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建港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静港闸区商务局副科长陈锋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局局长严伟港闸区唐闸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侯峰港闸区秦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建国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局长陈喻军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陆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科科长周育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科科员张炜龙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李娟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颜静南通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处长季明明共青团南通市委主任科员李柏松南通市财政局处长任芳南通市旅游局副局长贲新建南通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科员陈健南通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科员常苏明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曹海平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风景园林处副处长刘盘生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何叶江苏江风海韵传媒公司支部书记范敏南通国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科员季本奕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徐祝平南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杨京峰南通市绿化造园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李正兵南通市濠河旅游园景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李保东南通开发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五一启东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李俊杰南通园艺博览园(滨江公园)管理处办事员姚卫兵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团委书记陆忠霞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副主任缪永忠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副主任许永香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技术科科长周宁崇川区城东街道东大街社区居委会主任——结束——。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通政发[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通政发〔2010〕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9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台阶。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根据《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市政府决定对通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南通市国税局和南通邮政局等41个考核优秀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考核优秀单位为榜样,开拓创新,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努力开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为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名单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2009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名单(41家)通州区人民政府、海安县人民政府、如皋市人民政府、启东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档案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供销总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农办、市水利局。
南通市国税局、南通烟草局、南通质监局、南通银监局、南通海事局、南通市地税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政发[2011]11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政发〔201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0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扎实保增长、建设新南通”目标,积极应对国内外宏观环境复杂多变的严峻挑战,坚持危中抓转机、难中攀新高,努力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部结构更加优化,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崇川区人民政府等56家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石松华等82名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进取,勇于超越,争创全市服务业发展新优势,为开启“十二五”、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2010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市区综合奖(4个)一等奖:崇川区人民政府二等奖:港闸区人民政府三等奖:通州区人民政府鼓励奖: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奖(4个)一等奖:港闸区人民政府二等奖:崇川区人民政府通州区人民政府三等奖: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县(市)(5个)一等奖:海安县人民政府二等奖:海门市人民政府鼓励奖:如皋市人民政府如东县人民政府启东市人民政府三、服务业工作重点镇(6个)一等奖:海安县海安镇二等奖:如皋市长江镇海门市三星镇三等奖:如皋市如城镇如东县掘港镇启东市汇龙镇四、服务业工作达标单位(41个)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民政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规划局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南通市农业委员会南通市商务局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通市卫生局南通市体育局南通市统计局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通市旅游局南通市粮食局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南通市港口管理局南通市铁路办公室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国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监分局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南通办事处电信南通分公司五、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82名)石松华市发改委张建勋市发改委杨余根市发改委曹照祥市发改委徐宏华市发改委袁蓓蕾市发改委徐国祥市政府徐锦霞市政府办公室吴斌市政府办公室张纬龙市政府办公室李娟市政府办公室雷培基市经信委朱宁市教育局陈永祥市科技局张建新市公安局张炎市公安局辛鸿堂市监察局曹建市民政局潘卫斌市财政局梅德林市财政局朱红军市财政局堵亚华市财政局赵明市人社局施菊市国土局葛刚市环保局郭志刚市城乡建设局吴刚市规划局顾春华市房管局张燕滨市交通运输局朱筱华市农委仇亦文市商务局周柏林市商务局张向东市商务局XXX 市商务局杨飞市商务局周鸿运市文广新局张喆市卫生局何晓敏市体育局陈斌市统计局黄利春市统计局张伟其市统计局杭旭市统计局刘京华市物价局蔡建毅市安监局李国新市旅游局沙向军市旅游局任乃岳市粮食局周崇庆市国资委王筱融市法制办殷蓓市法制办李吉平市港口局黄建东市铁路办张岚市供销社毛洪南通工商局刘宏飞市国税局陆飞市地税局陈敢南通质监局张超人行南通中心支行袁力南通国投公司沈百安南通产控集团公司许雪良南通国有置业集团公司高艳通州区商务局汤云飞通州区商务局胡忠驹崇川区商务局杨维崇川区商务局程嘉耕崇川区商务局杨健港闸区政府杜东伟港闸区商务局杨艳港闸区商务局张斌市开发区经贸局刘志红市开发区经贸局吉传稳海安县政府吴金祥海安县发改委周启玉海安县发改委陈爱民如皋市发改委曹霞如皋市发改委吴晓红如东县发改委缪翠华如东县发改委范建达海门市发改委杨卫东海门市发改委张璇启东市发改委施春伟启东市发改委——结束——。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5•【字号】通政办发[2006]36号•【施行日期】2006.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通政办发〔200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5年,“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的各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全国城市政府网站的排名由上一年的百名之外跃居到第35位,在省内排名比上年上升3个名次,进入一流政府网站序列。
在得分较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了“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为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跃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南通日报社等15个先进集体和汤炳忠等3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做好网站信息报送工作,使“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附件:2005年度“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六年四月五日附件:2005年度“中国南通”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15名)南通日报社市农业(林业)局市环保局南通市国税局市港务局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贸委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南通海事局市农机局市农资局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二、先进个人名单(38名)汤炳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邓春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张圣忠市教育局陈永祥市科学技术局匡义勇市公安局周斌市监察局娄为民市民政局陈丽丽市财政局戴卫兵市人事局朱汉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薛剑市国土资源局陈昱市规划管理局胡滨市交通局季巍市水利局朱筱华市农业(林业)局陶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葛斌市环境保护局许建华市统计局张建军市司法局吴明宏市旅游局徐华市粮食局秦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袁杰市外事办公室樊育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陶莹市档案局吴云霞市铁路办公室张鹏市气象局李长群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张平市农机局宋晓东市供销合作总社陈光敏市港务局黄河南通工商局彭成南通市国税局方晓波南通市地税局崔晓勇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张桥南通海事局李骏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李波南通日报社。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金融创新贡献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金融创新贡献奖获奖单位的
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8]33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08
【实施日期】2018.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金融创新贡献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通政办发〔2018〕33号)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金融机构:
2017年度,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优化贷款结构,推进有效信贷投放,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根据《南通市金融创新贡献奖评审办法》(通政办发〔2017〕66号)的规定,经评分考核、自主申报、初审、评委打分、公示等程序,最终评选出了25个获奖单位,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8个。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通报。
附件:2017年度南通市金融创新贡献奖获奖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决定-通政规〔2020〕6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决定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决定通政规〔202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经2020年8月27日十五届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通政发〔2009〕40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南通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分‘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设立市长质量奖提名奖,鼓励追求卓越的组织和个人。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定一次,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原则上应包含1家中小企业,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
市长质量奖获奖个人1个(提名奖1~2个),获奖对象在企业家、首席质量官或者其他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中产生。
”三、将第九条第三项修改为:“身体良好,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为中国质量奖或者省级政府质量奖评委,或者为市长质量奖以上获奖个人和组织负责人。
”四、将第十条第三项第一款修改为:“近5年获省质量信用等级AAA级”;将第四项修改为:“近3年,取得优秀的经营业绩或者突出的社会贡献,其经营规模、上缴税收居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五、将第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近3年有产(商)品经国家、行业和省、市质量监管部门抽查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46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
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市级以上劳模待遇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春节慰问金标准(一)省劳模(包括省、部劳模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下同)春节慰问金由每人500元调整为1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核拨。
(二)市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人400元调整为500元,所需资金分别由市财政部门和劳模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核拨,其中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部省属和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退休市劳模及原市属企业退休的市劳模慰问金由市财政承担。
二、调整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一)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下拨。
(二)市劳模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市劳模低收入补助、特殊困难帮扶、劳模休养等),按每人4000元标准和不超过10%困难面计提调整,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解决。
三、调整劳模荣誉津贴标准对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市以上企业劳模和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市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
全国劳模(包括享受同等待遇人员)荣誉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省劳模荣誉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市劳模荣誉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通市荣誉市民”评
选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7]138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07
【实施日期】2017.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通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南通国际化水平,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外籍人士、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等参与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我市拟于近期开展“南通市荣誉市民”评选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照《江苏省南通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标准推荐人选。
二、请各单位推荐时按要求填写《南通市荣誉市民推荐书》(一式三份、并贴2寸正
面免冠白底彩照),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市外侨办(台湾同胞材料报市台办),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三、“南通市荣誉市民”是我市授予外籍人士、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的最高荣誉,请各单位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四、如无适合人选,也请书面回复。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南通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
2.《南通市荣誉市民推荐书》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附件1
江苏省南通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8月25日)
第一条为了表彰和鼓励在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和《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外人士,包括外籍人士、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市外其他人士。
第三条授予南通市荣誉市民(以下简称荣誉市民)称号,应当坚持条件、注重实效、尊重当事人意愿。
第四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士,可以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一)在促进本市对外交往、扩大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方面,贡献突出的;
(二)在本市制订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城乡规划和重大技术政策、保护环境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采纳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贡献突出的;
(三)在本市直接投资,引进资金、人才、高新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方面,贡献突出的;
(四)为本市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贡献突出的;
(五)资助本市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
(六)在其他方面贡献突出的。
第五条符合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应当填写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南通市荣誉市民推荐书》,并向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报:
(一)推荐对象属外籍人士、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向市政府外事(侨务、港澳事
务)办公室申报;
(二)推荐对象属台湾同胞的,向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申报;
(三)属市外其他人士的,向其他市级主管部门申报。
第六条市政府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以及其他市级主管部门收到推荐荣誉市民的申报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会审、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认为符合授予条件的,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委员会应当对市政府提出的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进行初审,并在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时提出关于审查意见的报告。
第八条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第九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举行仪式,颁发《南通市荣誉市民证书》。
证书由市长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