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资金申

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部门】海南省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8.05.24

【实施日期】2018.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文化企业(单位):

为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根据《海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教〔2012〕1893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的通知》(琼府办〔2013〕18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琼财企〔2014〕38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海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文简称文化产业专资)股权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省内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股权投资。

(一)实施股权投资须遵循的原则

1.公开公正。文化产业专资股权投资项目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项目筛选过程公开、公正。

2.市场化运作。授权专业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3.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总股本不超过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

4.严守工作规程。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程序及方式、投资考核、投资退出、收回投资管理、风险管控等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

(二)实施股权投资的形式

1.投资已上市公司的,委托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参与定向增发,或与该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2.投资非上市公司的,委托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该公司进行直接投资,或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三)实施股权投资的基本流程

1.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根据本通知要求,直接向省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文简称省文化办)提交申报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

2.省文化办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扶持条件的拟投资企业或项目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