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5 电缆敷设5.1 一般规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3)便于敷设、维护。

(4)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允

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

5.1.3

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

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2)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宜适当配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

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

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5.1.1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管道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相互间距应符合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的规定(表5.1.7)。表5.1.7 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mm)

条~第3.6.8条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更宜较远。(2)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3)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或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盒中。5.1.3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含有可能影响环境温升持续超过5℃的供热管路。有重要回路电缆时,严禁含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5.1.4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的要求。5.1.10.1在可能范围应使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在较高处架空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5.1.10.2电缆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在管道上方。(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在管道下方。5.1.10.3电缆及其管、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以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5.1.10.4电缆线路中间不应有接头。5.1.11非铠装电缆用于下列场所、部位时,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护:(1)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范围、地中引出的地坪下0.3m深电缆区段。(2)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5.1.12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使用在户外时,宜有罩、盖等遮阳。

5.1.13电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易振场所,应采用能减少电缆承受附加应力或避免金属疲劳断裂的措施。可采取下列方法:(1)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2)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5.1.14在有行人通过的地坪、堤坝、桥面、地下商业设施的路面或通行的隧洞中,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上或楼梯走道上。

5.1.11在工厂、建筑物的风道中、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中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5.1.121k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当使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应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敷设。(2)除上述情况外,宜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尽量靠近敷设。5.1.13电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1)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2)35kV及以上电压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3)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对35kV及以下电压电缆的这部分附加长度,可按附录E计。5.1.14电缆的订货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对35kV以上电压单芯电缆,应按相计;当线路采取交叉互联等分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开列。(2)35kV及以下电压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情况,宜考虑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3)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少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有困难时,可含有工厂制的软接头。

5.2 敷设方式选择5.2.1电缆工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型类、数量等因素,且按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的要求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5.2.2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

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用直埋。(2)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将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用直埋。(3)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不得采用直埋。5.2.3电缆穿管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2)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电缆敷设在规划将作为道路的地段,宜用穿管。(3)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可用穿管敷设。5.2.4浅槽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2)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5.2.5电缆沟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不得用电缆沟。(2)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用电缆沟。(3)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采用隧道时,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时,又不属于上述(1)、(2)项的情况下,宜用电缆沟。(4)有防爆、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5.2.6电缆隧道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众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2)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宜用隧道。(3)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5.2.7垂直走向的电缆,宜沿墙、柱敷设,当数量较多,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时,应采用竖井。5.2.8在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有多根电缆汇聚的下部,应设有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的情况,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5.2.9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化学腐蚀液体溢流的场所,厂房内应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建筑物或厂区不适于地下敷设时,可用架空敷设。5.2.10明敷又不宜用支持式架空敷设的地方,可采用悬挂式架空敷设。5.2.11通过河流、水库的电缆,未有条件利用桥梁、堤坝敷设时,可采取水下敷设。

5.3 直埋敷设于地中5.3.1直埋敷设电缆的路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避开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2)未有防护措施时,避开白蚁危害地带、热源影响和易遭外力损伤的区段。5.3.2直埋敷设电缆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1)电缆应敷设在壕沟里,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少于100mm的软土或砂层。(2)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用混凝土制作。(3)位于城镇道路等开挖较频繁的地方,可在保护板上层铺以醒目的标志带。(4)位于城郊或空地旷带,沿电缆路径的直线间隔约100m、转弯处或接头部位,应竖立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5.3.3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3m。(2)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当位于车行道或耕地下时,应适当加深,且不宜小于1m。5.3.4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宜埋入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可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埋设,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5.3.5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下方。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3.5的要求。表5.3.5 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m)

0.1m;***特殊情况可酌减且最多减少一半值。5.3.6直埋敷设的电缆与铁路、公路或街道交叉时,应穿于保护管,且保护范围超出路基、街道路面两边以及排水沟边0.5m以上。5.3.7直埋敷设的电缆引入构筑物,在贯穿墙孔处应设置保护管,且对管口实施阻水堵塞。5.3.8直埋敷设电缆的接头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头与邻近电缆的净距,不得小于0.25m。(2)并列电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且不小于0.5m的净距。(3)斜坡地形处的接头安置,应呈水平状。(4)对重要回路的电缆接头,宜在其两侧约1000mm开始的局部段,按留有备用量方式敷设电缆。5.3.9直埋敷设电缆在采取特殊换土回填时,回填土的土质应对电缆外护套无腐蚀性。

5.4 敷设于保护管中5.4.1电缆保护管必须是内壁光滑无毛刺。保护管的选择,应满足使用条件所需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需穿管来抑制电气干扰的控制电缆,应采用钢管。(2)交流单相电缆以单根穿管时,不得用未分隔磁路的钢管。5.4.2部分或全部露出在空气中的电缆保护管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1)防火或机械性要求高的场所,宜用钢质管。且应采取涂漆或镀锌包塑等适合环境耐久要求的防腐处理。(2)满足工程条件自熄性要求时,可用难燃型塑料管。部分埋入混凝土中等需有耐冲击的使用场所,塑料管应具备相应承压能力,且宜用可挠性的塑料管。5.4.3地中埋设的保护管,应满足埋深下的抗压要求和耐环境腐蚀性。通过不均匀沉降的回填土地段等受力较大的场所,宜用钢管。同一通道的电缆数量较多时,宜用排管。5.4.4保护管管径与穿过电缆数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管宜只穿1根电缆。除发电厂、高压变电所等重要性场所外,对一台电动机所有回路或同一设备的低压电机所有回路,可在每管合穿不多于3根电力电缆或多根控制电缆。(2)管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排管的管孔内径,还

不宜小于75mm。5.4.5单根保护管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根管路不宜超过4个弯头;直角弯不宜多于3个。(2)地中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5m;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1m;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5m。(3)并列管之间宜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5.4.6使用排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孔数宜按发展预留适当备用。(2)缆芯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宜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同排管组。(3)管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5m。(4)管路应置于经整平夯实土层且有足以保持连续平直的垫块上;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5)管路纵向连接处的弯曲度,应符合牵引电缆时不致损伤的要求。(6)管孔端口应有防止损伤电缆的处理。5.4.7较长电缆管路中的下列部位,应设有工作井:(1)电缆牵引张力限制的间距处。其最大间距,可按本规范附录F确定。(2)电缆分支、接头处。(3)管路方向较大改变或电缆从排管转入直埋处。(4)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

的必要加强固定处。

5.5 敷设于电缆构筑物中5.5.1电缆构筑物的高、宽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隧道、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1900mm;与其他沟道交叉的局部段净高,不得小于1400mm。(2)电缆夹层的净高,不得小于2000mm,但不宜大于3000mm。(3)电缆沟、隧道中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表5.5.1所列值。表5.5.1 电缆沟、

隧道中通道净宽允许最小值(mm)

于1500mm。5.5.2电缆支架的层间垂直距离,应满足电缆能方便地敷设和固定,且在多根电缆同置于一层支架上时,有更换或增设任一电缆的可能。电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宜符合表5.5.2所列数值。表5.5.2 电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的允许最

小值(mm)

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上层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按表5.5.2所列数再加80~150mm的合值。(2)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装置的净距,不得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护板。(3)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净距,不宜小于表5.5.3所列值。表5.5.3 最下层电缆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

的允许最小净距(mm)

5.5.1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符合下列规定:(1)对电缆沟或隧道底部低于地下水位、电缆沟与工业水沟并行邻近、隧道与工业水管沟交叉的情况,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2)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应使电缆沟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3)在不影响厂区排水情况下,厂区户外电缆沟的沟壁宜稍高出地坪。5.5.2电缆构筑物应能实现排水畅通,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沟、隧道的纵向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2)沿排水方向适当距离宜设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统,必要时实施机械排水。(3)隧道底部沿纵向宜设泄水边沟。5.5.3电缆沟沟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满足可能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可开启的沟盖板的单块重量,不宜超过50kg。5.5.4电缆隧道应每隔不大于75m距离设安全孔(入孔);安全孔距隧道的首末端不宜超过5m。安全孔直径不得小于700mm,厂区内的安全孔宜设置固定式爬梯。5.5.5高差地段的电缆隧道中通道不宜呈阶梯状;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5°。电缆接头不宜安设在倾斜位置上。5.5.6电缆隧道宜采取自然通风。当有较多电缆缆芯工作温度持续达到70℃以上或其他影响环境温度显著升高时,可装设机械通风;但机械通风装置应在一旦出现火灾时能可靠地自动关闭。长距离的隧道,宜适当分区段实行相互独立的通风。5.5.7非拆卸式电缆竖井中,应有容纳供人上下的活动空间,

且宜符合下列规定:(1)未超过5m高时,可设爬梯且活动空间不宜小于800mm×800mm。

(2)超过5m高时,宜有楼梯,且每隔3m左右有楼梯平台。(3)超过20m高且电缆数量

多或重要性要求较高时,可设简易式电梯。5.6 敷设于其他公用设施中5.6.1通过木质构造

桥梁、码头、栈道等公用构筑物,用于重要性木质建筑设施的非矿物绝缘电缆,应敷设于不

燃性的管或槽盒中。5.6.2交通桥梁上、隧洞中或地下商场等公共设施的电缆,应有防止电

缆着火危害、避免外力损伤的可靠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不得明敷在通行的路

面上。(2)自容式充油电缆应埋砂敷设。(3)非矿物绝缘电缆用在未有封闭式通道的情况,

宜敷设在不燃性的管或槽盒中。5.6.3公路、铁道桥梁上的电缆,应考虑振动、热伸缩以及

风力影响下防止金属套长期应力疲劳导致断裂的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桥墩两端和

伸缩缝处,电缆应充分松弛。当桥梁中有挠角部位时,宜设电缆迂回补偿装置。(2)35kV

以上大截面电缆宜以蛇形敷设。(3)经常受到振动的直线敷设电缆,应设置橡皮、砂袋等弹

性衬垫。

5.7 敷设于水下5.7.1水下电缆路径选择,应满足电缆不易受机械性损伤、能实施可靠防护、敷设作业方便、经济合理等要求,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宜敷设在河床稳定、流速较缓、

岸边不易被冲刷、海底无石山或沉船等障碍、少有沉锚和拖网渔船活动的水域。(2)电缆不

宜敷设在码头、渡口、水工构筑物近旁、疏浚挖泥区和规划筑港地带。5.7.2水下电缆不得

悬空于水中,应埋设于水底。在通航水道等需防范外部机械力损伤的水域,电缆应埋置于水

底适当深度,并加以稳固覆盖保护;浅水区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航道的埋深不宜小于

2m。5.7.3水下电缆相互间严禁交叉、重叠。相邻的电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且符合下列规定:(1)主航道内,电缆相互间距不宜小于平均最大水深的1.2倍。引至岸边间距可适

(2)在非通航的流速未超过1m/s的小河中,同回路单芯电缆相互间距不得小于0.5m,当缩小。

不同回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m。(3)除(1)、(2)项情况外,应按水的流速和电缆埋深等

因素确定。5.7.4水下的电缆与工业管道之间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m;受条件限制时,不

得小于15m。5.7.5水下电缆引至岸上的区段,应有适合敷设条件的防护措施,且符合下列

规定:(1)岸边稳定时,应采用保护管、沟槽敷设电缆,必要时可设置工作井连接,管沟下

端宜置于最低水位下不小于1m的深处。(2)岸边未稳定时,还宜采取迂回形式敷设以预留

适当备用长度的电缆。5.7.6水下电缆的两岸,应设有醒目的警告标志。

6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6.1 一般规定6.1.1电缆明敷时,应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挂钩或吊绳等支持。最大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满足支持件的承载能力和无损电缆的外护层及其缆芯。(2)使电缆相互间能配置整齐。(3)适应工程条件下布置要求。6.1.2直接支持电缆用的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宜符合表6.1.2规

适当固定的部位,并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敷设,应设在电缆线路首、末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且宜在直线段每隔不少于100m处。(2)垂直敷设,应设在上、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3)斜坡敷设,应遵照(1)、(2)项因地制宜。(4)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宜在每隔约10m处。(5)交流单相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预固定的间距。6.1.435kV以上高压电缆明敷时,加设固定的部位除应遵照本规范第6.1.3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终端、接头或转弯处紧邻部位的电缆上,应有不少于1处的刚性固定。(2)在垂直或斜坡的高位侧,宜有不少于2处的刚性固定;使用钢丝铠装电缆时,还宜使铠装丝能夹持住并承受电缆自重引起的拉力。(3)电缆蛇形敷设的每一节距部位,宜予挠性固定。蛇形转换成直线敷设的过渡部位,宜予刚性固定。6.1.5在35kV以上高压电缆的终端、接头与电缆连接部位,宜有伸缩节。伸缩节应大于电缆容许弯曲半径,并满足金属护层的应变不超出容许值。未设伸缩节的接头两侧,应予刚性固定或在适当长度内电缆实施蛇形敷设。6.1.6电缆蛇形敷设的参数选择,应使电缆因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热应力,无损充油电缆纸绝缘,不致对电缆金属套长期使用产生应变疲劳断裂。且宜按允许拘束力条件确定。6.1.735kV以上高压铅包电缆在水平或斜坡支架上的层次位置变化端、接头两端等受力部位,宜采用能适应方位变化且避免棱角的支持方式。可在支架上设置支托件等。6.1.8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捆绳或支托件等部件,应具有表面平滑、便于安装、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6.1.9电缆固定用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交流单相电力电缆情况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或尼龙扎带、镀塑金属扎带。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2)交流单相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他固定方式,可用尼龙扎带、绳索。(3)不得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6.1.10交流单相电力电缆固定部件的机械强度,应验算短路电动力条件。宜满足下列关系式:

(6.1.10——1)

式中F——夹具、扎带等固定部件的抗张强度(N);

i——通过电缆回路的最大短路电流峰值(A);

D——电缆相间中心距(m);

L——在电缆上安置夹具、扎带等的相邻跨距(m);

K——安全系数,取大于2。对于矩形断面夹具:

F=b·h·σ(6.1.10-2)式中b——夹具厚度(mm);

h——夹具宽度(mm);σ——夹具材料允许拉应力(Pa),对铝合金夹具可按。位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道附近时,电缆与金属支持物之间宜设置绝缘衬垫。6.2 电缆支架6.2.1电缆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滑无毛刺。(2)适应使用环境的耐久稳固。(3)满足所需的承载能力。(4)符合工程防火要求。6.2.2电缆支架除支持单相工作电流大于1000A的交流系统电缆情况外,宜用钢制。在强腐蚀环境,选用其他材料电缆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沟中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可选用耐腐蚀的刚性材料制。(2)电缆桥架组成的梯架、托盘,可选用满足工程条件难燃性的玻璃钢制。(3)技术经济综合较优时,可用铝合金制电缆桥架。6.2.3金属制的电缆支架应有防腐蚀处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大容量发电厂等密集配置场所或重要回路的钢制电缆桥架,应从一次性防腐处理具有的耐久性,按工程环境和耐久要求,选用适合的防腐处理方式。在强腐蚀环境,宜采用热浸锌等耐久性较高的防腐处理。(2)型钢制臂式支架,轻腐蚀环境或非重要性回路的电缆桥架,可用涂漆处理。6.2.4电缆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电缆及其附属件荷重和安装维护的受力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可能短暂上人时,按900N的附加集中荷载计。(2)机械化施工时,计入纵向拉力、横向推力和滑轮重量等影响。(3)在户外时,计入可能有覆冰、雪和大风的附加荷载。6.2.5电缆桥架的组成结构,应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要求,且符合下列规定:(1)桥架的承载能力,不得超过使桥架最初产生永久变形时的最大荷载除以安全系数为1.5的数值。(2)梯架、托盘在允许均布承载作用下的相对挠度值,对钢制不宜大于1/200;对铝合金制不宜大于1/300。(3)钢制托臂在允许承载下的偏斜与臂长比值,不宜大于1/100。6.2.6电缆支架种类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明敷的全塑电缆数量较多,或电缆跨越距离较大、高压电缆蛇形安置方式时,宜用电缆桥架。(2)除(1)项外,可用普通支架、吊架直接支持电缆。6.2.7电缆桥架品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有易燃粉尘场所,或需屏蔽外部的电气干扰,应采用无孔托盘。(2)高温、腐蚀性液体或油的溅落等需防护场所,宜用托盘。(3)需因地制宜组装时,可用组装式托盘。(4)除(1)~(3)项外,宜用梯架。6.2.8梯架、托盘的直线段超过下列长度时,应留有不少于20mm的伸缩缝:(1)钢制,30m。(2)铝合金或玻璃钢制,15m。6.2.9金属制桥架系统,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使用玻璃钢桥架,应沿桥架全长另敷设专用接地线。6.2.10位于振动场所的桥架系统,对包括接地部位的螺栓连接处,应装置弹簧垫圈。6.2.11要求防火的金属桥架,除应遵守本规范第7章规定外,应对金属构件外表面施加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耐火涂层。

7 电缆防火与阻止延燃

7.0.1对电缆可能着火蔓延导致严重事故的回路、易受外部影响波及火灾的电缆密集场所,应有适当的阻火分隔,并按工程重要性、火灾几率及其特点和经济合理等因素,确定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实施阻燃防护或阻止延燃。(2)选用具有难燃性的电缆。(3)实施耐火防护或选用具有耐火性的电缆。(4)实施防火构造。(5)增设自动报警与专用消防装置。7.0.2阻火分隔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7.0.2.1电缆构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墙、楼板的孔洞处,均应实施阻火封堵。7.0.2.2在隧道或重要回路的电缆沟中下列部位,宜设置阻火墙(防火墙)。(1)公用主沟道的分支处。(2)多段配电装置对应的沟道适当分段处。(3)长距离沟道中相隔约200m或通风区段处。(4)至控制室或配电装置的沟道入口、厂区围墙处。7.0.2.3在竖井中,宜每隔约7m设置阻火隔层。7.0.3实施阻火分隔的技术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1)阻火封堵、阻火隔层的设置,可采用防火堵料、填料或阻火包、耐火隔板

等;在楼板竖井孔处,应能承受巡视人员的荷载。(2)阻火墙的构成,宜采用阻火包、矿棉块等软质材料或防火堵料、耐火隔板等便于增添或更换电缆时不致损伤其他电缆的方式,且在可能经受积水浸泡或鼠害作用下具有稳固性。(3)除通向主控室、厂区围墙或长距离隧道中按通风区段分隔的阻火墙部位应设防火门外,其他情况下,有防止窜燃措施时可不设防火门。防窜燃方式,可在阻火墙紧靠两侧不少于1m区段所有电缆上施加防火涂料、包带,或设置挡火板等。(4)阻火墙、阻火隔层和封堵的构成方式,均应满足按等效工程条件下标准试验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7.0.4非难燃型电缆用于明敷情况,增强防火安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易受外因波及着火的场所,宜对相关范围电缆实施阻燃防护;对重要电缆回路,可在适当部位设置阻火段以实施阻止延燃。阻燃防护或阻火段,可采取在电缆上施加防火涂料、包带或当电缆数量较多时采用难燃、耐火槽盒或阻火包等。(2)在接头两侧电缆各约3m区段和该范围并列邻近的其他电缆上,宜用防火包带实施阻止延燃。7.0.5在火灾几率较高、灾害影响较大的场所,明敷方式下电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的主厂房和燃煤、燃油系统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环境,宜采用具有难燃性的电缆。(2)地下的客运或商业设施等人流密集环境中需增强防火安全的回路,宜采用具有低烟、低毒的难燃性电缆。(3)其他重要的工业与公共设施供配电回路,当需要增强防火安全性时,也可采用具有难燃性或低烟、低毒难燃性的电缆。7.0.3难燃电缆的选用要求:7.0.6.1电缆的难燃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的规定。多根密集配置时电缆的难燃性,应按该标准第5部分“成束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以及电缆配置情况、所需防止灾难性事故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满足适合的类别要求。7.0.6.2当确定该等级类难燃电缆能满足工程条件下有效阻止延燃性时,可减少本规范第7.0.4条的要求。7.0.6.3同一通道中,不宜把非难燃电缆与难燃电缆并列配置。7.0.7在外部火势作用一定时间内需维持通电的下列场所或回路,明敷的电缆应实施耐火防护或选用具有耐火性的电缆。(1)消防、报警、应急照明、遮断器操作直流电源和发电机组紧急停机的保全电源等重要回路。(2)计算机监控、双重化继电保护、保安电源等双回路合用同一通道未相互隔离时其中一个回路。(3)油罐区、钢铁厂中可能有熔化金属溅落等易燃场所。(4)其他重要公共建筑设施等需有耐火要求的回路。7.0.8明敷电缆实施耐火防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数量较少时,可用防火涂料、包带加于电缆上或把电缆穿于耐火管。(2)同一通道中电缆较多时,宜敷设于耐火槽盒内,且对电力电缆宜用透气型式,在无易燃粉尘的环境可用半封闭式,敷设在桥架上的电缆防护区段不长时,也可采用阻火包。7.0.9耐火电缆用于发电厂等明敷有多根电缆配置中,或位于油管、熔化金属溅落等可能波及场所时,其耐火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的规定,并满足该标准第6部分A类的要求。除上述情况外且为少量电缆配置时,可采用符合该标准第6部分B类要求的耐火电缆。7.0.10在油罐区、重要木结构公共建筑、高温场所等其他耐火要求高且敷设安装和经济性能接受的情况,可采用不燃性矿物绝缘电缆。7.0.11自容式充油电缆明敷在公用廊道、客运隧洞、桥梁等要求实施防火处理的情况,可采取埋砂敷设。7.0.12靠近高压电流、电压互感器等含油设备的电缆沟,宜使该区段沟盖板密封。7.0.13在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封闭通道中,应配备适于环境可靠动作的火灾自动探测报警装置。明敷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设有能反映喷油状态的火灾自动报警和闭锁装置。7.0.14在地下公共设施的电缆密集部位,多回充油电缆的终端设置处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场所,可装设水喷雾灭火等专用消防设施。7.0.7电缆用防火阻燃材料产品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难燃性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2)防火涂料、包带应按施加于电缆上的使用特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线电缆燃烧

试验方法》试验要求的有关规定。(3)用于阻止延燃的材料产品,除本条(2)项外,应按等效工程使用条件的燃烧试验满足有效自熄性。(4)用于耐火防护的材料产品,应按等效工程使用条件的燃烧试验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要求,且耐火温度不宜低于1000℃。(5)用于电力电缆的难燃、耐火槽盒,应确定电缆载流能力或有关参数。(6)采用的材料产品应适于工程环境,具有耐久可靠

性。

附录A 常用电力电缆的最高允许温度

温度200℃。

2、含有锡焊中间接头的电缆,短路最高允许温度为160℃。

电缆桥架国家新标准

电缆桥架国家新标准 以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91为基础,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工程委员会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南京桥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93-1987弹簧垫圈 GB/T 97.1-2002平垫圈 A级 GB/T 912-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43-1979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T 1764-1979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804-2000 一般公关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4956-1985 磁性金属机体上非磁性复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方法 GB/T 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 5780-1989 六角头螺栓C级 GB/T 6170-1986 六角螺母A级和B级 GB/T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1253-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3分类 1. 3.1 电缆桥架按主体结构型式不同分为槽式、托盘式、合资经营级式和组合式四种类型。分别用代号 C、P、T、ZH表示。 2. 3.2 电缆桥架按表面防护层不同分为热镀锌、电镀锌或锌合金、粉末喷涂或喷漆、镀锌后喷涂或喷漆。 3. 3型号 4. 4基本结构参数 电缆桥架的基本结构参数见表1。 表1 单位为mm 3.5 板材厚度 电缆桥架允许最小板材厚度见表2。 表2 单位为mm 4.要求 4.1 正常使用条件:

a) 温度-20℃~+55℃; b)相对湿度<95%; c)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注:特殊使用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 4.2 电缆桥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3 材料 4.3.1制造电缆桥架用板材应符合GB/T912、GB/T11253中有关规定。 注:所用板材由供需双方约定。 4.3.2电缆桥架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5117规定。 4.3.3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4.3.4螺栓、螺母、平垫、弹垫应分别符合GB/T 5780、GB/T 6170、GB/T 97.1、GB/T 93的规定。 4.4 外观 4.4.1电缆桥架镀、涂层表面质量应符合表3规定。表3 4.4.2电缆桥架加工成形后,断面形状应端正,无弯曲、扭曲、裂纹、边沿毛刺等缺陷。 4.4.3电缆桥架的走线槽应光滑、平整,无损伤电缆绝缘的凸起和尖角。 4.5 焊接要求:焊接件所有焊缝应均匀,不得有漏焊、虚焊、裂纹、夹渣、烧穿、弧坑等缺陷。 4.6 电缆桥架表面处理 4.6.1电缆桥架表面应根据工作环境的要求进行镀涂防护处理,各种防护层厚度和附着力应符合表4规定. 4.6.2附件表面防腐处理应与电缆桥架主体结构相一致。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商定。 4.6.3喷涂处理后的表面光泽度应不低于60%。 4.6.4表面防护层经48h耐盐雾试验(中性NSS),应不低于表5中规定的3级。

电力设计收费标准

电力设计收费标准 一般不打折国家2002年出了设计收费标准1亿元投资设计300万送变电增加难度系数1.2倍投资小比例高投资大比例小如果只是一个变电所投资额的4.5%是可能的而且一般由供电部门指定设计 某一建筑工程项目总概算为17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 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9600万元,设计费的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计算“基本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对所 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计算公式为:J二Y x t1 x t2x t3 式中:J——基本设计收费; 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t1 -- 专业调整系数; t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t3 ――附加调整系数。 该建筑工程项目专业调整系数t1 = 1.0,工程复杂程度为复杂(III级),工程复杂调整系数t2 = 1.15,附加调整系数t3 = 1.0。 式中: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Y2―― Y所在区间上限; Y1 ―― 丫所在区间下限; X――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X2――X所在区间上限;

X1 X所在区间上限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 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可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Y =(304.8 —249.6 )/ (10000 —8000 )X (9600 —8000 )+ 249.6 = 293.76 (万)J = 293.76 X 1.0 X 1.15 X 1.0 = 337.824 (万) 第二步:计算“其他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 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该建筑工程项目有主体设计单位,并编制施 工图预算。依据本收费标准,主体设计协调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5%,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10% , 即:主体设计协调费=337.824 X 5% = 16.8912 (万);施工图预算编制 费=337.824 X 10% = 33.7824 (万)。 贝心其他设计收费Q = 16.8912 + 33.7824 = 50.6736 (万)。 第三步: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 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 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计算公式为:Z = J + Q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 (2010-01-26 22:25:30) 转载 标签: 分类:电工电气 杂谈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钢制电缆桥架(以下简称桥架)的设计、制造及工程使用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架工程设计、施工以及桥架制造、试验和检测。 桥架产品应经国家的电缆桥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与认证。 电缆敷设工程使用桥架时,除应按照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电缆桥架 第一节电缆桥架名称定义、结构类型及品种 桥架是由托盘、梯架的直线段、弯通、附件以及支、吊架等构成,用以支承电缆的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的总称。 桥架可包含下列结构类型: 一、有孔托盘:是由带孔眼的底板和侧边所构成的槽形部件,或由整块钢板冲孔后弯制成的部件。 二、无孔托盘:是由底板与侧边构成的或由整块钢板弯制成的槽形部件。 三、梯架:是由侧边与若干个横档构成的梯形部件。 四、组装式托盘:是由适于工程现场任意组合的有孔部件用螺栓或插接方式连接成托盘的部件。 桥架可包含下列结构品种: 一、直线段是指一段不能改变方向或尺寸的用于直接承托电缆的刚性直线部件。 二、弯通是指一段能改变方向或尺寸的用于直接承托电缆的刚性非直线部件,可包含下列品种:

1.水平弯通:在同一水平面改变托盘、梯架方向的部件,分30°、45°、60°、90°四种; 2.水平三通:在同一水平面以90°分开三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等、变宽两种; 3.水平四通:在同一水平面以90°分开四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等、变宽两种; 4.上弯通:使托盘、梯架从水平面改变方向向上的部件,分30°、45°、60°、90°四种; 5.下弯通:使托盘、梯架从水平面改变方向向下的部件,分30°、45°、60°、90°四种; 6.垂直三通:在同一垂直面以90°分开三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等、变宽两种; 7.垂直四通:在同一垂直面以90°分开四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等、变宽两种; 8.变径直通:在同一平面上连接不同宽度或高度的托盘、梯架的部件。 桥架附件是指用于直线段之间、直线段与弯通之间的连接以构成连续性刚性的桥架系统所必需的连接固定或补充直线段、弯通功能的部件,可包括: 一、直线连接板,可简称直接板。 二、铰链连接板,可简称铰接板,分水平、垂直两种。 三、连续铰连板,可简称软接板。 四、变宽连接板,可简称变宽板。 五、变高连接板,可简称变高板。 六、伸缩连接板,可简称伸缩板。 七、转弯连接板,可简称弯接板。 八、上下连接板,可简称上下接板,分30°、45°、60°、90°四种。 九、电缆桥架盖板。 十、隔板。 十一、压板。 十二、终端板。 十三、引下件。 十四、竖井。 十五、紧固件。 支、吊架是指直接支承托盘、梯架的部件,可包括: 一、托臂:直接支承托盘、梯架且单端固定的刚性部件,分卡接式、螺栓固定式。 二、立柱:直接支承托臂的部件,分工字钢、槽钢、角钢、异型钢立柱。 三、吊架:悬吊托盘、梯架的刚性部件,分圆钢单、双杆式;角钢单、双杆式;工字钢单、双杆式;槽钢单、双杆式;异型钢单、双杆式。

电缆桥架标准-JB-T10216-2000

电缆桥架标准-JB-T10216-2000

电缆桥架标准JB-T10216-2000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08-1-21 16:05:18 阅读:次 £02819:198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的定义、型号代号、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高低压输配电工程的电缆 桥 架。 2引用标准 F 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 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 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1988半圆头方颈螺栓 GB/T 93-1987弹簧垫圈 GB/T 97.1-1985 垫圈 GB/T 700-1988碳素结构钢 GB/T 1408.1-1999 固体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工频下的试验(eqvIEC60243-1:1988) GB/T 1410-1989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B/T 1720-1993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eqvlEC93:1980) GB/T 1764-1989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 交变温热试验方法 (eqvIEC68-2-30:1980) 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a: 盐雾试验方法 (eqvIEC68-2-11:1981) GB/T 2423.46-199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f:撞击摆锤 (idt IEC68-2-62:199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耐水性试验方法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药品性能试验方法 GB/T 2575-1989 GB/T 3857-1987 GB/T 3880-1997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GB/T 4208-1993 GB/T 4956-1985 GB/T 5270-1985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eqvIEC 529:1989) 磁性金属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厚度测量 磁性方法(eqvISO 2178:1982) 金属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电沉积层和化学沉积层)附着强度试验方法(eqv

钢制电缆桥架设计规范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teel cable tray engineering CECS 31:2006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电气专业委员会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 施行日期:2006年8月1日 条文说明 1 总则 制定本规范总的原则要求。 把工程设计与制造共同遵守的规则,纳入同一标准,这是电缆桥架工程应用实践的需要。 电缆桥架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合理的布局可达到节省空间,缩短距离,减少浪费,安全运行的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针对桥架市场存在未经检测、鉴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涌入工程的实际情况,必须明确桥架产品实行质量检测(型试试验)合格。 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标准,新产品试制应通过鉴定或评定。 电缆敷设工程使用钢制电缆桥架时,还应遵守现行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本条对电缆桥架作出了明确的定义,着重指出它是一个支承电缆线路的刚性结构系统。 将直接承托电缆线路荷重的部件称为托架,它仅是桥架系统组成部件之一。从其作用和含义上同“桥架”加以区别。

根据实际部件定义。 与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标准定义为“实底型电缆托架”相似,现称“无孔托盘”较简明。 根据实际部件定义。但从国内外产品及安装使用看,组装托盘是托架的一种形式。 与标准的定义相同。 与标准相似。 本条1、2款系按部件功能定义。需指出的是:标准对“适合连接在同一平面上不同宽度的电缆托架配件”称为“收缩节”。现扩大了其范围,即“变径直通:一段改变尺寸的直通。”,这样定义内涵较明确。 用以改变电缆桥架方向和尺寸的一种装置,在标准中称为电缆托架配件。根据其功能和大多数厂家的习惯,现定义为“弯通”。这样含义明确,又避免与其他附件混淆。 本条1~7款系按部件功能定义。 弯通的弯曲半径应定义为弯通内侧两直角边的内切圆半径。 折弯形弯通,是大多数厂家的习惯做法。折弯线即内切圆两切点连线,其长度为√2R。内切圆两切点连线与内侧两直角边形成两个135°钝角,使敷设电缆圆滑转弯,不致损伤电缆(如图1所示)。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与勘测综合取费标准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与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第一章总则 一、本标准适用于部属和网、省、自治区属电力勘测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勘测取费。是勘测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与履行工程勘测合同计取勘测费的依据。 承担外资电力工程项目的勘测工作取费另行商定。 实行收费的勘测单位必须持有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证书,并按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83]1022号文规定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单位。 二、本标准的制订,是以《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和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文、建设[1991]316号文为依据,按现行的国家、部颁勘测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及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有关规定,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费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测算的,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 本标准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地质与勘探、工程测量、工程水文气象与相应的测试、试验工作。取费标准的费用组成由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技术开发费和现行的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基金)等项费用构成。 三、本取费标准包括火力发电厂、变电站、架空送电线路、微波通信工程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取费。不包括核电站、地下电力工程勘测、供水水文地质、构造(区域)稳定勘测与评价、环境地质勘测、各种建材勘测、水文(气象)建站及水文测验(观测)、海洋水文与气象工作,发电厂的专用码头、水库、溢流坝、铁路、公路、通讯工程、生活区,以及水工模型试验的勘测;承担这些工作时,按《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规定的相应取费标准计费。 对特殊性的勘测项目或具有探索性的科研项目,其取费标准由委托单位与勘测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勘测的工作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部和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得任意减少工作量。工作深度不足,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取勘测工程费。当超过现行勘测规范、规程、规定所规定的本阶段勘测工作量时,其超过部分可按《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计取勘测工程费。 五、下列各项勘测施工准备费未计入本取费标准,这些工作应由委托单位负责筹措解决并支付费用。如委托勘测单位承担施工准备工作时,其费用属于垫付款,委托单位应如数支付。

电缆桥架的设计要求

电缆桥架分为槽式、托盘式和梯架式、网格式等结构,由支架、托臂和安装附件等组成。建筑物内桥架可以独立架设,也可以敷设在各种建(构)筑物和管廊支架上,应体现结构简单,造型美观、配置灵活和维修方便等特点,全部零件均需进行镀锌处理,安装在建筑物外露天的桥架。 接下来就看一下电缆桥架的设计标准。 电缆桥架型式及品种的选择 1、需屏蔽电器干扰的电缆网路或有防护外部(如:有腐蚀液体,易燃粉尘等环境)影响的要求时,应选用(FB)类槽式复合型防腐屏蔽电缆桥架(带盖)。 2、强腐蚀性环境应采用(F)类复合环氧树脂防腐阻燃型电缆桥架。托臂、支架也要选用同样材料,提高桥架及附件的使用寿命,电缆桥架。在容易积灰和其它需遮盖的环境或户外场所宜加盖板。 3、除上述情况外,可根据现场还环境及技术要求选用托盘式、槽式、梯级式、玻璃防腐阻燃电缆桥架或钢质普通型桥架。在容易积灰和其它需遮盖的环境或户外场所宜加盖板。 4、在公共通道或户外跨越道路段,底层梯级的底部宜加垫板或在该段使用

托盘。大跨距跨越公共通道时,可根据用户要求提高桥架的载荷能力或选用行架。 5、大跨距(>3m)要选用复合型桥架(FB)。 6、户外要选用复合环氧树脂桥架(F)。 规格选择 1、桥架的宽度和高度就按下表选择,并应符合电缆填充率不超过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动力电缆可取40-50%,控制电缆可取50-70%,另外需予留10-25%的式程发展余量。 2、各种弯通及附件规格应符合工程布置条件并与桥架相配套。 3、支、吊架规格的选择,应按桥架规格、层数、跨距等条件配置。并应满足荷载的要求。 支、吊架的配置 1、户内支、吊短跨距一般采取1.5-3m。户外立柱中跨距一般采取6m。 2、非直线段的支、吊架配置就遵循以下原则。当桥架宽度<300mm时,应在距非直线段与直线结合处300-600m的直线段侧设置一个支、吊架。当桥

电缆桥架分类及国家标准

电缆桥架分类及国家标准 桥架分成槽式、托盘的来式和梯架式、网文件格式等构造,由支撑架、托臂和安裝配件等构成。房屋建筑内电缆桥架能够单独搭建,还可以附属在各种各样建(构)筑物和地下综合管廊自支撑架上,应反映构造简易,造型设计美观大方、配备灵便和检修便捷等特性,所有零件均需开展热镀锌解决。安裝在房屋建筑外室外的电缆桥架,如果是在相邻海滩或归属于浸蚀区,则材料务必具备防腐蚀、耐湿气、粘合力好,抗冲击抗压强度高的物理性能特性。 电缆桥架分类: 常常能够看到的桥架型号规格分别是:没孔托盘的电缆桥架(槽式电缆桥架)、梯式桥架、有孔托盘电缆桥架(托盘式电缆桥架)。这三种电缆桥架都有各的优势,是现阶段中国应用数最多的型号规格,接下去大家看一下详解。 1.槽式桥架是一种密封式型桥架,它很适用铺设计算机电缆、电力电缆、热电阻电缆线以及它高精度系统软件的变频电缆的屏蔽掉影响和重浸蚀自然环境中

电缆线的安全防护都是有不错的实际效果,考虑到槽式直达作屏蔽掉时、金属表面处理用热镀锌。 2.托盘式桥架是原油、化工厂、电力工程、轻工业、电视机、通讯器材等层面运用最普遍的一种,它具备重量较轻、荷载量大、造型设计美观大方、构造简约、安裝便捷等特性,它既合适用以动力电缆的安裝,也适用变频电缆的铺设。 3.梯方式桥架具备净重轻柔、工程造价低、造型设计与众不同、安裝便捷、排热性、透气率好等特性,它一般适用直轻大电缆线的铺设,很适用高、低动力电缆的铺设。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薄厚: 注:国家行业标准一般是比较严密对安全系数标准很高的建筑项目而应用的较多。 <100毫米电缆桥架总宽<150mm~时,厚薄需挑选1.5mm <150mm电缆桥架总宽<400mm~时,厚薄就得挑选1.5mm至1.8mm <400mm电缆桥架总宽<600Mm~时,挑选1.8mm至2.0Mm <600Mm电缆桥架总宽<1200Mm~时,挑选2.0Mm至2.5mm

电力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附件一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编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水电工程(含潮汐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相应阶段各占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量比例×工程类型调整系数×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方案及其它调整系数 2,000,000万元的,收费基价增幅按投资估算额超出幅度的0.77%计算。 2、项目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作勘察各占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量比例。 (1)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工作量比例按28%计取。 3、工程类型调整系数表

4、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水库工程和水电工程,根据复杂程度赋分表确定分值,再根据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确定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其他水利工程直接查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确定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2、附加方案调整系数为两上或两个以上的,不得连乘,应当先将各调整系数相加,然后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再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方案调整系数的取值。 3、水库、水电等工程淹没处理区处理补偿费和施工转辅助工程费列入计费额的比例,视承担工作量的大小取全额或部分费用列入计费额,具体比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确定。不承担上述工作内容的不列入计费额。

附件二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编制火电厂、变电站及架空送电线路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二、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电力工程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作勘察收费基准价=电力工程前期工作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方案及其它调整系数 架空关电线路工程计算收费额时,应另乘以工作量(以公里为单位)。大跨越工作勘察执行《工作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基价 (2)扩建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扩建一台机组按本收费标准80%计收。 (3 个线路方案的收费标准。 2、电力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根据工程复杂程度赋分值表确定分值,再确定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2018年度度电缆桥架新规范标准

2018电缆桥架新标准 以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91为基础,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工程委员会修订。 电缆桥架宽度 ~允许最小板厚 电缆桥架宽度<100~ 1 100≤电缆桥架宽度<150~ 1.2 150≤电缆桥架宽度<400~ 1.5 400≤电缆桥架宽度<800~ 2 800<电缆桥架宽度~ 2.5 具体内容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电缆桥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93-1987弹簧垫圈 GB/T 97.1-2002平垫圈 A级 GB/T 912-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43-1979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T 1764-1979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804-2000 一般公关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4956-1985 磁性金属机体上非磁性复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方法 GB/T 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 5780-1989 六角头螺栓C级

GB/T 6170-1986 六角螺母A级和B级 GB/T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1253-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1.3分类 1. 3.1 电缆桥架按主体结构型式不同分为槽式、托盘式、合资 经营级式和组合式四种类型。分别用代号C、P、T、ZH表示。 2. 3.2 电缆桥架按表面防护层不同分为热镀锌、电镀锌或锌合 金、粉末喷涂或喷漆、镀锌后喷涂或喷漆。 3.3型号 4.4基本结构参数 电缆桥架的基本结构参数见表1。 表1 单位为毫米 3.5 板材厚度 电缆桥架允许最小板材厚度见表2。 表2 单位为毫米 4.要求 4.1 正常使用条件: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线槽国家标准 以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91为基础,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 会电气工程委员会修订。 电缆桥架宽度~允许最小板厚 电缆桥架宽度<100~ 1 100≤电缆桥架宽度<150~ 1.2 150≤电缆桥架宽度<400~ 1.5 400≤电缆桥架宽度<800~ 2 800<电缆桥架宽度~2.5 具体内容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电缆桥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93-1987弹簧垫圈 GB/T 97.1-2002平垫圈A级 GB/T 912-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43-1979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T 1764-1979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804-2000 一般公关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4956-1985 磁性金属机体上非磁性复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方法 GB/T 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 5780-1989 六角头螺栓C级 GB/T 6170-1986 六角螺母A级和B级

GB/T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1253-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3分类 1. 3.1 电缆桥架按主体结构型式不同分为槽式、托盘式、合资经营级式和组合式 四种类型。分别用代号C、P、T、ZH表示。 2. 3.2 电缆桥架按表面防护层不同分为热镀锌、电镀锌或锌合金、粉末喷涂或喷 漆、镀锌后喷涂或喷漆。 3. 3型号 4. 4基本结构参数

电缆桥架类型分析 标准型号及设计选型

电缆桥架类型分析标准型号及设计选型 用途:电缆桥架适用于电压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电缆以及控制电缆、照明配线等室内、室外架空电缆沟、隧道的敷设。 优点:桥架具有品种全、应用广、强度大、结构轻、造价低、施工简单、配线灵活、安装标准、外形美观、维护检修方便等。 一、种类: 1.按材料分 1)钢质电缆桥架(不锈钢) 2)铝合金电缆桥架 3)玻璃钢电缆桥架(手糊和机压两种) 4)防火阻燃桥架(阻燃板(无机)、阻燃板加钢质外壳、钢质加防火涂料) 2.按形式分 1)槽式 2)托盘式 3)梯级式 4)组合式 3.按表面处理分 1)冷镀锌及锌镍合金 2)喷塑 3)喷漆 4)热镀锌 5)热喷锌 二、执行标准: 1.JB/T10216-2000《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 2.企业标准:Q/321182AEG001-1997 3.QB/T1453-92电缆桥架 4.JB/T6743-93户内户外钢制电缆桥架防腐环境技术要求 5.DB32/144-1996电缆用防火槽合 标准适用范围:有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高低压输配电工程的电缆桥架。

三、技术条件: 1.正常使用条件 1)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米。 2)不同气候的环境选用不同气候环境等级的参数、按温度、湿度、防火等情况选定。2.特殊使用条件 1)敷设在不同化学腐蚀环境:盐雾、硫化氢、氯化氢等。 2)敷设在消防线路中。 3)敷设在海拔2000米以上。 3.电缆桥架的结构要求 1)防护等级:无孔托盘(槽式)户内不低于IP30 户外不低于IP33 2)防护等级:耐火桥架户内不低于IP40 户外不低于IP44 材料应符合自身的相关标准 钢制宜采用冷轧钢板GB/T700-1988 GB/T11253 铝制GB/T3880和GB/6892 玻璃钢GB/T15568 耐火桥架GB8624-1997中B级 3)常用规格 高40 50 60 80 100 150 200 宽60 80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600 800 1000 1200 4)板材厚度 钢制桥架允许最小板厚: 宽B 允许最小板厚& B1<00 1.0 100≤B<150 1.2 150≤B<400 1.5 400≤B≤800 2.0 800<B<1000 2.5 1000<B<1200 3.0 连接片的厚度至少按桥架同等板厚选用也可选厚一个等级 盖板的板厚可以按桥架的厚度选低一个等级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与勘测综合取费标准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与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爱文库】核心用户上传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与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第一章总则 一、本标准适用于部属和网、省、自治区属电力勘测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勘测取费。是勘测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与履行工程勘测合同计取勘测费的依据。 承担外资电力工程项目的勘测工作取费另行商定。 实行收费的勘测单位必须持有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证书,并按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83]1022号文规定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单位。 二、本标准的制订,是以《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和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文、建设[1991]316号文为依据,按现行的国家、部颁勘测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及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有关规定,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费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测算的,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 本标准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地质与勘探、工程测量、工程水文气象与相应的测试、试验工作。取费标准的费用组成由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技术开发费和现行的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基金)等项费用构成。 三、本取费标准包括火力发电厂、变电站、架空送电线路、微波通信工程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取费。不包括核电站、地下电力工程勘测、供水水文地质、构造(区域)稳定勘测与评价、环境地质勘测、各种建材勘测、水文(气象)建站及水文测验(观测)、海洋水文与气象工作,发电厂的专用码头、水库、溢流坝、铁路、公路、通讯工程、生活区,以及水工模型

试验的勘测;承担这些工作时,按《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规定的相应取费标准计费。 对特殊性的勘测项目或具有探索性的科研项目,其取费标准由委托单位与勘测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勘测的工作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部和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得任意减少工作量。工作深度不足,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取勘测工程费。当超过现行勘测规范、规程、规定所规定的本阶段勘测工作量时,其超过部分可按《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计取勘测工程费。 朝阳【wlsh0908】整理 【爱文库】核心用户上传 五、下列各项勘测施工准备费未计入本取费标准,这些工作应由委托单位负责筹措解决并支付费用。如委托勘测单位承担施工准备工作时,其费用属于垫付款,委托单位应如数支付。 (一)青苗赔偿、障碍拆除、工地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库房、办公室、宿舍、食堂等)。 (二)修通至勘测施工现场(钻孔机台)的道路,接通电源、水源和整平场地。 (三)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石桩、木桩、铁桩、木质和金属觇标); 地下设施的开挖和修复费;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地基回弹观测和地下水动态观测的标志、材料和管材;钻孔、探井、探槽的支撑材料与回填; 测振用的模拟基础材料;泥浆坑、储浆坑、排水沟的开挖与回填等以及这些物料的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等。 (四)水上勘测用的作业船、排及驾船船工费、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维护费。 (五)土、水、石试料的包装及运杂费。

项目工程规划项目设计收费规范标准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目录 1.总则 2.矿山采选工程设计 3.加工冶炼工程设计 4.石油化工工程设计 5.水利电力工程设计 6.交通运输工程设计 7.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8.农业林业工程设计 1 总则 1.0.1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 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修订版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 (2010-01-26 22:25:30) 转载 分类:电工电气 标签: 杂谈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钢制电缆桥架(以下简称桥架)的设计、制造及工程使用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架工程设计、施工以及桥架制造、试验和检测。桥架产品应经国家的电缆桥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与认证。电缆敷设工程使用桥架时,除应按照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第二章电缆桥架第一节电缆桥架名称定义、结构类型及品种桥架是由托盘、梯架的直线段、弯通、附件以及支、吊架等构成,用以支承电缆的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的总称。桥架可包含下列结构类型:一、有孔托盘:是由带孔眼的底板和侧边所构成的槽形部件,或由整块钢板冲孔后弯制成的部件。二、无孔托盘:是由底板与侧边构成的或由整块钢板弯制成的槽形部件。三、梯架:是由侧边与若干个横档构成的梯形部件。四、组装式托盘:是由适于工程现场任意组合的有孔部件用螺栓或插接方式连接成托盘的部件。桥架可包含下列结构品种:一、直线段是指一段不能改变方向或尺寸的用于直接承托电缆的刚性直线部件。二、弯通是指一段能改变方向或尺寸的用于直接承托电缆的刚性非直线部件,可包含下列品种: 1.水平弯通:在同一水平面改变托盘、梯架方向的部件,分30°、45°、60°、90°四种; 2.水平三

通:在同一水平面以90°分开三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等、变宽两种; 3.水平四通:在同一水平面以90°分开四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等、变宽两种; 4.上弯通:使托盘、梯架从水平面改变方向向上的部件,分30°、45°、60°、90°四种; 5.下弯通:使托盘、梯架从水平面改变方向向下的部件,分30°、45°、60°、90°四种; 6.垂直三通:在同一垂直面以90°分开三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等、变宽两种; 7.垂直四通:在同一垂直面以90°分开四个方向连接托盘、梯架的部件,分等、变宽两种; 8.变径直通:在同一平面上连接不同宽度或高度的托盘、梯架的部件。桥架附件是指用于直线段之间、直线段与弯通之间的连接以构成连续性刚性的桥架系统所必需的连接固定或补充直线段、弯通功能的部件,可包括:一、直线连接板,可简称直接板。二、铰链连接板,可简称铰接板,分水平、垂直两种。三、连续铰连板,可简称软接板。四、变宽连接板,可简称变宽板。五、变高连接板,可简称变高板。 六、伸缩连接板,可简称伸缩板。七、转弯连接板,可简称弯接板。八、上下连接板,可简称上下接板,分30°、45°、60°、90°四种。九、电缆桥架盖板。十、隔板。十一、压板。十二、终端板。十三、引下件。十四、竖井。十五、紧固件。支、吊架是指直接支承托盘、梯架的部件,可包括:一、托臂:直接支承托盘、梯架且单端固定的刚性部件,分卡接式、螺栓固定式。二、立柱:直接支承托臂的部件,分工字钢、槽钢、角钢、异型钢立柱。三、吊架:悬吊托盘、梯架的刚性部件,分圆钢单、双杆式;角钢单、双杆式;工字钢单、双杆式;槽钢单、双杆式;异型钢单、双杆式。四、其它固定支架:如垂直、斜面等固定用支架。第二节电缆桥架型号及规格桥架型号内容可含有名称、规格、荷载等级、防腐层类别:一、名称:可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二、规格:托盘、梯架的直线段和弯通依次标明宽度、高度;附件和支、吊架标明一个或几个主要技术特性的尺寸。三、荷载等级:A、B、C、D四级。四、防腐层类别:涂漆或烤漆(Q)、电镀锌(D)、喷涂粉末(P)、热浸镀锌(R)、电镀锌后喷涂粉末(DP)、热镀锌后涂漆

钢制电缆桥架设计规范

精心整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steelcabletrayengineering CECS31:2006 1总则 1.0.11.0.2 1.0.31.0.4 1.0.52术语 2.0.1本条对电缆桥架作出了明确的定义,着重指出它是一个支承电缆线路的刚性结构系统。 2.0.2将直接承托电缆线路荷重的部件称为托架,它仅是桥架系统组成部件之一。从其作用和含义上同“桥架”加以区别。 2.0.3根据实际部件定义。

精心整理 2.0.4与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VE1)标准定义为“实底型电缆托架”相似,现称“无孔托盘”较简明。 2.0.5根据实际部件定义。但从国内外产品及安装使用看,组装托盘是托架的一种形式。 2.0.6与NEMA.VE1标准的定义相同。 2.0.7与NEMA.VE1标准相似。 本条1、2款系按部件功能定义。需指出的是:NEMA.VE1标准对“适合连接在同一平面上不同宽度的电缆托架配件”称为“收缩节”。现扩大了其范围,即“变径直通:一段改变尺寸的直通。”, 2.0.8 本条1~ 2.0.9 3桥架 3.1 3.1.1 3.1.2 一。 3.2 3.2.1 3.2.2 3.3附件 3.3.1本条仅列出常用的桥架附件。对于特殊的桥架附件,本规范不予限制。 3.4支吊架 3.4.1本条仅列出常用的桥架支吊架。对于特殊的桥架支吊架,本规范不予限制。 3.5型号和规格 3.5.1列出了型号编制的主要内容。但对荷载等级、防腐类别在型号上不作统一规定,可由厂家自定或在订货技术要求中反映,以照顾到目前各生产厂产品样本的实际情况,不因执行规范而进行大的改动。

2011年电缆桥架国家规范标准[1]

2011年电缆桥架国家标准线槽国家标准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线槽国家标准 以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2006为基础,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工程委员会修订。(施行日期:2006..8.1) (托盘、梯架宽度) 电缆桥架宽度~允许最小板厚 电缆桥架宽度≤150~ 1.0 150<电缆桥架宽度≤300~ 1.2 300<电缆桥架宽度≤500~ 1.5 500<电缆桥架宽度≤800~2.0 电缆桥架宽度>800~ 2.2 具体内容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电缆桥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93-1987弹簧垫圈 GB/T 97.1-2002平垫圈A级 GB/T 912-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43-1979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T 1764-1979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804-2000 一般公关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4956-1985 磁性金属机体上非磁性复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方法 GB/T 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 5780-1989 六角头螺栓C级 GB/T 6170-1986 六角螺母A级和B级 GB/T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1253-1989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3分类 1. 3.1 电缆桥架按主体结构型式不同分为槽式、托盘式、合资经营级式和组合式四 种类型。分别用代号C、P、T、ZH表示。 2. 3.2 电缆桥架按表面防护层不同分为热镀锌、电镀锌或锌合金、粉末喷涂或喷漆、 镀锌后喷涂或喷漆。 3.3型号 4.4基本结构参数 电缆桥架的基本结构参数见表1。 表1 单位为毫米 结构参数长度L宽度B高度B 尺寸系列 2000、3000、 4000、6000100、200、300、 400、500、600、 800 60、75、100、150、200 注:尺寸系列以外的特殊要求,可按合同双方协议制造。3.5 板材厚度 电缆桥架允许最小板材厚度见表2。 表2 单位为毫米 宽度B允许最小板厚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一) GB/T 93-1987弹簧垫圈 GB/T 97.1-2002平垫圈A级 GB/T 912-1989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1720-19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43-1979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T 1764-1979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804-2000一般公关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4956-1985磁性金属机体上非磁性复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方法GB/T 5117-1995碳钢焊条 GB/T 5780-1989六角头螺栓C级 GB/T 6170-1986六角螺母A级和B级 GB/T 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1253-1989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3.2电缆桥架表面防护层为热镀锌。 3.5板材厚度 电缆桥架板材厚度2.5mm。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 4.要求 4.1正常使用条件: a)温度-20℃~+55℃; b)相对湿度<95%; c)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注:特殊使用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

4.2电缆桥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3材料 4.3.1 制造电缆桥架用板材应符合GB/T912、GB/T11253中有关规定。 注:所用板材由供需双方约定。 4.3.2 电缆桥架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5117规定。 4.3.3 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4.3.4 螺栓、螺母、平垫、弹垫应分别符合GB/T 5780、GB/T 6170、GB/T 97.1、GB/T 93的规定。 4.4外观 4.4.1 电缆桥架镀、涂层表面质量应符合表面应均匀、无毛刺、过烧、挂灰、伤痕等缺陷;每件桥架上直径小于2mm的漏镀点每米不超过2个;且在任一100㎝2面积内不得有2个及2个以上漏镀点;不得有影响安装的锌瘤。 4.4.2 电缆桥架加工成形后,断面形状应端正,无弯曲、扭曲、裂纹、边沿毛刺等缺陷。 4.4.3 电缆桥架的走线槽应光滑、平整,无损伤电缆绝缘的凸起和尖角。 4.5 焊接要求:焊接件所有焊缝应均匀,不得有漏焊、虚焊、裂纹、夹渣、烧穿、弧坑等缺陷。 4.6 电缆桥架表面处理 电缆桥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三) 4.6.2 附件表面防腐处理应与桥架主体结构相一致。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商定。 4.6.3 喷涂处理后的表面光泽度应不低于60%。 4.6.4 表面防护层经48h耐盐雾试验(中性NSS),应不低于表5中规定的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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