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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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1. 中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2. 老年大学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3. 老年艺术团综合管理规章制度1、中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晚霞艺术团组建于20XX年3月,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晚霞艺术团的宗旨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丰富、活跃老年人晚年生活;展示中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面貌与艺术风采;努力成为我国中老年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建设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定名为晚霞艺术团。

属公益性艺术团体。

职能是组织、协调、配合晚霞网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本团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各团平时的排练、演出活动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第三条:晚霞网组织、参与的活动主要以晚霞艺术团的各成员团队为主。

第四条:本团隶属于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团员第五条:团队/团员入团条件1、各类中老年艺术团队及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的中老年人均可报名加入晚霞艺术团.2、在声乐、舞蹈、器乐、戏剧、曲艺等方面有一定的功底;3、热心艺术事业,具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4、身体素质较好,有良好的品德和操守,组织纪律性强;5、加入晚霞艺术团要遵守自愿参加、费用自理、责任自负的原则。

6、演出活动前必须事先告知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并由本人及家属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如在演出过程中出现因自身健康原因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7、凡具备上述条件欲加入艺术团的团队/人员,填写《晚霞艺术团入团申请表》,并在晚霞网社团频道()以团队名称注册用户,上传团队标识、团队简介、活动照片及最新活动信息,团队成员以实名注册后加入该团队。

第六条:团员的权利1.参加晚霞艺术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性演出活动;2.有权保留原团队名称;3.参加晚霞艺术团召开的会议,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4.有权就改进团、分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与建议;5.对晚霞艺术团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6.有权接受晚霞艺术团的表彰奖励;7.有自愿退团的权利。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参考)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参考)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篇一:‎‎艺术团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

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一、团员选‎拔制度‎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三、团员的义务‎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老年民乐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民乐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民乐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老年民乐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由老年人组成的,以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进行民乐演奏、学习和交流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艺术团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艺术团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艺术团的管理,保障艺术团的健康发展,提高艺术团的活动质量,特制定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团理会负责艺术团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团理会成员由艺术团成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艺术团设顾问若干名,由有丰富民乐演奏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老艺术家、老师担任,为艺术团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活动原则第七条艺术团活动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共享的原则。

第八条艺术团活动以民乐演奏为主,同时开展民乐知识学习、交流、观摩等活动。

第九条艺术团活动内容积极健康,充满正能量,不得传播违法违规信息。

第四章活动制度第十条艺术团活动每周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团长提前通知。

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按时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团长请假。

第十二条艺术团活动地点、时间、内容由团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全体成员。

第十三条艺术团成员应认真练习,不断提高演奏水平,积极参与艺术团组织的各类演出和比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艺术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费、赞助费、演出收入等。

第十五条艺术团经费支出包括:场地租赁费、乐器购置和维修费、活动宣传费等。

第十六条艺术团财务由团长负责管理,设立独立账户,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对在艺术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艺术团规章制度、损害艺术团利益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除名。

第七章解散和清算第十九条艺术团解散需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崇信县老年大学章程

崇信县老年大学章程

崇信县老年大学章程第一篇:崇信县老年大学章程崇信县老年大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崇信县老年大学(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崇信县老年大学是经中共崇信县委、崇信县人民政府批准,崇信县老干局、老龄委联合主办,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崇信县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文广局、卫生局、建设局、科技局、总工会、团委、妇联、锦屏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协办的开放型、服务型、公益性的非学历的老年人教育机构,是具有法人资格、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办学目的:创办老年大学是以提高老年人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增长思想文化知识为重点,以“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着力点,按照自愿和兴趣,通过丰富生动的课程吸引老年人,经过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和科学文化与生理心理素质,达到“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目的。

第四条办学意义:举办崇信县老年大学,是新形势下社会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要;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代表老年人利益、满足老年人自身需求的有效形式。

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有利于促进老年人形成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有利于丰富老年人晚年生(二0一二年十二月一日)活,增进身心健康,提高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五条办学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在新时期老龄工作政策和法规以及甘肃老龄工作的有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坚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全体离退休人员及社会老年人服务。

通过“教、学、乐、为”,提高老年人素质,开发潜能,促进康乐,完善人生,成为颐养天年与进取有为相结合的具有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时代老年人。

第六条办学方针:办学的总方针是“逐步发展,探索前进,在普及基础上求提高,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老年人的艺术修养,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充分展示老年人的艺术才华,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团所有会员,具体执行事宜由团委成员负责。

第三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老年人的个体需求,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意见。

第二章入团和退出第四条申请加入本团的老年人应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养。

第五条申请人需进行面试和表演才艺,由团委成员评审通过后方可入团。

第六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主动退出团体:(一)自愿退出;(二)身体或精神状况无法继续参与活动。

第七条本团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会员有权采取纪律处分,包括警告、暂时取消资格以及永久取消资格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本团按照选举产生团委进行管理,团委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九条团委成员分工明确,包括团长、副团长、财务人员、文艺指导等,并负责会议召开、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十条团委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老年艺术团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活动组织第十一条团委成员按照团员的兴趣和需求,定期组织文艺训练和表演活动。

第十二条团员需参加团委组织的活动,缺席时应提前请假,由团委评估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团员在进行文艺表演时应尽量发挥个人特长和才华,积极参与排练和演出。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团委成员应根据团资金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告给全体团员。

第十五条团委成员应按照财务预算进行活动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并及时向团员公示。

第六章社会交往第十六条团员在团体活动与社会交往中应树立良好的形象,维护老年艺术团的声誉。

第十七条团员应相互关心、帮助,形成和谐团队氛围,勿产生争吵、纷争等损害团体利益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老年艺术团团委所有。

第十九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不明确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改或废止,须经全体团委成员过半数以上同意。

老年艺术团规章守则_共3篇.doc

老年艺术团规章守则_共3篇.doc

老年艺术团规章守则_共3篇.doc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_共3篇1。

中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晚霞艺术团组建于20XX年3月,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晚霞艺术团的宗旨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丰富、活跃老年人晚年生活;展示中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面貌与艺术风采;努力成为我国中老年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建设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定名为晚霞艺术团。

属公益性艺术团体。

职能是组织、协调、配合晚霞网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本团是以全国中老年艺术团队及个人组成的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各团平时的排练、演出活动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第三条:晚霞网组织、参与的活动主要以晚霞艺术团的各成员团队为主。

第四条:本团隶属于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团员第五条:团队团员入团条件1、各类中老年艺术团队及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的中老年人均可报名加入晚霞艺术团.2、在声乐、舞蹈、器乐、戏剧、曲艺等方面有一定的功底;3、热心艺术事业,具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4、身体素质较好,有良好的品德和操守,组织纪律性强;5、加入晚霞艺术团要遵守自愿参加、费用自理、责任自负的原则。

6、演出活动前必须事先告知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并由本人及家属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如在演出过程中出现因自身健康原因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与晚霞艺术团无关。

7、凡具备上述条件欲加入艺术团的团队人员,填写《晚霞艺术团入团申请表》,并在晚霞网社团频道(q.wanxia.)以团队名称注册用户,上传团队标识、团队简介、活动照片及最新活动信息,团队成员以实名注册后加入该团队。

第六条:团员的权利1.参加晚霞艺术团组织的各项公益性演出活动;2.有权保留原团队名称;3.参加晚霞艺术团召开的会议,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4.有权就改进团、分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与建议;5.对晚霞艺术团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6.有权接受晚霞艺术团的表彰奖励;7.有自愿退团的权利。

老年艺术团成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成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特制定本成规章制度。

第二条老年艺术团是由一批热爱文艺、热爱生活的老年人组成的群体,团员必须遵守本成规章制度。

第三条老年艺术团的宗旨是推动老年人积极参与文艺活动,提高老年人的艺术修养,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老年艺术团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绘画等艺术形式,开展文艺演出、展览、作品创作和艺术交流等各项活动。

第五条老年艺术团秉承“健康第一、团结友爱、热爱艺术、争创一流”的团队精神,以热情拥抱生活,用心演绎艺术。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老年艺术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若干名,团员若干名,由团长负责管理团队日常活动。

第七条团长由老年艺术团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团员必须遵循团队章程,服从团队安排,不得随意缺席活动。

第九条团队成员应保持热情向上的艺术态度,积极参与团队的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

第十条团长应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向团员通报团队工作情况,听取团员建议。

第三章活动规定第十一条老年艺术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文艺活动,内容涵盖各种艺术形式,如音乐会、舞蹈比赛、书画展览等。

第十二条团员参加文艺演出活动时,应力求精心准备,遵守规定,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形象。

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应当互相关爱、互相关心,共同努力,团结协作,共同完成艺术活动。

第十四条团队成员在文艺活动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不得出现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团队成员在艺术演出中表现突出,获得好评者可获得团队提供的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第十六条团队成员如果在文艺活动中出现过失,演出不佳,未经允许擅自缺席者,将受到团队的批评教育和惩罚。

第十七条团队成员表现优秀、积极参与文艺创作活动者,可被评为团队优秀成员,并获得团队提供的额外奖励。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本成规章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由团长提出,并经团队半数以上团员同意通过。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与定位1.老年艺术团是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展示老年人健康向上风貌为目的的团体。

2.老年艺术团定位为以表演艺术为核心,承担社会文化交流、宣传普及老年文化的重任。

第二条团队组织1.老年艺术团设团长、副团长、艺术指导等组织机构,由团员自主推选产生。

2.老年艺术团成员需年满60岁,具备一定的艺术表演基础。

第三条团队宗旨1.培养老年人的艺术兴趣,提升团员的艺术水平。

2.开展公益演出,传播老年文化,提升老年人的社会形象。

3.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入团条件与程序1.申请加入老年艺术团需满足年龄要求并具备一定的艺术表演基础。

2.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艺术指导的初步选拔。

3.通过初步选拔后,经艺术指导组织试训,并最终确定是否加入老年艺术团。

第五条团队考核1.老年艺术团每年组织定期考核,以评定成员的艺术表演水平和团队参与度。

2.考核内容包括个人表演、合作演出以及团队文化活动的积极参与情况。

3.考核结果作为任命职务与年度表演机会的评判依据。

第六条补充招募1.老年艺术团每年可进行一次补充招募,以补充团队的人员储备。

第七条退出与开除1.成员出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经团长、副团长集体讨论,决定取消其团队成员资格。

2.成员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应在一个月前提前向团团长提交书面申请。

第三章表演活动第八条表演计划1.老年艺术团每年制定表演计划,包括团队内部演出和外部公益演出。

2.表演计划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团员,并根据团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第九条演出流程1.老年艺术团每场演出前,应进行彩排、布置舞台等准备工作。

2.在演出开始前,团员需集体化妆并着装整齐。

3.演出结束后,团队成员全体合照留念。

第十条日常训练1.老年艺术团每周进行2次团队训练,保证团员的艺术水平和团队凝聚力。

2.艺术指导根据团员的实际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包括舞蹈、戏曲、声乐等方面的训练内容。

县老年大学艺术团工作实施方案

县老年大学艺术团工作实施方案

县老年大学艺术团工作实施方案一、艺术团在学校管理下开展工作,设团长、顾问和艺术总监各1名。

艺术团下设若干个专业队,每队设队长1-2名,指导老师若干名,团员视各队实际情况招录。

团员必须服从指导老师和团(队)长管理。

二、团员必须是老年大学相关班级的学员,有相关专业的技能技巧,每2年测试1次,必要时可随时进行。

通过测试后方可成为艺术团团员,并登记注册。

三、团员应以大局为重,珍惜和维护团队集体荣誉,加强团结、协作,严禁闹不团结和拉小圈子。

四、艺术团的日常训练以各队集中训练为主,由专业老师统一安排。

团(队)集体参加活动、会议和演出时,队员要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五、团员须参加团内组织的各项训练,不迟到、不早退。

因病因事不来必须本人请假,批准后方可生效。

病愈或事后需由本人销假。

艺术团采取出勤签到的方式,由团(队)长统计汇总出勤情况。

六、有演出任务时,参加演出人员由艺术团统一组织。

演出时演员必须服从指导老师和团(队)长的安排,服从艺术团的统一调配,不得擅自离队;当艺术团演出任务与个人其他活动冲突时,应首先保证艺术团演出任务的完成;任何团员不得私自接收和安排对外演出活动,如确需临时参与社会其他演出团体的活动,必须经艺术团团长或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参加。

七、艺术团的所有服装、道具、乐器等,实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一律不外借。

如有特殊情况对外租赁,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服装、道具、乐器等交由个人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由个人按价赔偿。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团员,将作劝退处理。

(1)不服从管理、训练作风散漫、顶撞老师或团(队)长,被老师或团(队)长警告3次以上(含3次)。

(2)无故不参加训练或集体活动3次以上(含3次)。

(3)组织集体活动时,擅自离团3次以上(含3次)。

(4)闹不团结、拉小圈子,影响团队团结,造成不良影响。

老年大学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万能范本)

老年大学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万能范本)

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坚持“学、乐、为”相结合的施教方针,丰富老年大学师生的文艺生活,体现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加强对外交流,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团是老年人的综合性的文艺组织,隶属老年大学。

第二章团员三、凡老年大学学员,赞成本章程,具有较高艺术素质,身体状况良好者,经批准,可做本团团员。

经对现有老年大学合唱团、南音团、时装舞蹈团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作为本团团员。

四、因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时,经本团团委会议确认后通知离团。

新学员入团,需经考核后,方可接纳为本团团员。

五、本团每台节目演出,必须以本团员工为主,根据演出需要也可聘特邀演员。

六、凡本团团员,只能以本团活动为主,每次演出活动,根据任务的需要定节目定人员。

七、团员义务:1、虚心学习,相互尊重,团结友爱,遵守团规,认真参加排练,维护集体荣誉。

2、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本团为社会各界举办的演出与联欢活动。

3、承担本团所分配的有关团内工作。

4、爱护本团乐器、服装道具和其他集体财产。

八、团员权利:1、参加本团组织的有关学习、排练、观摩及经安排的演出活动。

2、对本团各项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三章组织体制九、现有艺术团由合唱团、南音团、时装舞蹈团、南戏团组成,本团为老年大学下属机构,设名誉团长、正副团长、秘书长和组委若干人,上述人员由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十、本团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重要事项由团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团委会议由团长召集,团长不在时由副团长或秘书长召集。

日常工作按分工负责进行。

十一、本团可特邀顾问和团外专项艺术指导。

人选由团委会确定。

第四章经费十二、本着艰苦创业,勤俭办事的精神,本团的演出费用及乐器、服装等设备的添置经费,可组织发动学员和社会各界支持赞助,由老年大学统筹安排,量力而行。

第五章附则十三、本章程报经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在实施中逐步补充完善。

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

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

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是在玉环县老年大学领导下,由老年书画爱好者自愿参加,老年大学内部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第二条本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泛团结和组织老年书画爱好者,学习书画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开展书画创作和学术研究,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为繁荣社会主义书画艺术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责任,在开展书画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会加强与兄弟县市间的横向联系和书画艺术交流,加强与有关书画组织、书画报刊和社会各界密切合作,积极参与艺术市场,为会员从事书画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共同发展书画艺术事业。

第二章会员第三章第五条凡热爱书画艺术,赞成本会章程,经本人申请,报本会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本会:1、书画作品入选本会主办的展览,获金、银、铜奖累计两次以上者。

2、书画作品、论文在本会认定的专业报刊上发表两件(篇)以上者。

3、在玉环老年大学书画班学习六年以上,艺术水平较高者。

4、在玉环老年大学书画班学习不满六年,艺术水平优秀者。

第六条会员的权力和义务一、权力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参加书画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3、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力;4、有退会的自由。

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努力开展创作与研究;3、维护本会的权益,按时缴纳会费,支持本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4、推荐发展新会员,主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1、决议本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2、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3、修改书画会章程;4、选举产生理事会、罢免理事;5、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高校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高校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高校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中华文化、促进老年人健康生活,加强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高校老年艺术团的成员,包括团员、团长、指导老师等。

第三条高校老年艺术团是个人组织的非盈利性团体,旨在通过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表演形式,提高老年人的文化艺术修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条所有团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服从团长、指导老师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高校老年艺术团实行自愿参加原则,任何老年人都可以申请加入团队,但需经过团长审核批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高校老年艺术团设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宣传部长等职务。

团长由团员们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选两届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团长对整个团队的日常管理、活动组织、台本排练等事宜负责,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团队文件资料的整理、宣传部长负责各类活动的宣传和组织。

第八条高校老年艺术团设有团员大会和团委会。

团委会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宣传部长等团队成员组成,是团队的执行机构。

第九条团员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团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讨论团队活动安排、经费使用、团内事项等。

第十条团长有权对团员进行表演素质和表现水平的考核,批准团员的退团申请。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团员有权享受由团队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如音乐会、戏剧表演、文艺晚会等,并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团员有义务服从团队管理,遵守团队纪律,不得损害团队声誉。

第十三条团员应当尊重团长、指导老师和其他团队成员,维护团队的团结和谐。

第十四条团员应当自觉参加排练、训练,提高自身表演水平,为团队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团员有义务保护团队的财产和设备,合理使用和保养各类器材。

第十六条团员对团队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应当积极协助处理,保障团队成员的安全。

第四章活动安排和经费管理第十七条高校老年艺术团定期组织各类文艺活动,要根据团队实际情况和成员意愿,制定活动计划和安排。

老年大学艺术团管理细则

老年大学艺术团管理细则

老年大学艺术团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于老年大学艺术团的管理与发展,提高老年学员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养,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老年大学艺术团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老年大学的相关规定制定,并适用于老年大学内的艺术团及其成员。

第二章艺术团的设置与组织第三条老年大学设立艺术团,旨在提供对艺术感兴趣的老年学员学习、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艺术团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合唱团、舞蹈团、乐器演奏团、戏剧团等,具体的艺术团类别由老年大学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第五条艺术团成员由老年大学内的学员自愿报名参加,报名后需经过选拔才能正式加入艺术团。

第六条艺术团每学年举办例行的选拔活动,根据老年学员的兴趣和能力,进行艺术团成员的选拔。

第七条艺术团每学年设立艺术团委员会,由老年大学相关职员组成,负责制定艺术团的年度计划、活动安排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艺术团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艺术团成员享有参加艺术团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排练、表演和交流等。

第九条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排练并保持良好的团队纪律。

第十条艺术团成员应尊重艺术团的指导老师和团委会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有权提出对艺术团活动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可以向团委会申请参与艺术团内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艺术团成员要相互团结、友爱、互助,共同提高艺术修养和技能水平,形成良好的集体氛围。

第四章艺术团的活动与管理第十三条艺术团每学年举办一次活动展示,包括团内成员的演出、公开演出和与其他团体的交流演出等。

第十四条艺术团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排练或培训,以提高艺术团成员的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艺术团应定期召开艺术团委员会会议,对艺术团的活动安排和管理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六条艺术团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小组,负责练习、表演、宣传等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艺术团成员在进行艺术团活动时,应遵守相关的规定,不得擅自离团或违反团队纪律。

第五章对艺术团的支持与管理第十八条老年大学应给予艺术团相应的活动场地和器材的支持,为艺术团的表演和排练提供必要的条件。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一、团体宗旨:老年艺术团是一个以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为主的机构,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精神文化水平,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

二、团体组织形式:老年艺术团是一个由老年人自愿组成的文艺团体,管理委员会为老年艺术团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要求:1、基本条件:年龄在60岁及以上,身体健康。

2、文化素质: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化素养,对文艺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爱好。

3、团队精神:具备团队精神,积极参加老年艺术团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遵守老年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四、入团流程:1、报名:符合入团要求的老年人,填写入团申请表并交至老年艺术团管理委员会。

2、审核:管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出入团通知书。

3、入团仪式:新成员按时参加入团仪式,严格遵守入团仪式的程序和要求。

五、主要活动内容:1、排练和演出各种文艺节目,如舞蹈、合唱、戏曲、器乐、朗诵等。

2、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如晚晴园老年公寓“百年老人寿宴”、各界团拜会等。

3、参观学习各种文化艺术展览和讲座,积极参与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4、开展文化艺术培训,提高老年人文化艺术素养和技能水平,弘扬优秀文化艺术。

六、团体管理:1、老年艺术团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对老年艺术团的组织、管理、活动进行协调和领导。

2、老年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老年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尊重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成员,自觉遵守团约,执行团内规定并积极参加团内活动。

3、老年艺术团成员有爱护公物的责任,设备、乐器等文艺用品要妥善保管,使用后要及时归还、整理。

4、老年艺术团成员要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互相扶持,互相鼓励,秉着积极向上的精神,共同促进老年文化事业的发展。

七、团费管理:1、老年艺术团成员每月应按规定缴纳团费。

2、团费管理委员会要对团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团费的安全有效使用,按规定进行公开和透明化的财务公示。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二、艺术团在老年大学直接管理下开展工作。

四、艺术团演职人员、应以老年大学学员为基础,适当吸收社会上离、退休、退养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实行入团退团自愿,但入团和退团时必须登记注册。

五、演员必须服从编导组的安排,服从艺术团的统一调配,全体演职人员必须以艺术团的活动为主,演出活动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和安排对外演出活动。

如确需临时参与社会其它演出团体的活动,必须经艺术团的同意。

六、艺术团内部的各艺术队队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报艺术团批准。

如需调整,须经艺术团同意。

各艺术队队长在编导组统一安排下带领本队队员开展活动。

八、艺术团的所有服装、道具、乐器,实行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管理,不经艺术团同意不得自行购置。

九、老年大学在办好音乐班的基础上,搞好艺术团的培训和演出活动。

十、在活动中心场所内不得从事与老年人无关的其他活动。

十一、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为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排练,演出活动,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宗旨,在”热爱老树根,维护老树根,服从老树根”的前提下,特制定以下综合管理制度和规定,作为全团共同遵守的规则:一关于加入和退出艺术团的规定:2经本团团委会综合评定合格后,填写“团员登记表”和“健康状况表”,经团长复核批准后,正式成为本艺术团成员。

3凡隐瞒本人曾受到政法部门处理,或涉及黄毒赌违法行为的团员,一经发现,立即劝退离团。

4为保障有持续健康向上地活力,本团团员最高活动截止年龄为75周岁。

到年龄团员即自动离团。

6团员在日常排练中有事要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无辜缺勤,多次不参加排练,影响整体排练的,劝其退离团队。

(特殊情况例外)。

7艺术团是提供艺术活动的平台,凡在这一平台制造矛盾纠纷,拉帮结派,影响团团结的都违背了艺术团的初衷。

影响较大地,要劝其退离团队。

8团员有正当理由要退离团队的,应及时批准,并协助办理相关离团手续后离队。

二关于排练及考勤制度规定:1常规排练时间规定:乐队:每周三下午1:30~4:00舞蹈:每周日,三下午:1:30~4:00声乐:每周日下午:1:30~4:002关于采风和假期规定:原则上每年采风一次,时间,地点,日程视实际状况定,但要个人和出勤挂钩。

简单的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简单的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

简单的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条:组织机构1. 老年艺术团设立一个组织委员会,由宣传部长或指定代表担任团长,其他成员由艺术团成员选举产生。

2. 组织委员会负责制定艺术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并监督艺术团内部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会员管理1. 艺术团的会员以60岁及以上年龄为限,对会员身份不设地域限制。

2. 加入艺术团的会员必须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由相关领导或组织委员会审核通过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3. 会员享有参加艺术团各项活动、演出及培训的权益,以及参与艺术团内部选举的权利。

第三条:艺术团活动1. 艺术团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演出活动,会员需参加至少80%的活动。

2. 艺术团可以与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进行合作交流,拓宽交流范围,并提升艺术团整体水平。

3. 艺术团每年进行一次例行培训,提高会员的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素养。

第四条:团队建设1. 艺术团鼓励会员相互尊重,团队建设中,不允许有争吵、人身攻击和诋毁他人的情况发生。

2. 艺术团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尊重团队决议,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财务管理1. 艺术团的财务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 艺术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和演出收入,经费主要用于团队活动和培训等事项。

第六条:违规处理1. 艺术团会员如发现其他会员违反团队规章制度,应及时向组织委员会或团长反映,由组织委员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2. 会员如有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暂时停权或者开除会籍等处理措施。

以上为简单的老年艺术团规章制度,供参考。

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

老年艺术团管理制度范本一、艺术团是群众性的艺术团体,其宗旨是自娱自乐、服务社会、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要求。

二、艺术团在老年大学直接管理下开展工作。

三、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

副团长协助团长安排艺术团的排练、演出活动,艺术团设编导组、演唱队、舞蹈队、声乐队等。

音乐老师负责艺术团的培训、教练等事项。

四、艺术团演职人员、应以老年大学学员为基础,适当吸收社会上离、退休、退养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实行入团退团自愿,但入团和退团时必须登记注册。

五、演员必须服从编导组的安排,服从艺术团的统一调配,全体演职人员必须以艺术团的活动为主,演出活动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和安排对外演出活动。

如确需临时参与社会其它演出团体的活动,必须经艺术团的同意。

六、艺术团内部的各艺术队队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报艺术团批准。

如需调整,须经艺术团同意。

各艺术队队长在编导组统一安排下带领本队队员开展活动。

七、艺术团应着力培养本团的乐器演奏人员,一般不外聘社会上的演奏人员,确需外聘的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八、艺术团的所有服装、道具、乐器,实行统一登记造册、统一管理,不经艺术团同意不得自行购置。

九、老年大学在办好音乐班的基础上,搞好艺术团的培训和演出活动。

十、在活动中心场所内不得从事与老年人无关的其他活动。

十一、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为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排练,演出活动,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宗旨,在”热爱老树根,维护老树根,服从老树根”的前提下,特制定以下综合管理制度和规定,作为全团共同遵守的规则:一关于加入和退出艺术团的规定:1凡有一定艺术专长,历来没有违法劣迹,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保证参加本团排练和演出活动的,中老年退休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本团。

2经本团团委会综合评定合格后,填写“团员登记表”和“健康状况表”,经团长复核批准后,正式成为本艺术团成员。

3凡隐瞒本人曾受到政法部门处理,或涉及黄毒赌违法行为的团员,一经发现,立即劝退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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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县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是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经考核选拔,具有一定文艺素养的学员组成的老年艺术团体。

第二条本团的宗旨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丰富我县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相互间的思想文化交流,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基础上,用文艺形式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作贡献。

第三条本团坚持“双百”方针和“两为”方向。

第四条本团在县委老干部局的指导下,在老年大学的具体管理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由团长主持团部工作。

第六条本团设艺术委员会若干人,并特邀有关老领导及专业艺术家任顾问。

第七条本团设舞蹈、合唱、器乐、腰鼓等若干个队组。

第八条本团将根据需要不断吸收新鲜血液。

吸收新团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

第九条凡是赞成本章程,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本校学员,由本人申请,经队长和艺术指导共同考核(试)选拔、吸收。

为提高演出质量,可根据节目需要聘特邀演员。

第三章团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权利
1、团员有参加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的权利。

2、对本团提出建议和意见,推进本团工作。

3、提出申请,可以退团。

第十一条义务
1、遵守本团章程,交纳团费。

2、团结友爱,尊重师长,顾全大局,认真训练,努力提高艺术水平。

3、艺术团的活动,由团部安排,本团活动与团队其它活动有冲突时,必须服从本团安排。

4、不得自拉队伍或擅自以艺术团名义在外进行非本团组织的活动。

5、参加活动应做到量力而行,劳逸结合,因身体健康原因参加活动所造成的安全责任自负。

6、一学期内参加活动时间无故累计缺席在4次以上者,作自动离团处理。

第四章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发挥老年人多才多艺的优势,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三条丰富老年文化生活,繁荣我市群众文化艺术,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向上、自娱自乐的文艺活动;
第十四条积极参与县直有关部门组织的文艺演出,促进我县老年组织文艺活动的开展;
第十五条创作反映社情民意、老年人精神风貌、群众喜闻乐见、短小精干的文艺作品,歌颂我县新人新事新气象,用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

第五章经费来源
第十六条经费来源为学校根据情况划拨一定经费和社会资助。

第十七条经费的使用要本着必需、节俭、量入为出的原则。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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