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关于全县残疾人社会组织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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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关于全县残疾人社会组织情况的调查
报告
根据吉市残联【XX】37号文件要求,我会自10月下旬至10月底就我县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对社会团体登记注册的有关单位进驻实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残联系统外社会组织。
至调查时止,经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办公室提供,全县共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75家,社团的成立方式有政府有关部门倡导成立、企业倡导成立、自发成立三种方式。
社团分布在工业、农业、社会事业等各个领域。
其中,县老年书法家协会、县计生协会、县摄影家协会、县书法家协会、县老科协、县商会、县佛教协会、县交通运输协会、县互联网协会、县基督教协会、县林学会、中院学会等社会民间团体活动经常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多数民间组织起点不高,功能不足,能力弱,还难以承担民间组织的社会责任,在调动社会资源等方面有所欠缺,还不能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层面起主导作用,目前仅在行业服务层面上发挥些许功能,涉及到为残疾人服务的活动少为甚少,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还非常浅薄。
二、残联系统内残疾人组织。
XX年12月25日,在安福县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成立了安福县盲人、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会。
在安福县残疾人联合会的组织、指导下,各类残疾人协会组织依靠自身优势,广泛动员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在“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爱耳日”、“全国肢残日”等有关残疾人的重大节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各类残疾人协会组织成立以来,由于自身能力有限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加之外援支撑弱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政策支持少无固定的活动场所,没有良好的内部约束机制,更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等原因,造成活动不经常,信息渠道不畅通,自发活动开展较少,还不能真正发挥协会应有的作用。
目前仅开展了一些传统性的服务,服务内涵不足,外延拓展乏力。
为加强我县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残疾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特提出做好我县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工作的的设想:
1、要提高对残疾人社会组织地位、功能作用的认识,务必将残疾人社会组织作为部门、社区、村级组织来看待,并将其发展、培育、监管提升到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基本确切信息与本地残疾人事业的救
助、救治资源相结合,在倡导文明、和谐、幸福社会主旨下,与传统民族优良美德相并举,使残疾人社会组织中的服务工作能符合时代发展的社会格局,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深人们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了解和理解,吸引更多的自愿者加入残疾人社会组织,壮大残疾人社会组织队伍,提升民众共同参与助残扶弱的崇高风尚,从而形成全新的残疾人事业服务体系。
2、登记管理机关应在完善与落实残疾人社会组织登记上开绿灯。
建立残疾人社会组织备案注册、登记许可制度,尽快在民政部门进行基本信息的登记,认可其存在的合法形式,着力完善和创新残疾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体制。
XX县残疾人联合会
XX-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