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党章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也是贯彻和实践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强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改革首要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否则就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公司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弱化淡化虚化

突出问题,必须把企业党的建设坚决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2.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理念,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坚持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推进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3.目标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筹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抓好《直属单位党委工作规则》等党建制度的贯彻执行,切实落实“四同步”“四对接”,逐步实现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更加落实,党建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明确,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干部员工队伍精气神更加昂扬,有力保障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坚定不移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把公司打造成贯彻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阵地。

二、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企业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同步加强

4.完善党建系统化管理体制。坚持集团公司党组(以下简称党组)对全系统党建工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沿干部管理链条落实党建主责。石油工程、炼化工程、化工销售、油品销售等专业公司(事业部)党委按照党组统一要求和部署,协同总部党群部门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对所辖单位党建工作的系统化管理。石油工程地区公司及石油机械党组织关系仍在原母体企业党委的,接受原母体企业党委的指导,配合做好对外协调等工作。党组织关系隶属地方的,要主动接受地方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5.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常委或委员)的行政正职履行重要领导责任、党群副职履行主管责任、领导班子中的其他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层分类明确党建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班子中的其他党员干部向党组织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制度。建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与考核机制,明确运行与考核的内容、方法,保障党建工作责任制从严从实有效实施。

6.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谋划。所有新建、改建、组建企业,以及在专业化重组、体制机制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等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

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由我方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均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或合资合作企业,要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前提条件,在公司章程或合作协议中明确党组织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活动方式和经费保障等条款,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建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境外机构党建工作,重点在健全组织体系、落实党内生活、推进跨文化管理、保持队伍稳定、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境外业务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实效。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着力在严肃组织生活、推进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廉洁从业、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下功夫,打造“忠诚、担当、严实、廉洁、高效”的一流机关。

三、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确保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

7.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运行机制、工作机构、基础保障等内容,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企业章程的分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章程和党组要求,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把党建制度纳入企业制度建设体系,实行一体化立、改、废,推进党建工作制度与经营管理制度有机衔接。坚持“融入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使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在目标上相一致、思路上相呼应、措施上相协调、成效上相促进,共同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聚焦。

8.健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原则上实行党政交叉任职。设立董事会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党委书记和行政正职由一人担任的,必须配备专职党群副职。

9.完善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运行机制。坚持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企业战略规划、体制机制调整、关停并转、薪酬调整等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党委要源头参与、深度介入、调研论证、集体研究,切实把好方向关、政治关、政策关;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党委要在董事会决策前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体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意见。董事会或领导班子会拟形成的决议、作出的决策,如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组要求、党委意见,党委成员要明确提出撤销或缓议意见;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本着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党委及其成员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应承担的责任,建立追责问责机制。

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10.强化理论武装。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坚持不懈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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