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质性内容.
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涵义的理解
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涵义的理解何汉初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根据《招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该条文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如违反,则相关协议将会被裁判机构认定为无效。
然而,对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涵义,法律没有明确,这就容易导致具体适用层面的混乱。
此,要判断中标合同以外的其他协议是否存在无效情形,就应当先弄清楚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涵义。
一、关于“实质性内容”涵义的规定对于是否属于“实质性内容”的判断,既有一些共性的要求,也有少量的针对特殊项目的规定。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归纳出如下要点:1 . 现行法律规定,中标合同、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三者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一致。
2 . 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为“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
3 . 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可被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4 . 建设工程开工后,因涉及变更、建设工程规划指标调整等客观原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实质性内容的,不受《招投标法》第46条第一款的影响。
具体来说,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1 . 《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四、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关于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核心条款,是双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和完成工程的基础。
实质性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是指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详细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等。
工程内容的明确有利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期工期是指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时间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时间。
工期的明确有利于双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同时,工期也是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重要依据。
三、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质量要通过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等级、质量责任制度、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对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严格按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工序管理、检测、试验、返修、保修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予以保障。
在订立工程质量条款时,应考虑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环节、各因素,全面、详尽地订立好施工质量条款。
四、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的总费用,包括工程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工程造价的明确有利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成本,确保工程投资不超过预算。
工程造价通常依据国家或地方的建设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等确定。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是建筑工程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比例等。
工程价款的支付通常分为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两个阶段。
进度款支付一般是根据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
竣工结算是指工程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是建筑工程合同中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条款。
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违约时的责任和后果,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同时,合同还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甲方(发包方): [全称]乙方(承包方): [全称]签订日期: [日期]签订地点: [地点]鉴于条款:1.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有权进行本合同所述的建设工程项目。
2. 乙方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有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本合同所述的建设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3. 工程内容:[详细描述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安装等]4. 工程规模:[具体规模,如建筑面积、层数等]第二条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具体日期]2. 竣工日期:[具体日期]3. 工程总日历天数:[天数]第三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要求]。
2. 验收标准按照[具体标准名称]执行。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款为[金额]元。
2. 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预付款、进度付款、最终付款等]。
第五条图纸和技术资料1. 甲方应在[时间]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2. 乙方应在收到图纸和技术资料后[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六条甲方责任1. 甲方应确保工程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齐全。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质量和期限完成工程。
2. 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第八条工程变更1. 任何工程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费用增减应按照[具体计算方法]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按照[具体计算方式]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应按照[具体计算方式]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1.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必要条款]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法典合同实质性内容
民法典合同实质性内容关键信息项合同编号签署日期甲方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主题合同金额合同期限付款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其他约定合同文本本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第二条签署日期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
第三条甲方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乙方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合同主题本合同的主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八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合同签署后____日内将合同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至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最高法: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如何认定?
最高法: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如何认定?裁判要旨认定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法院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是否影响其他中标人中标,二是是否较大影响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案例评论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如何认定?司法实务中争议大。
本案中,最高法的裁判观点,可为借鉴:一、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施工合同无效。
请求权基础为建工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二条之规定,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具体适用。
实质性内容在类型上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
中标合同俗称白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施工合同俗称黑合同。
二、法院认定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标准。
工程实践中常见问题:只要施工合同变更了建工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二条“规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四类型的内容,就是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就是黑合同无效?最高法一锤定音,法院认定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是否影响其他中标人中标,二是是否较大影响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该裁判规则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可谓宽严相济。
综上所述,本案对承包人的重要启示:承包人投标响应时要充分测算,签了中标合同,就要一杆子插到底。
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黑合同,一旦打官司,都是废纸。
裁判理由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再审审查的焦点为:一、案涉《会议纪要》是否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实质性内容
合同实质性内容
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中具有实际约束力、有法律效力的部分,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履行条件、违约责任等。
首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订立的协议,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例如,购房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是获得产权并享受产权所带来的利益,卖方的义务是按照约定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方。
其次,合同实质性内容还应当包括合同的履行条件。
合同的履行条件是指合同生效、履约有效的前提条件。
例如,买房合同中的履行条件可能包括买方支付购房款、卖方完成房屋交付等。
当履行条件得到满足时,合同才能生效并开始履行。
还有,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还应当包括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例如,买房合同中,如果卖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卖方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违约责任的约定可以起到约束当事人行为的作用,使合同能够得以履行。
此外,合同实质性内容还应当包括其他相关条款,比如合同的解释、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的解释是指对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和标准,以便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能够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纠纷。
例如,一般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等。
总之,合同实质性内容是司法实践认定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条款,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履行条件、违约责任和其他相关条款,保证了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民法典合同实质性内容
民法典合同实质性内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合同背景与目的:1.1 合同背景1.2 合同目的1.21 本协议旨在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老人护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责任。
二、工作内容与责任:2.1 护理工作内容2.11 乙方负责按照护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医疗监测等工作内容。
2.2 工作时间安排2.21 工作时间根据老人护理需求灵活安排,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专业性。
2.3 护理对象2.4 护理方案2.41 针对老人的健康状况,乙方将制定详细的护理方案,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工资及支付方式:3.1 基本工资3.11 乙方将获得固定的基本工资作为服务报酬。
3.2 绩效奖金或其他补贴3.21 根据工作表现和老人状况,甲方可酌情发放绩效奖金或其他补贴。
3.3 发放时间及方式3.31 工资将于每月______日以现金方式发放给乙方。
3.4 薪酬调整规定3.41 根据服务表现和市场变化,甲方可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工作条件与保障:4.1 工作地点4.11 护理工作主要在老人的居住地点进行。
4.2 工作设施与条件4.21 甲方将提供必要的护理设施和工具,以保障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4.3 工作安全与保护措施4.31 甲方应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并确保乙方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4 休息和休假安排4.41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的休息和休假待遇,甲方应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违约与解除:5.1 违约条款5.11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解除合同条件5.21 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六、保密条款:6.1 保密义务6.11 乙方在服务期间和合同解除后仍应对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密。
合同实质性内容具体理解
合同实质性内容具体理解《谈谈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那些事儿》咱今儿就来说说这“合同实质性内容具体理解”。
嘿,你可别小看了这玩意儿,它在咱生活中那可是有着大作用呢!合同这东西啊,就像是一个约定,把各方都框在一个框框里。
而这个所谓的实质性内容,那就是框框里的关键部分啦!比如说价格,这可是个大关键呀!要是价格没谈拢,后面的事儿大概率都得黄。
就好比你去买菜,你想花5 块钱买一斤,老板非要卖10 块,这买卖还能成吗?不能呀!所以合同里的价格条款那就是实质性内容中的重头戏。
再来说说质量吧!你买个东西,总不能是个残次品吧。
签合同的时候要是不把质量要求说清楚,等拿到手发现是个歪瓜裂枣,那可就傻眼咯!这质量条款就像是给商品打了个标签,告诉你这东西得是啥样的。
还有履行的时间期限,这也相当重要啊!要是说好了啥时候交货,结果拖拖拉拉半天交不出来,那不就耽误事儿了嘛。
就好像你等快递,左等右等不来,你说气人不气人。
在我看来呀,理解这合同实质性内容就跟你找对象似的。
你得知道对方的关键条件吧,比如性格得合得来呀,价值观得差不多呀,要是这些关键的都不合,那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喽。
那怎么才能真正理解到位呢?首先呀,别马虎,得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看,可别像看小说一样一目十行。
然后呢,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得打破砂锅问到底,可不能不懂装懂。
还有哦,要是不确定的,最好找懂行的人来帮忙看看,比如律师啥的,他们可是这方面的专家。
我就记得有一次,我签一个小合同,当时也没太在意,觉得就是个小事情。
结果后来才发现,里面有个条款我没搞清楚,差点吃了大亏!从那以后我就长记性了,每次看合同就跟高考审题似的,特别认真。
总之呀,这合同实质性内容理解好了,那就是给自己上了一道保险;要是理解不好,那就等着掉坑里吧!咱可得把这事儿重视起来,像爱护自己的宝贝一样爱护咱们的权益。
哈哈,希望大家都能在合同的世界里游刃有余,不被坑哦!。
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什么
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什么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是任何合同的基础。
这包括甲方(通常是业主或发包方)和乙方(承包方或施工方)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信息。
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快速定位责任主体。
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也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应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范围以及具体的工作内容。
通过这些描述,可以确保双方对所要进行的工程有清晰而统一的认识。
工程质量标准是衡量工程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必须符合的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验收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这不仅关系到工程的最终使用效果,也直接影响到甲乙双方的权益。
工期和进度安排是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开始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间点。
同时,还应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工期调整条款。
价格和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极为重要的部分。
合同应详细列出工程的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以及最终结算的方式和条件。
对于可能发生的违约金、罚款等经济责任也应作出明确规定。
安全与环保要求也是现代工程合同中不可忽视的内容。
合同应规定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环境保护措施,以保障工人安全和环境不受损害。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是确保合同得以顺利执行的法律手段。
合同应明确双方在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合同实质性内容
合同实质性内容
1. 合同的主体内容,包括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生效条件等。
2.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包
括合同的履行标准、付款方式、交货时间、服务质量等内容。
3. 合同的违约责任,对于违约方的责任和违约处理方式进行详
细规定,包括违约金、赔偿责任、解除合同等条款。
4. 合同的争议解决,明确规定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可
以选择诉讼、仲裁或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5. 其他必要条款,根据具体合同类型和业务特点,还需要包括
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保险条款等其他必要的内容。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结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精心设计和完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也需要注重合同语
言的准确性和清晰度,避免产生歧义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实务解读--2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判断
一 条文解读
第 13 页
(四)"黑白合同"之效力与是否备案无关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 “白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签
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
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
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
一
条文解读
思维导图
第5 页
思维导图
订价款、质量、工期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黑合同”则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未履行规定的招
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 条文解读
第 14 页
实务中,存在"黑白合同"中白合同有效、黑合同无效的观点。实际上这种观点 是不严谨的,也缺乏法律依据。不应简单地认为黑合同无效,白合同有效。"黑白 合同"的效力认定应结合个案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二 实务难点
第 19 页
相对而言,工程内容要比工程范围更加具体。工程内容更多的是从工艺角度 进行闸述,如混凝土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砌体、屋面防水、外墙防水、轻 质隔墙安装、饰面板(砖)粘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
一 条文解读
第8 页
那么还有哪些内容可以作为实质性内容,如工程内容、计价方式、支付方式、 工程款付款时间、违约责任是否属于实质性内容?
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书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书1根据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我单位慎重研究,决定对本工程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履行:一、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同意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期 0.03%罚款。
三、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设计以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验收标准要求。
如达不到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进行反工整修直至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并承担一切责任。
四、对招标单位实质性条款的承诺:1、我单位具有承担该工程的能力,并具有协调外部施工环境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确保工程能够连续不间断正常施工;3、我单位一旦中标,不以任何理由将工程转包或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单位愿赔偿因变换施工企业而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损失;4、我单位一旦中标,无论招标人资金到位情况如何,都将按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绝不拖欠;5、经我方确定,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施工图纸所有内容;6、为搞好施工配合,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统一指挥与协调,我单位承诺如下:(1)在工程建设中将认真落实与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与要求;(2)如中标,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有我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3)如中标,我单位将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上认真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给沿线单位和群众带来的不便;(4)在施工中因沿线单位、居民关系而造成的误工、机械闲置等问题有我单位承担;(5)我单位认可招标人根据施工设计所做的调整;(6)对发生的所有未预见的突发事件及天气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不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浮动情况)、误工、机械闲置、毁坏等损失,不进行索赔;(7)对因看护不力造成的财物损失安全事故等,有我单位承担责任;(8)因回填或清理达不到要求,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7、我单位一旦中标,保证在接到进场通知后三天内迅速进场,组织施工。
协议书可以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吗
一、协议书必须合法有效协议书是合同变更的一种形式,其合法有效性是协议书能够对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的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书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 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 协议书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4. 协议书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协议书才能对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二、协议书需明确变更内容在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变更合同的具体内容。
变更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以便各方当事人充分了解变更后的合同条款。
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合同变更内容:1. 变更合同标的物或标的物数量;2. 变更合同价款或支付方式;3. 变更合同履行期限或履行地点;4. 变更合同违约责任;5. 变更合同解除条件等。
三、协议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因此,在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以确认协议书的效力。
四、协议书需通知相关方合同变更后,协议书应通知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方,如担保人、第三方等。
这有助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纠纷。
五、协议书需依法备案或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合同变更需依法备案或登记。
例如,房地产买卖合同变更后,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备案。
因此,在签订协议书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或登记手续。
总之,协议书可以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但需满足以上条件。
在签订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应谨慎对待,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性,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份示例协议书: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以下原因需要变更:一、原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数量为____,现因甲方原因,需将标的物数量变更为____。
二、原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____,现因市场行情变化,需将合同价款变更为____。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并支付相应费用。
二、服务内容
1. 甲方将按照双方商定的具体要求,提供__________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_。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
三、费用支付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利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 若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双方如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七、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1. 商品或服务的描述和规格,合同中应明确描述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规格要求等内容,确保双方对交易内容有清晰的认识。
2. 价格和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支付方式、付款期限、逾期利息等内容,以保障交易款项的安全和合理支付。
3. 交付和验收标准,合同中应规定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以及双方对商品或服务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4.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保障合同的履行和争端的解决。
5.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中应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确保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可靠性。
以上是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具体合同类型和交易内容进行具体约定。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他们量身定制合适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合同是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它规定了各方在特定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是指对合同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条款进行规定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服务内容、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
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对于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影响着合同各方的权益和利益。
首先,实质性条款的规定需要明确、具体和合理。
合同中的价格、服务内容、
交付时间等实质性条款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给合同的履行带来障碍。
同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也应当合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共利益,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实质性条款的规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实
质性条款的规定也应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双方在协商实质性条款时应当充分考虑对方的意见和利益,尊重对方的权利,避免一方在实质性条款的规定上占据绝对优势,导致合同的不公平性。
最后,实质性条款的规定需要具备可执行性。
合同是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实质性条款的规定也应当具备可执行性,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为了确保实质性条款的可执行性,双方在协商实质性条款时应当考虑到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合理规定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机制,确保实质性条款的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直接影响着合同的履
行和各方的权益。
在协商和规定实质性条款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到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具备明确、具体、合理和可执行的特点,以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变更
什么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变更,怎样在履⾏合同过程中避免因重⼤误解造成损失,是当前建设企业应重视的问题。
⽐如,在采购建筑材料的过程中,购销双⽅如果以确认书的形式对合同的最终成⽴进⾏确认的话,⼀定要留意⼀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否已变更,如果变更就要考虑是否接受合同的最终认定,以及怎样调整履约⽅案。
不然,因履约与合同内容不符造成的损失就要单独承担了。
⼀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约定,包括:当事⼈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期限、地点和⽅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法。
合同的签订过程⼀般包括要约和过程。
要约是希望和他⼈订⽴合同的意思表⽰,该意思表⽰要具体明确;是受要约⼈同意要约的意思表⽰;⽣效时合同成⽴。
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致。
根据《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期限、履⾏地点和⽅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签约双⽅采⽤信件、数据电⽂等形式订⽴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
因此,签约过程中,⽆论是要约⽅还是⽅⼀定要留意⼀下合同的内容与先前⽐较有⽆变化,再签字。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效后,当事⼈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格式条款订⽴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式提请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如果因重⼤误解签订了合同,《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协商⼀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续的,依其规定。
还有⼀种补救措施就是:当事⼈可以向⼈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中规定以仲裁⽅式解决争议),请求变更或撤销,撤销权要在当事⼈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使。
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条款一、合同主体合同的主体部分应明确指出合同的甲方(发包方)和乙方(承包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工程概况在这一部分,应详细描述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基本情况,为后续的施工提供明确的指导。
三、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总价款、计价方式、支付条件及支付时间。
同时,应当规定价款调整的条件和程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况。
四、工程质量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因此合同中必须对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应当明确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和返修责任。
五、工期及延期合同应当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工期的计算方法。
同时,应当明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方式。
六、变更与索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合同内容。
因此,合同中应当规定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和处理流程。
七、保险与风险分担为了降低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合同中应当约定投保的范围、保险金额以及风险分担的方式。
这有助于在发生意外时,合理分配损失。
八、违约责任合同应当明确各方违反合同约定时的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支付、损害赔偿等。
这有助于增强合同的约束力,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九、争议解决合同中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有助于在出现争议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十、附则合同还应包括一些附加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的归属、合同的生效条件等。
工程合同实质性条款
工程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甲方(业主):[填写甲方名称]乙方(承包商):[填写乙方名称]签订日期:[填写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填写签订地点]一、工程项目概述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项目为[详细描述工程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及预期目标]。
项目位于[具体地点],预计开工日期为[具体日期],竣工日期为[具体日期]。
二、合同价格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为[金额]元人民币,包含所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以及管理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1. 预付款: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指定天数]内支付总合同价款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项。
3. 竣工结算款:项目完工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指定天数]内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四、工期与延期1. 乙方应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项目。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延期申请。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质量保证1.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
2.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指定时间]内无偿修复或更换。
六、变更与索赔1. 工程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 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七、争议解决任何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的合同条款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由专业律师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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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中如何理解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都没有就什么是合同实质性内容作出规定,使得参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各方主体,在界定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等问题上产生了很大分歧,不仅难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而且,如处理不当,势必侵犯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利益乃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甄别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与合同正常变更,是摆在工程管理人员特别是合同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背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产生的原因
所谓背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中标合同后,在不具备法定变更事由的前提下,采取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签证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中标合同已明确约定的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以规避政府行政监管,损害国家、集体、合同当事人、未中标人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究其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程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为了共同获取不当利益,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达到虚假招标的目的。
这种情况一般表现为直接调增合同价,改变合同计价模式,延长合同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目标。
这类现象比较集中地发生在政府投资工程当中,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签订背离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达到侵吞政府资金的目的。
二是工程施工发包人利用自身优势,违背承包人意愿,对承包人提出种种苛刻要求,在中标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目标,缩短工期或者增加工作量,借订立其他协议,规避政府监管。
三是个别工程施工承包人千方百计中标后,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利用发包人对工程管理业务不熟悉,或者采取消极怠工,诱骗、迫使发包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这种情况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一般表现为无正当理由延长工期、材料设备价格按实结算等,承包人从中渔利。
二、如何正确理解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
要界定后面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在本质上背离了依据招投标文件订立的施工合同,必须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
(一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工程期限
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之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享有按合同约定得到工程款项的权利;工程施工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并享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的工程产品。
由此可见,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工程期限对施工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影响最大,决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在上述三个方面以外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都不会涉及利益的重大调整,不对合同的性质产生影响。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可以概括为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工程期限。
(二工程价款的具体范畴
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工程期限三方面之中,工程价款内涵最为丰富。
理论上讲,工程价款应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在竣工结算时确定工程总价款所涉及的各项内容。
具体来说:
1.工程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
3.合同价款即合同价绝对值;
4.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可调价格合同;
5.工程计价方法或标准;
6.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方法;
7.承担风险的范围与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8.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9.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办法;
10.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1.工程价款支付方式(主要指数额、期限;
12.索赔方式等。
例如,中标合同价为500万元,补充协议变更为600万元;中标合同约定为固定价格合同,补充协议变更为可调价格合同;中标合同约定工程变更价款按中标价同口径综合费率8%计算,补充协议对工程变更价款综合费率调整为12%;中标合同约定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补充协议调整为劳务承包方式等等,都应属于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形。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有效变更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目的在于杜绝合同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或黑白合同,体现了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他未中标
人的合法权益。
但并不是说通过招投标方式成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绝对不能变更。
只要符合法定事由,合同双方仍然可以依法签订补充协议,对合
同约定的价款、工期或质量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
通过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其实质性内容有效变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存在变更的法定事由
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所依据的客观情形相比已发生了本质变化,如物价暴涨、国家政策性调整,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法定变更事由,此时如果禁止当事人对合同实质性内容作出调整,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有关精神。
(二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建设工程只有具备了法定变更事由的条件,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在既不侵犯第三人的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未中标人合法权益,又能保证合同主体之间不因权利义务失衡而显失公平的前提下,才可以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
(三履行变更备案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时明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标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及时到有关部门备案,如果未到有关部门备案,就不能成为结算的依据。
”合同当事人签订了一份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协议,合同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先备案的中标合同已不再适用。
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备案手续,既是国家行政监管的需要,更是保护当事人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利益免受损失的有效手段。
四、界定是否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应把握的两个问题(一)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只适用于招标工程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成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受到《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双重调整,因此,只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招标发包,不管招标的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发承包双方都不得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对直接发包成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只受到《合同法》的约束,合同变更适用一般变更的原则,在订立合同之后,只要是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即使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也应视为有效变更,而且无须备案。
(二)判断是否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须把握变更的量化程度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承包人通过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享有依法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的权利。
即使涉及诸如工程价款、工程期限或工程质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也要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客观情况并结合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条款加以判断。
如只是对工程设计变更价款的计价方法稍微有所调整,不宜一律认定为背离了合同实质性内容。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形,应当区别于一般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必须是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程度达到一定的界限,以致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失衡,才能按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论处,实际上要把握一个程度问题。
五、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法律解释目前,由于有关部门尚未对合同实质性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或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在实际操作时无据可依,难以辨别合同变更是否背离了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
一旦招标工程涉及施工合同内容变更,若动辄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不仅耗费有限公共资源,也不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法律解释。
在制订合同实质性内容解释条文时,既要考虑维护原合同的严肃性,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也要兼顾保护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合法权益,不能利用这一条款,禁止合同的合法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